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曰:刍狗万物兮,天地不仁。体止而用无穷兮,播生者于迷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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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形而致用者之谓器,无形而用道者之谓神。背昭昭而起见兮,聚墨墨而生身。
有形而致用者之谓器,无形而用道者之谓神。背昭昭而起见兮,聚墨墨而生身。
犯有形而遗大观兮,动细习于游尘。彼至人而神凝兮,同予梦而先觉。
犯有形而遗大观兮,动细习于游尘。彼至人而神凝兮,同予梦而先觉。
顾天下孰不学兮,乃会归于无学。予心之不能忘兮,将波流风靡而奈何,唯镇之以无名之朴。
顾天下孰不学兮,乃会归于无学。予心之不能忘兮,将波流风靡而奈何,唯镇之以无名之朴。

mèngpiānèr--huángtíngjiān

luànyuēchúgǒuwàntiānrénzhǐéryòngqióngshēngzhějīn

yǒuxíngérzhìyòngzhězhīwèixíngéryòngdàozhězhīwèishénbèizhāozhāoérjiànérshēngshēn

fànyǒuxíngérguāndòngyóuchénzhìrénérshénníngtóngmèngérxiānjué

tiānxiàshúxuénǎihuìguīxuéxīnzhīnéngwàngjiāngliúfēngérnàiwéizhènzhīmíngzhī

黄庭坚

黄庭坚

黄庭坚(1045.8.9-1105.5.24),字鲁直,号山谷道人,晚号涪翁,洪州分宁(今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人,北宋著名文学家、书法家,为盛极一时的江西诗派开山之祖,与杜甫、陈师道和陈与义素有“一祖三宗”(黄庭坚为其中一宗)之称。与张耒、晁补之、秦观都游学于苏轼门下,合称为“苏门四学士”。生前与苏轼齐名,世称“苏黄”。著有《山谷词》,且黄庭坚书法亦能独树一格,为“宋四家”之一。 ▶ 2467篇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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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元发生春为宗,盛德在木斗建东。
乾元¹发生春为宗,盛德在木斗建东。
注释:¹乾元:乾是天,元是始,乾元即是天道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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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¹朔土:即北方地区。²朱宫:即朱红色的宫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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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¹九韶:本意为古代音乐名,周朝雅乐之一,简称《韶》。²九变:意为多次演奏。四友:周文王以闳夭、太公望、南宫括、散宜生四位有德才的人为四友。
天何言哉乐无穷,广成彭祖为三公。
天何言哉乐无穷,广成彭祖为三公。
野臣潜随击壤老,日下鼓腹歌可封。
野臣潜随击壤老,日下鼓腹歌可封。

  君主朝堂上会见百官,称之为临朝视事,百官朝见皇帝,向皇帝奏事称之为上朝。上朝对于百官来说,是他们每日的第一件大事。

  当长安郊野曙色才分的时候,大明宫里的钟声就响彻长安上空了,钟声告诉散居在各街坊的百官们,朝见皇帝的时候到了。待到百官赶到蓬莱宫,钟声仍然响彻云霄。宫殿的大门虽已开启,又依稀听见宫里 "鸡人"报晓的声音,说明皇帝本人也已起身,要与百官们相会于朝堂上。

  百官上朝,唐诗中也有说以"鼓声"为号令的。李贺《官街鼓》诗中说:"晓声隆隆催转日,暮声隆隆呼月出。"王琦注:"《唐书》:“日暮,鼓八百声而门闭;五更二点,鼓自内发,诸街鼓承振,坊市门皆启,鼓三千挝,辨色而止。”其制盖始于马周。旧制:京城内金吾昏晓传呼,以戒行者。周上书令金吾每街隅悬鼓,夜击以止行李,以备窃盗,时人呼曰鼓,公私便焉。”可见置于街坊的鼓,当日暮、凌晨时敲响,主要用于警戒以防盗贼,也兼有报时的作用,以启坊门。原与百官上朝无关,但百官可以据鼓声判断时辰,所以唐诗中写到早朝的诗,多写钟声,也有钟鼓一齐写到的。

