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诗三章,每章四句,前两句描写,后两句颂祝。而叠词叠句的叠唱形式。是这首诗艺术表现上最鲜明的特色。如果说,“宜尔子孙”的三致其辞,使诗旨显豁明朗;那么,六组叠词的巧妙运用,则使全篇韵味无穷。《诗经》运用叠词颇为寻常,而《螽斯》的独特魅力在于:六组叠词,锤炼整齐,隔句联用,音韵铿锵,造成了节短韵长的审美效果。同时,诗章结构并列,六词意有差别,又形成了诗意的层递:首章侧重多子兴旺;次章侧重世代昌盛;末章侧重聚集欢乐。由此看来,方氏的评语似可改为:诗虽平说,平中暗含波折;六字炼得甚新,诗意表达圆足。另外,在朱熹《诗集传》中,《螽斯》是比体首篇,故用以释比。其实,通篇围绕“螽斯”着笔,却一语双关,即物即情,物情两忘,浑然一体。因此,“螽斯”不只是比喻性意象,也可以说是《诗经》中不多见的象征性意象。
关于诗旨,《毛诗序》云:“《螽斯》,后妃子孙众多也,言若螽斯。不妒忌,则子孙众多也。”点出了诗的主旨,但拖了一个经学的尾巴。朱熹《诗集传》承毛氏之说。还作了“故众妾以螽斯之群处和集而子孙众多比之”的发挥,没有贯彻其“《诗》作诗读”的主张。对此,姚际恒一并认为“附会无理”(《诗经通论》);方玉润进而指出:诗人措词“仅借螽斯为比,未尝显颂君妃,亦不可泥而求之也。读者细咏诗词,当能得诸言外”(《诗经原始》)。确实不可泥求经传,而应就诗论诗。
体会意象,细味诗语,先民颂祝多子多孙的诗旨,显豁而明朗。就意象而言,飞蝗产卵孵化的若虫极多,年生两代或三代,可谓是宜子的动物。诗篇正以此作比,寄兴于物,即物寓情;“子孙众多,言若螽斯”,即此之谓。就诗语而言,“宜尔子孙”的“宜”,有“多”的含义;而六组叠词,除“薨薨”外,均有形容群聚众多之意。易辞复唱,用墨如泼,正因心愿强烈。“子孙”,是生命的延续,晚年的慰藉,家族的希望。华夏先民多子多福的观念,在尧舜之世已深入民心。《庄子·天地》篇有“华封人三祝”的记载:尧去华地巡视,守疆人对这位“圣人”充满敬意,衷心地祝愿他“寿、富、多男子”。而再三颂祝“宜尔子孙”的《螽斯》,正是先民这一观念诗意地热烈抒发。
就诗篇编排而言,前篇《国风·周南·樛木》祝贺新婚幸福,此篇继而祈颂多生贵子,不仅顺理成章,或恐正是编者苦心所系。
汉代乐府中也有《日出入》篇,它咏叹的是太阳出入无穷,而人的生命有限,于是幻想骑上六龙成仙上天。李白的这首拟作一反其意,认为日出日落、四时变化,都是自然规律的表现,而人是不能违背和超脱自然规律的,只有委顺它、适应它,同自然融为一体,这才符合天理人情。这种思想,表现出一种朴素的唯物主义光彩。
诗凡三换韵,作者抒情言志也随着韵脚的变换而逐渐推进、深化。前六句,从太阳的东升西落说起,古代神话讲,羲和每日赶了六条龙载上太阳神在天空中从东到西行驶。然而李白却认为,太阳每天从东升起,“历天”而西落,这是其本身的规律而不是什么“神”在指挥、操纵。否则,“六龙安在?”意谓:六条龙又停留在什么地方呢?这是反问句式,实际上否认了六龙存在的可能性,当然,羲和驱日也就荒诞不可信了。太阳运行,终古不息,人非元气,是不能够与之同升共落的。“徘徊”两字用得极妙,太阳东升西落,犹如人之徘徊,多么形象生动。在这一段中,诗人一连用了“似”、“安在”、“安得”这些不肯定、不确认的语词,并且连用了两个问句,这是有意提出问题,借以引起读者的深省。诗人故意不作正面的阐述而以反诘的方式提问,又使语气变得更加肯定有力。
中间四句,是说草木的繁荣和凋落,万物的兴盛和衰歇,都是自然规律的表现,它们自荣自落,荣既不用感谢谁,落也不用怨恨谁,因为根本不存在某个超自然的“神”在那里主宰着四时的变化更迭。这四句诗是全篇的点题之处、核心所在。“草不”、“木不”两句,连用两个“不”字,加强了肯定的语气,显得果断而有力。“谁挥鞭策驱四运”这一问,更增强气势。这个“谁”字尤其值得思索。对于这一问,作者的回答是:“万物兴歇皆自然。”回答是断然的,不是神而是自然。此句质朴刚劲,斩钉截铁,给人以字字千钧之感。
