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以“钓徒”自况,孤身一人,终年出没于烟水浩淼间,然此亦寻常事矣。头两句写处境之艰窘险恶,但也隐含着“世路如今已惯”的意思,“寻常”二字,或许多少有一点自得。然而深宵酒醒,发现连一个可以挣饭吃的地方也找不到了。诗到最后,不免怆然有怀。
“烟水寻常事,荒村一钓徒”从字面上看似乎有点消极。这里“荒村钓徒”是作者鲁迅的自况,一般说来,这不是一位“战士”而是一位“隐者”的形象。身在山水之间,心在江湖之上,以钓为乐,远避尘世,这种人没有什么积极于人世可言。然而,仔细推敲,作者鲁迅这里虽以“钓徒”自况,但在第一句看似轻松自然地写了一句“烟水寻常事”,对这一句可至关重要,因为这一句旨在说明,他是一位久经风浪,见过世面,敢于“直面人生”的战士。他对风波的险恶不但毫不畏惧,而且已经习惯,可谓是“大风浪里好行船”的水手,是“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船”的“钓者”。在这里,“荒村钓徒”不过是一个比喻,一个代号。即使从字面意思上也说明:在军阀当局的迫害下,危机四伏,荆棘遍地,为了避开特务的监视和袭击,作者鲁迅只能像一个飘泊江湖的渔夫,过着动荡不定的生活。他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因此也不以为然,只把它当成正常的情况。
“深宵沉醉起,无处觅菰蒲”,是这首诗的重点。这两句诗,含意十分丰富,感情也十分沉重,表现出作者因军阀当局的迫害而生的悲愤就像飘泊于江湖的渔人,深宵酒醒,江水连天,四处茫茫,既寻不到一张栖身的蒲席,也找不到一点充饥的菰米,“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衬托出艰苦困顿的处境,作者鲁迅这里也没有表现出一种消极无奈的情绪,因在前两句诗中,他已经说出了自己对险恶处境十分习惯,并不会被困难和险恶吓倒,这里之所以再一次强调自己所处的境地,更多的还是在揭露和抨击军阀当局对包括鲁迅在内的革命的和进步的文化界人士的残酷打击和迫害,也表现了自己不畏艰难,要继续斗争下去的革命精神。
这首诗在艺术上形象鲜明,意境幽远。全诗短短数句,即有简练明晰的印象,眼前就像展现一幅烟水垂钓图,甚至有如身历其境的感觉,将各种景象完全融化在一起。诗中并无激烈慷慨之语,但诗的后面汹涌着澎湃的激情,有不尽的想象,不尽的思索。全诗比喻都是明喻(如“烟水”、“钓徒”、“深宵”、“菰蒲”等),却又十分含蓄,“明”和“隐”,“含”和“露”,矛盾统一,紧密结合,反而相得益彰。
“净洗铛,少著水,柴头罨烟焰不起”。“净洗铛”,虽然是说做好烹调的准备,其实这正是做事或修养身心时虔诚、认真态度的体现。煮肉如此,做一切事情,均须如此。读者可以从这小心翼翼的“净洗铛”中,窥见到苏轼平时修养身心之严谨、真诚。“少著水,柴头罨烟焰不起”水放得不多不少,火要不大不小,这样煨炖,才能将肉烹得又烂又有滋味。苏轼告诉我们,具体实践中,每个环节都要做得稳妥,仔细,来不得半点马虎。透过这一丝不苟的准备与实际操作,我们看到的,不只是烹调本身,而是与对待人生、修炼自身的一种兢兢业业的精神了。
