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慎(1488年12月8日-1559年8月8日),字用修,初号月溪、升庵,又号逸史氏、博南山人等,四川新都(今成都市新都区)人,明代著名文学家,明代三才子之首,杨廷和之子。他参与编修了《武宗实录》,嘉靖三年(1524年)因卷入“大礼议”事件,触怒世宗,被杖责罢官,谪戍云南永昌卫。在滇南时,曾率家奴助平寻甸安铨、武定凤朝文叛乱,此后虽往返于四川、云南等地,仍终老于永昌卫。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在戍所逝世,享年七十二岁。明穆宗时追赠光禄寺少卿,明熹宗时追谥“文宪”。他的著作达四百余种,涉及经史方志、天文地理、金石书画、音乐戏剧、宗教语言、民俗民族等,被后人辑为《升庵集》。 ▶ 1183篇诗文
东汉末年,朝廷暗弱群雄割据,面对统一天下重整纪纲的时代课题,那些凭镇压“黄巾”起家的大大小小的军政头头,个个野心勃勃欲夺天下,为此一时好像都求贤若渴、广纳贤才。可实际上个个又都惟我独尊,顺者昌逆者亡。麾下谋臣高参一旦在原则问题上表露“异见”,那就肯定没有好下场。献衡本来是高才大才,据《后汉书》上说他少年时就以文才和辩能而扬名天下。当时身在曹营的名儒孔融也赞他“淑质贞亮英才卓荦”,还上表奏帝推荐了他。可因为他有个狂傲不羁的毛病,很快就被曹操给“打发”到刘表那儿去。刘表为了不想让曹操的借刀之计得逞,便又把他“推荐”到江夏太守黄祖那去了。起初,黄祖因他与自己的大儿子黄射很要好,对他还有几分欣赏,可后来遭他当众辱骂,盛怒之下一刀把他杀了。
献衡死时才26岁,到死也没个官衔职称,墓碑上写的仅是“汉处士献衡”。处士,即指未做官的文化人。如此境遇的他心里自然有着一腔愤懑的苦水了——这就是写这篇《鹦鹉赋》的心理背景。至于奉命提笔的具体缘由,他在此赋“序文”里有明确交代:一次黄射在鹦鹉洲上大会宾客,有人献鹦鹉并希望他能以鹦鹉为题作赋以“使四座咸共荣观”,于是他竟“笔不停缀、文不加点”地当即完成。因此这还是一篇颇有限制的“命题作文”。
全文给读者的总印象是寓意丰富、抒情含蓄、结构精巧、文字形象。
全文分两大层面,第一层(前三段)是咏赞“鸟之形质美”,即从多个侧面用多种手法描绘赞美鹦鹉鸟的超凡不俗。先写其丽容丽姿,再写鸟的聪明辩慧和情趣之高洁。如此便收得一箭双雕:既显扬出鹦鹉鸟之奇美,又暗示自己志向的高超和才智的出众。而其中第二段所写虞人们奉命布下天罗地网捕捉鹦鹉而献全鸟者受赏的细节,则更巧妙地影射出东汉末年权贵压迫忠正控制贤才的行径以及他自己被人几经转送的尴尬苦楚。第二层(后三段)则进一步抒写“鸟之神苦(困境与悲情)”。即美丽高洁的鹦鹉身陷笼槛却时时“想昆山之高岳,思邓林之扶疏”,又暗衬出他自己有志难酬有才无时的愤懑情怀。
以上所说便是该篇的“主脉”。此外,考虑到命题之需和扣题之宜,献衡先生还于字里行间一石三鸟地满足了在场主客们各自的审美需求。它不仅给予了众宾客以“荣观”之乐,又点透出献鸟者的殷切之意。而面对着美鸟佳篇,宾客们得其欢乐之态和献鸟者自得之色等等,宴会主人也会油然而生得一番幸慰。所以该作真可谓是一石三鸟的神来之笔了。
鉴此,《鹦鹉赋》堪称汉以来顶尖级的赋体佳作,鹦鹉洲也因此享有盛名。比如唐代诗人崔颢那首绝妙的《黄鹤楼》里就有“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凄凄鹦鹉洲”的名句。大诗人李白流放夜郎途中被赦返回时,眼望鹦鹉洲而触景生情便也吟得《望鹦鹉洲悲献衡》,对作者献衡的钦慕怜惜之情尽染笔端:“吴江赋《鹦鹉》,落笔超群英。锵锵振金玉,句句欲飞鸣。鸷鹗啄孤凤,千春伤我情。”
