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支小令描写元宵节闹花灯的盛况。万家灯火,华丽明亮,有的如凤凰飞舞,有的似鸾乌飞翔,美妙绝伦。整首小令在幻觉般的境界中戛然而止,回味无穷。
这篇小令起句就大肆渲染元宵之夜的盛况,“万家灯火”四字,把佳节来临、灯火辉煌、万民同乐的宏丽场景一下子展现出来,同时也使“春桥”这一特殊的景点得以凸显。之后迎面而来的是“春桥”两边的十里长堤,堤上的灯光与水中灯船连绵相照,让人联想起灯光与水波相映的场景,定是潋滟荡漾,十足的好光景。
悬挂着的、手提着的各式各样的灯笼摇摆着、晃动着,如鸾飞凤舞,让人的心随之摇曳,觉得奇妙已极。至此,诗人不由赞叹:“可怜宵!”仿佛是蓬莱仙境来到了人间,又仿佛是人们登上了海上仙山,茫茫江面上若隐若现着仙山琼阁,这美妙的夜景让人幻惑迷离,飘然若仙。作者以虚托实,以幻写真,把夜间灯光摇曳,焰火与水雾相接的情景展现得淋漓尽致。
“香烟乱飘”三句,风儿轻飘,香烟缭绕,笙歌悠扬,仙乐齐发,人声相随,一起飞上华丽的楼宇,飞上云空,羽化而登仙。此情此景,让人进一步感受到元宵夜的魅惑,宛如此夜是与神仙同欢,是天赐的福缘。
小令以朦胧之笔写朦胧之夜,短短几句写出一个欢快迷人宛如仙境的元宵佳景,朴实清淡中展现幽美,读来如身临其境。
此诗与《秦风·无衣》题目及首句皆相同,然思想内容与艺术风格却完全两样。从字面上看,似觉并无深意,但前人往往曲为之说,《毛诗序》云:“《无衣》,美晋武公也。武公始并晋国,其大夫为之请命乎天子之使,而作是诗也。”朱熹《诗集传》云:“曲沃桓叔之孙武公伐晋,灭之,尽以其宝器赂周釐王。王以武公为晋君,列于诸侯。此诗盖述其请命之意”,“釐王果贪其宝玩,而不思天理民彝之不可废,是以诛讨不加,而爵命行焉。”(同上)这一说法今人多表示怀疑,如程俊英《诗经译注》就认为“恐皆附会”。
从诗意来看,此篇似为览衣感旧或伤逝之作。诗人可能是一个民间歌手,他本来有一位心灵手巧的妻子,家庭生活十分美满温馨。不幸妻子早亡,一日他拿起衣裳欲穿,不禁睹物思人,悲从中来。诗句朴实无华,皆从肺腑中流出:“难道说我没有衣裳穿?我的衣裳有七件,可是拣了一件又一件,没有一件抵得上你亲手缝制的衣裳,那样舒坦,那样美观。”“难道说我没有衣裳穿?我的衣裳有六件。可是挑了一件又一件,没有一件抵得上你亲手缝制的衣裳,那样合身,那样温暖。”语言自然流畅,酷肖人物声口。感情真挚,读之令人凄然伤怀。
对于诗中的句读,旧说两段的起句都作六字句,然今人徐培均认为应标点为:“岂曰无衣?七兮。”前四字为一句,用以自问,后二字为一句,用以自答,诗人正是在这种自问自答中,抒写了一腔哀思。另外在一些字、词的解释上也颇多歧见。如“七”字、“子”字、“六”字,朱熹《诗集传》以为“侯伯七命,其车旗衣服,皆以七为节。子,天子也”。又云:“天子之卿六命,变‘七’言‘六’者,谦也,不敢以当侯伯之命,得受六命之服,比于天子之卿亦幸矣。”朱熹的解释,完全服从于他对于这首诗主题的理解。这首诗既然是述晋武公向周釐王请求封爵之意,那末他就必然把“七”解释为“诸侯七命”,把“六”解释为“天子之卿六命”,而把“子”解释为“天子”。前二者与晋武公的诸侯身份相当,后者则与周釐王的天子地位相称。其说固然言之成理,不失为一家之见,然与诗的本意可能相去甚远。
从对此诗主题的理解出发,“七”和“六”俱为数词,也可以看作虚数,极言衣裳之多。而“子”则为第二人称的“你”,也即缝制衣裳的妻子。这样的理解,应该是符合诗的本意的。
全诗分为两章,字句大体相同,唯两起变动一个字:“七”易为“六”;两结也变动一字:“吉”易为“燠”。这主要为的是适应押韵的需要。从全篇来说,相同的句式重复一遍,有回环往复、一唱三叹、回肠荡气之妙,读者在吟诵中自然能体会其中的情韵。
