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刘禹锡一样,苏轼也历经贬谪,在一肚子不合时宜的心境中度过人生的大半光阴。不过写作此诗的嘉祐四年(1059),苏轼还是意气风发的青年才士,两年前刚以21岁的年龄成为进士。本年冬苏轼侍父入京,途经忠州南宾县(今四川丰都),看到这个与屈原毫无关系的地方竟建有一座屈原塔,惊异之余便写下了上面这首五言古诗。诗分三段:前八句写端午节投粽子、赛龙舟习俗与屈原的关系,次八句推测屈原塔的来历,末八句赞美屈原不苟求富贵而追求理想的节操。
相比楚地民俗来,更触动苏轼的是屈原那深入人心的精神品格,因此他不是在纪实性的叙写中展开作品,而是付之以精神史的追溯。投饭和竞渡不是呈现为娱乐化的热闹的民俗场景,而是祭祀与追怀的真正仪式,伴有“悲”、“哽咽”、“哀叫”等强烈的情绪活动。作者一再用反衬的笔法来强化议论的力度,如屈原赴死之决绝与世人眷怀之不绝,如事之无凭与人情之殷切,富贵之短暂与声名之无穷,世人之澌灭与屈原之不朽,最终以“大夫知此理,所以持死节”一联贯之,屈原持志之高洁与自己的无限景仰之情,都不待言而自喻。从某种意义上说,这首诗就像是一个预言,宣示了作者未来的志节和对人生道路的选择。后来苏轼毕生坚持自己的政治主张和生活理想,身处逆境而不妥协苟合,同时保持乐观豁达的生活态度,始终对未来充满了希望。
此诗是李白的醉歌,诗中以醉汉的心理和眼光看周围世界,实际上是以带有诗意的眼光来看待一切,思索一切。诗一开始用了晋朝山简的典故。山简镇守襄阳时,喜欢去习家花园喝酒,常常大醉骑马而回。当时的歌谣说他:“日暮倒载归,酩酊无所知。复能骑骏马,倒着白接篱。”接篱,一种白色帽子。李白在这里是说自己像当年的山简一样,日暮归来,烂醉如泥,被儿童拦住拍手唱歌,引起满街的喧笑。
但狂放不羁的诗人毫不在意,说什么人生百年,一共三万六千日,每天都应该往肚里倒上三百杯酒。此时,他酒意正浓,醉眼朦胧地朝四方看,远远看见襄阳城外碧绿的汉水,幻觉中就好像刚酿好的葡萄酒一样。啊,这汉江若能变作春酒,那么单是用来酿酒的酒曲,便能垒成一座糟丘台了。诗人醉骑在骏马雕鞍上,唱着《梅花落》的曲调,后面还跟着车子,车上挂着酒壶,载着乐队,奏着劝酒的乐曲。他洋洋自得,忽然觉得自己的纵酒生活,连历史上的王侯也莫能相比呢。秦丞相李斯也被秦二世杀掉了,临刑时对他儿子说:“吾欲与若(你)复牵黄犬,俱出上蔡(李斯的故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还有晋朝的羊祜,镇守襄阳时常游岘山,曾对人说:“由来贤达胜士登此远望,如我与卿者多矣,皆湮没无闻,使人悲伤。”祜死后,襄阳人在岘山立碑纪念。见到碑的人往往流泪,名为“堕泪碑”。但这碑到了此时已没有什么意义了。如今碑也已剥落,再无人为之堕泪了。一个生前即未得善终,一个身后虽有人为之立碑,但也难免逐渐湮没,不能有“月下倾金罍”这般快乐而现实。那清风朗月可以不花一钱尽情享用,酒醉之后,像玉山一样倒在风月中,显示出无比潇洒和适意。
诗的尾声,诗人再次宣扬纵酒行乐,强调即使尊贵到能与巫山神女相接的楚襄王,亦早已化为子虚乌有,不及与伴自己喝酒的舒州杓、力士铛同生共死更有乐趣。
这首诗为人们所爱读。因为诗人表现的生活作风虽然很放诞,但并不颓废,支配全诗的,是对他自己所过的浪漫生活的自我欣赏和陶醉。诗人用直率的笔调,给自己勾勒出一个天真烂漫的醉汉形象。诗里生活场景的描写非常生动而富有强烈戏剧色彩,达到了绘声绘影的程度,反映了盛唐社会生活中生动活泼的一面。
这首诗可分为四节。
第一段中共有五句,句句押韵,“号”、“茅”、“郊”、“梢”、“坳”五个开口呼的平声韵脚传来阵阵风声。
“八月秋高风怒号,卷我屋上三重茅。”起势迅猛。“风怒号”三字,音响宏大,犹如秋风咆哮。一个“怒”字,把秋风拟人化,从而使下一句不仅富有动作性,而且富有浓烈的感情色彩——诗人好不容易盖了这座茅屋,刚刚定居下来,秋风却怒吼而来,卷起层层茅草,使得诗人焦急万分。
