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写得很有特点,写景抒情,形神兼备。在对新安江清澄空明的景色的描写中,实际上渗透着诗人对喧闹都市和仕途的厌倦之情。
古诗开始两句破题,诗人乘舟溯流,泛临新安江上,发现江上风景非常优美,心情为之一振,不由发出“兹川信可珍”的由衷感叹。
接下四句,即承“兹川信可珍”意,铺陈描写。无论深处还是浅处,江水都清澈缥碧,略无一点一滴浑浊;无论春天还是秋天,江水都皎若明镜,不沾一丝一毫尘埃。江水简直清澈透了。所以,透过千仞江水,沿江山峰上苍松碧树的身影仍然清晰可见;俯视百丈水府,神情自若、倏忽往来的游鱼也络绎分明。“千仞”、“百丈”,极言江水之深——江水深深如许,而仍能映见乔树,忽闪游鱼,则一湾碧如玉清如月的新安江水,宛然可见。“写”、“见”二字,逼现水底奇景异观,直将江水之清莹缥碧反映出来。总此四句,诗人通过绘写江水之“深”,衬写出江水之“清”,以至使人感到虽深犹浅。这就是诗题中点出的“新安江至清浅,深见底”的韵致。新安江之“信可珍”,正在于它的“清”。
京官外发,一般都具有贬的意味。沈约此后曾致书徐勉,中有“出守东阳,意在止足”之语(见《梁书》本传),颇有点自宽自慰自我解嘲的意思,可见当时他的心情还是比较低沉的。世事浑沌,祸福难倚,万物皆空矣,由此,修行励志、洁身自好的独善其身的念头便油然而生。接下六句便是抒发这一情怀。
七、八二句分用两个典故。沈约用此二典,前句顺用,后句反用,都为一意:沧浪之水有混浊的时候,清济之水也有干涸的时候。既然如此,那么“岂若乘斯去,俯映石磷磷。纷吾隔嚣滓,宁假濯衣巾?”诗人想到,既然自己时运如此不济,既然自己不能随世沉浮,那么,此次前往东阳,便与京师嚣世自然隔绝了,可以自由自在徜徉山水,泛咏皋壤,过上一段清静优闲的日子了,就不必还要假藉沧浪之水来洗濯衣巾、涤神爽志了。正点出此旨。细加品味,诗人言语之间颇有些“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一般的庆幸之感。值得注意的是,自“沧浪”句以下,诗已转入抒情;但紧跟“岂若乘斯去”,却落“俯映石磷磷”一句,又回到写景,似颇突兀。实际上,这正是匠心独运之笔。抒情伊始,嵌入一句写景,首先便将诗意荡漾开去,在诗法上,恰似淡云出岫,显得舒展自如,张弛有度,而且,磷磷水中之石,棱角分明,自有一种清峻坚劲的品格在,诗人俯瞰其貌,不期然唤起了崇敬和向往之意,仿佛从中找到了自己的精神依托,映现出了自己的影子。所以,突入此句,实在是一种精神的宣言和戛戛独造的峥嵘品格的展现,暗寓了诗人此去东阳的人生追求。谓之神来之笔,殆不为过。
最后,诗人似乎意犹未尽,寄语京城中的朋友:“愿以潺湲水,沾君缨上尘。”言语之中,颇有“世人皆醉我独醒”的自得。此句收束全篇,照应诗题,显得周到而严密。诗人的精神似乎获得了解放,他不但洋溢出一种远离尘嚣的轻松愉快之情,更抑制不住透露出一种俯视人寰的超脱和自豪之感。
诗人是久经官场沉浮了,对于一般的荣辱升迁,似乎并不特别放在心上。他以极平静的心情,欣赏新安江的清绮风光,描绘新安江水的清浅透澈,从而折射出诗人的清思洁想。而只是在游览的观想和反思之中,才逐渐流露出了身世之感和隐退之意,并由此反映出由苦闷、沉郁到解脱、轻松的复杂的思想历程,沉稳,老到。反映到文思上,便显得从容不迫,纡徐有致。从写景到抒情,从构句到用典,笔调细腻,婉转多姿,转换贴切自然,景、情、理络绎生辉。在庄重、澹淡的风貌中,显现出圆熟、深沉和隽永的神韵。
第一首词中,作者没有从描写江南惯用的“花”、“莺”着手,而是别出心裁地从“江”为中心下笔,又通过“红胜火”和“绿如蓝”,异色相衬,展现了鲜艳夺目的江南春景。白居易用的是异色相衬的描写手法,因而江南的春色,在白居易的笔下,从初日,江花,江水之中获得了色彩,又因烘染、映衬的手法而形成了一幅图画,色彩绚丽耀眼,层次丰富。
