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李商隐以诗的形式写给令狐楚的书信。此诗前两句是说诗人幸得令狐楚的看中传授知识却未曾有一丝一毫的报答。此时诗人任巡官,当亦兼文字之役。因是节镇,而有“奉龙韬”之喻。这句深执谦谦,自称不德。令狐楚对诗人实有再造之恩,多年的关爱,资助他随计应试,无微不至。自恃文才又颇有些傲气的诗人,面对博学位高的老师自称“空携笔砚奉龙韬”,并非客套,而是心悦诚服。诗的后两句借五祖传衣,比自己得令狐楚章奏真传,心存感激,胜过王祥之得吕虔佩刀。前面的深执谦谦同后面的高自期许看似相矛盾,而对于他们师徒来说却是矛盾的统一。因为前面的谦虚是对博学位高恩师的大恩而言,后面的自信是表示决不辜负老师的期望。诗人敢于在短短四句里将两种矛盾对立的思想统一于一篇之中,不只是诗思之精巧,而是有其幸逢恩师栽培的特殊缘由的。
此诗主要表达作者对恩师的感激之情,并从侧面反映出诗人的踌躇满志。全诗语言精练而意蕴悠长。
中国传统诗歌源远流长,但以叙事为主的史诗却一向不发达,因此《诗经》中为数不多的几篇具有史诗性质的作品,便受到今人的充分关注。《大雅·生民》就是这样的作品。
此诗带有浓重的传说成分,而对农业生产的详细描写,也反映出当时农业已同畜牧业分离而完成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的事实。
诗共八章,每章或十句或八句,按十字句章与八字句章前后交替的方式构成全篇,除首尾两章外,各章皆以“诞”字领起,格式严谨。从表现手法上看,它纯用赋法,不假比兴,叙述生动详明,纪实性很强。然而从它的内容看,尽管后面几章写后稷从事农业生产富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却仍不能脱去前面几章写后稷的身世所显出的神奇荒幻气氛,这无形中也使其艺术魅力大大增强。
诗的第一章写姜嫄神奇的受孕。这章最关键的一句话是“履帝武敏歆”,对这句话的解释众说纷纭,历来是笺注《诗经》的学者最感兴趣的问题之一。毛传把这句话纳入古代的高禖(古代帝王为求子所祀的禖神)祭祀仪式中去解释,云:“后稷之母(姜嫄)配高辛氏帝(帝喾)焉。……古者必立郊禖焉,玄鸟至之日,以大牢祠于郊禖,天子亲往,后妃率九嫔御,乃礼天子所御,带以弓韣(dú),授以弓矢于郊禖之前。”也就是说高辛氏之帝率领其妃姜嫄向生殖之神高禖祈子,姜嫄踏着高辛氏的足印,亦步亦趋,施行了一道传统仪式,便感觉怀了孕,求子而得子。唐代孔颖达的疏也执此说。但汉代郑玄的笺与毛传之说不同,他主张姜嫄是踩了天帝的足迹而怀孕生子的。云:“姜嫄之生后稷如何乎?乃禋祀上帝于郊禖,以祓除其无子之疾,而得其福也。帝,上帝也;敏,拇也。……祀郊禖之时,时则有大神之迹,姜嫄履之,足不能满履其拇指之处,心体歆歆然,其左右所止住,如有人道感己者也。于是遂有身。”这样的解释表明君王的神圣裔传来自天帝,是一个神话。然在后世,郑玄的解释遭到了王充、洪迈、王夫之等人的否定。现代学者闻一多对这一问题写有《姜嫄履大人迹考》专文,认为这则神话反映的事实真相,“只是耕时与人野合而有身,后人讳言野合,则曰履人之迹,更欲神异其事,乃曰履帝迹耳”。他采纳了毛传关于高禖仪式的说法,并对之作了文化人类学的解释:“上云禋祀,下云履迹,是履迹乃祭祀仪式之一部分,疑即一种象征的舞蹈。所谓‘帝’,实即代表上帝之神尸。神尸舞于前,姜嫄尾随其后,践神尸之迹而舞,其事可乐,故曰‘履帝武敏歆’,犹言与尸伴舞而心甚悦喜也。‘攸介攸止’,‘介’,林义光读为‘愒(qí)’,息也,至确。盖舞毕而相携止息于幽闭之处,因而有孕也。”闻一多的见解是可取的。还有两点:一、足迹无非是种象征,因此像王夫之等人那样力图在虚幻和事实之间架桥似乎是徒劳的。二、象征的意义是通过仪式的摹仿来完成的,舞蹈之类都是摹仿仪式,而语言本身也可以完成象征的意义,如最初起源于祭仪的颂诗;正是由于语言的这种表现能力的扩张,神话才超越了现实,诗歌乃具有神奇的魅力。