  "官街鼓"凌晨 "五更二点"敲起,相当于今日的早上五时左右。古代天子讲究 "勤政",所谓谓 "夙兴夜寐",上朝理事,不敢懈怠。上朝的百官们当然更要早起,因为他们散居于长安各街坊,距上朝的宫殿还有相当远的一段路程。《明皇杂录》:"五鼓初起,列火满门,将欲趋朝,轩盖如市。”是晓色朦胧中百官上朝的真实写照。

  唐时帝王每日都要临朝视事。《唐会要》引《仪制令》:"诸在京文武官员职事九品以上,朔望日朝;其文武官五品以上及监察御史、员外郎、太常博士,每日朝参。"《唐会要》又载:“贞观十三年十月三日,尚书左仆射房玄龄奏:'天下太平,万几事简,请三日一临朝。'诏许之。至二十三年 (649年)九月十一日,太尉 (长孙)无忌等奏请视朝,坐日,上(高宗)曰:'朕幼登大位,日夕孜孜,拥滞众务,自今以后每日常坐。""每日常坐"即谓之 "常朝",是汉以来留下的遗制,唐代帝王大都是严格遵守的,房玄龄的"天下太平,万几事简",要求太宗改为三日一临朝视事,几乎可以看作是佞言,所以高宗即位之初 (高宗即位于贞观二十三年六月),为表示勤政,即恢复旧制。到高宗永徽二年 (651年)八月二十九日下诏:"来月一日,太极殿受朝。此后,每五日一度,太极殿视事,朔望朝,即永为常式。""受朝。即受朝贺,是在朔望日(每月初与每月中)皇帝会见在京所有官员规模更大、仪式更隆重的活动;"视事"即"每日常参"、"每日常坐",是皇帝会见五品以上"常参官"的日常事务。高宗即位始两年,即废务荒政,自坏体例,改 "每日常参"为"五日一度"了。至高宗显庆二年 (657年)三月,长孙无忌又奏请 "隔日视事";武则天时,敕 "每十日一朝",受到左台侍御史卢怀慎的批评。自玄宗以后,皇帝的 "每日常坐",虽然也偶有更改,但基本维持"每日常坐"的旧制。兴庆宫里有勤政务本楼,即有以勤于政事、励精图治自勉的意思在内。不过,到玄宗晚年,亦渐废务荒政,所以白居易在《长恨歌》里批评他在宠杨妃之后"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

  常参官之数,大约不下数百近千人,每日凌晨即起,梳洗一毕,即要匆匆赶往皇帝临朝之处,休假和因其他特殊情况"辍朝"时可以例外。早朝是官员们的大事。一方面这是官员们的责任,另一方面也是官员们深感荣耀之事。每日面见君王,与闻或参与处理天下大事,正是一种个人价值所在。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若早朝不至或迟到,处罚也是很严厉的。唐政府规定:"朝参官无故不到,夺一月俸";"文武常参官或有晚入 (即迟到),并全不到及班列失仪,委御史台录名,牒所由,夺一月俸;经三度以上者,弹奏。”

