本文起始既紧扣作亭之缘起,而后宕开笔墨写孙莘老泽惠百姓的政绩,然后才归入正题,发挥议论,推衍出“知命者,必尽人事,然后理足而无憾”的道理,并进而言及养生与治国之道。 文章从小题目引出大议论,立意高远,富于哲理。
这篇记文一共分为三段。
第一段点题,记孙莘老建墨妙亭的时间、地点和用意,“取凡境内自汉以来古文遗刻以实之”。也就是诗中所写的“吴兴太守真好古,购买断缺挥缣缯”。孙莘老喜好书画金石,所以不惜花大钱购买古代碑刻,以藏于墨妙亭中。
第二段记述孙莘老搜罗碑刻用力之勤,但不是平铺直叙,而是层层转折,跌宕起伏。第一层写已往的吴兴太守向来政务悠闲。因为其地“山水清远”,其民“寡求而不争”,外地客人“非特有事于其地不至焉”。社会安定,民事不多,宾客少有,清静无为,“故凡守郡者,率以风流啸咏、投壶饮酒为事”。真是悠悠岁月,其乐无穷。如此悠闲之地,孙莘老自然有充余时间去搜罗碑刻了。
第二层,忽然宕开一笔,写孙莘老勤政爱民、抗洪救灾: “自莘老之至,而岁适大水,上田皆不登,湖人大饥,将相率亡去。莘老大振廪劝分,躬自抚循劳来,出于至诚。”奔波以救灾民,无暇而顾碑刻。又加之朝中正推行新法,使者频繁往来“以为莘老当日夜治文书,赴期会,不能复雍容自得如故事”。这一层转折使文章顿起波澜,跌宕多姿。这是以退求进、欲擒故纵的写法,起到了有力的衬托作用。
第三层,又一转折,归到正题:“而莘老益喜宾客,赋诗饮酒作乐,又以其余暇,网罗遗逸,得前人赋咏数百篇,以为《吴兴新集》,其刻画尚存而僵仆断缺于荒陂野草之间者,又皆集于此亭。”莘老在政事之余,尽力搜罗前人诗赋、碑刻。凡是尚存文字的碑刻,即使被抛在荒坡野草之间、僵仆的、断缺的均一概收罗无遗,“皆集于此亭”,照应前文“取凡境内自汉以来故遗刻以实之”的记述中心,写出孙莘老好古之心切,搜罗之勤奋。苏轼至湖州,见到这些碑刻“周览叹息”,坚硬之碑刻尚且断缺,令人叹息。这句承上启下,由断缺的碑刻引出第三段的议论。
“或以谓余,凡有物必归于尽,而恃形以为固者,尤不可长,虽金石之坚,俄而变坏,至于功名文章,其传世垂后,乃为差久,今乃以此托于彼,是久存者反求助于速坏。”“物必归于尽”一句,画龙点睛,是全文的主旨。一切事物都要归于消亡,依靠自己形体坚固的物体,更是不能长久。即使是坚硬的石碑,很快也会毁坏。相比之下,功名文章流传后世,倒是长久的。把文章刻在石碑上,想长久流传,乃适得其反,“是存者反求助于速坏”。这已经是前人的胡涂,孙莘老建亭以藏碑刻,“其无乃几于不知命也夫”。作者认为莘老的作法是“不知命”。孙莘老不知命,指他不知天命,即不知道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规律。“余以为知命者,必尽人事,然后理足无憾。物之有成必有败,譬如人之有生必有死,而国之有兴必有亡也。”这几句进一步具体阐明“物必归于尽”的论点,用相反相成的观点论述了成与败、生与死、兴与亡的辩证关系。
作者深受道家思想影响,对老子的辩证法有着深刻的理解,他总是抓住事物对立统一的矛盾双方关系来阐明自己的主张,确实是一个真正的“知命”者。以其知命,故能乐天。以其乐天,故能置生死、穷达、得失、祸福于度外,看穿忧患,顺应自然,超脱利害,旷达乐观。但作者毕竟又是一个通三教之变,成一家之言的文人,他“奉儒家而出入佛老,谈世事而颇作玄思”,本于儒而不囿于儒,谈佛老也不囿于佛老。所以文章接着又写道:“虽知其然,而君子之养身也,凡可以久生而缓死者无不用;其治国也,凡可以存存而救亡者,无不为,至于无可奈何而后已。”以道养身,以儒治国,儒道互补,相互为用。
通观全文,第一、二段记叙,第三段议论。记叙为议论作铺垫,议论是记叙的升华。记叙层层转折,跌宕多姿;议论精辟警策,纵横开阖,汪洋恣肆,一唱三叹,特别是辩证法的运用,熟练而深刻,提高了文章的思想水平,发人深思,耐人寻味。
陶渊明《杂诗》共有十二首,此为第一首。王瑶先生认为前八首“辞气一贯”,当作于同一年内,作于晋安帝义熙十年(414),时陶渊明五十岁,距其辞官归田已经八年。这是一组“不拘流例,遇物即言”(《文选》李善注)的杂感诗。可以说,慨叹人生之无常,感喟生命之短暂,是这组《杂诗》的基调。
“人生无根蒂,飘如陌上尘。”无根蒂:形容飘泊不定。陌:路。这两句是说,人生在世就好像无根之木、无蒂之花,又好比是大路上随风飘转的尘土。
