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花是一种多年生水生草本植物,又名莲、芙蕖,古时也称为芙蓉。它那“出污泥而不染”的品性,素来为诗人墨客们所赞颂,用以自喻和他喻。此诗即是其中的一首。
诗的一、二句以议论入题,针对人们因荷花是草卉而轻贱它的心理而发。天池,本谓神话中的瑶池。此诗是“应诏”之作,故这里“天池”应指皇宫内的荷池。两句意谓荷花虽为草卉之物,但其有幸植根天子之池,自与其他山泽中的草卉身份不同,也更易受人们的注目。
三、四句转入咏物本题,细致而微地描绘荷花的初生水面,应题“新荷,二字。荷的根茎最初细瘦如鞭,俗称莲鞭。莲鞭上有节,能向上抽出叶子和花梗。“微根才出浪”,就是说花梗刚刚伸到水面。这里连用“微”字“才”字,已极言其细小,下面“短干未摇风”,则更形象地体现其细小;梗干之短,甚至风亦不能使它摇动,可见它只是刚刚在水面露头而已。这两句直逼出“新荷”的“新”来,观察之细致,用笔之精到,真堪令人叫绝。在这细微之处,诗人的功力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上二句写初出荷茎之至微至小,文势犹如尺蠖之屈,已蓄足了力。于是乎五、六二句,乃一变而由屈转伸,忽出石破天惊之语。“宁知寸心里,蓄紫复含红!”那荷茎长不满寸,看上去若有若无。然而谁能知道,那短茎里寓含着的花蕾胚芽,却蕴育着万紫千红的将来。只等夏天一到,它就要把那绚丽的色彩,洒满整个池塘。“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杨万里《晓出净慈寺送林子方》),这满眼红绿的壮观景象,正是“新荷”的未来世界。
这首诗,单就咏物而言,也是清新可喜的。再看诗中的“勿言”、“宁知”这些强烈语气,读者就不免会推测:诗人如此用力为新荷抱不平,恐怕不会是无所寄托的吧。据《粱书·沈约传》记载,沈约幼年因父亲被诛,被迫潜窜他地,以后虽然“会赦免”,却“流寓孤贫”。但他“笃志好学、昼夜不倦”,最终“遂博通群籍”,累官至步兵校尉,“管书记,直永寿宫,校四部图书”,堂堂皇皇地进入“天池”,成为当世首届一指的大学者、大手笔。诗人看到新荷初出时的微陋,遥想自己幼小时的辛酸,他不禁深感慨。他不禁充满自信地说:新荷的今天虽然为人们所轻贱,但它在明天,定将是姹紫嫣红的创造者。诗人幸而言中,后来他历仕宋、齐、梁三朝,封侯拜相。他在文学上的“紫”“红”之才,也充分发挥出来了,不仅衣被当世,而且也惠泽后人。
所以,沈约的这首诗,既是咏物,亦是抒怀。诗人咏的是荷花,但读者所感觉到的,同时又是诗人的自我形象。
这首小诗,用朴素的语言写一次久别重逢后的离别。通篇淡淡着笔,不作雕饰,而平淡中蕴含深深的情味,朴素中自有天然的风韵。
前两句淡淡道出双方“十年”前的“一别”和此时的“相逢”。从诗题泛称对方为“久别者”看来,双方也许并非挚友。这种泛泛之交间的“别”与“逢”,按说“别”既留不下深刻印象,“逢”也掀不起感情波澜。然而,由于一别一逢之间,隔着十年的漫长岁月,自然会引发双方的人事沧桑之感和对彼此今昔情景的联想。所以这仿佛是平淡而客观的叙述就显得颇有情致了。