  唐诗中写及早朝的诗格外多,本诗即是其中一首。

yuánzǎocháoxíng--bàofáng

gānyuánshēngchūnwèizōngshèngzàidòujiàndōng

dōngfāngsuìxīngmínggōngnánshānyáoqíngkōng

wàngyúnděngwànxiàn寿shòushēngchūqiānfēng

wénchāngsuícǎizhèngtàipíngxiàzhíjīnghóng

shīkuàngyīngdiàohuángzhōngwángliángyùndiàoshílóng

xuánmíngshìguīshuòqīngfàngshēnzhūgōng

jiǔsháojiǔbiànshēngfāngyǒushēnzhōng

tiānyánzāiqióng广guǎngchéngpéngwèisāngōng

chénqiánsuírǎnglǎoxiàfēng

百年复几许,慷慨一何多!子当为我击筑,我为子高歌。招手海边鸥鸟,看我胸中云梦,蒂芥近如何?楚越等闲耳,肝胆有风波。
百年复几许¹,慷慨²一何³多!子当为我击筑,我为子高歌。招手海边鸥鸟,看我胸中云梦,蒂芥如何?楚越等闲¹⁰耳,肝胆有风波¹¹
译文:人生百年才有多少时光啊,面对生命短促自古以来人们的感慨太多太多了。你应当为我击筑伴奏,我会为你放声高歌。我招手呼唤海边的鸥鸟,让它近来看一看我气吞云梦的心胸,里边到底有没有芥蒂呢?如果心胸旷达坦荡,遥远的楚国和越国也不算有什么距离;如果斤斤计较利害,紧密相连的肝和胆也会有隔阂。
注释:¹复几许:又有多少。²慷慨:感慨,感叹。³一何:多么。⁴海边鸥鸟:化用《列子》狎鸥之典。《列子·黄帝篇》:“海上之人有好沤(鸥)鸟者,每旦之海上,从沤鸟游,沤鸟之至者百住而不止。其父曰,‘吾闻沤鸟皆从汝游,汝取来,吾玩之。’明日之海上,沤鸟舞而不下也。”表示人有了机心就不能被信任。⁵云梦:古代楚国的大泽。⁶蒂芥:很小的植物种子,比喻不能忘怀的小事。⁷近:近前。⁸如何:怎么样,有没有。⁹楚越:楚国和越国 。喻相距遥远。《庄子·德充符》:“ 仲尼曰:‘自其异者视之,肝胆楚越也;自其同者视之,万物皆一也。’”¹⁰等闲:寻常,不成问题。¹¹风波:比喻嫌隙、隔阂。
生平事,天付与,且婆娑。几人尘外相视,一笑醉颜酡。看到浮云过了,又恐堂堂岁月,一掷去如梭。劝子且秉烛,为驻好春过。
生平事,天付与,且婆(pó)(suō)¹。几人尘外相视,一笑醉颜酡(tuó)²。看到浮云³过了,又恐堂堂岁月,一掷去如梭(suō)。劝子且秉烛,为好春
译文:人的寿命福禄为天之所授,无须刻意追求,应安然处之。世上有几人能像你我一样,忘怀尘世得失,心心相印,开怀畅饮,一醉方休。看到世间万事倏忽而过,又怕美好的时光白白流逝,像掷出的织布梭一样一去无回。我劝你夜晚也要点上灯烛读书,这样才能把不断流逝的美好青春留住。
注释:¹婆娑:逍遥;闲散自得。²酡: 饮酒后脸色变红。³浮云:比喻世间万事。⁴堂堂:光明美好。⁵秉烛:手持灯烛。⁶为:为的是。⁷驻:停驻,这里用作使动,使……停留。⁸好春:美好的青春。⁹过:有两重含义,一是经过、经历义,谓年轻人正经历着青春时期。二是流过义,谓美好的青春时光正在不断流逝。

  这首词基本用赋体,直接抒情,写的是要“留春”。上片首句慨叹人生短促而忧患良多,使人联想到曹操的《短歌行》: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慨当以慷,忧思难忘。……”唯其如此,有志之士,更应互相勉励,互相鼓舞,及时地进德修业。这就是“子当为我击筑,我为子高歌”的意思。《 史记·刺客列传》: “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于市中。”这里无非表现作者与杨子掞是那么志同道合,声气相应。接下去是虚写,让意境更开阔、更深远。“胸中云梦”,其实就是胸中块垒,是一肚子牢骚、抑塞之气,这是一层意思。但又说“云梦”也不过象“蒂芥”,显得怀抱宽广,心情旷达,把一些不如意的事,看成小事一桩,这又是一层意思。司马相如的《子虚赋》中写到: 子虚夸楚有 “云梦”,方九百里,有山有水……但乌有先生却夸齐国“吞若云梦者八九于其胸中,曾不蒂芥! ”词中用这个典,是既承认自己胸中有“云梦”这样大的忧愤,又表示可以把它们看成“细故” (贾谊《鹏鸟赋》: “细故蒂芥,何足以疑! ” ),视如等闲。这当然有矛盾。因此前结两句就提到哲理高度来认识: “楚越等闲耳,肝胆有风波。”这是用《庄子》上的话:“自其异者视之,肝胆楚越也;自其同者视之,万物皆一也。”化为诗的语言就是说: 楚越虽为两国,存在矛盾,但就“同”的角度看,也就没有什么大了不起。肝胆同属一体,关系密切,但就“异”的角度看,也有矛盾和斗争( “风波”即不平,指矛盾、分歧)。这是一种哲理,一种思想方法,但实际上是一种聊以自慰的话。“肝胆有风波”不正暗指世上的风波险,行路难吗?