“分散随风转,此已非常身。”常身:常住之身。佛家认为常住之身具有永恒的法性,与死生变易无常的父母生身不同。这两句是说,由于命运变幻莫测,人生飘泊不定,种种遭遇和变故不断的改变着人,每一个人都不是最初的自我了。这四句诗,语虽寻常,却寓意奇崛,将人生比作无根之木、无蒂之花,是为一喻,再比作陌上尘,又是一喻,比中之比,象中之象,直把诗人深刻的人生体验写了出来,透露出至为沉痛的悲怆。
“落地为兄弟,何必骨肉亲?”落地:指诞生。这两句是说,既然每个人都已不是最初的自我,那又何必在乎骨肉之亲,血缘之情呢。来到这个世界上的都应该成为兄弟。
“得欢当作乐,斗酒聚比邻。”欢:欢愉。这两句是说,遇到高兴的事就应当作乐,有酒就应该聚在一起共饮。阅历的丰富往往使人对人生的悲剧性有更深刻的认识,年龄的增长常常使人更难以寻得生活中的欢乐和激动,处于政治黑暗时期的陶渊明更是如此。但他毕竟没有完全放弃美好的人生理想,本着“四海之内皆兄弟”的博爱精神,他转向官场宦海之外的自然去寻求美,在村居生活中去寻求精神上的欢乐,和村民们结下了深厚的情谊,这种欢乐平淡中和、明净淳朴。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难再晨:是说没有第二个早晨。这两句是说,壮年不会第二次到来,一天之内没有第二个早晨。“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这两句是说,趁着盛年之时应当勉励自己,光阴流逝不会等待人。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结尾四句常被人们用来勉励年轻人要抓紧时机,珍惜光阴,努力学习,奋发上进。在今天,一般读者对这四句诗作如此理解,未尝不可。但在这首诗中,陶渊明的本意却与此大相径庭,是鼓励人们要活在当下,及时行乐。既然生命是这么短促,人生是这么不可把握,社会是这么黑暗,欢乐是这么难得,那么,对于生活中偶尔出现的一点点欢乐,就应该倍加珍惜,不要轻易放过,要及时抓住它,尽情享受。这种及时行乐的思想,我们必须要放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下加以考察。它是指示标志着一种人的觉醒,即在怀疑和否定旧有传统的标准和信仰的条件下,人对自己生命、意义、命运的重新发现、思索、把握和追求。陶渊明在自然中发现纯净的美,在村居生活中找到了质朴的人际关系,在田园劳动中得到了自我价值的实现。
这首诗起笔即命运之不可把握发出慨叹,读来使人感到迷惘、沉痛。继而稍稍振起,诗人执著的在生活中寻找友爱,寻找着欢乐,给人一线希望。终篇慷慨激越,使人为之感奋。全诗用语朴实无华,取譬来自生活,质如璞玉,然而内蕴却极丰富,波澜跌宕,发人深省。
这首诗由“北来人”介绍自己南逃的际遇和感触。一家十口同时离开北方,为的是过上安稳日子。不料频罹祸患,亲人相继丧生,如今独自一人,伶仃孤苦,犹如失群的孤雁,竟至无处栖身,被迫寄宿荒凉的寺院,吃的是自家种的蔬菜,穿的还是从中原带来的金人服装。个人的遭遇已然不堪忍受,国家的境况更加令人沮丧。南来以后看不到卧薪尝胆、秣马厉兵的图强之举,那些深院大宅里的当权者,整日歌舞宴乐,不问边情,不忧国事,长此以往,恐怕连偏安的局势也难维持,收复失地更是遥遥无期。“老身闽地死,不见翠銮归!”结语哀痛绝望。
此诗在表达上有三个特点,其一是诗人不转述中间环节,让主人公直接面对读者说话,这样,读者便会感到诗中所陈都是诉说者的亲身所历,语语发自肺腑。其二是运用对比的手法,以中原遗民思念故国与南宋小朝廷权贵歌舞升平相对比,褒贬之意不言而喻。其三是以叙事代替抒情。诗中也有直接抒情的语言,如开头的“试说东都事,添人白发多”和结尾的“老身闽地死,不见翠銮归”等,但纵观全篇,叙事是其基本手段,从东都说到南国,依次点染,脉络分明,其中提到的人和事都具有某种典型性,融汇成一体,寄托着诗人忧国忧民的深长情意。总之,这两首诗注重写实,却不失之板滞,原因在于以情疏导,质朴之外,更见自然流动,颇能体现诗人自己的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