这首词写江南春色,首句“江南好”,以一个既浅切又圆活的“好”字,摄尽江南春色的种种佳处,而作者的赞颂之意与向往之情也尽寓其中。同时,唯因“好”之已甚,方能“忆”之不休,因此,此句又已暗逗结句“能不忆江南”,并与之相关阖。次句“风景旧曾谙”,点明江南风景之“好”,并非得之传闻,而是作者出牧杭州时的亲身体验与亲身感受。这就既落实了“好”字,又照应了“忆”字,不失为勾通一篇意脉的精彩笔墨。三、四两句对江南之“好”进行形象化的演绎,突出渲染江花、江水红绿相映的明艳色彩,给人以光彩夺目的强烈印象。其中,既有同色间的相互烘托,又有异色间的相互映衬,充分显示了作者善于着色的技巧。篇末,以“能不忆江南”收束全词,既托出身在洛阳的作者对江南春色的无限赞叹与怀念,又造成一种悠远而又深长的韵味。
题中的“忆”字和词中的“旧曾谙”三字还说明了此词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层次:以北方春景映衬江南春景。全词以追忆的情怀,写“旧曾谙”的江南春景。而此时,作者却在洛阳。比起江南来,洛阳的春天来得晚。作者写于洛阳的《魏王堤》七绝云:“花寒懒发鸟慵啼,信马闲行到日西。何处未春先有思,柳条无力魏王堤。”在江南“日出江花红胜火”的季节,洛阳却“花寒懒发”,只有魏王堤上的柳丝,才透出一点儿春意。
第二首词以“江南忆,最忆是杭州”领起,前三字“江南忆”和第一首词的最后三字“忆江南”勾连,形成词意的连续性。后五字“最忆是杭州”又突出了作者最喜爱的一个江南城市。如果说第一首词像画家从鸟瞰的角度大笔挥洒而成的江南春意图,那么,第二首词便像一幅杭州之秋的画作了。
第三首词在思想艺术上都不及第一、二首,加上他又写到歌舞生活,因而许多选本都不介绍它。其实它在写法上也并不是全无可取之处的。前两首词虽然也写到人,但主要还是写景。第三首点到吴宫,但主要却是写人,写苏州的歌舞伎和词人自己。从整体上看,意境的变化使连章体词显得变化多姿,丰富多彩。
吴酒一杯春竹叶一句,一来,竹叶是为了与下句的芙蓉对偶,二来,“春”在这里是形容词,所谓春竹叶并非一定是指竹叶青酒,而是指能带来春意的酒。白居易在另一诗里就有“瓮头竹叶经春熟”的说法,唐代有不少名酒以春字命名,文人大多爱酒,白居易应该也不例外,喝着吴酒,观“吴娃双舞”犹如醉酒芙蓉的舞姿。“娃”,即是美女,西施就被称为“娃”,吴王夫差为她建的房子就叫“馆娃宫”。白居易这样写,就是出于对西施这位绝代佳人的联想。作者不是纵情声色的人,他欣赏的是吴娃的歌舞,希望能重睹演出,因而回到洛阳后说:“早晚复相逢。”
这三首词,从今时忆往日,从洛阳忆苏杭。今、昔、南、北、时间、空间的跨度都很大。每一首的头两句,都抚今追昔,身在洛阳,神驰江南。每一首的中间两句,都以无限深情,追忆最难忘的江南往事。结句呢?则又回到今天,希冀那些美好的记忆有一天能够变成活生生的现实。因此,整个组词不过寥寥数十字,却从许多层次上吸引读者进入角色,想象主人公今昔南北所经历的各种情境,体验主人公今昔南北所展现的各种精神活动,从而获得寻味无穷的审美享受。
这三首词,每首自具首尾,有一定的独立性;而各首之间,又前后照应,脉络贯通,构成有机的整体大“联章”诗词中,显示出作者谋篇布局的高超艺术技巧。
此词的起二句,写淮上饮别后的情景。秦观厚意拳拳,自高邮相送,溯运河而上,经宝应至山阳,止于淮上,途程二百余里。临流帐饮,惜别依依。词人归卧船中,只听到淮水波声,如拍枕畔,不知不觉又天亮了。着一“晓”字,已暗示一夜睡得不宁贴。“隙月”,指船篷罅隙中所见之月。据王文诰《苏文忠公诗编注集成·总案》载,苏轼于冬至日抵山阳,十二月一日抵泗州。与秦观别时当在十一月底,所见之月是天亮前从东方升起不久的残月,故“窥人小”三字便形容真切。“无情汴水自东流,只载一船离恨向西州”,二语为集中名句。汴水一支自开封向东南流,经应天府(北宋之南京,今河南商丘)、宿州,于泗州入淮。苏轼此行,先由淮上抵泗州,然后溯汴水西行入应天府。流水无情,随着故人东去,而自己却载满一船离愁别恨,独向西行。“无情流水多情客”(《泛金船》),类似的意思,苏词中也有,而此词之佳,全“载一船离恨”一语。以水喻愁,前人多有,苏轼是词,则把愁恨物质化了,可以载船中,逆流而去。这个妙喻被后人竞相摹拟。李清照《武陵春》词:“只恐双溪舴艋舟,载不动、许多愁”,声名竟出苏词之上。