  下片正面强调“成事在天” 而“谋事在人”,含有不汲汲于求取功名,而应当及时地充实自己之意。“几人尘外相视,一笑醉颜酡”是一种比较超脱的态度,也是另一种生活道路。作者似乎有意于此,但随即以“又恐”两字捩转。在“出世”还是“入世”的思想矛盾中,他还是取后者,因此说恐怕“青春背我堂堂去”(唐薛能句。“堂堂”即公然地),一事无成人渐老啊! 后结二句:“劝子且秉烛,为驻好春过。”点出本篇主旨。说秉烛夜游,就是要及时努力(曹丕《与吴质书》: “少壮真当努力,年一过往,何可攀援! 古人思秉烛夜游,良有以也。” ),唯有这样才能留驻春天,不让美好的春光很快地过去。本篇虽用赋体,讲哲理,但不离形象思维,兼用象征比喻,因此毫无枯燥沉闷之感,相反颇觉真气洋溢,沁人心脾。

  张惠言是“常州词派” 的创始人。他推尊词体,与风骚诗赋同列;强调比兴寄托,主张“意内言外”;他以治经方法说词,“义有幽隐,并为指发”,“缒幽凿险,求义理之所安”……而他的《茗柯词》正是他词学理论的认真实践。《茗柯词》虽仅四十六首,但质量都较高,其基本主题是“感士不遇”,那种对于“春”天的憧憬、希冀和追求,以及“求之不得”的痛苦、怅恨和怨诽之情。这正是封建社会里广大怀才不遇、有志难伸的知识分子的共同感情。而在艺术表现上则正如陈廷焯所说 “既沉郁,又疏快”。在《白雨斋词话》中特别强调“沉郁”,指出“所谓沉郁者,意在笔先,神余言外。写怨夫思妇之怀,寓孽子孤臣之感。凡交情之冷淡,身世之飘零,皆可于一草一木发之,而发之又必若隐若现,欲露不露,反复缠绵,终不许一语道破。匪独体格之高,亦见性情之厚。” (卷一)我们把这一段话去对照、鉴赏张惠言的词,包括他的代表作《水调歌头》五首,是会有所启发的。

梅残玉靥香犹在,柳破金梢眼未开。东风和气满楼台,桃杏拆,宜唱喜春来。
梅残玉靥(yè)¹香犹在,柳破金梢眼未开²。东风和气满楼台,桃杏拆³,宜唱喜春来。
译文:梅花虽残了,它那洁白的花瓣上香气。柳树抽芽了,梢头一片嫩黄色,柳叶儿还没长出来。春风和煦,吹满楼台。桃杏的花苞儿刚刚裂开,这种情景正该高唱《喜春来》。
注释:¹玉靥:似玉的脸颊,此处指梅花瓣。靥,面颊上的酒窝。²柳破金梢眼未开:破,指嫩芽刚出。金梢,嫩黄色的树梢。眼未开,指柳叶尚未长出,如睡眼没有睁开一样。³桃杏拆:拆,拆裂。指桃杏的花苞刚刚裂开。拆,原作折,误。

