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太丘与友期行》全文仅有103个字,却叙述了一个完整的故事(关于守信与不守信的一场辩论),刻画了三个有鲜明个性的人物,说明了为人处世,应该讲礼守信的道理。如此有限的文字,却包含了这样丰富的内容,真可谓言简意赅了。如果不是在语言的精炼上造诣高深,要做到这一点是很难的。
《陈太丘与友期行》的精炼语言,体现在文章的始终。一开头,文章以“期行”、“期日中”、“不至”、“舍去” 、“乃至” 等几个关键词语,把事情、时间、起因交代得清清楚楚,而且,在这些交代中,还把两个不同的人物形象(一个守信,一个不守信)一下子推到了读者面前。
文章的结尾,虽只客寥数语,但却字字生辉。“惭”、“下"、“引”三个动词,把友人知错欲改的心态及行为刻画得入木三分。对中方鄙弃“无信”的那股倔强劲儿,也用“入门,不顾”四个字,描绘得维妙维肖。就在最能体现文章中心思想的第二层 (子斥友人)中,尽管作者用了比开头和结尾要多得多的笔墨,但文字仍然十分精炼。单就叙述的句子来说,在叙述友人问中方时,由“问”到“怒”,感情急剧变化,充分表现了友人那粗鲁无礼的性格。而在叙述中方批驳友人的怒斥时,则选用语气平和的“答曰”、“曰”这类词,这对表现中方不惧怕友人的怒斥、知书达理、善于应对的性格,起到了绝好的作用。
《陈太丘与友期行》的主题思想,主要是通过人物的对话来揭示的。这些人物对话,虽然只有三言两语,但句句都紧扣文章中心,紧扣人物性格,具有鲜明的个性特征。文章写友人与中方的对话有三句。第一句“尊君在不?”开门见山,问得直截了当,毫无谦恭之意,初露性格的鲁莽。第二句“非人哉!”出言不逊,当着儿子骂父亲,这是不讲礼仪的行为,再露性格的粗鲁。第三句“与人期行,相委而去!”看似有理,实则无理。不自责自己失约误期的错误,反而委过于人,怒斥对方如约而行的正确做法,这就更加暴露出友人不讲道理的性格特征。
文章写中方与友人的对话也有三句。第一句“待君久,不至,已去。”这是针对友人的问话而答的。中方不是正面回答友人提出的问题,在,还是不在。而是先说“等君久”“不至”,再说“已去”,把父亲的 “去”与“等君久”和友人的“不至”联系起来。这样的回答,不仅把父亲为什么走说清楚了,为后面批驳友人的怒斥作了准备,而且话中有话,流露出对友人失约的反感。第二、三两句是对友人无理怒斥的反驳。第二句“君与家君期日中,日中不至,则是无信。”这是针对友人强调“期行”而说的。守信还是失信,关键在于“期日中”,“日中不至”,当然就是失信了。抓住实质,击中要害,
使友人失去辫驳的根据。第三句“对子骂父,则是无礼。”这是针对友人出言不逊而说的。在指出友人“无信”的基础上,又指出友人“无礼”。一步紧逼一步,把友人逼到了无以言对的狼狈境地,以至最后不得不“惭”而“下车引之”。由于这些对话具有鲜明的个性特征,因此,虽然只有短短几句,也可以看出中方—陈太丘性格的折光,是多么聪颖仁慧、知书达理。
《陈太丘与友期行》一文细节微言、涵泳无穷。“陈太丘与友期行,期日中,过中不至,太丘舍去,去后乃至。”尺寸之间起波澜,与下文问答中“待君久不至,已去”“君与家君期日中,日中不至 ”呼应。友人“问”“便怒”“惭”“下车引之”,一波三折。其间,先称 “尊君”,骤然口不择言 “非人哉”,人物情态,栩栩如生。中方“门外戏”、一答一日、“入门不顾”,应对自如,宛若成人,表现出鲜明个性与独立人格。不论是情节上的起伏变化,还是人物情态上的自然生动,乃至文字之下隐藏着的本真性情、坦率品质,都值得我们琢磨品味。
