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每章的头两句是起兴,当是诗人所见。
下两章“束刍”、“束楚”同“束薪”。又参星黄昏后始见于西方天空。故知“绸缪束薪,三星在天”两句点明了婚事及婚礼时间。“在天”与下两章“在隅”、“在户”是以三星移动表示时间推移,“隅”指东南角,“在隅”表示“夜久矣”,“在户”则指“至夜半”。
三章合起来可知婚礼进行时间——即从黄昏至半夜。后四句是以玩笑的话来调侃这对新婚夫妇:“今夕何夕,见此良人(粲者)。子兮子兮,如此良人(粲者)何!”问他或她在这千金一刻的良宵,见着自己的心上人,将是如何亲昵对方,尽情享受这幸福的初婚的欢乐。语言活脱风趣,极富有生活气息。其中特别是“今夕何夕”之问,含蓄而俏皮,表现出由于一时惊喜,竟至忘乎所以,连日子也记不起的极兴奋的心理状态,对后世影响颇大,诗人往往借以表达突如其来的欢愉之情,特别是男女之间的情爱。
此诗每小节的后四句颇值得玩味,诗人以平淡之语,写常见之事,抒普通之情,却使人感到神情逼真,似乎身临其境,亲见其人,领受到闹新房的欢乐滋味,见到了无法用语言形容的美丽的新娘,以及陶醉于幸福之中几至忘乎所以的新郎。这充分显示了民间诗人的创造力。
从整体上看这首诗好像洞房花烛夜新婚夫妻在逗趣,具有祝福调侃的意味,非常温馨、甜蜜。在这千金一刻的良宵,见着自己的心上人,将如何尽情享受这新婚的欢乐。语言活脱风趣,极富有生活气息。特别是 “今夕何夕”之问,含蓄而俏皮,表现出由于一时惊喜,竟至忘乎所以,连日子也记不起了的心理状态。
这是一首写景的小令。它生动地描绘了夕阳照射下秋天江边美丽的景色。
“一抹斜阳沙觜,几点闲鸥草际。”傍晚,夕阳西下,一抹斜阳的余辉照射在沙洲口上。几只闲适的水鸟,点缀在远处的绿草之中。这二句写的是远处的静景。“一抹”与“闲鸥”,突出了景色的幽静,“几点”与“草际”则点出了景色的幽远。接下几句描写的是动景:“乌榜小渔舟,摇过半江秋水。风起,风起,棹人白苹花里。”一只小船,摇过明净的秋水。划着划着,起风了,小船被吹得不能自主,一下划进了白苹花里。这几句,写的是动景,但动中有静,仍给人一种幽静的感觉。
这首小令写水乡秋色。景物的描写,有动有静,有近有远,都联合一体,融为一幅幽静恬淡的图画。意境优美,朴素,清新,使人得到一种很好的审美享受。
诗中描写了恒山于群山中独尊。首联写云中山势极高,颔联写河流在山下汇合然后向西南流去,颈联写仙台与太阳相映照,尾联写天色变暗,作者不能尽兴搜奇了。全诗从多个角度描绘恒山的高峻,口吻夸张豪迈,艺术感染力强烈。
诗的开首两句,便用夸张豪迈的口吻写出了恒山众山独尊的地位。“云中天下脊,尤见此山尊。”恒山所在的山西浑源县在古代属云中郡统辖,作者说云中恒山是天下的屋脊、脊梁,极言此山之高峻。
“八水皆南汇,群峰尽北蹲。”这是鸟瞰的图景。登临纵目,只见山山条条水脉尽皆汇向南方,被山势所拘,龙王也只得俯首称臣,顺山势而下。因为恒山突兀高耸,便显得群峰都好像向着北岳蹲下一样。这两句诗,与杜甫的《望岳》:“会当临绝顶,一览众山小”的意境,有异曲同工之妙。
“仙台临日迥,风窟护云屯。”这两句又可视作是仰观的景象。恒山顶上有会仙府、琴棋台等建筑,因为修筑在山巅,便有“临日”,迫近太阳的遥远之感。“风窟”在北岳观两侧,悬崖壁立,空谷来风,窟中山风常似虎啸。彤云密布,云从风,在山谷间屯集,风涛、云海,正是名山特有的景观。面对这瑰丽的景色,诗人留恋不已,久久不欲离去,他还想看到更新奇的景致显现。“剩有搜奇兴,空怜前路昏。”便是这种心情的写照。诗人雅兴不减,还想进一步到云深不知处搜奇探胜,怎奈日暮途穷,不觉已是红轮西坠,天色暗淡,不辨东西了。诗人把这种游兴不减,余韵正浓的情绪放在天色已晚无法继续游览下去的时刻,更让人觉得惋惜,更让人感觉到北岳恒山那丰富无垠的内涵。纵然滞留更多的时日,也无法穷尽其中变化万端的风光。诗人用“空怜”二字,淡淡地带出未能尽兴游览恒山的遗憾。
全诗从不同角度极力描绘恒山的高峻,或明说或暗含,无一不是一个“高”字,给读者以强烈的艺术感染力,让人更加增添对北岳恒山的神往。
这第三首,叙述邻里携酒深情慰问及诗人致谢的情景。通过父老们的话,反映出广大人民的生活。