chūnlái ·chūnyàn

yuánhàowèn jīncháo 

méicánxiāngyóuzài liǔjīnshāoyǎnwèikāi dōngfēngmǎnlóutái táoxìng  chàngchūnlái 
花开红树乱莺啼,草长平湖白鹭飞。
花开红树¹乱莺啼²,草长³平湖白鹭(lù)飞。
译文:在那开满了红花的树上一群黄莺儿乱啼,西湖岸边已长满了青草,成群白鹭在平静的湖面上翻飞。
注释:¹红树:指开满红花的树。²乱莺啼:指到处都是黄莺的啼叫。³长:茂盛。⁴湖:指杭州西湖。
风日晴和人意好,夕阳箫鼓几船归。
风日晴和人意¹好,夕阳箫鼓²几船归³
译文:暖风晴和的天气,人的心情也很好,夕阳里船船游客吹箫击鼓兴尽而归。
注释:¹人意:游人的心情。²箫鼓:吹箫击鼓,指游船上奏着音乐。³几船归:意为有许多船归去。

  这首诗写诗人泛舟湖上,为两岸明媚的春光所陶醉的愉快心情。

  前两句着重写景。

  “花开红树乱莺啼”一句,从气氛上烘托出西湖春天万象更新、生机盎然的景象。“花开”而使树显得红得耀眼,点出游湖的节令是春意正浓之时,同时又从视觉角度照应诗题,说明观景之人正在“湖上”。“乱莺啼”从听觉效果上更进一步渲染春天热烈的气氛。这里“乱”字用得很好,它不仅形象地描绘出红林深处传出的那此起彼伏的鸟鸣声,还表现出黄莺上下飞舞,穿梭于林间枝头的动感。这一动一静给春景又平添了几分魅力。诗人以浪漫、具有强烈情感的红色为基调,点以明快、活泼的黄色,形成鲜艳夺目的暖色调,从而产生了亢奋向上之情,成功地完成了画面气氛的渲染。

  假如将“花开红树乱莺啼”比作一幅图画的中景,那么,“草长平湖白鹭飞”一句则是这幅画的远景。诗人极目远望,只见水天一色,远处芳草繁茂泛青,近处湖水碧波激艳,沙洲上几只白鹭怡然自得地时飞时落。这里以大自然的绿色为主,点缀些素洁的白色,形成一种偏冷的色调,给人以宁静、清新的感觉。与第一句浓墨重彩的笔法迥然不同的是,诗人在这里用轻描淡写的艺术手法创造出一种淡泊的意境美。当然这与前面热烈的气氛并不矛盾,而是色彩和情调上恰到好处的调整与补充,它们共同构成了一幅合谐、动人的春光图。苏轼曾用“浓妆淡抹总相宜”的诗句形容西湖的美丽景色,恰好可以用来为这两句诗作注。

  后两句侧重抒情。

  “风日晴和人意好”一句具有口语化的特点,读起来琅琅上口。诗人用直抒胸臆的方法抒发了游湖赏春之人的愉快心境。那红树、黄莺、青草、白鹭,那一叶扁舟、一湖绿水,无处不荡漾着春意,更有那温暖的阳光、和煦的春风,自然使“人意好”。“人意好”由诗人在船上所见景色引发,是游春之人闲情逸致的陈白,所以是贯穿于诗中的总线。

  “夕阳箫鼓几船归”一句紧承上句作一转折,把读者的思绪引回到湖上,紧扣诗题,并且在收尾上及时煞住,写法上干净利落。这一句是全诗的精华,诗中的韵味和意境都藏于其中。“夕阳”点明游人赏春已延长到了傍晚。“箫鼓”的乐声仍回荡在湖面,表明船上游人仍然余兴未尽。“几船归”可有两种解释:一是说,眼看着这夕阳美景,闻着这两岸馥郁的花香,听着船上箫鼓齐鸣的乐声,虽然船儿终将离去,但一片深深的眷恋之情已留在了湖上。另一种则是,在这如诗如画的景色里,又能有几只奏着箫鼓的游船停留在这湖上呢?问句中显然暗含有诗人的言外之意。

