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写的是诗人到超师院读佛经的感受,其主要内容是:清晨早起,他到住地附近一个名叫超的僧人(师)的寺院里去读佛经,有所感而写下这首五古抒情诗,既表达了他壮志未已而身遭贬谪,欲于佛经中寻求治世之道的心境,又流露出寻求一种超越尘世,流连于冲淡宁静的闲适佳境的复杂心情。
头四句总说“晨诣超师院读禅经”。诗人把研读佛典安排在一天中最宝贵的时刻。“汲井漱寒齿,清心拂尘服。”清晨早起,空气清新,以井水漱牙可以清心,又弹冠振衣拂去灰尘,身心内外俱为清净方可读经。可见用心之虔诚,充分表现了诗人对佛教的倾心和崇信,其沉溺之深溢于言表,不啻教徒沐浴更衣以拜佛祖。“闲持贝叶书,步出东斋读。”贝叶书简称贝书,佛经之泛称。古印度人多用贝多罗树叶经水沤后代纸,用以写佛经,故名。一个“读”字,是全诗内容的纲领;一个“闲”字,是全诗抒情的主调。诗人贬居永州,官职虽名曰“永州司马员外置同正员”,但只是个“闲官”而已。闲人闲官闲地,无政事之烦扰,亦无名利得失之拘牵,正是难得清闲,正好信步读经。就读经来说,闲而不闲;就处境而言,不闲而闲,其复杂心情曲曲传出。
中间四句承上文“读”字而来,正面写读“经”的感想。这里有两层意思:前二句“真源了无取,妄迹世所逐”,是说书中真意不去领悟,妄诞之言世所追逐。诗人以自身崇信佛学的正确态度讽喻世俗之佞佛,即对于佛经中的真正本意全然不去领悟,而对于书中一切迷信荒诞的事迹却又尽力追求而津津乐道。正如诗人在《送琛上人南游序》中所批评的那样:“而今之言禅者,有流荡舛误、迭相师用,妄取空语,而脱略方便,颠倒真实,以陷乎己而又陷乎人。”(《柳宗元集》卷二五)言下之意正好表明自己学习佛经的正确态度和对佛经的深刻理解。后二句转写对待佛经的正确态度。“遗言冀可冥,缮性何由熟”,意思是说:佛家遗言值得深思,修养本性怎能圆熟?“冀可”是希望能够的意思。言佛教教义艰深,必须深入钻研思考,如果只用修持本性去精通它,是不可能达到精审圆满的目的的。言下之意是说:愚妄地佞佛不足取,只有学习它于变革社会有益的内容才算真有所得。这反映了诗人对佛教教义及其社会作用的主观的特殊理解。对此,诗人也有批评说:“又有能言体而不及用者,不知二者之不可斯须离也。离之外矣,是世之所大患也。”(《柳宗元集》卷二五)联系诗人在对待佛教问题上与韩愈的辩论就更清楚了。韩愈辟佛,是热心张扬“道统”的儒学家,主张对僧侣“人其人,火其书”;而柳宗元却认为在佛教教义中包含着与儒家圣人之道相通的有益于世的内容,否定“天命”的主宰。诗人自以为对佛教的精义和作用已有深刻的领会,殊不知结果不是他利用佛教以济世,而是佛教利用他作了宣传宗教唯心主义和宗教迷信的工具;而他自己最终也陷入了佛教识破尘缘、超脱苦海的消极境地。
末六句承上文“闲”字而来,抒发诗人对寺院清净幽闲的景物的流连赏玩,到了忘言的境界。这里也写了二层意思:前四句写景,后二句抒情。先看前四句:“道人庭宇静,苔色连深竹。日出雾露余,青松如膏沐。”意谓超师寺院何其幽静,苔色青青连着翠竹。旭日东升晨雾滋润,梳洗青松涂以膏沐。“道人”实指“超师”,“庭宇”呼应“东斋”,既言“步出”则寺院环境尽收眼内,一个“静”字总括了它的幽静无声和诗人的闲适心境。是景物之静,也是诗人内心之静。而苔色青青,翠竹森森,一片青绿,又从色调上渲染了这环境的葱茏幽深。“日出”照应“晨”,紧扣题目,再次点明时间。旭日冉冉,雾露濛濛,青松经雾露滋润后仿佛象人经过梳洗、上过油脂一样。这是用拟人法写青松,也是用“青松如膏沐”进一步写环境的清新。这就使读者体会到诗人通过优美宁静的寺院之景传达出一种独特的心境和思想感情。这是“闲人”眼中才能看得出的静谧清幽之景,抒发的是“闲人”胸中才有的超逸旷达之情。再看结尾二句:“淡然离言说,悟悦心自足。”意思谓宁静冲淡难以言说,悟道之乐心满意足。诗人触景生情,直抒胸臆,看来似乏含蓄,有蛇足之嫌,但一经道破,又觉意味更深一层。它既与前面的景物相连,写出“闲人”欣喜愉悦而又多少带点落寞孤寂的韵味;又与前面的读“经”相呼应,诗人自认为是精通了禅经三昧,与当时的佞佛者大相径庭,其悟道之乐自然心满意足了。这就又透露出诗人卑视尘俗、讽喻佞佛者的孤傲之情。