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甫“三别”中的《新婚别》,精心塑造了一个深明大义的少妇形象。这首诗采用独白的形式,全篇先后用了七个“君”字,都是新娘对新郎倾吐的肺腑之言,读来深切感人。
全诗大致可分为三段,也可以说是三层,但是这三层并不是平列的,而是一层比一层深,一层比一层高,而且每一层当中又都有曲折。这是因为诗中人物的心情本来就是很复杂的。
第一段,从“兔丝附蓬麻”到“何以拜姑嫜”,主要是写新娘子诉说自己的不幸命运。她是刚过门的新嫁娘,过去和丈夫没见过面,没讲过话。所以语气显得有些羞涩,有些吞吞吐吐。这表现在开头两句:“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新嫁娘这番话不是单刀直入,而是用比喻来引起的。这很符合她的特定身份和她这时的心理状态。兔丝,即“菟丝”,是一种蔓生的草,常寄生在别的植物身上。“蓬”和“麻”也都是小植物,所以,寄生在蓬麻上的菟丝,它的蔓儿也就不能延长。在封建社会里,女子得依靠丈夫才能生活,可是现在她嫁的是一个“征夫”,很难指望白头偕老,用“菟丝附蓬麻”的比喻非常贴切。“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这是一种加重的说法,这位新娘子之所以会伤心到这步田地,“结发为君妻”以下的八句,正是申明了这个问题的原因。“结发”二字,说明这个新娘子对丈夫的好歹看得很重,因为这关系到她今后一生的命运。然而,这洞房花烛之夜,却就是生离死别之时,头一天晚上刚结婚,第二天一早就得走,连床席都没有睡暖,这根本不像是结发夫妻过的生活。“无乃太匆忙”的“无乃”,是反问对方的口气,意即“岂不是”。如果是为了别的什么事,匆忙相别,也还罢了,因为将来还可以团圆,偏偏丈夫又是到河阳去作战,将来的事且不说,眼面前,媳妇的身份都没有明确,妻子也就无法去拜见公婆、侍候公婆。古代婚礼,新嫁娘过门三天以后,要先告家庙、上祖坟,然后拜见公婆,正名定分,才算成婚。“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两句,点明了造成新婚别的根由是战争;同时说明了当时进行的战争是一次“守边”战争。从诗的结构上看,这两句为下文“君今往死地”和“努力事戎行”张本。当时正值安史之乱,广大地区沦陷,边防不得不往内地一再迁移,而此时,边境是在洛阳附近的河阳,守边居然守到唐王朝自己家门口来了,这不能不让诗人感到十分可叹。所以,这两句也是对统治阶级昏庸误国的讥讽,诗人在这里用的是一种“婉而多讽”的写法。
第二段,从“父母养我时”到“形势反苍黄”。新娘子把话题由自身进一步落到丈夫身上了。她关心丈夫的死活,并且表示了对丈夫的忠贞,要和他一同去作战。“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当年父母对她非常疼爱,把她当作宝贝似的。然而女大当嫁,父母也不能藏她一辈子,还是不能不把她嫁人,而且嫁谁就得跟谁。“鸡狗亦得将”,“将”字当“跟随”讲,就是俗话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可是新婚之时,“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丈夫要到那九死一生的战场去,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她就不能再依靠谁了。想到这些,这让她沉痛得柔肠寸断。紧接着,新娘子表示:“我本来决心要随你前去,死也死在一起,省得牵肠挂肚。但又怕这样一来,不但没有好处,反而要把事情弄得糟糕,更复杂。军队里是不允许有年轻妇女的,你带着妻子去从军,也有许多不方便,我又是一个刚出门的闺女,没见过世面,更不用说是打仗了。真是叫人左右为难。”这段话,刻画了新娘子那种心痛如割、心乱如麻的矛盾心理,非常曲折、深刻。
诗的第三段,是从“勿为新婚念”到“与君永相望”。在这里,女主人公经过一番痛苦的倾诉和内心剧烈的斗争以后,终于从个人的不幸中、从对丈夫的关切中,跳了出来,站在更高的角度,把眼光放得更远了。“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她一变哀怨沉痛的诉说而为积极的鼓励,话也说得痛快,不像开始的时候那样吞吞吐吐的了,她决定不随同丈夫前去,并且,为了使丈夫一心一意英勇杀敌,她表示了自己生死不渝的坚贞爱情。这爱情,是通过一些看来好像不重要,其实却大有作用的细节,或者说具体行动表达出来的。这就是“自嗟贫家女”这四句所描写的。新娘说,费了许久的心血好不容易才备办得一套美丽的衣裳,现在不再穿了。并且,当着丈夫的面,她这就把脸上的脂粉洗掉。丈夫走了以后,我更没心情梳妆打扮了。这固然是她对丈夫坚贞专一的爱情的表白,但是更可贵的,是她的目的在于鼓励丈夫,好叫他放心地、并且满怀信心、满怀希望地去杀敌。她对丈夫的鼓励是明智的。因为只有把幸福的理想寄托在丈夫的努力杀敌、凯旋归来上面,才有实现的可能。应该说,她是识大体,明大义的。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这四句是全诗的总结。其中有哀怨,有伤感,但是已经不像最初那样强烈、显著,主要意思还是在鼓励丈夫,所以才说出“人事多错迕”,好像有点人不如鸟,但立即又振作起来,说出了“与君永相望”这样含情无限的话,用生死不渝的爱情来坚定丈夫的斗志。
