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笔写“唱到阳关第四声”,即唱到“劝君更尽一杯酒”既没有写情,也没有写景,而情与景近在眼前:景是离别之景,情是伤离别之情。没有直接写出,却让人接下来就有一种“西出阳关无故人”的离愁别绪。“罗带”本指丝织的衣带,在此则指将要远行之人,“香带”指送行的女子。“香”字写出了女子衣衫的特点,也让人想到的女子温婉贤淑。二人即将分离,“轻”字写出了双方复杂的心理,仿佛不敢又不忍触碰别离这一话题,然而启程的时间却已经到了。“杏花时节雨纷纷”点明了时间为春天,天还下着淅淅沥沥的雨,让人想到那首“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现在同样的季节,同样的天气,游子也将成为那路上的行人,孤独,落寞,伤感。两人相别在山水环绕的孤村。
“更无心情共酒尊”承接的是上片首句“唱到阳关第四声”本来就很伤心,一曲到此,更没有心情喝送别的酒。举起酒杯,泪湿两行,却怎么也不忍心喝,就好像不喝这杯酒就不必分离。洒满香的了衣衫只留下哭过的痕迹。“空”字写出了“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除了眼泪不知道还能做什么。“一般离思两销魂”离别这件事却弄得两下黯然销魂。黄昏时分,游子在马上想着她,而她也在楼上想着他,同一时间,相隔两地,却都在想着对方。从相思的双方两处着笔,这可谓是“离愁渐远溅无穷”
全词都在用两个人的视角来写,两相对比,两相映衬,既写出了难舍难分之意,又写出了无可奈何之情。
刘禹锡写过的三首诗,均很有特色。五绝《浑侍中宅牡丹》,用白描手法,激赏、盛赞了浑家牡丹花的硕大和繁多。此诗还有一定史料价值,说明在刘禹锡所生活的中唐前期,牡丹的栽培技术已达到很高的水平了。七绝《赏牡丹》,用对比和抑彼扬此的艺术手法,肯定了牡丹“真国色”的花界地位,真实地写出了当年牡丹花盛开能引起京城轰动的“轰动效应”。七绝《思黯南墅赏牡丹》,则运用典故,写牡丹花艳压群芳的美丽。
百花之中,雍容华艳的牡丹素有国色天香之名。全诗诗人以虚写称妙,此诗首二句叙写诗人偶遇牡丹之喜,
牡丹 末二句叹赏其色泽之佳。“偶然相遇人间世,合在增城阿姥家。”,首句点明在牛僧孺南墅中,偶然的机会,初次见到牡丹花,就如同遇到生命中“贵人”似的,无意之中技露出牡丹花在诗人心目中的崇高境界,在诗人看来,牡丹是日月精华的结晶,应栽天上,今日人间相逢,纯属“偶然”,所以一见到牛宅中牡丹,就作惊人语。首句破空雨入,诗人恍惚浸入仙境,跟前拟有灵光浮动。此句通过对牡丹花身价的高度估量,暗衬主人之高雅脱俗,一笔双,可见作者对牡丹花的重视及喜爱。后一句即用西王母昆仑山增城之典,巧妙地描写出了牡丹重瓣,花瓣层层叠叠的形态。
第三句由初见牡丹时的萼然惊叹转入对花容花貌的由衷礼赞,牡丹之貌,诗人美其名日“倾城”,这“倾城”二字,殊非过誉。唐代人对牡丹花的迷恋钟爱,确实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两京是牡丹荟萃之地,每当四、五月份牡丹盛开时。整个帝京为之哄动。白居易有“花开花落二十日,一城之人皆欲狂”之诗,刘禹锡也有“花开时节动京城”之句描述当时赏花的空前盛况。诗人在此,没有用工笔精敷细绘牡丹形象,而是以倾城之举来侧面烘托倾城之色,笔法空灵,较之于工笔重彩勾勒更具无穷魅力。