这两首诗与杜牧《赠别》主题相同,即和心爱的姑娘分别时的离别之作,但写法各别。离亭指分别时所在之地,亭即驿站。赋得某某,是古人诗题中的习惯用语,即为某物或某事而作诗之意。诗人在即将分别的驿站之中,写诗来咏叹折柳送别这一由来已久但仍然吸引人的风俗,以表达惜别之情。
第一首起句写双方当时的心绪。彼此相爱,却活生生地拆散了,当然感到无聊,但又势在必别,无可奈何,所以只好暂时凭借杯酒,以驱散离愁别绪。次句写行者对居者的安慰:“既然事已至此,不能挽回,那又有什么办法呢?所希望于你的,就是好好保重身体。你本来已是眉愁腰细的了,哪里还再经得起损伤?”这句先作一反跌,使得情绪放松一下,正是为了下半首把它更紧张起来。第三句是一句惊心动魄的话。除了死亡,没有什么比分别更令人痛苦。这句话是判断,是议论,然而又是沉痛的抒情。第四句紧承第三句,针对第二句。既然如此,即使春风有情,不能因为爱惜长长的柳条,而不让那些满怀着“人世死前惟有别”的痛苦的人们去尽量攀折。这一句的“惜”字,与第二句的“损”字互相呼照。因为愁眉细腰,既是正面形容这位姑娘,又与杨柳双关,以柳叶比美女之眉,柳身比美女之腰,乃是古典诗歌中的传统比喻。莫损也有莫折之意在内。
第二首四句一气直下,又与前首写法不同。前半描写杨柳风姿可爱,无论在烟雾之中,还是在夕阳之下,都是千枝万缕,依依有情。而杨柳既如此多情,它就不会只管送走行人,而不管迎来归客。送行诚可悲,而迎归则可喜。因此,就又回到上一首的“莫损愁眉与细腰”那句双关语。就人来说,去了,还是可能回来的,不必过于伤感以至于损了愁眉与细腰;就柳来说,既然管送人,也就得管迎人,不必将它一齐折掉。折掉一半,送人离去;留下一半,迎人归来,则为更好。
此诗意在描写打猎人的本领和美德。其人带着猎犬出猎,品德仁慈,卷发美髯,具有长者之相。作者是以羡慕的眼光,对猎人的外在英姿和内在美德进行夸赞。
打猎是古代农牧社会习以为常的事。猎者除获得生活所需之物外,还有健身习武的好处。古人认为,国家要强盛,离不开文治武功。体魄强健,好勇善战,体现了国人的尚武精神。仁爱慈善,足智多谋,体现了国人的文明精神。因此,文武并崇,刚柔兼济,在古代形成一种风尚,一种共识。在这种风气影响下,人们往往把是否能文能武作为衡量一个人是否有出息的重要标准。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也常常以这种标准与眼光来衡量和观察各种人物,一旦有这样的人物出现,就倍加赞赏,此诗中的猎者就是其中一例。作者选取狩猎这一常见习俗,对猎人的善良、勇敢、能干和美姿进行赞誉,既是情理中事,又是诗人审美眼光独到之处。
此诗采用了由犬及人、由实到虚的写法。全诗共三章,每章的第一句均以实写手法写犬;每章的第二句均以虚写手法写人。
“即物指人,意态可掬”(陈震《读诗识小录》)。“令令”“重环”“重鋂”,是写犬,不仅描绘其貌,而且描摹其声。由此可以想见当时的情景:黑犬在猎人跟前的受宠貌和兴奋貌,猎犬在跑动中套环发出的响声等等,这就从一个侧面烘托出狩猎时的气氛。未见其人,先闻其“卢令令”之声。后面才走出诗中的主人公。“美且仁”“美且鬈”“美且偲”,则是写人,在夸赞猎人英姿的同时,又夸赞猎人的善良、勇敢和才干。这样看来,诗中所赞美的猎人,是个文武双全、才貌出众的人物,以致引起旁观者(包括作者)的羡慕、敬仰和爱戴。从感情的角度看是真实的,从当时所崇尚的民风看,也是可信的。
全诗仅二十四字,就勾勒出一个壮美、仁爱、勇武、多才的年青猎人带着心爱的猎犬打猎的情景,文字简练,形象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