首联“身世浑如水上鸥,又携竹杖过南州。” 乞丐说他的身世,是如水上鸥,有两层意义,一是随波逐流,二是起起伏伏,因此对于乞丐的身世,众说纷纭,有人认为他曾风光过,而最后落魄街头沦为乞丐,与红楼梦中贾宝玉的遭遇,非常相似。这句诗中,“浑”和“又”字,用得恰到好处。
颔联“饭囊傍晚盛残月,歌板临风唱晓秋。”盛残月和唱晓秋,充满了诗情画意,乞丐流落街头,生活艰苦,最后还被冻死了,虽然身临绝境,但是他还保持着内心的乐观,外在物质极度匮乏的这位乞丐,精神世界是何等的丰富。
颈联“两脚踢翻尘世界,一肩挑尽古今愁。” “两脚踢翻”、“一肩挑尽”,用得非常有气势,有大诗人李白:“一拳打碎黄鹤楼,一脚踢翻鹦鹉洲。”的霸气,李白的这份气概,是针对“崔颢题诗在上头”,而这位乞丐的气概,针对的是对尘世界、古今愁的愤懑。
尾联“而今不食嗟来食,黄犬何须吠不休。”这首诗的“风骨”,便来自结尾的这句尾联,这也是整首诗的灵魂所在。“嗟来食”出自《礼记》,饿死不吃嗟来食,指的是对别人傲慢的施舍或者给予,即使饿死了也不吃,然而这位乞丐即使做到了不吃嗟来食,但是“黄犬”却还是对他狂吠不休,由此体现世人的一种偏见,类似的偏见,常见于“笑贫不笑娼”
这首诗是诗人客居闽地时而作,当时唐朝已亡,旨在行发对唐王朝的怀念之情。开笔处写出了一个春残红飞,夜雨刚晴的景象,再加上诗人他乡为客,提于旅馆之中,于是使诗人忆起阔别久远的帝京——长安。一提起长安,自然使诗人想起被昭宗信任,作翰林学士时的得意情形,又自然的想到为朱全忠排挤,使他落魄异乡。这难言的种种味道,一时涌上心头。“忆咸京”三字,成为全篇枢纽,领起以下三联。
颔联承接“忆咸京”三字,首先抒写对皇都美好春光的回忆:“树头蜂抱花须落,池面鱼吹柳絮行。”仰望绿暗红稀的树梢,蜜蜂抱着花须随花飞落;俯观柳絮飘坠的池水,鱼儿吞吐着像是吹着柳絮游玩。飞花、落絮本是残春景物,而蜜蜂鱼儿却平添了无穷兴趣与几分生机,故没有半点伤春伤别的落寞,更不见晚唐衰飒的诗风。因为诗人是带着曾经沐浴皇恩的深情在回忆这皇都的风物。正由于此,在诗人笔下,即使是摇落的秋天,这长安的晨昏与草木也总带着几分温暖与芳菲。
五、六句“禅伏诗魔归净地,酒冲愁阵出奇兵”,具体写诗人客居馆舍中的寂寞。诗人心中有无限的悲苦,说不尽的怨恨,客中无聊,只好用诗来抒写自己的心境,用诗来表达悲愤的情怀。然而,几番的思考终未写成。诗人只好以“禅伏诗魔归净域”来为自己解嘲,这恰恰表现了诗人那种“剪不断,理还乱”的心绪,有这样的心绪必不能写出诗来。诗未写成,悲忧郁愤越积越深,真如同一重重愁阵一样,横亘胸中。只好用酒来冲荡这重重愁阵。然而,“借酒浇愁愁更愁”,酒,只能使人得到一时的陶醉,醒来之后,将是更大的悲伤。这更大的悲伤便使诗人产生了信心和希望:“两梁免被尘埃污,拂拭朝餐待眼明”。诗人这时清醒地认识到:诗也好,酒也好,都不能解心中的烦闷。于是他幸起往日在朝时的官帽,悟出了一条真理,他要好好的保存这顶珍贵的朝帽,千万不能让它被尘埃污染。言外之意是决不作异姓之臣,宁肯终生潦倒,也不改变自己的气节。想到这他不愁了,他不悲了,他轻轻地擦拭着朝替,他心中暗暗地表示:一定要耐心的等待,一直等到大唐复兴,戴上朝帽,穿上朝服来参与朝政。闻一多说:作者“深知唐王朝避免不了灭亡的命运,而自己又无所作为,故所作之诗多缅怀往事,情调悲凉。”这首诗没有直抒悲凉之思,但他深深眷顾的往日温馨,实已成为今日悲凉的衬托。
全诗感情起伏动荡,由悲忧到镇定,从中看出诗人的气节。全诗由“旅舍”、“残春”总起,三、四句承“残春”,五、六句承“旅舍”,七、八句收束来照应全篇,结构严谨,脉络清楚。
卢僎这一首有名的五排,其妙处在于,诗人以雄劲的笔触,描写主人十月咏梅的艺术概括。他通过对于时间和空间的意匠经营,以及把写景、叙事、抒情与议论紧密结合,在诗里熔铸了丰富复杂的思想感情,使诗的意境雄浑深远,既激动人心,又耐人寻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