这首诗的重点,不是抒写久别重逢的感触,而是重逢后又一次匆匆别离的情味。他们在万山攒聚的岭上和夕阳斜照的黄昏偶然重逢,又匆匆作别,诗人撇开“相逢”时的一切细节,直接从“逢”跳到“别”,用平淡而富于含蕴的语言轻轻托出双方欲别未别、将发未发的瞬间情景──“马首向何处?夕阳千万峰。”征路偶然重逢,又即将驱马作别。马首所向,是莽莽的群山万壑,西斜的夕照正将一抹余光投向峭立无语的山峰。这是一幅在深山夕照中悄然作别的素描。不施色彩,不加刻画,没有对作别双方表情、语言、动作、心理作任何具体描绘,却自有一种令人神远的意境。千峰无语立斜阳,境界静寂而略带荒凉,使这场离别带上了黯然神伤的意味。马首所向,千峰耸立,万山攒聚,正暗示着前路漫漫。在夕阳余照、暮色朦胧中,更给人一种四顾苍茫之感。这一切,加上久别重逢旋即又别这样一个特殊的背景,就使得这情景无形中带有某种象征意味。它使人联想到,在人生征途上,离和合,别与逢,总是那样偶然,又那样匆匆,一切都难以预期。诗人固然未必要借这场离别来表现人生道路的哲理,但在面对“马首向何处?夕阳千万峰”的情景时,心中怅然若有所思则是完全可以体味到的。第三句不用通常的叙述语,而是充满咏叹情调的轻轻一问,第四句则宕开写景,以景结情,正透露出诗人内心深处的无穷感慨,加强了世路茫茫的情味。可以说,三、四两句正是诗人眼中所见与心中所感的交会,是一种“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的境界。
值得玩味的是,诗人还写过一首内容与此极为相似的七绝《余干赠别张十二侍御》:“芜城陌上春风别,干越亭边岁暮逢。驱车又怆南北路,返照寒江千万峰。”两相比较,七绝刻画渲染的成分显著增加了(如“芜城陌”、“春风别”、“岁暮逢”、“寒江”),浑成含蕴、自然真切的优点就很难体现。特别是后幅,五绝以咏叹发问,以不施刻画的景语黯然收束,浑然一体,含蕴无穷;七绝则将第三句用一般的叙述语来表达,且直接点出“怆”字,不免有嫌于率直发露。末句又施刻画,失去自然和谐的风调。两句之间若即若离,构不成浑融完整的意境。从这里,可以进一步体味到五绝平淡中蕴含深永情味、朴素中具有天然风韵的特点。
诗的首句就是对故园的思念。游宦异乡多年,时值清秋,正是黄叶飘零的时候,诗人猜想家中庭院台阶上一定是黄叶堆积了,这便点名了思乡的时节——秋。所谓落叶归根,诗人却漂泊于异乡。思想的情绪从诗歌开端即起。笼罩于全诗,同时也照应着诗题中“思归”二字。次句补写一笔,讲明为何会有这种思归的情绪。遭遇贬谪打击之后的诗人,仕途前景似乎灰暗无光,漂泊在外,失意时自然会想起远方的家园。因思念而梦魂牵绕,然而情深梦浅,此时听闻城头角声响起,就此便不能复睡。“角”是军中乐器,本就容易引起金戈铁马的联想,况且此时还是秋天。李贺《雁门太守行》“角声满天秋色里”,写的就是这种肃杀之感,更何况此时听到角声是在梦醒后的残夜之中。几重感情叠沓而至,清夜梦醒之后的清冷,秋气渐重的清劲。角声回荡的清涩重重而来造成了清愁情绪。
随后是自述内心的空寂和思乡情切。生活中的孤寂难受原本就缺少知音,他的《归山作》写道:“心事数茎白发,生涯一片青山。空林有雪相伴,古道无人独还。”认定孤寂生活难有知音,只有独自把情感寄托在青山白云之间。此时正是深夜,青山尚在夜色笼罩之下,思想肠断只有自己一人承担,这是一层哀愁;多年游宦他乡,家乡的亲人自然对他期盼多时,想到家乡自然温暖倍增,而梦醒之时只有自己一人独自冷清,冷暖之间又是一层哀愁。这种他人不见的凄楚则又加深故园之思,在《忆故园》诗中曾表明心迹:“故园此去千馀里,春梦犹能夜夜归。”夜夜思归,乡情至深至切。
