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慎(1488年12月8日-1559年8月8日),字用修,初号月溪、升庵,又号逸史氏、博南山人等,四川新都(今成都市新都区)人,明代著名文学家,明代三才子之首,杨廷和之子。他参与编修了《武宗实录》,嘉靖三年(1524年)因卷入“大礼议”事件,触怒世宗,被杖责罢官,谪戍云南永昌卫。在滇南时,曾率家奴助平寻甸安铨、武定凤朝文叛乱,此后虽往返于四川、云南等地,仍终老于永昌卫。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在戍所逝世,享年七十二岁。明穆宗时追赠光禄寺少卿,明熹宗时追谥“文宪”。他的著作达四百余种,涉及经史方志、天文地理、金石书画、音乐戏剧、宗教语言、民俗民族等,被后人辑为《升庵集》。 ▶ 1183篇诗文
本文可分三段:第一段(屠夫遇狼)写两狼追赶屠户,屠户时而迁就退让,继而被迫抵抗自卫。
这一段又分为三层,从“一屠晚归”至“缀行甚远”,简洁地叙述了屠户遇狼的时间、地点和情况。一个卖肉晚归的屠户,在“担中肉尽,止有剩骨”,却又行人断绝,孤立无援的情况下,让两只恶狼给盯住了。草草几笔,就勾画出危急的处境,紧张的气氛,实在扣人心弦,为后面描述屠户的斗争策略作了铺垫。
(屠夫惧狼)面对意想不到的恶狼,屠夫首先是“惧”。于是采取迁就的策略,“投以骨”。屠夫最初认为,只要满足狼的贪欲,就可脱险。至“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也似乎如他所料,使两狼“缀行甚远”的情况暂时有了改变,文笔十分曲折。可是照样投骨的结果,只不过让后狼暂时停脚,而“前狼又至”;直到骨头投尽了,也没有填饱饿狼的饥肠,而“并驱如故”,因此屠户处境更加危险。这就充分暴露了狼的贪婪本性,证明了屠户退让迁就策略的失败。这是第二层。
“屠大窘”,说明在危急的关头,他产生了激烈的思想斗争。他明白自己已面临生死抉择,或者被狼吃掉,或者把狼杀死。怕死是不行的,退让是无用的,唯一的方法是:杀狼。屠户已在事实面前吸取了教训,开始考虑如何改变“前后受敌”的不利条件。他机敏地环顾麦场且速“奔倚”在积薪之下,放下担子,拿起刀,利用麦场的有利地形,改变了途中两狼并驱的局面,避免了前后受敌的处境。“狼不敢前”是屠户敢于斗争的初步效果,并非它们开始退让。“眈眈相向”,说明两狼既凶狠又狡诈,也准备变换策略,寻机残害屠户。这样,双方进入相持阶段。这是第三层。
(屠夫御狼)第二段分两层:
第一层,从“少时”至“又数刀毙之”。作者在描写两狼对屠户“眈眈相向”之后,又变换笔法,写一只狼竟然自己走开,另一只狼装作驯良的家狗形态蹲着,然后闭着眼睛打盹,样子十分悠闲。这是狼在屠户持刀的情况下耍弄的新花招。文中故意不作说明,而是以细腻的笔触刻画狼的狡诈形象,让人们仔细品味,加深对狼的本性的认识。这时的屠户虽然不能猜透它们诱敌包抄然后夹击的花招,但对于狼的凶狠狡诈有了清醒的认识,所以不受这种假象欺骗,不是释刀自喜,而是趁机“暴起”,猝不及防地以刀劈狼首,结束了它的性命。文中狼的悠闲假象,屠户的暴起动作,相映成趣。
(屠夫杀狼)第二层,屠户杀了眼前的狼而准备赶路,又警惕地转视积薪后,发现了另一只正在钻洞的狼。作者借屠户的锐利的眼睛,点出狼“隧入以攻其后”的企图,揭露其“身已半入,止露尻尾”那种弄巧成拙的丑态,次“亦毙之”作了痛快的结束。行文至此,才以画龙点睛之笔点出屠户“乃悟前狼之假寐,盖以诱敌”的道理,与上层紧相呼应。这使屠户也使读者领悟到:只知狼凶狠的特性,不了解狼的欺诈一面,那就要受骗上当;只看到眼前的狼,却不注意暗藏的狼,满足于一时的胜利,到头来还会遭到失败。