  这首诗前两句描绘西湖春天的繁华胜景:繁花似锦,团簇如树,群莺欢叫,岸边草长,湖面平静,白鹭翻飞,勾画出一幅西湖春景图。后两句由景到人,游人荡舟遣兴,沉醉在湖光山色之中,写出了南宋时期西湖游览的盛况。这首游春小诗打破了宋人重理趣、轻兴致的特点,创造出优美的意境,运用气氛烘托,色彩点染,画面对比等手法,无不给人以美的享受。

参考资料:
1、 蒙万夫.千家诗鉴赏辞典: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1:50-51

shàng

yuánjié sòngdài 

huākāihóngshùluànyīng cǎozhǎngpíngbáifēi 
fēngqíngrénhǎo yángxiāochuánguī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伏见¹天后²时,有同州³下邽(guī)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jīng)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译文:据我了解,则天皇后时,同州下邽县有个叫徐元庆的人,父亲徐爽被县尉赵师韫杀了,他最后能亲手杀掉他父亲的仇人,自己捆绑着身体到官府自首。当时的谏官陈子昂建议处以死罪,同时在他家乡表彰他的行为,并请朝廷将这种处理方式“编入法令,永远作为国家的法律制度”。我个人认为,这样做是不对的。
注释:¹伏见:看到。旧时下对上有所陈述时的表敬之辞。下文的“窃”,也是下对上表示敬意的。²天后:即武则天(624—705),名曌(即“照”),并州文水(今山西省文水县)人。655年(唐高宗李治永徽六年)被立为皇后,李治在世时即参预国政。后废睿(ruì)宗李旦自立,称“神圣皇帝”,改国号为周,在位十六年。中宗李哲复位后,被尊为“则天大圣皇帝”,后人因称武则天。³同州:唐代州名,辖境相当于今陕西省大荔、合阳、韩城、澄城、白水等县一带。⁴下邽:县名,今陕西省渭南县。⁵县吏赵师韫:当时的下邽县尉。陈子昂(661—702):字伯玉,梓州射洪(今四川省射洪县)人。武后时曾任右拾遗,为谏诤之官。⁶旌:表彰。⁷闾:里巷的大门。⁸过:认为...不对。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臣闻礼¹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吏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dú)²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jiàn)³;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译文: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就叫乱杀,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注释:¹礼:封建时代道德和行为规范的泛称。²黩刑:滥用刑法。黩,轻率。³僭:超出本分。⁴制:制定,规定。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向使刺谳(yàn)¹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²始而求其端³,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¹⁰不暇,而又何诛焉?
译文:当时如能审察案情的真伪,查清是非,推究案子的起因,那么刑法和礼制的运用,就能明显地区分开来了。为什么呢?如果徐元庆的父亲没有犯法律规定的罪行,赵师韫杀他,只是出于他个人的私怨,施展他当官的威风,残暴地处罚无罪的人,州官又不去治赵师韫的罪,执法的官员也不去过问这件事,上下互相蒙骗包庇,对喊冤叫屈的呼声充耳不闻;而徐元庆却能够把容忍不共戴天之仇视为奇耻大辱,把时刻不忘报杀父之仇看作是合乎礼制,想方设法,用武器刺进仇人的胸膛,坚定地以礼约束自己,即使死了也不感到遗憾,这正是遵守和奉行礼义的行为啊。执法的官员本应感到惭愧,去向他谢罪都来不及,还有什么理由要把他处死呢?