诗的第二章、第三章写后稷的诞生与屡弃不死的灵异。后稷名弃,据《史记·周本纪》的解释,正是因为他在婴幼时曾屡遭遗弃,才得此名。此篇对他三次遭弃又三次获救的经过情形叙述十分细致。第一次,后稷被扔在小巷里,结果是牛羊跑来用乳汁喂养了他。第二次,后稷被扔进了大树林,结果正巧有樵夫来砍柴,将他救出。第三次后稷被扔在了寒冰之上,结果天上飞来只大鸟,用温暖的羽翼覆盖他温暖他。初生的婴儿经历了如此大的磨难,终于哇哇哭出了声,声音洪亮有力,回荡在整条大路上,预示着他将来会创造辉煌的业绩。那么,对于后稷遭弃这一弃子之谜,历代经史学家有许多解释。贱弃说在鲁诗中就已产生,刘向《列女传》和郑玄笺都执此说。另一较早的说法是遗腹说,首先由马融提出。此后,苏洵持难产说,朱熹持易生说,王夫之持避乱说,臧琳持早产说,胡承珙持速孕说。另外又有晚生说、怪胎说、不哭说、假死说、阴谋说等等。近世学者则多从民俗学角度出发,各倡轻男说、杀长说、宜弟说、触忌说、犯禁说等。英雄幼时蒙难是世界性的传说故事母题,一连串的被弃与获救实际上是仪式性的行为。古代各民族中常有通过弃置而对初生婴儿体质作考验或磨练的习俗,这种做法名为“暴露法”(Infantexposure),弃子传说则是这种习俗遗迹的反映,弃子神话正是为了说明一个民族的建国始祖的神圣性而创造的,诞生是担负神圣使命的英雄(具有神性)最初所必经的通过仪式,他必须在生命开始时便接受这一考验。而所有的弃子神话传说都有这么一个原型模式:一、婴幼期被遗弃;二、被援救并成长为杰出人物;三、被弃和获救都有神奇灵异性。此诗第三章中的弃子故事,自然也不例外。这一章除了叙事神奇外,笔法也可圈可点,对此前人也有所会心,孙鑛说:“不说人收,却只说鸟去,固蕴藉有致。”俞樾说:“初不言其弃之由,而卒曰‘后稷呱矣’,盖设其文于前,而著其义于后,此正古人文字之奇。”(均见陈子展《诗经直解》引)
诗的第四至第六章写后稷有开发农业生产技术的特殊禀赋,他自幼就表现出这种超卓不凡的才能,他因有功于农业而受封于邰,他种的农作物品种多、产量高、质量好,丰收之后便创立祀典。这几章包含了丰富的上古农业生产史料,其中讲到的农作物有荏菽、麻、麦子、瓜、秬、秠、麇、芑等。对植物生长周期的观察也很细致,发芽、出苗、抽穗、结实,一一都有描述。而对除杂草和播良种的重视,尤其引人注意。这说明汉民族已经开始成为以农耕为主要生产方式的民族。甲骨文中,“周”字写作“田(四格中各有一点)”,田是田地,四点像田中密植的农作物,可见汉民族的命名是与农业密切相关的。据史载,弃因善于经营农业,被帝尧举为农师,帝舜时他又被封到邰地。弃号后稷,后是君王的意思,稷则是一种著名的农作物名。周人以稷为始祖,以稷为谷神,以社稷并称作为国家的象征,这一切都表明汉民族与稷这种农作物的紧密联系。那么对于稷具体究竟是哪一种谷物的问题,唐宋人多以为稷即穄,是黍的一种,清代经学家、小学家则普遍认为就是高粱,这几乎已成定论。今人又有新说,认为它是禾的别名,也就是粟,去种皮则称小米。这几章修辞手法的多样化,使本来容易显得枯燥乏味的内容也变得跌宕有致,不流于率易。修辞格有叠字、排比等,以高密度的使用率见其特色,尤以“实……实……”格式的五句连用,最富表现力。
诗的最后两章,承第五章末句“以归肇祀”而来,写后稷祭祀天神,祈求上天永远赐福,而上天感念其德行业绩,不断保佑他并将福泽延及到他的子子孙孙。诗中所述的祭祀场面很值得注意,它着重描写粮食祭品而没有提到酒(虽然也是用粮食制成),这大约也表明后稷所处的尧舜时代酒还没有发明吧。据《战国策·魏策》记载:“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则中国酒的发明在夏代,此诗的叙述当可作为一个重要的旁证。而烧香蒿和动物油脂这一细节,恐怕也是后稷所创祀典的特殊之处。“上帝居歆”云云,则反映出当时可能有人扮的神尸来享用祭品,可供研究上古礼制参考。全诗末尾的感叹之词,是称道后稷开创祭祀之仪得使天帝永远佑护汉民族,正因后稷创业成功才使他有丰硕的成果可以作为祭享的供品,一结赞颂的对象仍落实在后稷身上,而他确也是当之无愧的。