“茅飞渡江洒江郊”的“飞”字紧承上句的“卷”字,“卷”起的茅草没有落在屋旁,却随风“飞”走,“飞”过江去,然后分散地、雨点似地“洒”在“江郊”:“高者挂罥长林梢”,很难弄下来;“下者飘转沉塘坳”,也很难收回来。“卷”、“飞”、“渡”、“洒”、“挂罥”、“飘转”,一个接一个的动态不仅组成一幅幅鲜明的图画,而且紧紧地牵动诗人的视线,拨动诗人的心弦。
诗人的高明之处在于他并没有抽象地抒情达意,而是寓情意于客观描写之中。这几句诗所表现的场景是:一个衣衫单薄、破旧的干瘦老人拄着拐杖,立在屋外,眼巴巴地望着怒吼的秋风把他屋上的茅草一层又一层地卷了起来,吹过江去,稀里哗啦地洒在江郊的各处。他对大风破屋的焦灼和怨愤之情,不能不激起读者心灵上的共鸣。
第二段中共有五句,这是前一节的发展,也是对前一节的补充。
前节写“洒江郊”的茅草无法收回,除此以外,还有落在平地上可以收回的茅草,但却被“南村群童”抱跑了。“欺我老无力”五字宜着眼,如果诗人不是“老无力”,而是年当壮健有气力,自然不会受这样的欺侮。“忍能对面为盗贼”,意思是,群童竟然忍心在他的眼前做盗贼。但其实,这不过是表现了诗人因“老无力”而受欺侮的愤懑心情而已,决不是真的给“群童”加上“盗贼”的罪名,要告到官府里去办罪。所以,“唇焦口燥呼不得”,也就无可奈何罢了。用诗人杜甫的《又呈吴郎》一诗中的话说,这正是“不为困穷宁有此”,诗人如果不是十分困穷,就不会对大风刮走茅草那么心急如焚;“群童”如果不是因为他十分困穷,也不会冒着狂风抱走那些并不值钱的茅草。这一切,都是结尾的伏线。“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博大胸襟和崇高愿望,正是从“四海困穷”的现实基础上产生而来的。
“归来倚杖自叹息”总收一、二两节。诗人大约是一听到北风狂叫,就担心盖得不够结实的茅屋发生危险,因而就拄杖出门,直到风吹屋破,茅草无法收回,这才无可奈何地走回家中。“倚杖”,当然又与“老无力”照应。“自叹息”中的“自”字,下得很沉痛,诗人如此不幸的遭遇只有他自己在叹息,未引起别人的同情和帮助,则世风的淡薄,就意在言外了,因而他“叹息”的内容,也就十分深广。当他自己风吹屋破,无处安身,得不到别人的同情和帮助的时候,联想到类似处境的无数穷人。
作者叹息的内容有三:1.自己的苦;2.周围人的苦;3.战乱给人们带来的痛苦。
第三段共八句,写屋破又遭连夜雨的苦况。
“俄顷风定云墨色,秋天漠漠向昏黑”两句,用饱蘸浓墨的大笔渲染出暗淡愁惨的氛围,从而烘托出诗人暗淡愁惨的心境,而密集的雨点即将从漠漠的秋空洒向地面,已在预料之中。
“布衾多年冷似铁,娇儿恶卧踏里裂”两句,没有穷困生活体验的作者是写不出来的。值得注意的是这不仅是写布被又旧又破,而是为下文写屋破漏雨蓄势。成都的八月,天气并不“冷”,正由于“床头屋漏无干处,雨脚如麻未断绝”,所以才感到冷。
“自经丧乱少睡眠,长夜沾湿何由彻”两句,一纵一收。一纵,从眼前的处境扩展到安史之乱以来的种种痛苦经历,从风雨飘摇中的茅屋扩展到战乱频繁、残破不堪的国家;一收,又回到“长夜沾湿”的现实。忧国忧民,加上“长夜沾湿”,诗人自然不能入睡。“长夜”是作者由于自己屋漏因而更觉夜长,还因自己和国家都在风雨飘摇中挣扎而觉得夜长。“何由彻”和前面的“未断绝”照应,表现了诗人既盼雨停,又盼天亮的迫切心情。而这种心情,又是屋破漏雨、布衾似铁的艰苦处境激发出来的。于是诗人由个人的艰苦处境联想到其他人的类似处境,水到渠成,自然而然地过渡到全诗的结尾。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前后用七字句,中间用九字句,句句蝉联而下,表现阔大境界和愉快情感的词如“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欢颜”、“安如山”等等,又声音洪亮,从而构成了铿锵有力的节奏和奔腾前进的气势,恰切地表现了诗人从“床头屋漏无干处”、“长夜沾湿何由彻”的痛苦生活体验中迸发出来的奔放激情和火热希望。这种感情,咏歌不足以表达,所以诗人发出了由衷的感叹:“呜呼!何时眼前突兀见此屋,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抒发作者忧国忧民的情感,表现了作者推己及人、舍己为人的高尚品格,诗人的博大胸襟和崇高理想,至此表现得淋漓尽致。