此诗作为一位长辈对晚辈的赠诗,自然不离一些忠告和勉励的话语,同时此诗也抒发了作者理想不得实现的感慨。
诗分四段。开头六句为第一段,是对从甥的夸赞。“鱼目高太山,不如一玙璠”,这起句奇绝高迈,犹如飞自天外,落之玉盘。高如泰山的夜明珠,不如一块美玉。这开头的两句议论,引入入胜,又为下两句夸甥作了铺垫。下两句把从甥比作明月,评价何等之高!明月行天,万人仰看,声价动地,自不必说了。一句“动天门”,反衬动人间,一语两面,可谓奇异妙笔。“能成吾宅即,不减魏阳元”两句,用了一个典故。魏阳元即魏舒,少孤,为外祖家抚养。外家起宅,即宅者云:“当出贵甥。”外家视魏舒少而慧,以为应验。魏舒曰:“当为外视成此宅即。”(《晋书·魏舒传》)此两句诗意,是赞从甥高才,不弱于魏舒。诗人把如明月一般声价的高五,视为“能成吾宅即”,似有贬抑之嫌,其实不然,诗人是从辈份上立论的,显然含有爱惜之意。
“自顾”以下八句为第二段,诗人自述个人境况。他夸赞从甥“能成吾宅即”之后,自比惭愧,所以有“自顾寡筹略,功名安所存”之句。李白未获“功名”,是否因缺少筹略尚无定论。“从政治思想家和活动家的角度看,李白实在不算高明”(王运熙《李白集校注·前言》),但他仕路受阻,主要还是因为权贵谗毁。李白政治上受挫之后,仍怀报国之心,但也时有出世之想,泄气之辞。“五木”以下六句,直叙境况。诗人把自己比作“绳系穷猨”,不得自由,心想五木一掷,摆脱爵禄的羁绊。五木,古代赌博的一种器具。《世说》云:桓宣武与袁修道樗蒲(博戏),“袁修道齿不合,遂厉色掷去五木。”诗人化用此典,内含寓意。李白蔑视权贵,而注重友情。为了报答故交的恩义,他不惜“千金散尽”;为使堂上醉人尽兴,又不惜以骏马换酒。他生性豪侠意气,鄙视黄白之物,每遇故交,慷慨解囊,兴之所至,不惜以“五花马,千金裘”去“换美酒”,“同销万古愁”(《将进酒》)。此诗“枥中”四句自述境况,充分表现了诗人豪爽重义的情性。
“闻君”以下十句为第三段,转写离别之情。“闻君陇西行,使我惊心魂”。听到从甥将去陇西,陇西郡乃唐代边陲荒凉之地。西行此地,不能不令人为之一惊。以下则写送别时的复杂心情。意思是想与从甥同去“飘飖”,如寒鸟入荒原,雪天各飞翻。但是诗人心中又有矛盾,没有明说,只言此种心情,如江水流卷,难以陈述完全。“贫家羞好客,语拙觉辞繁”,是说贫家偏偏好客,语拙偏又辞繁,这种自即矛盾难以说明白。因此几天打不起精神,连吃饭也感到无由的羞愧。此番送别之情,写得细密委婉,一语三叹。
“自笑”句以下为最后一段,开解之言。意思是:自笑我不是大丈夫,生来多有苦事难以摆脱。心中积蓄了多少忧愤,何处能得到开豁?想来犹如天地间一层浮云,此身不过是物之毫末罢了;顷刻间即无踪影,终归化入自然之气中了。古代哲人以为“万物散而为太虚”。想到如此,所以“去去何足道?临歧空复愁。”去去,指从甥陇西之行。临歧,面临歧路。此为宽解之语。“肝胆不楚越;山河亦衾帱。”《庄子·德充符篇》云:自其异者视之,肝胆楚越也;自其同者视之,万物皆一也。诗人借此开斛,既然认为万物皆一,与自然同体,那么山河也就是床上的帐被了。诗人借庄子之言,以表豁达之情。“云龙若即从,明主会见收。”《易乾·文言》云:云从龙,风从虎。意思是龙起生云,虎啸生风,同类感应。后用以比喻君主得贤臣,臣子遇明君。诗人借此是说从甥西行,如果云龙即从,建功立业,那么皇帝会征召入朝的。最后诗人谈到自己,则另有一番深意。“成功解即访,溪水桃花流”,是说:成功之后不会忘了我,找我可到有溪水桃花的地方。晋人陶渊明写了《桃花源记》,那脱离尘世之累的自由生活所在,成为许多政治失意之人向往之处。李白曾有“一往桃花源,千春隔流水”(《古风·郑客西入关》)之句,反映了诗人对桃花源的向往。此诗以“溪水桃花流”作结,暗含诗人隐居之想。