首句“嵩云秦树久离居”中,嵩、秦指自己所在的洛阳和令狐所在的长安。“嵩云秦树”化用杜甫《春日忆李白》的名句:“渭北春天树,江东日暮云。”云、树是分居两地的朋友即目所见之景,也是彼此思念之情的寄托。“嵩云秦树”更能够同时唤起对他们相互思念情景的想象,呈现出一副两位朋友遥望云树、神驰天外的画面。
次句“双鲤迢迢一纸书”是说令狐从远方寄书问候自己。双鲤,语出古乐府《饮马长城窟行》:“客从远方来,遗我双鲤鱼。呼童烹鲤鱼,中有尺素书。”
这里用作书信的代称。久别远隔,两地思念,正当自己闲居多病、秋雨寂寥之际,忽得故交寄书殷勤问候自己,格外感到友谊的温暖。“迢迢”、“一纸”显出对方情意的深长和自己接读来书时油然而生的亲切感念之情。
三、四两句“休问梁园旧宾客,茂陵秋雨病相如。”转写自己目前的境况,对来书作答。据《史记·司马相如列传》,司马相如曾为梁孝王宾客。梁园是梁孝王的宫苑,此喻指楚幕。作者从公元829年(大和三年)到837年(开成二年),曾三居绹父令狐楚幕,得到令狐楚的知遇;公元837年(开成二年)应进士试时又曾得到令狐绹的推荐而登第,此处以“梁园旧宾客”自比。司马相如晚年“尝称病闲居,.既病免,家居茂陵”,作者公元842年(会昌二年)因丁母忧而离秘书省正字之职,几年来一直闲居。这段期间,他用世心切,常感闲居生活的寂寞无聊,心情悒郁,身弱多病,此以闲居病免的司马相如自况。
这首诗写的是非常浪漫而自由的爱情:良辰美景,邂逅丽人,一见钟情,便携手藏入芳林深处,恰如一对自由而欢乐的小鸟,一待关关相和,便双双比翼而飞。
率真的爱情,形诸牧歌的笔调,字字珠玉,如歌如画。诗分二章,重复叠咏。每章六句,两句一层,分写景、写人、抒情三个层次,而典型环境、典型人物与典型感情齐备,可谓出之无心而天然合作。
美好的环境和有着美丽眉目的姑娘,从小伙子的视角见出,楚楚有致,格外动人。“野有蔓草,零露漙兮”两句是兼赋的兴句,勾勒出一派春草青青、露水晶莹的良辰美景。春晨的郊野,春草葳蕤,枝叶蔓延,绿成一片;嫩绿的春草,缀满露珠,在初日的照耀下,明澈晶莹。在这清丽、幽静的春晨郊野,“有美一人,清扬婉兮”,意思是说,一位美丽的姑娘含情不语,飘然而至,那露水般晶莹的美目,秋波一转,顾盼流转,妩媚动人。这四句诗俨然是一幅春日丽人图,先写景,后写人,堪称是“诗中有画”(苏轼语),画中有人。而在修长的蔓草、晶莹的露珠与少女的形象之间,有着微妙的隐喻,能引发丰富的联想。“清扬婉兮”的点睛之笔,表现了姑娘惊人的美丽。小伙子见到这一切,爱悦之情怎能不喷涌而出。“邂逅相遇,适我愿兮。”这里,有对姑娘的惊叹,有对不期而遇的惊喜,更有对爱神突然降临的幸福感和满足感。
第一章与第二章之间的空白,可理解为姑娘小伙相对凝视之时,此时无声胜有声的静场;次章前五句的重叠复唱,可理解为小伙子心情略为平静后,向姑娘倾诉的爱慕之意和殷殷之情。然而,在这人性纯朴的时代,又值仲春欢会之时,无需絮絮长谈,更不必繁文缛节。“邂逅相遇,与子偕臧。”只要两情相愿,便结百年之好;毋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自可永结同心。
德国美学家黑格尔说:“灵魂集中在眼睛里,灵魂不仅要通过眼睛去看事物,而且也要通过眼睛才被人看见”(《美学》第一卷)。其实,艺术描写的这一美学原则,二千多年前中国的民间诗人已心领神会,运用娴熟。从《卫风·硕人》的“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到《郑风·野有蔓草》的“清扬婉兮”“婉如清扬”,都是通过流盼婉美的眼睛,写姑娘的美丽。在短小的抒情篇章中,只有通过传神的“点睛”之笔,才可能写活人物;而在陌生男女邂逅相遇之时,四目注视,相对而望,也是最自然的表情。因而,这里的“点睛”之笔,可以说虽着力而极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