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流淌着诗人陶醉于山间盘石的独得意趣。尤其是诗中的盘石、泉水、垂杨、春风、落花,似通人意,杨柳拂杯,春风送花,各尽其能,纷纷为诗人的逸乐助兴。自然景物的灵动和谐,使诗意变得活跃跳动,闪现着智性的光辉。诗的前两句写盘石临水、杨柳拂杯,已是可爱之至,而春风更是善解人意,为独酌之人送来落花助兴。末尾两句以问答和猜测的语气抒情遣意,耐人咀嚼回味。泉水激石、垂杨拂杯、春风送花,都在无意之间,“空山无人,水流花开”,自然万物生灭变换,各随其宜,各得其所,是生动形象的禅理论。
诗人善于剪裁生活中的某些片段,作为诗歌的素材,往往味外有味,感人至深。这首诗可谓“诗中有画”。磐石如席,春风习习,花片飞舞在岸边垂杨巨石只畔,这是多么美丽的春归图。绿杨飘拂,高举酒杯,临泉吟诗,这是一种多么高雅的情趣。
诗人把这美丽的图画和高雅的情趣,熔铸在一个画面上。情景上,令人为之神往;技巧上,令人为之叫绝。特别是结尾两语,似浮泛,实空临,使人徐徐得到一种清新秀丽的艺术享受。
这首诗的主旨主要有两种说法:一说是讽刺现实之作,一说是赞美正直官吏之诗。全诗三章,每章四句。从表现手法说,属赋体。诗人以衣喻人,从羊羔皮制的朝服的质地、装饰,联想到穿朝服的官员的品德、才能,极其自然,也极为高明。
《郑风·羔裘》这首诗,起笔描述羔裘的外在美,作者具体而微地描写了羊皮袍子的皮毛质地是如何的润泽光滑,袍子上的豹皮装饰是如何的鲜艳漂亮。然后才赞美穿此羔裘的人的内在美,写外在美的目的是通过对羊皮袍子的仔细形容,和对其中寓意的深刻揭示,借以赞美穿羊皮袍子的官员有正直美好能舍命为公的气节,有威武勇毅能支持正义的品格。总而言之,人衣相配,美德毕现,这位官员才德出众,不愧是国家的贤俊。外在美、气质美和品行美、形象美高度统一。这样理解符合认为此诗主旨为赞美优秀官吏的说法。
这首诗,从表现手法说,属赋体。作者以衣喻人,从羊羔皮制的朝服的质地、装饰,联想到穿朝服的官员的品德、才能,极其自然,也极为高明。因为衣裳总是人穿的,从衣裳联想到人品,再自然不过了。至于一个人的品质、德性要说得很生动、形象,就不那么容易,而此诗作者的聪明之处,也在这里。他用看得见的衣服的外表,来比喻看不见、感得到的较为抽象的品行德性,手法是极为高明的。比如,从皮袍子上的豹皮装饰,联想到穿这件衣服的人的威武有力就十分贴切,,极为形象。但作为一首讽刺诗来说,有些过于含蓄,以至千百年来聚讼不已。
此词写与情人的别后相思。上片起首二句以极其工整的六言对句,追忆昔日欢会的美好情景,温馨旖旎地写出了男女欢会这样一种典型环境中的典型情态:一对情侣,姹紫嫣红、争芳斗艳的小园深径里携手赏花,夜静人寂、凉风习习的幽雅斜廊上扶肩待月,卿卿我我,情意绵绵。这两句极其生动而概括。
接下来两句一反起首二句追忆欢会时的热烈缠绵,陡然转入当日回想时的悲凉,形成感情上的巨大落差,从而给人以强烈的震撼,产生了动魂荡魄的艺术效果。上句以一“已”字,突出了惜别之际,稍作延伫,已经若有所失、怅然迷茫的悲哀;下句又以“不堪”二字相呼应加倍写出当日回想时的痛心疾首,凄婉欲绝。这两句与李商隐《锦瑟》诗中所谓“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可谓意境相类,但各尽其妙。
上片四句,两句一层,情调大起大落。词人一开始就将欢会写得缠绵热烈,细腻逼真,然后当头棒喝,由热烈缠绵一下反跌到悲凉凄惨,形成情感洪流的巨大落差,从而给人以强烈的震撼,使词作含义深远,余味无穷。
下片四句,笔法又有所不同。词人如剥笋一般,层层深入地具体说明往事不堪回首的原因。第一句“欲”字,是说自己主观上的愿望。和心上人分别之后,羁宦天涯,见面固然已属痴想;然而不料就连互通音问,互慰愁肠这一点愿望也由于人如天远,书无由达而落空。主观的愿望被客观的现实无情地击碎,这种情况下去回想旧日的欢会,这是一“不堪”。第二句“难”字,是客观环境对自己所造成的影响。一个人对着孤灯,凄清寂寞,百无聊赖,漫漫长夜中咀嚼着分离的痛苦,当然会产生长夜如年那样难以销磨的无限感慨。这是二“不堪”。第三句“小窗风雨”是耳边所闻。听着风雨敲打窗扉之声,词人不禁肝肠俱碎。“碎”字极炼而似不炼,情景两兼,可称得上是著一字而境界全出。这是三不堪。第四句收束全词,以“更”透进一层,指出以上之种种,全发生;“孤舟枕上”,把羁旅愁思、宦途枨触与恋情打成一片。这是四“不堪”。这四“不堪”齐于一身,已使人难以承受,何况又纷至沓来,一时齐集。
全词用笔句句紧逼,用意层层深入,沉郁顿挫,情厚意婉,将主人公与恋人的别后相思之情抒写得淋漓尽致。不愧为爱情词中的佳作。
洋溢着爱国热情的小诗,诗中抒发了诗人以身报国的豪情壮志。诗的前两句极力渲染了诗人青年时期出征的豪迈气概。弓箭在霞光中闪耀着光辉,宝剑照耀着寒霜,在凛冽的秋风之中,诗人驰出了京城,奔赴为国效力的疆场;这里,诗人的自我形象鲜明,报国的豪情壮志表现得十分充分。这首诗的后两句,作者用诗的语言表示自己的决心,说只要国家的河追地区没有收复,自己就不打算回头望一望故乡。这比汉代霍去病“匈奴未灭,何以为家”(见《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的话更进了一步。
这首诗先描写,后抒情,两者结合紧密。诗人把雕弓、宝剑、夜光、秋风,走马等形象集中起来,突出了诗人的自我形象,描写之中充溢着诗人的报国热情。抒情时,诗人抓住了对国土丧失的痛惜,直述以国为家,先国后家的决心。这首诗语言简炼、生动,节奏感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