注释:¹刺谳:审理判罪。²原:推究。³端:原因。⁴州牧:州的行政长官。⁵蒙冒:蒙蔽,包庇。⁶戴天:头上顶着天,意即和仇敌共同生活在一个天地里。《礼记·曲礼上》:“父之仇,弗与共戴天。”⁷枕戈:睡觉时枕着兵器。⁸介然:坚定的样子。⁹自克:自我控制。¹⁰谢之:向他认错。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qiān)¹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qiāng)²奉法之吏,是悖(bèi)(ào)³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译文:如果徐元庆的父亲确是犯了死罪,赵师韫杀他,那就并不违法,他的死也就不是被官吏错杀,而是因为犯法被杀。法律难道是可以仇视的吗?仇视皇帝的法律,又杀害执法的官吏,这是悖逆犯上的行为。应该把这种人抓起来处死,以此来严正国法,为什么反而要表彰他呢?
注释:¹愆:过错。²戕:杀害。³悖骜:桀骜不驯。悖,违背。骜,傲慢。⁴邦典:国法。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译文:而且陈子昂的奏议还说:“人必有儿子,儿子必有父母,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这种混乱局面靠谁来救呢?”这是对礼的认识太模糊了。礼制所说的仇,是指蒙受冤屈,悲伤呼号而又无法申告;并不是指触犯了法律,以身抵罪而被处死这种情况。而所谓“他杀了我的父母,我就要杀掉他”,不过是不问是非曲直,欺凌孤寡,威胁弱者罢了。这种违背圣贤经传教导的做法,不是太过分了吗?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周礼》¹:“调人²,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³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译文:《周礼》上说:“调人,是负责调解众人怨仇的。凡是杀人而又合乎礼义的,就不准被杀者的亲属报仇,如要报仇,则处死刑。有反过来再杀死对方的,全国的人就都要把他当作仇人。”这样,又怎么会发生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的情况呢?《春秋公羊传》说:“父亲无辜被杀,儿子报仇是可以的。父亲犯法被杀,儿子报仇,这就是互相仇杀的做法,这样的报复行为是不能根除彼此仇杀不止的祸害的。”现在如果用这个标准来判断赵师韫杀死徐元庆的父亲和徐元庆杀死赵师韫,就合乎礼制了。而且,不忘父仇,这是孝的表现;不怕死,这是义的表现。徐元庆能不越出礼的范围,克尽孝道,为义而死,这一定是个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啊。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难道会把王法当作仇敌吗?但上奏议的人反而认为应当处以死刑,这种滥用刑法,败坏礼制的建议,不能作为法律制度,是很清楚明白的。
注释:¹《周礼》:又名《周官》,《周官经》,儒家经典之一。内容是汇编周王室的官制和战国时代各国的制度等历史资料。²调人:周代官名。³《春秋公羊传》:即《公羊传》,为解释《春秋》的三传之一(另二传是《春秋左氏传》和《春秋谷梁传》)。旧题战国时齐人、子夏弟子公羊高作,一说是他的玄孙公羊寿作。⁴推刃:往来相杀。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译文:请把我的意见附在法令之后颁发下去。今后凡是审理这类案件的人,不应再根据以前的意见处理。谨发表上面的意见。

