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钟书评论李贺说:“其于光阴之速,年命之短,世变无涯,人生有尽,每感怆低徊,长言永叹。”(《谈艺录》十四)李贺诗歌常常涉及这方面的内容,而看法较全面,议论较透彻的,当数《苦昼短》。
全诗分为三段,每段反映作者思想的一个侧面,合起来才是他对问题的全部看法。
诗的前十句(从开头至“太一安有”)为第一段。诗的开头,诗人请时光呀停下喝酒。之所以要向时间劝酒,是因为诗人对此深有感触:一是概叹时光飞逝,人寿促迫。诗人说自己不知道天地间许多深奥的道理,但有一点很清楚,那就是“月寒日暖,来煎人寿”。光阴流逝,岁月蹉跎,人生没来得及干点事业,生命就白白消耗了。这是诗人内心深处的忧虑与恐惧,一个“煎”字,表现出虚度年华的痛苦心情;一是认识到人生必死的道理。人活在世上,必须依靠食物来维持生命,吃熊掌则肥,吃蛙肉则瘦,这是食物在生命系统中的作用,世界上根本没有不食五谷、断绝烟火的神仙,因此,谁都不免一死,生老病死乃是天地间无法抗拒的规律。对于人生,对于死亡,人们很早就表现出极大的关切,诗人因其多愁善感,生命的旅程屡遭挫折,对此想得则更多更深。这里,诗人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问题作出了自己的回答。
诗人将劝酒的内容放在诗的开头,使作品具有一种新奇突兀之感,同时也表明诗人已大彻大悟,对时光不存任何芥蒂。接着又以“吾不识”与“惟见”相配合,排除不相关的事情,将目光聚焦到人寿短促一点上,既照应了题目“苦昼短”三字,又使作品产生巨大的向心力,以此为纲,展开后面的内容。“神君何在,太一安有?”是个反问句,答案是不喻自明的。经过一番求索,诗人完成了他的心路历程,整段内容,一气呵成。
中间八句(从“天东有若木”至“少者不哭”)是第二段。前面一段,诗人理智地解答了心中的困惑,如果诗歌就此停住,好像少了点什么。这一段,诗人凭借神话传说,倾诉了对生命的美好愿望。诗中说天的东面有一棵大树,名叫若木,它的下面有一条衔烛的神龙。传说中的若木在西北海外大荒山之中,衔烛龙也是在天西北某个幽冥无日的国度,诗人显然将古代神话作了改造。诗人作了一个大胆的设想:斩断神龙的腿,把龙肉吃了,太阳无法运行,昼夜不在更替,时间也就凝固不动了。如此,生命得以永存,人们不必为此哀伤了。
这是诗人的幻想,这个幻想充满着激情与浪漫的气质。现实中的缺陷,在幻想中得到满足,所以,尽管是以神话的形式出现,却依然有着永久的魅力,它闪亮着理想与智慧之光,使艺术得到升华。
诗的最后六句(从“为何服黄金”至结尾)是第三段。这一段,诗人讥刺了那些想通过求仙获得长生的人的荒唐愚昧。
服黄金,吞白玉,是道教中的服食方法,据说可以成仙,至于实际效用如何,“服食求神仙,多为药所误。”(《古诗十九首·驱车上东门》)就拿骑驴升天的任公子来说,同样是虚妄的传说。诗人清楚地知道幻想与现实是有区别的,成仙的说法是没有根据的。世上偏有一些人热衷此道,连秦皇汉武这样英明的君主也不能免俗,他们求仙长生的举动最终化为泡影,成了后人的笑柄。据史书记载,汉武帝结纳方士,遍祈名山大川以访神仙,又造仙人承露盘,调甘露,饮玉屑,冀求长生。《汉武帝内传》说,武帝死后,梓棺响动,香烟缭绕,尸骨飞化仙去等。诗人却说:“刘彻(武帝)茂陵多滞骨”,墓中所存,只是一堆浊骨,根本没有什么成仙之事。秦始皇在完成统一大业之后,忙于寻找不死之药,派方士入海求仙。结果身死巡游途中,耗费许多鲍鱼,难掩尸体的腐臭,从“多滞骨”、“费鲍鱼”数字中,诗人对历史上愚妄的统治者作出无情的嘲讽,锋芒十分犀利。
统治者求仙长生的举动,是想维持长久的统治,永远享受奢华的生活。为了达到目的,他们不惜劳民伤财,虚耗国库,使这种愚昧的举动升级为一场全国性的灾难,危害特别严重。李贺有意提出秦皇汉武,对他们的求仙加以讽刺,是有所寄托的。当时,唐宪宗李纯“好神仙,求方士”,任命一个名叫柳泌的江湖术士为台州刺史。大臣们进谏,他却说:“烦一州之力,而能为人主致长生,臣子亦何爱焉。”(《资治通鉴》卷二四〇)可见已到了执迷不悟的程度。这种迷信的风气又在统治阶层中蔓延开来,甚至有因服食中毒身亡的。李贺此诗对那些人来说,不啻是当头棒喝,如能好好倾听诗人的忠告,可以免去一场无妄之灾。