最后八句中,诗人首先连用了两个诘问句,对传说中驾驭太阳的羲和和挥退太阳的大力士鲁阳公予以怀疑,投以嘲笑:羲和呵羲和,你怎么会沉埋到浩渺无际的波涛之中去了呢?鲁阳公呵鲁阳公,你又有什么能耐挥戈叫太阳停下来?这是屈原“天问”式的笔法,这里,李白不仅继承了屈原浪漫主义的表现手法,而且比屈原更富于探索的精神。李白不单单是提出问题,更重要的是在回答问题。既然宇宙万物都有自己的规律,那么硬要违背这种自然规律(“逆道违天”),就必然是不真实的,不可能的,而且是自欺欺人的了(“矫诬实多”)。照李白看来,正确的态度应该是:顺应自然规律,同自然(即“元气”,亦即“溟涬”)融为一体,混而为一,在精神上包罗和占有(“囊括”)天地宇宙(“大块”)。人如果做到了这一点,就能够达到与溟涬“齐生死”的境界了。
西方的文艺理论家在谈到积极浪漫主义的时候,常常喜欢用三个“大”来概括其特点:口气大、力气大、才气大。这种特点在李白身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李白诗中曾反复出现过关于大鹏、关于天马、关于长江黄河和名山大岭的巨大而宏伟的形象。如果把李白的全部诗作比作交响乐的话,那么这些宏大形象就是这支交响乐中主导的旋律,就是这支交响乐中非常突出的、经常再现的主题乐章。在这些宏大的形象中,始终跳跃着一个鲜活的灵魂,这,就是诗人自己的个性。诗人写大鹏:“燀赫乎宇宙,凭陵乎昆仑,一鼓一舞,烟朦沙昏,五岳为之震荡,百川为之崩奔”(《大鹏赋》);诗人写天马:“嘶青云,振绿发”,“腾昆仑,历西极”,“口喷红光汗沟朱”,“曾陪时龙跃天衢”(《天马歌》)。诗人所写的山是:“太白与我语,为我开天关。愿乘泠风去,直出浮云间”(《登太白峰》);诗人所写的水是:“黄河落天走东海,万里泻入胸怀间”(《赠裴十四》)。李白总爱写宏伟巨大、不同凡响的自然形象,而在这些形象中又流露出这样大的口气,焕发着这样大的力气和才气,其原因就在这首《日出入行》的最后两句中──“吾将囊括大块,浩然与溟涬同科!”这是诗人“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的自我形象。这个能与“溟涬同科”的“自我”,是李白精神力量的源泉,也是他浪漫主义创作方法的思想基础。
李白受老庄影响颇深,也很崇奉道教。一度曾潜心学道,梦想羽化登仙,享受长生之乐。但从这首诗看,他对这种“逆道违天”的思想和行动,是怀疑和否定的。他实际上用自己的诗篇否定了自己的行动。这正反映出诗人的矛盾心理。
这首诗,在表现手法上,把述事、抒情和说理结合起来,既跳开了空泛的抒情,又规避了抽象的说理,而是情中见理,理中寓情,情理相互生发。诗中频频出现神话传说,洋溢着浓郁而热烈的浪漫主义色彩,而诗人则在对神话传说中人事的辩驳、揶揄和否定的抒写中,把“天道自然”的思想轻轻点出,显得十分自如、贴切,情和理契合无间。诗篇采用了杂言句式,从二字句到九字句都有,不拘一格,灵活自如。其中又或问或答,波澜起伏,表达了深刻的哲理,而且那样具有论辩性和说服力。整首诗读来轻快、活泼而又不失凝重。
唐代是中国诗歌文化发展的巅峰,不论是从诗人规模还是作品质量上,再没有哪个时期能望其项背。这一时期,诗歌理论发展也达到了一个巅峰,司空图的《二十四诗品》便是其中的代表作,这部着重探讨诗歌美学问题的理论著作也成了中国文学史上的经典名篇。
《含蓄》一则是《二十四诗品》的第十一品,是全书最具文采的篇章之一,向来为人所称道。既名曰“含蓄”,下笔就不能太露骨,提出要“不著一字,尽得风流”。作诗也好,行文也罢,神韵首先是摆在第一位的,就是要让读者品出“韵外之致”和“味外之旨”来。紧接着,为具体阐述这种思想,作者首先举了个例子,“语不涉难,已不堪忧”:在措辞上没有苦大仇深的句子,但蕴含在字间的忧患就足以让人唏嘘不已,以文已尽而意有余,回味无穷为上。
第二段是在第一段基础上的递进,主要是想说明含蓄所要达到的境界,“是有真宰,与之难浮”。所谓的“真宰”语出《庄子•齐物论》,即指万物运行的内在规律,在此则是指作品的内容和情感。含蓄不是一成不变的,要根据作品的“难浮”而“与之”,须得自然。如酒之溢出于器,虽已积满,而仍不休;抑如花之将绽,遇有秋寒之气,则必放慢其速,含而不露。这两个比喻,不仅切合命题,而且给人以美的享受,所以说这则很有文采。
文到第三段而境界始大,空中之尘、海中之沤,无穷无尽,而诗人只要取其九牛之一毛,也就理解他们的特质了。进而以一驭万,笼天地于形内,挫万物于笔端。而末句之“万取一收”与首句“不著一字,尽得风流”这一纲领性判断相照应,这也正是一种含蓄的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