  《驳复仇议》作者柳宗元(773—819),该文是柳宗元在礼部员外郎任上写的一篇驳论性的奏议,是针对陈子昂的《复仇议状》而发的,作者认为,陈子昂的《复仇议》中的观点是矛盾的,是不足取的,进而提出了个人的见解。徐元庆为父报仇,杀了父亲的仇人,然后到官府自首。对于这样一个案例,陈子昂提出了杀人犯法、应处死罪,而报父仇却合于礼义、应予表彰的处理意见。柳宗元在文章中批驳了这种观点,认为这不但赏罚不明,而且自相矛盾,指出徐元庆报杀父之仇的行为既合于礼义,又合于法律,应予充分肯定。虽然文章的主旨是要说明封建主义的礼义和封建主义的法律的一致性,但在吏治腐败、冤狱难申的封建社会,仍然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全文观点鲜明,逻辑严密,驳论有力。

  武则天当政时,同州下圭人徐元庆之父徐爽,被下圭县尉赵师韫杀害。后赵师韫入朝为御史,徐元庆则更姓易名,在驿站之中充当仆役。过了很久,赵师韫恰好住在这个驿舍中,徐元庆便趁机亲手杀死了他,然后,投案自首。对于这个案件,当时朝中有不少人认为徐元庆为父报仇,是孝义刚烈的行为,应赦免他的罪;而陈子昂则认为,按照法律,擅自杀人的要处死。因此,他建议,应当对徐元庆依法论死,然后再对他替父报仇的行为予以表彰,并将此事编入律令。当时,大家都赞同陈子昂的主张。

  柳宗元的这篇文章,是驳斥陈子昂的主张的。他引经据典,说明这种主张自相矛盾,背礼违法,造成混乱。文章虽然从维护封建的“礼”与“法”的尊严出发,调和为亲报仇与守法之间的矛盾。然而,作者在行文中,却侧重于说明官吏违法杀人应当受到惩处这个观点,对人民群众反抗暴虐官吏的行为客观上予以支持,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和批判了吏治黑暗和官官相护的社会现实。

  文章分析透辟,语言精炼而准确。反映了作者散文的“峻洁廉悍”的风格。

  本文属于议论文中的驳论。作者针对陈子昂在《复仇议》中对徐元庆案件的主张提出了反驳。文章一开始,作者就旗帜鲜明地指出陈子昂的主张是错误的。接着,文章从“礼”和“刑”的辩证关系,得出了“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的结论。由这个结论很自然地过渡到对陈子昂提出的“诛之而旌其闾”错误论点的批驳上。“诛”和“旌”是矛盾的,怎么能同时施加在同一个人身上呢?更为有力的是,作者援引了儒家的经典著作来为自己的观点作佐证,这就使得本文的论点无懈可击。

  本文论点明确,论据翔实,论证手段缜密严谨,语言犀利明快,选词恰如其分。在柳文中堪称上乘之作,值得我们仿效。

chóu

liǔzōngyuán tángdài 

    chénjiàntiānhòushí yǒutóngzhōuxiàguīrényuánqìngzhě shuǎngwéixiànzhàoshīyùnsuǒshā néngshǒurènchóu shùshēnguīzuì dāngshíjiànchénchénángjiànzhūzhīérjīng qiěqǐng biānzhīlìng yǒngwéiguódiǎn  chénqièguòzh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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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iàngshǐ使yànchéngwěi kǎozhèngzhí yuánshǐérqiúduān xíngzhīyòng pànrán zhě ruòyuánqìngzhī xiàngōngzuì shīyùnzhīzhū yuàn fèn nüèfēi zhōuzhīzuì xíngguānzhīwèn shàngxiàméngmào hàowén éryuánqìngnéngdàitiānwéichǐ zhěnwéi chǔxīn chōngchóurénzhīxiōng jièrán hàn shìshǒuérxíng zhíshìzhěyǒucán jiāngxièzhīxiá éryòuzhūyān 

    huòyuánqìngzhī miǎnzuì shīyùnzhīzhū qiān shìfēi shì chóu chóutiānzhī érqiāngfèngzhī shìbèiáoérlíngshàng zhíérzhūzhī suǒzhèngbāngdiǎn éryòujīngyān 

    qiěyuē  rényǒu yǒuqīn qīnqīnxiāngchóu luànshuíjiù  shìhuòshèn zhīsuǒwèichóuzhě gàiyuānchéntòngérhàogào fēiwèizuìchù xiàn éryuē shāzhī nǎishāzhī  zhí bàoguǎxiéruòér fēijīngbèishèng shènzāi 

     zhōu   tiáorén zhǎngwànrénzhīchóu fánshārénérzhě lìngchóu chóuzhī yǒufǎnshāzhě bāngguójiāochóuzhī  yòuānqīnqīnxiāngchóu  chūnqiūgōngyángchuán yuē  shòuzhū chóu shòuzhū chóu tuīrènzhīdào chóuchúhài  jīnruòduànliǎngxiàxiāngshā  qiěwàngchóu xiào ài  yuánqìngnéngyuè xiào shìérwéndàozhě wéndàozhīrén wángwéichóuzhězāi zhěfǎnwéi xínghuài wéidiǎn mí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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