此诗作者抒发的情怀与范仲淹的《岳阳楼记》中“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抒发的情怀基本一致。也表达了作者关心民间疾苦,忧国忧民的思想感情。
俄国著名文学评论家别林斯基曾说:“任何一个诗人也不能由于他自己和靠描写他自己而显得伟大,不论是描写他本身的痛苦,或者描写他本身的幸福。任何伟大诗人之所以伟大,是因为他们的痛苦和幸福的根子深深地伸进了社会和历史的土壤里,因为他是社会、时代、人类的器官和代表。”杜甫在这首诗里描写了他本身的痛苦,但他不是孤立地、单纯地描写他本身的痛苦,而是通过描写他本身的痛苦来表现“天下寒士”的痛苦,来表现社会的苦难、时代的苦难。他也不仅仅是因为自身的不幸遭遇而哀叹、而失眠、而大声疾呼,在狂风猛雨无情袭击的秋夜,诗人脑海里翻腾的不仅是“吾庐独破”,而且是“天下寒士”的茅屋俱破。杜甫这种炽热的忧国忧民的情感和迫切要求变革黑暗现实的崇高理想,千百年来一直激动读者的心灵,并发生过积极的作用。
这首诗描绘秋夜屋漏、风雨交加的情景,真实的记录了草堂生活的一个片段。末段忽生异境,以切身的体验,推己及人,进一步把自己的困苦丢在一边,设想大庇天下寒士的万间广厦。这种非现实的幻想建立在诗人许身社稷,饥溺为怀的思想基础上;而博大胸怀之表现,则使作品放射出积极的浪漫主义光辉。全诗语言极其质朴而意象峥嵘,略无经营而波澜叠出,盖以流自肺腑,故能扣人心弦。
蜉蝣是一种渺小的昆虫,生长于水泽地带。幼虫期稍长,个别种类有活到二三年的。但化为成虫,即不饮不食,在空中飞舞交配,完成其物种的延续后便结束生命,一般都是朝生暮死。蜉蝣又是漂亮的小虫。它身体软弱,有一对相对其身体而言显得很大、完全是透明的翅膀,还有两条长长的尾须,飘舞在空中时,那姿态是纤巧而动人的。而且,蜉蝣喜欢在日落时分成群飞舞,繁殖盛时,死后坠落地面,能积成一厚层。因而,这小东西的死,会引人瞩目,乃至给人以惊心动魄之感。二千多年前,敏感的诗人借这朝生暮死的小虫写出了脆弱的人生在消亡前的短暂美丽和对于终须面临的消亡的困惑。
说起来,是“人生百年”——或者往少说,通常也有几十年。但相比于人对生命的贪恋程度,这远远是不够的。而且,人作为自觉的生物,在其生存过程中就意识到死的阴影,于是人生短暂之感愈益强烈。当然,活着是美好的,而且人与其他一切生物不同,他们懂得以人的方式来装饰自己,懂得追求美的姿态。然而放在死亡的阴影下来看,短暂生命的装饰与姿态,实也是最大的无奈与最大的哀伤。于是,蜉蝣的朝生暮死的生命过程,它的弱小、美丽,以及它对自己鲜明的羽翼、鲜洁的容貌的炫耀,被诗人提取出来描画成人的上述生存状态的象征。
此诗开篇即以“蜉蝣之羽”为比,这个小生命的翅膀,像一件华美的衣裳那样艳丽多彩。但这种美丽来之不易,且只有一天的美丽,宛如昙花一现。诗人见此情景生发感慨。一种珍惜生命、把握现在的紧迫感油然而生。第二章意思大致相同。第三章,描述蜉蝣的初生,刚刚破土而出的时候,麻衣如雪,那薄如麻丝的翅羽好像初雪一样洁白柔嫩。但它很快就飞翔起来,尽情挥舞生命的光采。相比之下,人当然要学习蜉蝣精神,生之光华,死之绚烂。
这诗的内容简单,结构更是单纯,却有很强的表现力。变化不多的诗句经过三个层次的反复以后给人的感染是浓重的:蜉蝣翅膀的小小美丽经这样处理,便有了一种不真实的艳光,那小虫的一生竟带上了铺张的华丽;但因这种描写之间相隔着对人生忧伤的深深感喟,所以对美的赞叹描画始终伴随着对消亡的无奈,那种昙花一现、浮生如梦的感觉就分外强烈。
这诗的情调自然是有点消沉的。但人一旦追问自己:“你是谁?你往哪里去?”深入骨髓的忧伤根本上是无法避免的。特别是在缺乏强有力的宗教的古代中国,由于不能对生死的问题给出令人心安的解答,人心格外容易被忧伤笼罩。但从另一个角度说,对死的忧伤、困惑、追问,归根结蒂是表现着对生的眷恋,这也是人心中最自然的要求。阮籍《咏怀诗》之七十一,写木槿花、蟋蟀、蟪蛄、蜉蝣这一系列短寿的生物在世间各自发出声音和光色,感叹说:“生命几何时,慷慨各努力。”但这也就是世界的基本面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