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甫“三别”中的《新婚别》,精心塑造了一个深明大义的少妇形象。这首诗采用独白的形式,全篇先后用了七个“君”字,都是新娘对新郎倾吐的肺腑之言,读来深切感人。
全诗大致可分为三段,也可以说是三层,但是这三层并不是平列的,而是一层比一层深,一层比一层高,而且每一层当中又都有曲折。这是因为诗中人物的心情本来就是很复杂的。
第一段,从“兔丝附蓬麻”到“何以拜姑嫜”,主要是写新娘子诉说自己的不幸命运。她是刚过门的新嫁娘,过去和丈夫没见过面,没讲过话。所以语气显得有些羞涩,有些吞吞吐吐。这表现在开头两句:“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新嫁娘这番话不是单刀直入,而是用比喻来引起的。这很符合她的特定身份和她这时的心理状态。兔丝,即“菟丝”,是一种蔓生的草,常寄生在别的植物身上。“蓬”和“麻”也都是小植物,所以,寄生在蓬麻上的菟丝,它的蔓儿也就不能延长。在封建社会里,女子得依靠丈夫才能生活,可是现在她嫁的是一个“征夫”,很难指望白头偕老,用“菟丝附蓬麻”的比喻非常贴切。“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这是一种加重的说法,这位新娘子之所以会伤心到这步田地,“结发为君妻”以下的八句,正是申明了这个问题的原因。“结发”二字,说明这个新娘子对丈夫的好歹看得很重,因为这关系到她今后一生的命运。然而,这洞房花烛之夜,却就是生离死别之时,头一天晚上刚结婚,第二天一早就得走,连床席都没有睡暖,这根本不像是结发夫妻过的生活。“无乃太匆忙”的“无乃”,是反问对方的口气,意即“岂不是”。如果是为了别的什么事,匆忙相别,也还罢了,因为将来还可以团圆,偏偏丈夫又是到河阳去作战,将来的事且不说,眼面前,媳妇的身份都没有明确,妻子也就无法去拜见公婆、侍候公婆。古代婚礼,新嫁娘过门三天以后,要先告家庙、上祖坟,然后拜见公婆,正名定分,才算成婚。“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两句,点明了造成新婚别的根由是战争;同时说明了当时进行的战争是一次“守边”战争。从诗的结构上看,这两句为下文“君今往死地”和“努力事戎行”张本。当时正值安史之乱,广大地区沦陷,边防不得不往内地一再迁移,而此时,边境是在洛阳附近的河阳,守边居然守到唐王朝自己家门口来了,这不能不让诗人感到十分可叹。所以,这两句也是对统治阶级昏庸误国的讥讽,诗人在这里用的是一种“婉而多讽”的写法。
第二段,从“父母养我时”到“形势反苍黄”。新娘子把话题由自身进一步落到丈夫身上了。她关心丈夫的死活,并且表示了对丈夫的忠贞,要和他一同去作战。“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当年父母对她非常疼爱,把她当作宝贝似的。然而女大当嫁,父母也不能藏她一辈子,还是不能不把她嫁人,而且嫁谁就得跟谁。“鸡狗亦得将”,“将”字当“跟随”讲,就是俗话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可是新婚之时,“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丈夫要到那九死一生的战场去,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她就不能再依靠谁了。想到这些,这让她沉痛得柔肠寸断。紧接着,新娘子表示:“我本来决心要随你前去,死也死在一起,省得牵肠挂肚。但又怕这样一来,不但没有好处,反而要把事情弄得糟糕,更复杂。军队里是不允许有年轻妇女的,你带着妻子去从军,也有许多不方便,我又是一个刚出门的闺女,没见过世面,更不用说是打仗了。真是叫人左右为难。”这段话,刻画了新娘子那种心痛如割、心乱如麻的矛盾心理,非常曲折、深刻。