“待他自熟莫催他,火候不时他自美”。煮猪肉,只要方法得当,缓缓煨炖,到了时候,它自然滋味醇厚,美不可言。这两句,说的是煮肉,而当我们联想到人生的时候,不是正好发现,它切中了那种急功近利的社会人生弊端吗?人生的成熟感悟,是需要时间的。好大喜功、气浮心躁,得到的可能有一时“战果”,其实是失败的结局。
“黄州好猪肉,价贱如泥土。贵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人生的精彩往往就在平淡的日常生活当中。像猪肉这司空见惯的食物,人们并不觉得里边有什么奥秘可寻;像炖煮猪肉这样的家常之事,人们也容易忽略探讨其中精益求精的可能性。苏轼的叹息,除了猪肉本身之外,另有一种可供联想的可惜之意——人们在面对生活中种种事物时,或不肯,或不愿意去深入了解并挖掘其潜力。读者应该从他的叹息中,理解猪肉之情以外的深意——真善美就在我们每日每时的生活当中,发现、创造美,乃是我们大有潜力可挖的人生使命与快乐。联想到苏轼在以上所举《答毕仲举书》里把吃猪肉比为修养身心的象征,将那虚无缥缈的(佛学)“龙肉”之类的玄谈加以屏弃的哲理思考,我们或许能更深层理解“黄州好猪肉”这四句诗歌的另一番味道。
“早晨起来打两碗,饱得自家君莫管”。正因为对亲自创造的烹调艺术,十分满意,所以作者竟吃了“两碗”。“两碗”,不但写出了胃口的满不,更写出了心灵的惬意。作者仿佛早就料到了他人的议论与惊诧,他风趣地说,我吃猪肉,腹满心惬,如鱼饮水,冷暖自知,外界对我的褒贬,尽可至之度外。了解佛学的读者,知道佛家最讲“心安”,强调看轻外物(包括他人的议论)、重视内心的安定,因此,可以说,东坡的这一“饱得自家君莫管”之平淡结尾,其实是展现了他的佛学修养,蕴涵了深刻的人生感悟的。
值得说明的是,在吟《猪肉颂》之时,苏轼并没有对他的“猪肉观”的人生思考做刻意的诠释、解说,而全在一片笔墨神行之间,有意无意透露着他的佛学修养与对佛学的借鉴、改造,这一点是需要补充说明的。
苏轼此诗题的《猪肉颂》三字中,看似滑稽,实际是在幽默中蕴涵了严肃的主题的。作者的颂,当然包括了在味觉方面的享受,对自身的烹调创新方面的自得;但是当我们了解了苏东坡当时的艰难处境时,就会在诗人享受味觉美味后面,朦胧看到一个不屈的灵魂,一个在为人处世方面,永远追求更高远深刻的情味的,将日常生活与理性思考方面达到“知行合一”理想的哲人。尤其是作者将烹调艺术与人生超越的理想有机结合为一体,为我们所做出了典范——猪肉,是猪肉本身,又象是别的什么。
这首诗是作者即将离开金陵东游扬州时留赠友人的一首话别诗,篇幅虽短,却情意深长。此诗由写暮春景色引出逸香之酒店,铺就其乐融融的赠别场景;随即写吴姬以酒酬客,表现吴地人民的豪爽好客;最后在觥筹交错中,主客相辞的动人场景跃然纸上,别意长于流水般的感叹水到渠成。全诗热情洋溢,反映了李白与金陵友人的深厚友谊及其豪放性格;流畅明快,自然天成,清新俊逸,情韵悠长,尤其结尾两句,兼用拟人、比喻、对比、反问等手法,构思新颖奇特,有强烈的感染力。
“风吹柳花满店香,吴姬压酒劝客尝。”和风吹着柳絮,酒店里溢满芳香;吴姬捧出新压的美酒,劝客品尝。“金陵”,点明地属江南,“柳花”,说明时当暮春。这是柳烟迷蒙、春风沉醉的江南三月,诗人一走进店里,沁人心脾的香气就扑面而来。这一“香”字,把店内店外连成一片。金陵古属吴地,遂称当地女子为“吴姬”,这里指酒家女。她满面春风,一边压酒(即压酒糟取酒汁),一边笑语殷勤地招呼客人。置身其间,真是如沐春风,令人陶醉,让人迷恋。
这两句写出了浓浓的江南味道,虽然未明写店外,而店外“杂花生树,群莺乱飞”,杨柳含烟的芳菲世界,已依稀可见。此时,无论是诗人还是读者,视觉、嗅觉、听觉全都调动起来了。