前鸡句先安排了一个有趣的序曲:“客至”的当儿,庭院里发生着一场鸡斗,群鸡乱叫,于是主人把鸡赶到它们栖息的庭树上。养鸡之法,今古不同,南北亦异。《诗经》说“鸡栖于埘”。汉乐府却说“鸡鸣高树颠”,又似栖于树。石声汉《齐民要术今释》谓“黄河流域养鸡,到唐代还一直有让它们栖息在树上的,所以杜甫诗中还有‘驱鸡上树木’的句子”。杜甫《湖城东遇孟云卿复归刘颢宅宿宴饮散因为醉歌》末云“庭树鸡鸣泪如线”,湖城在潼关附近,属黄河流域,诗作于将晓时,而云“庭树鸡鸣”,尤足为证。驱鸡上树,等于赶鸡回窝,自然就安静下来。待到院内安静下来时,这才听见客人叩柴门的声音。这开篇不但颇具村野生活情趣,同时也表现出意外值客的欣喜。
“父老鸡五人,问我久远行”,“父老”说明了家里只有老人,没有稍微年轻的人,这位后文父老感伤的话张本,同时为下文的“兵戈既未息,儿童尽东征”作铺垫“问”有问候、慰问之义,同时在古代还有“馈赠”的进一步含义,于是又出现“手中各有携,倾榼浊复清”两句,乡亲们各自携酒为赠,前来庆贺杜甫的生还,尽管这些酒清浊不一,但体现了父老乡亲的深情厚意。由于拿不出好酒,乡亲们再三地表示歉意,并说明原因:苦辞“酒味薄,黍地无人耕。兵革既未息,儿童尽东征。”连年战祸,年轻人都被被征上了前线,由此体现出战乱的危害,短短鸡句,环环相扣,层层深入。由小小的“酒味薄”一事折射出“安史之乱”的全貌,这首诗也由此表现了高度的概括力。
最后鸡句写诗人以歌作答,表示自己的感激之情。“请为父老歌,艰难愧深情”,父老乡邻的关怀慰问令诗人万分感动,为表示自己的谢意,诗人即兴作诗,以歌作答。“愧”字含义丰富,既有“惭愧”意,又有“感激”、“感谢”意,而“惭愧”和“愧疚”的成分更多一些。面对淳朴诚实的父老乡亲,诗人深感时局危难,生活艰困,可又未能为国家为乡亲造福出力,所以不但心存感激,而且感到惭愧。结局两句将诗情推向极至,“歌罢仰天叹,鸡座泪纵横”,诗人长歌当哭,义愤填膺,悲怆感慨之情骤然高涨。“百虑”化作长歌咏叹,这一声长叹意味深长,饱含无奈和痛楚,诗人对国事家事的沉痛忧虑让鸡座乡邻大受感染,产生共鸣,举座皆是涕泪纵横。听者与歌者所悲感者不尽相同,但究其根源皆由是安史之乱引发。诗人的情感思绪已不仅仅是个人的,它能代表千千万万黎民苍生、爱国志士的心声。杜甫的诗人形象在作品中已经由“小我”升华为“大我”,“纵横”之泪是感时局伤乱世之泪,是悲国破悼家亡之泪,组诗潜藏着的情感暗流在结尾处如破堤之水奔涌而出,悲怆之情推倒了最高点,表现出强烈的艺术感染力。
杜甫的《羌村》三首与“三吏”、“三别”等代表作一样,具有高度的典型意义。虽然作品讲述的只是诗人乱后回乡的个人经历,但诗中所写的“妻孥怪我在,惊定还拭泪”,“夜阑更秉烛,相对如梦寐”等亲人相逢的情景,以及“邻人满墙头,感叹亦唏嘘”的场面,绝不只是诗人一家特有的生活经历,它具有普遍意义。这组诗真实地再现了唐代“安史之乱”后的部分社会现实:世乱飘荡,兵革未息,儿童东征,妻离子散,具有浓烈的“诗史”意味。
在艺术上,诗人熔叙事、抒情、写景于一炉,结构严谨,语言质朴,运用今昔对比,高度概括等手法,表达了诗人崇高的爱国情怀,集中体现了杜甫沉郁顿挫的诗风。三章诗不仅在形式上连绵一体,而且很好地引导读者进行联想和想象,使得这组诗的意蕴超越了其文字本身而显得丰富深厚。杜甫的《羌村》三首用诗人的亲身经历和体验反映出安史之乱的严重危害,具有高度的艺术概括力,体现了作者深厚的诗文功底。
这是一首描写婚礼的诗。《毛诗序》以此诗为国君之婚礼。朱熹《诗集传》以此诗为诸侯之婚礼。从诗中描写的送迎车辆之盛可以知道,应为贵族的婚礼,而不是一般民间的婚礼。
关于此诗诗旨历来争议较大,归纳起来大致有三种观点:
一、鹊喻新郎,鸠喻新娘。这个观点又分两种意见:(一)这首诗是诗人代新郎言说,表达了诗人对男子的同情。喜鹊搭好了窝,鸠来居住。新郎准备好了房子,新娘来居住。以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此说以姚际恒为代表。姚际恒《诗经通论》言:“按此诗之意,其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与居者,以鸠之居鹊巢,况女之居男室也。”姚氏之说,尊者甚众。但是清代另一位善说《诗》者方玉润却有着不同的看法。方玉润《诗经原始》辨驳说:“自《序》《传》来,说《诗》者无不以鹊巢鸠居况女居男室矣,夫男女同类也,鹊鸠异物也,而何以为配乎?”意思是说:用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就像是说鸠婚配给了鹊犹如女嫁给了男。但是男女同类可以婚配,鸠鹊异类又怎么能相配昵?方玉润又说:“姚氏际恒最攻《序》《传》,乃其自解诗意,又以为‘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居者,况女之居男室也'则与旧说何异?且谓'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男女纵不同体,而谓之异类可乎哉?此不通之论也。”(二)这首诗是新娘家人在唱赞歌,是一首新婚礼赞诗。如果以鹊喻新郎,以鸠(布谷)喻新娘,则此诗为新婿礼赞诗。朱熹将《鹊巢》的诗旨强解为以鸠比喻文王之化,行后妃之德盛而赞颂之。此一说出现最早,流传最久,影响也最大,而批评者亦最多。这种赞颂文王之化,后妃之德的说法,虽然历来因为牵强附会而被指责为完全是一种背离诗义的经学化理学化的臆断,但是他将这首诗解释为是一首新娘家人赞美婚礼的诗,是值得肯定的。
二、鹊喻弃妇,鸠喻新妇,这是一首弃妇诗。如果以鹊喻弃妇,以鸠(布谷)喻新妇,则此诗的作者是代弃妇立言或作者本人就是弃妇,那么这是一首深切沉痛的弃妇诗。弃妇的丈夫遗弃了同他一起艰苦经营,创立家室的结发妻子,却用百辆盛车的热闹场面迎娶新妇,致使新妇占了旧妇之位,恰如”鸠占鹊巢“一般。弃妇心生嫉恨,因作此诗,以责备丈夫另娶新妇,新妇占据其家:我辛辛苦苦终于经营了一个家,现 在丈夫却将我抛弃,用盛大的车队去接新人了,而有个新妇要霸占我的家了。表达了一个为家操劳,却遭丈夫遗弃的妇女内心无比哀怨的心情。《诗经》中这类妇女很多,如《国风·邶风·谷风》。《召南·鹊巢》中这位妇女的遭遇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现象,这首诗就是古代毫无话语权的妇女对喜新厌旧的丈夫的指责和对自己悲惨命运的无奈叙述。这实际上也是对男权社会里痴心女子负心汉婚姻现象的一种沉痛控诉,获得了强烈的社会意义。高亨在其《诗经今注》对此表示了相同的看法:”诗以鸠侵占鹊巢比喻新夫人夺去原配夫人的宫室。“同时高亨说:”(这是)召南的一个国君废了原配夫人,另娶一个新夫人,作者写这首诗叙其事,有讽刺的意味。“将这首诗的当事人具体地指为:召南的一个国君和他的两个夫人。
三、鹊与鸠并无明确所指,只是自然界的两种鸟,且此诗的叙述者是与婚礼无关的他者。这首诗也可能只是一个与婚礼毫无关系的路人所作,诗人无意中看到一场婚礼,于是有所联想有所感触,便作了此诗。
全诗三章,都以鸠居鹊巢起兴。喜鹊筑好巢,鳲鸠住了进去,这是二鸟的天性。《齐诗》曰:“鹊以夏至之月始作室家,鳲鸠因成事,天性然也。”诗中还点明成婚的季节,郑笺云:“鹊之作巢,冬至架之,至春乃成。”这也是当时婚嫁的季节。各章二句写鳲住鹊巢分别用了“居”“方”“盈”三字,有一种数量上的递进的关系。“方”,是比并而住;“盈”,是住满为止。因此诗三章不是简单的重章叠唱。
一章“百两御之”,是写成婚过程的第一环,新郎来迎亲。迎亲车辆之多,是说明新郎的富有,也衬托出新娘的高贵。二、三章继续写成婚过程第二、三环:迎回与礼成。“百两将之”是写男方已接亲在返回路上,“百两成之”是迎回家而成婚了。“御”“将”“成”三字就概述了成婚的整个过程。“之子于归”,点明其女子出嫁的主题。因此,三章是选取了三个典型的场面加以概括,真实地传达出新婚喜庆的热闹。仅使用车辆之多就可以渲染出婚事的隆重。
这首诗以平浅的语言写成婚的过程,没有如《周南·桃夭》里以桃花来衬托新娘的艳丽,更没有直接去描写新娘的容貌。如果说“之子于归”一句还点出新娘这一主角,让人在迎亲的车队之中找出新娘来,那么,另一位主角新郎则完全隐在诗中场景的幕后,他是否来迎亲,就留给读者去想像了。细味诗中所写,往返的迎亲车队给画面以较强的时空感,短短三章,却回味悠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