最后,诗人以“天教晚发赛诸花”一句再评花之品性。重在‘晚”与“赛”两字上做文章。牡丹晚发,开于暮春。汤显祖《牡丹亭》中的女主人公杜丽娘在“游园惊梦”一折中唱道:“牡丹虽好,她春归怎占得先!”既是叹亦是赞。牡丹俏不争春,天教晚发而集众芳之长。当然我们也可由此而寻绎一下诗人彼时心境,也许还包涵着大器晚成或对晚景赞美之昧外之旨。至于“赛诸花”之赛字,亦颇可玩味,既云“赛”,必有赛之对象和意义。在此我们不妨引一下刘禹锡的另一首《赏牡丹》诗。诗云:“庭前芍药妖无格,池上芙蕖净少情。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此四句可为“赛诸花”三字诠解。诗人之于牡丹的一片爱心,是与对女性美理想化身的追求以及对阴柔之美的生命体验发生契合的,他对牡丹的美感经验,是在与芍药、荷花诸花品赏比较的基础上形成的。芍药因妖艳而无标格,荷花太洁净而缺少风情,只有牡丹花婀娜而不失端庄,顾盼之间百媚俱生。此种美,才是诗人最心醉的,也是牡丹之所以令群芳失色、独占鳌头的缘由所在。从这个意义上讲,牡丹被誉为天姿国色,当之无愧。
第一个把花与女性相比的天才,无疑创造了人类审美历程上的伟大飞跃。尽管刘禹锡这首牡丹诗还是将花拟人,但已不是简单地重复,而是对此作了更高层次的审美观照。他将对牡丹的花容、花性的欣赏和感受,升华到对女性柔美个性形象的精神把握,即形、神、情三者并举,爱得有个性,有情睐,包涵了更广更深的美学意义。
整首词境界鲜明,形象突出,情思深婉,作者以乐景表忧思,以艳丽衬愁情,巧妙地运用相反相成的艺术手法,极大地增强了艺术的形象性,深刻地揭示了主人公的内心世界。
词的首句,“万顷千涛不记苏”的“苏”,当指苏州,旧注中的“公”,当指苏轼。这一句说的是苏轼未把苏州为千灾荡尽的田产记挂心上。
词上片写词人酒醉之后依稀听见千声大作,已记不清何时苏醒过来,待到天明,已是一片银装世界。词人立刻从雪兆丰年的联想中,想象到麦千车的丰收景象,而为人民能够饱食感到庆幸。下片回叙前一天徐君猷过访时酒筵间的情景。歌伎的翠袖柳絮般洁白、轻盈的雪花萦绕中曳,她那红润的嘴唇酒后更加鲜艳,就像熟透了的樱桃。而词人却酒筵歌席间,呵着发冻的手,捋着已经变白了的胡须,思绪万端。
词人摄取“呵手镊霜须”这一富有典型特征的动作,极大地增强了艺术的形象性和含蓄性,深刻地揭示了抒情主人公谪贬的特定环境中的忧思。这一忧思的形象,衬以白雪萦绕翠袖和鲜艳的绛唇对比强烈,含蕴更丰。
上片比较明快,下片更显得深婉,而上片的情思抒发,恰好为下片的无声形象作提示。上下两片的重点是最末的无声形象。它们彼此呼应,互为表里,表现了词人一个昼夜的活动和心境。遣词、用字的准确形象,也是这首词的特点。如“不记”二字,看来无足轻重,但它却切词序“酒醒”而表现了醉中的朦胧。“但令”一词,确切地表达了由实景引起的联想中产生的美好愿望。“烂樱珠”,着一“烂”字,活画出酒后朱唇的红润欲滴。
按照多数学者的说法,这是一首情诗,是以一个姑娘的口吻写出来的。诗中提到的事件,恰恰是姑娘与情郎激情幽会的地点:“丘中有麻”“丘中有麦”“丘中有李”,那一蓬蓬高与肩齐的大麻地,那一片片密密的麦田垅间,那一棵棵绿荫浓郁的李子树下,都是姑娘与情郎情爱激发的地方。所以,当姑娘回味这种强烈的情爱行为时,总也忘不了那个神奇的地方。尤其是诗的第一、二章,都有“彼留子”的明确指涉。而第一章的“将其来施”,第二章的“将其来食”,更明确地写出,姑娘与情郎的幽会不仅仅是一次,而是多次。他们在大麻地里、小麦垅头、李子树下,演出过一次次激情的戏剧,付出了整个身心。他们的情爱是真实的,也是牢固的。他们并没有追求一次性的疯狂,而是让纯真的爱掀起一层又一层的热浪,永久地持续。第三章的最后,写到“彼留之子,贻我佩玖”,用物质的形式(佩玉),把非物质的关系(情爱)确定下来,以玉的坚贞纯洁牢固,表示两人的爱情的永恒。可以想像,接着下去,姑娘将与情郎共偕连理,成家育子,延续生命。一个新的家庭,将延续那一段热烈纯真的爱情。这就是姑娘在歌唱爱情时寄托的热望。
这首诗表现了二千多年前黄土高原上那对青年男女的柔情蜜意。其情绪热烈大胆,敢于把与情郎幽会的地点一一唱出,既显示姑娘的纯朴天真,又表达俩人的情深意绵。敢爱,敢于歌唱爱,这本身就是可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