“柳花”,即柳絮,本来无所谓香,但一些诗人却闻到了,如传奇“莫唱踏阳春,令人离肠结。郎行久不归,柳自飘香雪。”“香”字的使用,一则表明任何草木都有它微妙的香味,二则这个“香”字代表了春之气息,这不但活画出一种诗歌意境,而且为下文的酒香埋下伏笔。其实,对“满店香”的理解完全不必拘泥于“其柳花之香”,那当是春风吹来的花香,是泥土草木的清香,是美酒飘香,大概还有“心香”,所谓心清闻妙香。这里的“店”,初看不知何店,凭仗下句始明了是指酒店。实在也唯有酒店中的柳花才会香,不然即使是最雅致的古玩书肆,在情景的协调上,恐怕也还当不起“风吹柳花满店香”这七个字。所以这个“香”字初看似觉突兀,细味却又感到是那么妥贴。
“金陵子弟来相送,欲行不行各尽觞。”金陵的一群年轻人来到这里,为诗人送行。饯行的酒啊,你斟我敬,将要走的和不走的,个个干杯畅饮。也有人认为,这是说相送者殷勤劝酒,不忍遽别;告别者要走又不想走,无限留恋,故“欲行不行”。李白此行是去扬州。他后来在《上安州裴长史书》说:“曩昔东游维扬,不逾一年,散金三十余万,有落魄公子,悉皆济之。此则白之轻财好施也。”李白性格豪爽,喜好交游,当时既年轻富有,又仗义疏财,朋友自是不少。在金陵时也当如此。一帮朋友喝酒,话别,少年刚肠,兴致盎然,没有伤别之意,这也很符合年轻人的特点。“尽觞”,意思是喝干杯中酒。“觞”,酒器。
“请君试问东流水,别意与之谁短长?”便是事件的结局了。送君千里,终有一别,这离别之宴终归要散的,此时把手相送,心中的感伤便不能自已,诗人借水言情,寓情于物,表达了惜别之情——我和友人的离别的情义与东流之水相比哪个更长呢?其气魄体现了诗人浪漫豪放的一贯风格,也不能不让人想起诗人“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之句。”
情感是抽象的,即使再深再浓,也看不见摸不着;而江水是形象的,给人的印象是绵绵不绝。但诗人不是简单的相喻,而是设问比较,迷迷茫茫地,似收而未收住,言有尽而意无穷,给人以想象的空间。采用这种表现手法,李白可能受到前人的启发,如谢朓就写过“大江流日夜,客心悲未央”,但李白写得更加生动自然。与“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有异曲同工之妙。
此诗构思巧妙。首句”风吹柳花满店香“,是阒无一人的境界,第二句”吴姬压酒劝客尝“,当垆红粉遇到了酒客,场面上就出现人了,等到“金陵子弟”这批少年一涌而至时,酒店中就更热闹了。别离之际,本来未必有心饮酒,而吴姬一劝,何等有情,加上“金陵子弟”的前来,更觉情长,谁也不愿舍此而去。可是偏偏要去,“来相送”三字一折,直是在上面热闹场面上泼了一盆冷水,点出了从来热闹繁华就是冷寂寥落的前奏。李白要离开金陵了。但是,如此热辣辣的诀舍,总不能跨开大步就走吧。于是又转为“欲行不行各尽觞”,欲行的诗人固陶然欲醉,而不行的相送者也各尽觞,情意如此之长,于是落出了“请君试问东流水,别意与之谁短长”的结句,以含蓄的笔法,悠然无尽地结束了这一首抒情的短歌。
很多人写离别,大多少不了言愁,所谓“离愁别绪”。然而,李白这首诗中连一点愁的影子都不见,只有别意。诗人正值青春华茂,他留别的不是一两个知己,而是一群青年朋友。这种惜别之情在他写来,饱满酣畅,悠扬跌宕,唱叹而不哀伤,富于青春豪迈、风流潇洒的情怀。