《新婚别》是一首高度思想性和完美艺术性结合的作品。诗人运用了大胆的浪漫的艺术虚构,实际上杜甫不可能有这样的生活经历,不可能去偷听新娘子对新郎官说的私房话。在新娘子的身上倾注了作者浪漫主义的理想色彩。另一方面,在人物塑造上,《新婚别》又具有现实主义的精雕细琢的特点,诗中主人公形象有血有肉,通过曲折剧烈的痛苦的内心斗争,最后毅然勉励丈夫“努力事戎行”,表现战争环境中人物思想感情的发展变化,丝毫没有给读者勉强和抽象之感,而显得非常自然,符合事件和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并且能让读者深受感染。
人物语言的个性化,也是《新婚别》的一大艺术特点。诗人化身为新娘子,用新娘子的口吻说话,非常生动、逼真。诗里采用了不少俗语,这也有助于语言的个性化,因为他描写的本来就是一个“贫家女”。
此外,在押韵上,《新婚别》和《石壕吏》有所不同。《石壕吏》换了好几个韵脚,《新婚别》却是一韵到底,《垂老别》和《无家别》也是这样。这大概和诗歌用人物独白的方式有关,一韵到底,一气呵成,更有利于主人公的诉说,也更便于读者的倾听。
此词上片前五句起笔写人间的清凉世界。吴兴自古以来号称“水晶宫”,多溪流湖泊,每到夏秋时节,十里荷花,满塘莲子,一派“水佩风裳无数”的景色。旧时船首画鹢以骇水神,故船也称为鹢。秋雨潇潇,洒在荷花丛中,清风习习,从白苹洲上吹来,词人的画舫在湖中荡漾,渐渐远去。转瞬间雨停风息,溪上寂静异常,四无人声。皎洁明月倒映于清澈明亮的小溪里,荷面浮动着夜露凝成的水珠。一个“点尘飞不到”的清绝境界!绝无俗世的喧器,也无世间悲欢喜怒种种情绪的困扰,心境可谓清澈。“逸兴横生,痛饮狂吟”的发泄此时变为一种宁静的怅想。于是天人合一,落想天外,引出上片的后五句:银河低垂横跨过夜空,遥想天上的牛郎织女,此刻正两地相思,盼望着七夕重逢,在天上世界里今夕何夕呢?
下片抒写高人情怀。是说自从苏东坡去世之后,再也无人能领略这大自然的美丽景色。语气自负而又矜持,大有与古人以心会心的意味。词人们蓬乱着头发,吟咏秋歌,簪花弄水,在船尾吹起悠扬的笛曲,岁月流逝,如同落叶一般。既然如此,因此不必为区区尘事而烦恼,于是斟满大酒杯,唱一曲醉歌吧。
作者在词序中已经提及,这两次秋游是摹仿李白泛舟采石矶、苏轼泛舟赤壁,这一点值得注意。周密在记述这两次雅游活动时曾这样说:“坡翁谓自太白去后,世间二百年无此乐。赤壁之游,实取诸此。坡去今复二百年矣,斯游也,庶几追前贤之清风,为异日之佳话云。”(《草窗韵语》卷二)正因为追慕苏东坡,所以作者的词中可见多处化用苏轼诗文的地方。在词中有许多的前人成句,而作者却能做到的同已出,不露一丝痕迹,不显一丝造作,自然贴切,这的确是一件易事,从中亦可见作者艺术造诣之深。
这首词的语言平易浅显,流畅明快,没有晦涩难懂的地方。但在可以对仗之处,作者还是雕琢字名,尽量“字字敲打得响”。如“散发吟商,簪花弄水”、“洗玉空明,浮珠沆瀣”等,清人的词话还把它们奉为“工于造句”的典范。
词的上片写一个侍女对贵妇人未眠的误会与发现。“侍女动妆奁,故故惊人睡。”是说一个侍女动了一下梳妆用的镜匣,想故意惊醒睡着的女主人。可能侍女未获主人同意不便离开,但久候不耐烦,误以为人已睡着,有意发出响声,装做提醒主人梳妆的样子而惊醒她。“那知本未眠,背面偷垂泪。”意谓:哪知道主人本未睡着,而是背过面去躺在那里暗暗地落泪。
下片直接写贵妇人未眠的情态和原因。“懒卸知凰钗,羞入鸳鸯被。”说女主人懒得摘除头上的知凰钗就躺在床上了,看到被子上绣着鸳鸯而羞于睡进被子里。知凰钗是做成知凰形的钗子,鸳鸯被即绣上鸳鸯的被子。女主人是位贵妇人,未卸妆而卧是情绪不好。见被上鸳鸯成双,而自己却孤单一人,相形之下不觉害羞。这正暗示出其丈夫不与同居,是其孤独难眠的原因。“时复见残灯,和烟坠金穗。”说这时又见到油灯将尽,带着烟掉下一些火星。金穗,指灯芯结成的灯花,像金黄色麦穗。结的过长,掉下成为火星。这是写残夜之景。妇人虽已就寝,但依旧未入眠,可能前一夜是残灯下孤眠的,这一夜此时又一次见到残灯,见到灯花落下。这暗示等待丈夫同寝的希望又一次破灭。其相思之苦,读者自可理解。
这首词构思精密细致。从头二句写误以为入睡,到三四句写发现未眠,是个转折。五六句进一步写未眠的样子及原因。末二句更进一步写失眠之苦。描写步步深入,女主人孤眠之难,相思之深,也层层揭示。写侍女的动作与女主人懒卸妆有内在因果关系,因为主人懒卸妆,才有侍女动妆奁。前后安排,很有逻辑性。这首词描写贵妇人既恃贵娇懒,又相思害羞的心理十分细致。选用偷、懒、羞等形容妇人这种心理,极为精确。末二句以写景作结,耐人品味。表现了作者较高的艺术匠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