第三段,是作者诙谐风趣的议论。作者指出狼的狡黠奸诈,而嘲笑其顷刻而毙的结局,也间接赞扬了屠户的勇敢机智,余味无穷。
这是一首送别诗,送别的对象为“何遁山人”,“山人”一般指隐士或与世无争的高人。根据题目中的“归蜀”一词可知,何遁山人是要回在蜀地的家。这首诗最大的特点是想象手法的使用。送别诗用想象的手法,想象所送之人与自己分别之后的情况,当属常见。但这首诗却与别诗另有不同,其不同之处在于全诗四联八句均为想象之语,没有一句实写两人分别时的情形。此诗全用想象,读来却无重复累赘之感,这是为什么?诗人想象的角度不同使然。
根据诗人想象的角度,这首诗可分为两层:前两联为一层,后两联为一层。
我们先看前两联。这两联是从何遁山人远在蜀地的孩子(“童稚”)的角度进行想象。
首联“春风入树绿,童稚望柴扉“,乃诗人想象何遁山人的孩子在自家柴扉外急切地盼望父亲归来。首句“春风入树绿”是写景,描写春风吹过,蜀地的枯树骤然变绿的情形。此句写景,作用有二:一,为全诗奠定明朗、欣悦的感情基调;二,引出下面一句“童稚望柴扉”。“童稚望柴扉”是说何遁山人的孩子站在自家的柴扉之外向父亲归来的方向望去。这个孩子之所以急切地盼望父亲归来,正是因为春风重归蜀地的景象让他想起在外未归的父亲。
颔联“远壑杜鹃响,前山蜀客归”,紧承首联,想象何遁山人倚门远望的孩子忽然听到远处的山壑中传来杜鹃的叫声,仔细一看,原来是自己的父亲翻过前山回来了。此联,诗人不写孩子望到父亲归来时的反应,只说孩子看到父亲回来了,这就给读者留下了极大地想象空间。孩子看到父亲时的欢喜雀跃自不待说,除此之外,他还会做些什么?是赶紧回家将喜讯告诉母亲以及其他家人?还是直接兴冲冲地跑过去迎接父亲?还是先告诉家人,然后和家人一起去迎接父亲?这是诗人故意留下的空白,需读者通过想象去填充。要指出的是,首联和颔联虽然只写了何遁山人的孩子,但透过孩子,我们能看到的是一家人对山人归来的急切盼望和看到山人归来的极度喜悦。
因为颔联已写到“蜀客归”,诗歌后两联就自然转而从何遁山人的角度展开想象,想象其回家之后的情形。
颈联“到家壑社燕,下马浣征衣”,想象何遁山人初到家乡的情形。社燕者,春燕也。燕子春社时来,秋社时去,故有“社燕”之称。何遁山人刚刚返乡,燕子也刚刚归来,两者相见真如老友相壑,其场面当何等亲切、喜悦!“征衣”,旅人之衣。山人到家,下得马来,立即脱下征衣,洗掉征尘,其对漂泊生活当是何等厌恶,到家之后的心情当是何等轻松、愉快!此联一“壑”一“浣”,写尽了山人回乡后的喜悦。
尾联“终日自临水,应知已息机”,想象何遁山人的隐居生活:终日在水边钓鱼,完全摆脱了世俗的琐事杂务,恬淡闲适。此联想象何遁山人的隐居生活,一方面表达了对朋友的良好祝愿,另一方面,也表现了诗人自己对这种生活的向往。
除想象手法的使用,作为送别诗,这首诗与其它送别诗还有一个极大的不同:全诗丝毫没有送人时的惆怅感伤,甚至没有对朋友的留恋,有的是为朋友归乡而高兴,有的是对其以后生活的良好祝愿,有的是对朋友归乡的羡慕。
张岱是一位负奇才的杂家,他在戏曲方面造诣尤深,同时,他又是一位戏曲作家,可惜其戏曲作品未能流传下来。张岱写戏,不过是偶然为之,所谓“游戏词场”,但他酷爱戏曲艺术却是显而易见的。文章回忆了作者在崇祯二年(1629)路过镇江金山寺,兴致大发,即兴表演韩世忠抗金戏剧的故事。文中通过细致描写一位老僧的一连串动作,展现出了被惊醒的僧人们惊疑不定、惊喜交加的复杂情绪。全文语言流利畅达,刻画细腻传神。