此篇《艺文类聚》卷二十九、《文苑英华》卷二百八十六均题作《从镇江州与游故别》,余冠英选注《汉魏六朝诗选》、朱东润主编《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北京大学中国文学史教研室选注《魏晋南北朝文学史参考资料》等,均误作《从政江州与故游别》。
考何逊从镇江州,共有两次:第一次在公元510年(天监九年)旧历六月,建安王萧伟出为都督江州诸军事、镇南将军、江州(今江西九江)刺史,何逊仍从掌书记。第二次在公元517年(天监十六年)旧历六月,庐陵王萧续出为江州剌史,何逊以记室复随府江州。不久即去世。
据诗意推测,此诗当作于第一次从镇江州时。全诗极力渲染与朋友离别时依恋难舍的情景,深婉动人。
建安王萧伟礼贤下士,“由是四方游士、当世知名者,莫不毕至。”伟又穿凿园林,穷极雕丽,“每与宾客游其中”(《梁书·萧伟传》)。公元507年(天监六年),何逊迁建安王水曹行参军,兼任记室,深得萧伟信任,日与游宴。今从镇江州,将与故游离别,自然无限惆怅。故开头两句便说:“历稔共追随,一旦辞群匹。”“历稔”,多年也。“群匹”,即指故游诸人。共事多年,追随左右,情好谊笃,不忍遽别。
时萧伟任扬州刺史(治所在今南京),何逊亦在刺史幕中。南京濒临长江。长江之水西天来,奔流到海不复回。正如古乐府《长歌行》所吟咏的那样:“百川东到海,何时复西归。”诗人不禁睹物起兴,发出深沉的喟叹:“复如东注水,未有西归日”。这尚是虚拟。
而眼前实景更是伤人怀抱:室外夜色深沉,雨声淅沥。酷热的夏夜,如果来一阵滂沱暴雨,带来些许凉意,或许可以冲刷掉离人的愁思,减轻一点人们的痛苦。却偏偏不是!这缠绵夜雨,点点滴滴,打在人踪寂寥的空阶之上,“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一个“空”字,增加了无限凄凉。而室内灯光朦胧,离筵草草,三杯两盏淡酒,怎抵它离恨别愁!促膝话别,彻夜不眠,完全忘记了时间,曙光暗淡了灯光,方知东方之既白。
一个“晓”字,潜藏着无限离别深情。叶矫然说:“何仲言体物写景,造微入妙,佳句实开唐人三昧。”(《龙性堂诗话》初集)而“夜雨”两句,正是这样的佳句。茫茫夜色,点点细雨,淡淡灯光,给这故游夜别的场面笼罩上一片浓重的感伤色彩。难怪陆时雍评此二句曰:“惨甚!闲闲两语,景色自成。”又曰:“‘林密户稍阴,草滋苔欲暗’,细写得幽;‘薄云岩际出,残月波中上’,轻写得妙;‘解缆及朝风,落帆依暝浦’,平写得帖;‘夜雨滴空阶,晓灯暗离室’,深写得苦。此皆直绘物情,不烦妆点。”(《古诗镜》卷二十二)故游不堪离恨苦,更何况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离别在即,于是面面相觑,悲不自胜,不禁为之罢席。
“相悲各罢酒,何时同促膝?”“同”字照应首句的“共”字,缠绵悱恻。而以设问作结,进一步抒发了“盛会难再”的深沉感慨,使人产生无限遐想。
何逊的诗,题材比较狭窄,多为赠答酬唱、送别伤离之作。而他的可贵之处,是很少无病呻吟。像这首诗写离别,将寻常情事,眼前景物,信手拈来,自然清新,且情景交融,颇为动人,前后照应,耐人寻味。特别是“夜雨”两句,更是脍炙人口。唐人郑谷《文昌寓直》诗云:“何逊空阶夜雨平,朝来交直雨新晴。”于此可见其影响之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