“西州”,龙榆生《东坡乐府笺》引傅注以为扬州,其实词中只是泛指西边的州郡,即东坡此行的目的地。
过片二句,追忆当年两人同游的情景。公元1079年(元丰二年),东坡自徐州徙知湖州,与秦观偕行,过无锡,游惠山,唱和甚乐;复会于松江,至吴兴,泊西观音院,遍游诸寺。词云“竹溪花浦曾同醉”,当指此时情事。“酒味”,指当日的欢聚;“泪”,谓别后的悲辛。是年端午后,秦观别东坡,赴会稽。七月,东坡因乌台诗案下诏狱,秦观闻讯,急渡江至吴兴询问消息。以后几年间,苏轼居黄州贬所,与秦观不复相见。“酒味多于泪”,当有感而发。末两句故作反语,足见真情。“风鉴”,指以风貌品评人物。吴处厚《青箱杂记》卷四:“风鉴一事,乃昔贤甄识人物拔擢贤才之所急。”东坡对秦观的赏拔,可谓不遗余力。公元1074年(熙宁七年),东坡得读秦观诗词,大为惊叹,遂结神交。三年后两人相见,过从甚欢。后屡次向王安石推荐秦观。可见文人高士之友谊实非常人可比。
古时候,齐国的国君齐宣王爱好音乐,尤其喜欢听吹竽,手下有不到300个善于吹竽的乐师。齐宣王喜欢热闹,爱摆排场,总想在人前显示做国君的威严,所以每次听吹竽的时候,总是叫这不到300个人在一起合奏给他听。
有个姓南郭的人听说齐宣王喜欢听合奏,觉得有机可乘,是个赚钱的好机会,就跑到齐宣王那里去,吹嘘自己说:“大王啊,听过我吹竽的人没有不被感动的,就是鸟兽听了也会翩翩起舞,花草听了也会合着节拍摆动,我愿把我的绝技献给大王。”齐宣王听得高兴,很爽快地收下了他,把他也编进那支300人的吹竽队中。
这以后,南郭处士就随那300人一块儿合奏给齐宣王听,和大家一样享受着优厚的待遇,心里极为得意。
其实南郭处士他压根儿就不会吹竽。每逢演奏的时候,南郭处士就捧着竽混在队伍中,人家摇晃身体他也摇晃身体,人家摆头他也摆头,脸上装出一副动情忘我的样子,看上去比别人吹奏得更投入。南郭处士就这样靠着蒙骗混过了一天又一天,不劳而获地白拿丰厚的薪水。
但是好景不长,过了几年,爱听竽合奏的齐宣王死了,他的儿子齐湣(mǐn)王继承了王位。齐湣王也爱听吹竽,但他喜欢听独奏。于是齐湣王发布了一道命令,要这300个人轮流来吹竽给他欣赏。南郭处士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惶惶不可终日。他想来想去,觉得这次再也混不过去了,只好连夜收拾行李逃走了。
像南郭处士这样不学无术靠蒙骗混饭吃的人,骗得了一时,骗不了一世。假的就是假的,最终会因逃不过实践的检验而被揭穿伪装。我们想要成功,唯一的办法就是勤奋学习,只有练就一身真本领,才能抵挡住一切困难、挫折和考验。
从文章的题目看,韩愈的《送董邵南游河北序》应是为送董邵南游河北作的送别赠序,但细思之,又有不同情味。
其一,当时的河北是藩镇割据的地方,韩愈坚决主张削藩平镇,实现唐王朝的统一。因而在他看来,若有人跑到河北去投靠藩镇,那就是“从贼”,必须鸣鼓而攻之。
其二,韩愈为了实现唐王朝的统一,很希望朝廷能够招揽人才,但在这一点上朝廷使他大失所望。所以他在许多诗文中,都替自己与他人抒发过怀才不遇的感慨。他有一篇《嗟哉董生行》的诗,也是为董邵南写的,诗中小序有这样的语句:“县人董生邵南隐居行义于其中,刺史不能荐,天子不闻名声,爵禄不及门。”全诗在赞扬董生“隐居行义”的同时,也对“刺史不能荐”表示遗憾。这位董生隐居了一段时间,大约不安于“天子不闻名声,爵禄不及门”的现状,终于主动出山了,选择了去河北投靠藩镇。对于董生的“郁郁不得志”,韩愈自然是抱有一定的同情的。