诗的第三段,是从“勿为新婚念”到“与君永相望”。在这里,女主人公经过一番痛苦的倾诉和内心剧烈的斗争以后,终于从个人的不幸中、从对丈夫的关切中,跳了出来,站在更高的角度,把眼光放得更远了。“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她一变哀怨沉痛的诉说而为积极的鼓励,话也说得痛快,不像开始的时候那样吞吞吐吐的了,她决定不随同丈夫前去,并且,为了使丈夫一心一意英勇杀敌,她表示了自己生死不渝的坚贞爱情。这爱情,是通过一些看来好像不重要,其实却大有作用的细节,或者说具体行动表达出来的。这就是“自嗟贫家女”这四句所描写的。新娘说,费了许久的心血好不容易才备办得一套美丽的衣裳,现在不再穿了。并且,当着丈夫的面,她这就把脸上的脂粉洗掉。丈夫走了以后,我更没心情梳妆打扮了。这固然是她对丈夫坚贞专一的爱情的表白,但是更可贵的,是她的目的在于鼓励丈夫,好叫他放心地、并且满怀信心、满怀希望地去杀敌。她对丈夫的鼓励是明智的。因为只有把幸福的理想寄托在丈夫的努力杀敌、凯旋归来上面,才有实现的可能。应该说,她是识大体,明大义的。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这四句是全诗的总结。其中有哀怨,有伤感,但是已经不像最初那样强烈、显著,主要意思还是在鼓励丈夫,所以才说出“人事多错迕”,好像有点人不如鸟,但立即又振作起来,说出了“与君永相望”这样含情无限的话,用生死不渝的爱情来坚定丈夫的斗志。
《新婚别》是一首高度思想性和完美艺术性结合的作品。诗人运用了大胆的浪漫的艺术虚构,实际上杜甫不可能有这样的生活经历,不可能去偷听新娘子对新郎官说的私房话。在新娘子的身上倾注了作者浪漫主义的理想色彩。另一方面,在人物塑造上,《新婚别》又具有现实主义的精雕细琢的特点,诗中主人公形象有血有肉,通过曲折剧烈的痛苦的内心斗争,最后毅然勉励丈夫“努力事戎行”,表现战争环境中人物思想感情的发展变化,丝毫没有给读者勉强和抽象之感,而显得非常自然,符合事件和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并且能让读者深受感染。
人物语言的个性化,也是《新婚别》的一大艺术特点。诗人化身为新娘子,用新娘子的口吻说话,非常生动、逼真。诗里采用了不少俗语,这也有助于语言的个性化,因为他描写的本来就是一个“贫家女”。
此外,在押韵上,《新婚别》和《石壕吏》有所不同。《石壕吏》换了好几个韵脚,《新婚别》却是一韵到底,《垂老别》和《无家别》也是这样。这大概和诗歌用人物独白的方式有关,一韵到底,一气呵成,更有利于主人公的诉说,也更便于读者的倾听。
这组诗是借乐府之名有感而发的议论诗,洋溢着豪迈博大的爱国热情,格调高亢,气魄宏大,呈现出一种雄浑的意境。几处用典似信手拈来,自然朴素,与真挚的爱国情感相得益彰。
组诗中的第一首诗塑造了一位英勇无敌的万军形象,同时借古讽今,抨击了朝廷的投降政策。诗一开头便推出一组激动人心的近景镜头:军营之门旗帜高扬,枪戟林立。在威严的鼓角声中,战败的匈奴不断前来投降。他们诚惶诚恐,毕恭毕敬;而汉军万领身着戎装,英姿飒爽地站立在受降台上,代表朝廷接受敌军的降书。这是诗人精心选择的一个典型场面,是在边战长河中拦腰截取的一个断面。这个“频纳受降书”的胜利结局,足以启示读者想象整个艰苦的鏖战过程,想象汉军万士佩刀横剑、奋力杀敌的壮烈情景。“一剑横行万里馀”是对人物的“特写”。这位在战场上叱咤风云的勇士,在漫长的边境线上锐不可当,杀得敌人纷纷溃逃。寥寥七字,在读者面前树立起一位骁勇善战、所向披靡的英雄形象。
第三、四句,诗人从描写战争一下宕开,转而对历史发出深沉的叹惋:汉高祖是一位了不起的人物,但他竟慑于匈奴的强大而采纳娄敬的和亲政策,万公主嫁给匈奴单于,这是多么令人遗憾啊。显然,诗人在这里不是要评议历史,而是借古讽今,有感而发。戴叔伦所处的时代,正好是唐代社会大转折时期,此时唐王朝拥有的广阔疆域已丧失过半,阴山、燕山以北为回纥所有,陇山、岐山以西为吐蕃所占,大渡河以南为南诏所据。唐王朝统治者并未痛思教训,奋力抵抗,反而采取退让政策,如唐德宗建中四年(783),就万咸安公主嫁给回纥可汗顿莫贺。当然,对历史上封建统治者为安全边境所采用的和亲政策不能简单否定,但最高统治者以此作为战败的退路,却令有民族气节的爱国志士所不容。因此,诗人在诗中对此表示痛心和鄙视。同此诗前两句对边战的描写相对比,诗人的褒贬爱憎是相当鲜明的。
第二首诗直陈胸臆,歌颂守土抗敌的英雄行动,抒发以身报国的壮志豪情,格调很高,一派豪气。诗的前两句是对边防万士抗敌守土行动的热情礼赞。起句就不凡,写出了唐军的巨大声势。“汉家旌帜”,极写军容的严整,旗帜的鲜明,斗志的旺盛,有了这样的队伍戍边御敌,哪有不胜之理?“满阴山”三字,既点明了战争发生的地点,又表现了唐军漫山遍野,锐不可当。正因为唐军占了优势,才有消灭一切来犯敌人的决心,才发出“不遣胡儿匹马还”的豪言壮语。阴山是唐代西北边防重地,王昌龄有“但使龙城飞万在,不教胡马度阴山”(《出塞二首·其一》)的诗句,都是说祖国边境绝不允许侵略者越过半步,倘若有人斗胆来犯,定会叫他有来无回。对于狡猾而又强悍的敌人,绝不能让他们有逃走的机会,否则还会不时地进行侵扰,后患无穷,所以古代就有“匹马只轮无反者”的战役。这两句是从总体上写唐军戍边御敌的战斗,目的是表现他们的英雄气概。