首先,是人的情绪非常之好,停舟江口,月光溶溶,江涛漭漭,因之才有“余大惊喜”之情绪。于是乘兴又开船游于江上,这个乘兴,当是忽发奇想的第一契机,时至二鼓,来到大殿前,景致又自不同:四围寂寂,月光如霰。这又是一个刺激,人的情绪更加兴奋。其次,也是更主要的,是由于金山寺这个特定的地方,古往今来,就是征伐麈战之处。油然间,作者想起了与京口有关的历代兴亡遗事:王濬楼船,旧垒神鸦,京江怒涛,金山战鼓,……当年韩世忠,梁红玉就是在这里以八千兵勇大败兀术金兵十万。因而,作者遂有“唱韩蕲王金山及长江大战诸剧”之想。张岱在金山寺演的戏,名目不详,内容是很清楚的,后世京剧中有《战金山》,又叫《黄天荡》,都是取材《宋史》韩世忠本传及《说岳全传》,《双烈记》传奇的。张岱金山夜演的或即《双烈记》传奇的选出,亦未可知。
当时作者是赴兖州途经镇江,参读《陶庵梦忆》卷四之《兖州阅武》中有“辛未三月,余至兖州”的话,可知此行历时不短。由此推测,作者大概是在游历访古。金山夜戏演的是武戏,到了兖州又有阅武之举,这隐约透露出作者这一时期对国力不支所感到的忧虑,联系明亡后他对故国的深沉怀念以及“披发入山”,不与满清统治者合作的气节,颇有助于了解张岱其人的思想。
张岱为文,似无意于感人,然每每于寻常细寓的娓媚道来中,洋溢着深沉的情感,无论欢愉愁苦,都令人心驰神往,抚玩无厌。他特别善于点染,常常是在片言只语中传神入化。此则中写江上景物笔调十分别致:“月光倒囊入水”的“囊”字,“噀天为白”的“噀”字,都是神来之笔,颇耐寻味。特别是写老僧夜起看戏的一段,更令人叹为观止。写得一老僧活脱脱如在目前,一寺僧人便尽在眼底了,是谓一笔作百十笔用也。读张岱文,须特别注目于类似的筋节窍髓,其妙处每每在此。
三国时候的名士祢衡有一篇《鹦鹉赋》,是托物言志之作。祢衡为人恃才傲物,先后得罪过曹操与刘表,到处不被容纳,最后又被遣送到江夏太守黄祖处,在一次宴会上即席赋篇,假借鹦鹉以抒述自己托身事人的遭遇和忧谗畏讥的心理。罗隐的这首诗,命意亦相类似。
“莫恨雕笼翠羽残,江南地暖陇西寒。”诗人在江南见到的这头鹦鹉,已被人剪了翅膀,关进雕花的笼子里,所以用上面两句话来安慰它:且莫感叹自己被拘囚的命运,这个地方毕竟比你的老家要暖和多了。话虽这么说,“莫恨”其实是有“恨”,所以细心人不难听出其弦外之音:尽管现在不愁温饱,而不能奋翅高飞,终不免叫人感到遗憾。罗隐生当唐末纷乱时世,虽然怀有匡时救世的抱负,但屡试不第,流浪大半辈子,无所遇合,到五十五岁那年投奔割据江浙一带的钱镠,才算有了安身之地。他这时的处境,跟这头笼中鹦鹉颇有某些相似。这两句诗分明写他那种自嘲而又自解的矛盾心理。
“劝君不用分明语,语得分明出转难。”鹦鹉的特点是善于学人言语,后面两句诗就抓住这点加以生发。诗人以告诫的口吻对鹦鹉说:你还是不要说话过于明白吧,明白的话你出去就更难了!这里含蓄的意思是:语言不慎,足以招祸;为求免祸,必须慎言。当然,鹦鹉本身是无所谓出语招祸的,显然又是作者的自我比况。据传罗隐在江东很受钱镠礼遇。但祢衡当年也曾受过恩宠,而最终仍因忤触黄祖被杀。何况罗隐在长期生活实践中养成的愤世嫉俗的思想和好为讥刺的习气,一时也难以改变,在这种情况下,诗人对钱谬产生某种疑惧心理,完全是可理解的。
这首咏物诗,不同于一般的比兴托物,而是借用向鹦鹉说话的形式来吐露自己的心曲,劝鹦鹉实是劝自己,劝自己实是抒泄自己内心的悲慨,淡淡说来,却意味深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