此诗开头两句对宿紫山北村的缘由作了说明,原来他是因“晨游紫阁峰”而“暮宿山下村”的。诗人之所以要“晨游”,是为了欣赏山峰上的美景。早晨欣赏了紫阁的美景,悠闲自得往回走,直到日暮才到山下村投宿,碰上的又是“村老见余喜,为余开一尊”的美好场面,作者的心情是很愉快的。但是,“举杯老及饮”,不愉快的事发生了。
开头四句,点明了抢劫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抢劫对象,表现了诗人与村老的亲密关系及其喜悦心情,为下面关于暴卒的描写起了有力的反衬作用,是颇具匠心的。中间的十二句,先用“暴卒”“草草”“紫衣挟刀斧”等贬义词句刻画了抢劫者的形象;接着展现了两个场面:一是抢酒食;二是砍树。
写抢酒食的四句诗,表现出暴卒、作者和主人的三种不同表现。“夺”和“掣”两个词,包含着一方不给,一方硬抢的丰富内容。诗人用这两个词作“诗眼”,表现出他自己毕竟是个官吏,敢于和暴卒争,但还是败下阵来,这就不仅揭露了暴卒的暴,而且暗示了暴卒敢这样“暴”的原因,为结尾的点睛之笔留下了伏线。
写两个抢劫场面,各有特点。抢酒食之时,主人退立敛手;砍树之时,却改变了态度,这表明主人对树有特殊感情。诗人为了揭示其心理根据,先用两句诗写树:一则指明那树长在中庭,二则称赞那是棵“奇树”,三则强调那树是主人亲手种的,已长了三十来年。这说明它在主人心中的地位,远非酒食所能比拟。暴卒要砍它,主人当然会“惜”,“惜不得”,是“惜”而“不得”的意思。于是,发自内心的“惜”就表现为语言、行动上的“护”,虽然迫于暴力,没有达到目的,但由此却引出了暴卒的“自称”和作者的悄声劝告。
结尾的四句诗,在当时很好懂;时过一千多年,就需要作些注解,才能了解其深刻的含义。所谓“神策军”,在唐代天宝(唐玄宗年号,742—756)年间,本来是西部的地方军;后因“扈驾有功”,变成了皇帝的禁卫军。唐德宗时,开始设立左、右神策军护军中尉,由宦官担任。他们以皇帝的家奴身份掌握禁卫军,势焰熏天,把持朝政,打击正直的官吏,纵容部下酷虐百姓,什么坏事都干。元和(唐宪宗年号,806—820)初年,皇帝宠信宦官吐突承璀,让他做左神策军护军中尉;接着又派他兼任“诸军行营招讨处置使”(各路军统帅),白居易曾上书谏阻。这首诗中的“中尉”,就包括了吐突承璀。所谓“采造”,指专管采伐、建筑的官府。唐宪宗的时候,经常调用神策军修筑宫殿;吐突承璀又于唐元和四年(809年)领功德使,修建安国寺,为宪宗树立功德碑。因此,就出现了“身属神策军”而兼充“采造家”的“暴卒”。做一个以吐突承璀为头子的神策军人,已经炙手可热了;又兼充“采造家”,执行为皇帝修建宫殿和树立功德碑的“任务”,自然就更加为所欲为,不可一世。
诗是采取画龙点睛的写法。先写暴卒肆意抢劫,目中无人,连身为左拾遗的官儿都不放在眼里,留下悬念,引导读者思考这些家伙究竟凭什么这样暴戾。但究竟凭什么,作者没有说。直写到主人因中庭的那棵心爱的奇树被砍而忍无可忍的时候,才让暴卒自己亮出他们的黑旗,“口称采造家,身属神策军”。一听见暴卒的自称,作者很吃惊,连忙悄声劝告村老:“主人慎勿语,中尉正承恩!”讽刺的矛头透过暴卒,刺向暴卒的后台“中尉”;又透过中尉,刺向中尉的后台皇帝。前面的那条“龙”,已经画得很逼真,再一“点睛”,全“龙”飞腾,把全诗的思想意义提到了惊人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