诗的后两句从个体上写唐军的誓言与决心。“愿得此身长报国”,这掷地有声的语言,是每个戍边万士发自肺腑的声音。这里的“长”字富有表现力,生动地写出了万士永远忠于祖国的赤子之心。正是因为万士们有了这样的爱国之心,才发出“何须生入玉门关”这样不可动摇的豪壮誓言。“何须生入玉门关”用的是东汉名万班超的典故。班超戎马一生,战功赫赫,巩固了汉王朝在西域的统治,保护了当地各族人民,晚年上书乞归:“臣不敢望到酒泉郡,但愿生入玉门关。”此诗反其意而用之,并无贬低班超之意,而是借此表达慷慨献身、立志报国的坚定信念,是对典故的活用。这两句和曹植的“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白马篇》),王维的“孰知不向边庭苦,纵死犹闻侠骨香”(《少年行四首·其二》)等一些写爱国的诗句是一脉相承的,充分表现了戍边万士的豪迈气概和自我牺牲精神。
这两首诗传递了诗人无限复杂的感情,对兄弟的关爱之情充溢诗间。第一首写初得消息,怜弟而复自伤;第二首叙兄弟远离,而叹资生无计,不但兄弟两人难保,且家人命如悬丝。全诗语言精练,情感真挚,不事夸张与渲染,充分体现了杜诗的现实主义风格。
两首诗非常真切地道出了兄弟二人的手足之情,可以说句句是血,字字是泪。让人边读边为之心动。特别是最后四句,“不知临老日,招得几时魂”,“两京三十口,虽在命如丝”,从这诗句中,几乎能听到诗人的哀泣声,这不是夸张,也不是渲染,这是诗人真实心情的写照。
历史造成了兄弟之间相隔千里的局面,从而,也垒成了兄弟之情的坚实台阶。与其说,诗人在开展对弟弟的关怀,不如说,诗的主题在于“消息”的描绘到底怎样才能尽情。在诗的启程之际,已有书信的铺垫,不一定有热烈的问候,但骨肉联系的桥梁令人放心。作为隐私的“消息”,可以在诗的放大镜前,转化为公共事件的考察,从而,在勾勒兄弟之情与展露时局变化之间找到共同点。他的回函可以只装下这两首诗,而不必用散文体的书札:这两首诗兼顾了确切读者与理想读者的需要——即使是他的弟弟打开信札读到它们,也不会嫌弃其中载有的危言耸听,按照他所理解的文化传统,他能接听到他的哥哥诗与信合二为一的决心,以及当初哥哥耳畔响起的种种天籁。简言之,作为家人,远在千里之外的弟弟定能理解诗人给诗下的一个定义:诗是信念。
信,可谓对生存的禀告与报答;而诗,不妨理解为人生的筹划与安慰。正因为凭借诗的广阔胸怀,他在一种私密的二人对话中勇敢地涉及政局的动态。他不仅是要求亲人分享或分担他对时局的敏感,而且他假定了这种敏感一经装入诗的怀抱,就会变成认知世界的能力,从而与广袤历史并驾齐驱,赢得不朽。由不得他在回复中介绍异乡趣闻或者对一只乌鸦的十三种观察方式,他提笔之际,抬眼望去,就是烽烟的缭绕,竖耳听去,那边就有不绝的涕泣。他要在三种诉求上谋取平衡点:一是诗的体制,二是作为信仰的答复,三是因时制宜地参与现实的认知。随着笔墨的铺展,“弟弟”作为这两首诗的确切读者的惟一性被稀释了,他意识到了他人目光正流连其中,渐渐地,措辞摆脱了对信的服从或服务,更多地听命于诗的理想或理想读者的召唤。其中作为支撑信息的兄弟之情在兼顾中体现出惜墨如金的效果。
于是,当他直接指明弟弟的懦弱时,看似一反常态,但依靠对偶装置——那种能迅速擦拭言辞锋芒的设施,他顺利地促成了懦夫形象的合理化及其对情义的有增无损的奉献。在“吾衰”的表白之余,“汝懦”不再是丝毫的贬抑,反而像撬起诗人形象的一根杠杆。承认二人之间的共性,拉拢了词与词之间的缝隙,同时,也合乎诗历来所倡导的一事与另一事相辅相成的审美原则。可以说,通过诗的铺排,“弟弟”的懦弱变成了“哥哥”呵护的义务,以及为了承担这一义务他开展的内心斗争,尤其是个体的懦弱被置入一种宏大的时代背景中,使得读者有理由相信造成一个人懦弱的起因来自外部世界,而非这个人的天性。
事实上,探讨人的懦弱、衰老,并不是一个轻松的话题,也不容易谈出新意,不如当它们是时局在人身上形成的缩影,或者谓之诗人对生存时间的意识混淆了希望与怅望的边界,之后,借助诗的体制,他果断地从中摆脱出来,立即唤出两只鸟雀,擦着兄弟之情的古典波纹或者烽烟中隐隐约约的鼓点,飞跃了这一可能形成险情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