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是感物而起兴的。“蜀国曾闻子规鸟,宣城还见杜鹃花。”暮春三月,寄寓在宣城的李白,觉得昏花的老眼中忽然映入一片红色,仔细瞧,原来是杜鹃花开了。这杜鹃好像就是故乡的花。诗人的乡思因此被触动了。
在蜀中,每逢杜鹃花开的时候,子规鸟就开始啼鸣了。子规鸟,又名杜鹃,花与鸟的名字相同,也是勾起诗人联想的一个原因。这鸟,相传是古蜀帝杜宇的精魂化成。杜宇号称望帝,他自以为德薄,于是禅让了帝位而出亡,死后化为杜鹃鸟。暮春时节,它就悲鸣起来,鸣声仿佛是呼叫着:“不如归去!不如归去!”昼夜不止,一直啼叫得嘴边淌出血来。此刻,诗人耳边似乎响起了子规鸟的蹄叫声,一声声地呼唤他归去。
诗的一、二句,形成自然的对仗,从地理和时间两个方面的对比和联结中,真实地再现了触动乡思的过程。这两句的语序倒置:本来是先看见宣城的杜鹃花,才联想到蜀国的子规鸟,诗人却将它倒了过来,先写回忆中的虚景,后写眼前的实景。这样,就把故国之思放在了突出的位置上,表明这故国之思原本就郁积于心,此时一旦勾起,大为凄苦强烈。然而,被乡思苦苦折磨着的诗人,眼下不能回到故乡去。青年时代,他“仗剑去国,辞亲远游”,要到故乡之外的广阔天地中去实现宏伟抱负。本想功成名退再荣归故里。不料功业无成,老来竟落到这步田地,他觉得没有面目见蜀中父老。何况,李白眼下困居宣城,拖着老迈的病体,也无法踏上旅途。飘泊终生的诗人,到头来不但政治与事业上没有归宿,就连此身也无所寄托,遥望着千里之外的故乡,他心中的悲戚可想而知。
三、四句,分别承接一、二句,进一步渲染浓重的乡思。首句说“曾闻”,第三句则强调了真切如闻:子规鸟的俗名,就叫断肠鸟,“一叫一回肠一断”,它啼叫起来,没完没了,诗人的愁肠也断成一寸寸了。末句点明时令,用“三春三月”四字,补叙第二句;“忆三巴”三字,则突现了思乡的主题,把杜鹃花开、子规悲啼和诗人的断肠之痛融于一体,以一片苍茫无涯的愁思将全诗笼罩了起来。诗的三、四句看似对仗,其实对得又不甚工。诗句把“一”“三”两个字各自串连起来,纡结萦回,使人感到乡思袭来时无比的悲切伤痛。
“澧水桥西小路斜”,扣紧诗题,展开情节。“澧水桥西”交代诗题中的“城”,是指唐代的澧州城(今湖南北部的澧县),“澧水”就从城旁流过。句中省略了主人公的动作,通过对“桥西小路”的描绘,告诉我们,诗人已经出了城,过了桥,缓步走在向西曲折延伸的乡间小路上。
“日高犹未到君家”,紧承上句,表现他访友途中的心情。“日高”两个字,写出旅人的体会,表现了诗人的奔波和焦急。诗人赶路时间之长、行程之远,连同他不辞劳顿地彳亍在乡间小路上的情景,都浓缩在“日高”二字中,足见诗人用字的精炼。接着又用了“犹未”二字,更把他会友急切的心情突出地刻画了出来。
全诗已写了一半,还没有涉及友人的住所,似乎有点让人着急。接下去最后两句:“村园门巷多相似,处处春风枳壳花”,依然没有提到“君家”,而是一味地表现进入友人居住的村庄后,一边寻访,一边张望的所见、所感。这就不能不引起人们的疑惑:访城西友人别墅,是不是拟错了题。
原来诗人注意的是一座座带有围篱庭院的村舍,连同它们座落其中的一条条村巷,想从中寻到友人的别墅,可是,它们形状如此相似,竟然象一个模子刻出来似的!“多相似”,并不是纯客观的描述,而是包含了观察、判断,甚至还充满了新奇和惊讶。这意味着作者是初次接触这种类型的农村,并且是初次拜访这位深居农村的友人。他并不熟悉这里的环境,也不知道“友人别墅”的确切位置。从“多相似”的感叹声中,还可以想象出作者穿村走巷、东张西望的模样,和找不到友人别墅时焦急与迷惘的神情。
虽然由于寻友心切,首先注意的是“门巷”,可是张望之中,一个新的发现又吸引了他的视线:真美啊!家家户户的篱边屋畔,到处都种植着城里罕见的枳树,洁白而清香的枳树花正在春风的吹拂下,盛开怒放!