思归难眠,起身排遣愁绪,残月尚在,余晖犹存。“起行残月影徘徊”,把自己完全放在了一个形单影只的凄冷环境中。李白饮酒尚能“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顾况面对的却是残月淡光,不足以遣怀。而残月能映照自己的同时也能映照家乡,这样孤寂之情则更进一层。思乡情怀不能自已,在月影徘徊之时看到的只有自己的暗影,自己唯有独自面对这份凄楚之情。从被角声惊起到对月徘徊,失意中思念的家乡也一点点从梦境中清晰了起来。思乡是引子,伤怀则成了全诗的主要情绪。张九龄有《秋夕望月》诗写到:“清迥江城月,流光万里同。所思如梦里,相望在庭中。 皎洁青苔露,萧条黄叶风。含情不得语,频使桂华空。”可以作为此诗的一个补充。
此诗在梦与现实交织中表现思归的情绪,情到浓处,伤心不能自已。
《尊前集》此词归于李白。从词的内容风格看,接近敦煌民间词,可能是民间曲辞而托名李白的。《草堂诗余》前集卷下作宋末陈达叟词,《历代诗余》卷九作南宋陈以庄词,皆误。
词中“衡阳雁”,犹云南飞雁。雁是候鸟,秋来南飞,传说到衡阳为止,不过湖南衡山的回雁峰。“一行书”,用雁足传书故事。汉苏武出使匈奴,被放到北海冰雪中牧羊。汉昭帝派使者去要回苏武,匈奴诡称苏武已死。使者对单于说:汉天子在上林苑射雁,雁足中带着信,说苏武在某大泽中。单于只得把苏武放回。又雁行排成“一”字,即一行书,这里语带双关,责怪丈夫人不如雁,雁有千声万字,他却一个字也不托飞雁捎来。
此词以思妇的口吻述说:秋雁打从作客北地的丈夫那边飞来,因此见雁思人。但是,雁能传书,他为什么不托大雁捎个信来呢?岂不是太薄情了吗?于是不禁转而怨恨起来,甚至气得哭了,发誓来春雁北归时也不给他带信。这种气愤和责怪,不免毫无根据,错怪对方,但却是情极而生,表明思念之深和悬望之切。要是一旦来书,不知该多么高兴和欣慰。词中痴语,怨语,实际上都是情语。从见雁起兴,到最后赌气罚咒,生动地表现了词中人物的心理和情态,使这首词富于民歌风味。
首联点明诗题“忆”字。以净土宗的初祖慧远大师借指住一,既暗写其不凡,又表达了仰慕之情。为了合乎格律,诗人将晓钟加以倒装,以“钟晓”出之,此句写诗人听到京城的晓钟后,联想起住一所居山寺的钟声,想起久别的朋友。由于寺院的晓钟对于尘世中凡夫俗子来说,既宣告着宁静安详的结束,又预示着喧嚣熙攘的到来,往往最能打动人心,而感觉敏锐的诗人更能由此激起其内心的深层次体验,回忆起过往的相关人事,因此,本诗的“钟晓”意象也就能加入到对后世读者影响深远的唐诗钟声意象群落之中,成为唐代文学的一部分。尾联从”忆”字着笔,写两人在前一年的冬季,聚首青灯古寺,品茗吟诗,围炉夜话。以“炉烟”之“消尽”、“寒灯”之“晦”的物态变化来写夜色深晚,从时间上久写畅叙未眠之状,表达两人情谊之深。结句为一奇境宕出,写两人彻夜畅叙后清晨所见之雪景——馒天皆白,雪压松枝,好一个银色世界,好一个傲写青松。这景色不仅表现环境清绝高洁,而且还富合着住一不染一尘的高洁出世形象。
此诗构思巧妙,其一表现为以东晋高僧慧远作比,其二表现为景物烘托法运用得恰到好处,全诗除首句“别远公”外,无一语言及住一,然而“炉烟”、“寒松”、“童子”、“雪松”及山寺晓钟声中无不有其人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