在董生临行之前,韩愈要送一篇序文给他。但这样的序文是很难措辞的。赞成他去吗?固然如此,因对他有一定的同情,但若赞成,则违背了韩愈自己的政治主张;阻止他去吗?说明那是“从贼”,那就是变成了“留行”,而不是送别,也不合“赠序”的要求,更何况对于“怀抱利器”的董生去求发展(藩镇名义上还是唐王朝的一部分)提出反对意见,毕竟是说不通的,作者毕竟对董生怀有一定的同情。由此看来,这篇“赠序”实在是难以下笔了。
但韩愈毕竟是文章大家,倡导“惟陈言之务去”的他,写文章常常因难见巧,以巧取胜。这篇赠序的构思、用语就颇为精巧。
文章一上来就先赞美河北“多感慨悲歌之士”;接着即叙述董生“怀抱利器”而“不得志于有司”,因而要到河北去,“吾知其必有合也”,这很有点为董生预贺的味道。再加上一句:“董生勉乎哉!”仿佛是说:你就要找到出路了,努力争取吧!除此外,作者还深入一层:像你这样怀才不遇的人,只要是“慕义强仁”的人都会爱惜的,何况那些“仁义出乎其性”的“燕赵之士”呢?又将河北赞美一通,为董生贺。意思仿佛是:你的出路的确找对了!
这其实都是些反话,所谓的“心否而词唯”。
作者在赞美河北时有意识地埋伏了一个“古”字。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作者特意在“古”字后面用了一个“称”,使“古”隐藏其中,不那么引人注目。“古称”云云,即历史上如何如何。历史上说,“燕赵多感慨悲歌之士”,那呢?还是那样,或许已不是那样了。后文用一个“然”突转,将笔锋从“古称”移向现实,现实怎样,不言而喻了。由此可见,文章写“古”正是为了衬“今”,为下文写“今”蓄势。
如今之燕赵是不是还多“感慨悲歌之士”呢?在作者心中,这个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但作者并不立刻否定,也不明确否定,而是提了一个原则:“风俗与化移易”。既然是“风俗与化移易”,那言外之意不言自明。既然河北已被“反叛朝廷”的藩镇“化”了好多年,其风俗怎么能不变呢?既然变了,那也就不再多“感慨悲歌之士”了,那么你董生到那里去,就不能“有合”。
当时的藩镇为了壮大自己的势力,“竞引豪杰为谋主”。董生到河北去,“合”的可能性是很大的,他将会受到藩镇的重用。果如此,岂不证明了“今”之燕赵“不异于古所云”了吗?但是作者是早有埋伏的。他说“燕赵古称多感慨悲歌之士”,又说“感慨悲歌”的“燕赵之士”“仁义出乎其性”。预言董生与“仁义出乎其性”的人“必有合”,这是褒奖董生的话,但也是作者埋下的伏笔:如果你能同如今的“风俗与化移易”的藩镇们相合,那只能证明你已经丧失了“仁义”。前面的“扬”是为了后面的“抑”。“吾恶知其今不异于古所云邪,聊以吾子之行卜之也”的“邪”和“卜”,与其说是卜燕赵,毋宁说是卜董生此行的正确与错误,使语气婉转,又暗含警戒之意。“董生勉乎哉!”此处当为“好自为之”讲,勉其不可“从贼”也。
最后一段,作者借原燕国大将乐毅被迫逃到赵国去的故事,来暗示董生。“为我吊望诸君之墓”,是提醒董生应妥善处理他和唐王朝的关系。还进一步照应前面的“古”字,委托他到燕市上去看看还有没有高渐离那样的“屠狗者”;如果有的话,就劝其入朝廷效忠。连河北的“屠狗者”都要劝他入朝,则对董生投奔河北依附藩镇之举所抱态度也就不言而喻了。
文章表面上一直是送董生游河北。开头就预言前去“必有合”,是送他去;第二段虽怀疑燕赵的风俗可能变了,但要“以吾子之行卜之”,还是要送他去;结尾托他去吊望诸君之墓、劝谕燕赵之士归顺朝廷,仍然是送他去。总之,的确是一篇送行的文章,但送之正是为了留之,微情妙旨,全寄于笔墨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