不知是春风催发了枳花的生机,还是枳花增浓了春意。久居城市的作者,在访友过程中,意外地欣赏到这种自然脱俗的村野风光,自然会被它所吸引。
三、四两句写得曲折而有层次,反映了作者心情的微妙转换:由新奇、迷惘变成惊叹、赞美。一种从未领略过的郊园春景展现在他眼前,使他忘掉了一切—他陶然心醉了,完全沉浸在美好的遐想之中。
诗中没有直接涉及友人和他的别墅,而是从那门巷相似而又枳花满村的环境中,从那朴素、划一、洋溢着闲野情趣的画面中,可以看出友人及其别墅的投影。而且,在这投影之中,它包含了作者对别墅主人恬然自适的高雅情怀的赞赏。
这首诗表现形式上的特点,是巧妙地运用以境写人的烘托手法。诗人没有象其他访友篇什那样,把主要笔墨花在描写抵达友人居处后的见闻上,也没有渲染好友相逢时的情景。在这首诗里,被访的友人压根儿没有露面,他的别墅是什么样子也没有直接描写,诗人写到踏进友人村庄寻访就戛然而止,然而,就从这个自然而优美的村野风光中,也能想象到这位友人的风采。这种写法清新别致,更耐人寻味。
一文在写作上按事件的发展顺序记事。写起义过程,先写起义的原因和起义前的谋划,再写起义的爆发和发展,直至政权的建立,脉络非常清晰。在记述中,则采取了先因后果的写法。写起义的动机,则先写暴秦的严刑峻法;写起义的发生,则又先写将尉的残酷等等。都入情入理,有力地突出了起义的正义性。文中还通过典型细节的描写,对起义的过程、浩大的声势以及起义领袖的精神面貌,进行了较为充分的展现,从而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此文生动地记述了从大泽乡起义到张楚政权建立这一段历史进程,再现了陈胜、吴广两位起义领袖的英雄本色。陈胜有很高的阶级觉悟,并且怀有“鸿鹄之志”。这表现在佣耕时与同伴的对话中,表现在并杀两尉之后面对徒属所作的讲演中,尤其是“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话语,是对封建世袭制度的有力否定和批判。正是由于他富有远见,他的话具有鼓动性,才能收到徒属皆日“敬受命”的效果。作为起义领袖,陈胜和吴广都能审时度势、机智果断,为起义作出周密的谋划和部署。
“会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斩”是陈涉等人起义的直接原因。面临必死处境时,陈胜和吴广当机立断,密谋起义,决心率众闯出一条生路来,说明他们对起义的时机把握得很好。二人密谋中,陈胜对时局作了精辟的分析,把握了“天下苦秦久矣”这一社会背景。在这种分析的基础上,决定打出公子扶苏和项燕的旗号——因为“百姓多闻其贤,未知其死也”,“项燕数有功,爱士卒,楚人怜之”,“或以为死,或以为亡”,提出这一口号,则“宜多应者”。他们在卜者启发下,精心策划丹书鱼腹和篝火狐鸣两件“灵异”事件,骗过了其他戍卒的耳目。他们合演的杀将尉的双簧戏,成功地点燃了起义的导火线,这些都能说明他们善于谋划。
后文中的“诸郡县,苦秦吏者”照应上文“天下苦秦久矣”,“皆刑其长吏,杀之以应陈涉”与上文“宜多应者”相呼应,这两句话的前后照应说明了陈胜的分析完全正确,体现了他洞察时局的能力。也正是陈涉这种谋划、洞察的能力,才造成起义一呼百应,并迅速遍及全国局面。
陈胜、吴广在密谋起义之时曾找人算卦,后来又在卜者暗示下演出了丹书和狐鸣两出骗局。这种为推翻一个政权而造舆论的骗术,在中国历史的改朝换代关头屡见不鲜。当广大群众畏天命的意识很浓厚的时候,举事者想要“威众”,以种种骗术把自己表现成受命于天的超人是最取巧、最见效的手法。然而,陈胜、吴广自己并不迷信天命,“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才是他们的真实思想。作者司马迁更在记叙陈胜、吴广行卜时,特意点破“卜者知其指意”,既“知其指意”,则“足下事皆成,有功”云云,至于“卜之鬼乎”,分明是在参与密谋。《陈涉世家》在行文中使此类骗术昭然若揭,《高祖本纪》中对刘邦制造的斩蛇之类的神话也持保留态度,这都体现了司马迁进步的的历史观。
两个将尉在大泽乡起义中并没有过失,他们和吴广的一场冲突是起义领袖预谋的,但最终仍不免一死。这是因为他们是秦王朝势力的代表人物,在残酷的阶级斗争面前,充当了起义军的对立面,故难逃成为牺牲品的命运。攻下蕲县这第一个县城后,陈胜和吴广及时派葛婴带领人马到蕲县以东开辟新战场,以便迅速打开局面,同时不失时机地立国称王,建立起农民政权。这些都说明他们在起义初期战略战术运用得当,成功地担当了领袖的责任。陈胜在战斗中披坚执锐、身先士卒,吴广“素爱人,士卒多为用者”,这些都是领袖人物不可或缺的素质,在陈胜、吴广身上明显地体现出来。
上述人物性格特点是通过具体事件或细节的记叙表现出来的,不难看出,《史记》在为一个个历史人物立传时,不仅记录其生平大端,而且注意揭示人物的精神风貌,同时展示与人物活动相关的背景、环境,从而再现当时社会生活的真实画面,这正是《史记》文学性的主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