而这两者——情景与读经,前后呼应,融为一体。诗人巧妙地把自然景物契合进自己主观的“禅悟”之中,其感受之深,妙不可言,真是达到了“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的境界。从章法上看,全诗自晨起读经始,至末以日出赏景惮悟终,浑然无痕,相映成趣。读完此诗,姑且抛开诗人对佛经所持的错误态度不论,不能不为诗人的于逆境中读经养性、追求事理而又超脱尘俗、寄情山水、怡然自适的复杂心境所感动,从而进到那种“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的幽深寂静的艺术境界中去。诗中有禅味而又托情于景,情趣浓郁。
这组诗作于清道光十九年己亥(1839年)。这年龚自珍辞官,由北京南返杭州,后又北上接取家属,在南北往返的途中,他看着祖国的大好河山,目睹生活在苦难中的人民,不禁触景生情,思绪万千,即兴写下了一首又一首诗,于是诞生了《己亥杂诗》。
这是一首咏物言志诗。杜甫本来善于骑马,也很爱马,写过不少咏马诗。此诗的风格超迈遒劲,凛凛有生气,反映了青年杜甫锐于进取的精神。
诗分前后两部分。前面四句正面写马,是实写。诗人恰似一位丹青妙手,用传神之笔为我们描画了一匹神清骨峻的“胡马”。它来自大宛(汉代西域的国名,素以产“汗血马”著称),自然非凡马可比。接着,对马作了形象的刻画。南齐谢赫的《古画品录》提出“六法”,第一为“气韵生动”,第二即是“骨法用笔”,这是作为气韵生动的首要条件提出来的。所谓“骨法”,就是要写出对象的风度、气格。杜甫写马的骨相:嶙峋耸峙,状如锋棱,勾勒出神峻的轮廓。接着写马耳如刀削斧劈一般锐利劲挺,这也是良马的一个特征。至此,骏马的昂藏不凡已跃然纸上了,我们似见其咴咴喷气、跃跃欲试的情状,下面顺势写其四蹄腾空、凌厉奔驰的雄姿就十分自然。“批”和“入”两个动词极其传神。前者写双耳直竖,有一种挺拔的力度;后者不写四蹄生风,而写风入四蹄,别具神韵。从骑者的感受说,当其风驰电掣之时,好像马是不动的,两旁的景物飞速后闪,风也向蹄间呼啸而入。诗人刻画细致,唯妙逼真。颔联两句以“二二一”的节奏,突出每句的最后一字:“峻”写马的气概,“轻”写它的疾驰,都显示出诗人的匠心。这一部分写马的风骨,用的是大笔勾勒的方法,不必要的细节一概略去,只写其骨相、双耳和奔驰之态,因为这三者最能体现马的特色。正如张彦远评画所云:“笔才一二,象已应焉,离披点画,时见缺落,此虽笔不周而意周也。”《历代名画记》这就是所谓“写意传神”。
诗的前四句写马的外形动态,后四句转写马的品格,用虚写手法,由咏物转入了抒情。颈联承上奔马而来,写它纵横驰骋,历块过都,有着无穷广阔的活动天地;它能逾越一切险阻的能力就足以使人信赖。这里看似写马,实是写人,这其实就是一个忠实的朋友、勇敢的将士、侠义的豪杰的形象。尾联先用“骁腾有如此”总挽上文,对马作概括,最后宕开一句:“万里可横行”,包含着无尽的期望和抱负,将意境开拓得非常深远。这一联收得拢,也放得开,它既是写马驰骋万里,也是期望房兵曹为国立功,更是诗人自己志向的写照。盛唐时代国力的强盛,疆土的开拓,激发了民众的豪情,书生寒士都渴望建功立业,封侯万里。这种蓬勃向上的精神用骏马来表现确是最合适不过了。这和后期杜甫通过对病马的悲悯来表现忧国之情,真不可同日而语。
杜甫此诗将状物和抒情结合得自然无间。在写马中也写人,写人又离不开写马,这样一方面赋予马以活的灵魂,用人的精神进一步将马写活;另一方面写人有马的品格,人的情志也有了形象的表现。这首咏物诗它做到了既在物之内,又出于物之外,全诗看似写马,但通过赞马却表达了作者的胸襟和抱负。
南朝宋人宗炳的《画山水序》认为通过写形传神而达于“畅神”的道理。如果一个艺术形象不能“畅神”,即传达作者的情志,那么再酷肖也是无生命的。杜甫此诗将状物和抒情结合得自然无间。在写马中也写人,写人又离不开写马,这样一方面赋予马以活的灵魂,用人的精神进一步将马写活;另一方面写人有马的品格,人的情志也有了形象的表现。前人讲“咏物诗最难工,太切题则粘皮带骨,不切题则捕风捉影,须在不即不离之间”钱泳《履园谈诗》,这个要求杜甫是做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