诗的第一段有两层意思,一是对年命短促的慨叹,二是以理智的态度看待人生。诗的第二段、第三段分别对这层意思加以发挥,在更高的层次上重复、升华了第一段的主旨。从诗中可以看出诗人脱出了一己私念,对人生,对社会怀着一种大悲悯,只是说出口来却是一阵阵冷嘲热讽。诗中有很多疑问句,安排在段落衔接之处,起着增强语气与感情色彩的作用,使诗歌富于一种波澜起伏的动感。诗人又把“食熊则肥,食蛙则瘦”与“斩龙足,嚼龙肉”联系起来,使那种富于神秘色彩的故事充满了烟火味与人情味,形成李贺诗歌独特的艺术境界。加上青天、黄地、白玉、黄金、碧驴等多种色彩的调和搭配,真有点古色斑烂的味道。全诗没有很多的藻饰,也不着意于景致的描绘,但由于诗中充沛的激情和丰富的艺术手法,使得这首议论性很强的诗歌显得回旋跌宕而又玩味无穷。
袁枚是“性灵说”的倡导者,主张为文要有“真情”。其文别具特色,善于描写景物,叙事记人。
祭文通常有固定的格式,其内容和形式都容易公式化,为后人传诵的不多。但袁枚的《祭妹文》却不拘格式,写得情真意切,生动感人,为后人传诵。
袁素文名机,素文是她的字,1720年(清康熙五十九年)生。她容貌出众,“最是风华质,还兼窈窕姿”,“端丽为女兄弟冠”,是袁家姐妹中长得最漂亮端庄的。袁素文又“幼好读书”,针线旁边常放着书卷,因此很会作诗。在她未满一周岁时,其父曾仗义救助亡友衡阳县令高清的妻儿,为高清平反了其生前一起因库亏而入狱的冤案。高清的胞弟高八为此感激涕零,表示自己即将出生的孩子若系男儿,就与袁素文婚配,以示报答袁家大恩。不久高八生了个儿子,于是送来金锁作为聘礼,这场指腹婚事就这样正式确定下来。可是当双方成年后,男方却只字不提嫁娶之事,直到1742年(乾隆七年)袁素文二十三岁时,高八突然捎来书信说,因为儿子有病不宜结婚,希望解除婚约。由于袁素文自幼深受封建礼教毒害,“一闻婚早定,万死誓相随”,所以听到男方要解除婚约,就手持金锁哭泣不止,终日绝食。不久高八病死,高清的儿子高继祖特来说明真相,原来高八之子高绎祖并非有病,而是“有禽兽行”,并且屡教不改,其父怕以怨报德,才托言儿子有病解约。可是袁素文为了固守旧礼教的“一念之贞”,竟不顾日后痛苦,仍坚持嫁给高八之子,一时被誉为所谓“贞妇”。
袁家家境虽然一般,但因为家学渊源,注重读书,请了教师在家指导袁枚,对待女儿也一样,所以素文自幼随哥哥上课。她很喜爱读书,针线旁边常放着书卷,很会作诗,琴棋书画也样样精通。她容貌出众,是袁家姐妹中长得最漂亮端庄的;尤其是她的脾性温柔,待人贤淑有礼,是出名的淑女。
二十五岁时,才貌双全的素文嫁到了如皋高家。婚后,素文孝敬公婆,深得公婆喜爱。可是高八之子绎祖,个头矮小,驼背斜眼,长相十分丑陋,而且品行极为恶劣。他性情暴戾,行为轻佻,整天吃喝嫖赌,无所不为。他看到书卷就发怒,把她的诗稿烧毁,不准妻子读书和做针线,袁素文从此不再敢作诗,也不敢缝纫。他为了外出嫖妓,卖尽家产后又向袁素文逼索嫁妆,不答应就拳打脚踢,有时还用火烧灼袁素文,婆婆前来救护,他连母亲一起殴打,甚至把他母亲的牙齿都打下来了。就这样的虐待,素文还是一一忍受下来,在高家委曲求全,恪守妇道。后来,高绎祖聚赌输了很多钱,竟要卖掉袁素文抵债。她被逼无奈,逃到尼姑庵,看到无路可走了,才请人通知了娘家。袁父接到书信,心痛欲裂,当即赶到如皋告到官府,判决离婚后,他把女儿和她的女儿阿印领回了杭州老家。那年素文二十九岁,结婚才不过四年。
袁素文回到娘家以后,一方面悉心侍奉父母兄长,另一方面还惦念着婆母,经常寄赠衣食问安。三年后袁枚定居南京随园,素文也随着全家一起迁徙。由于婚姻极不美满,心灵上受到的创伤,她除了读书作诗自我安慰外,终日都闷闷不乐,生了病也不愿求医,终于在1759年(乾隆二十四年)病死,年仅39岁。
袁枚在《哭三妹五十韵》里写道:“彩凤从鸦逐,红兰受雪欺。”“汝死我葬,我死谁埋?汝倘有灵,可能告我?”“生前既不可想,身后又不可知;哭汝既不闻汝言,奠汝又不见汝食。纸灰飞扬,朔风野大,阿兄归矣,犹屡屡回头望汝也……”
袁素文这位贤淑的才女,由于受封建礼教毒害太深,所以导致了这场催人下泪的婚姻悲剧。她从“淑女”到“贤妇”,结果却差一点成了被卖掉的“弃妇”,并因此过早离开人世,这是与她自幼深受封建礼教的教育是分不开的。袁枚作为她的兄长,也看出了这一点。他在《祭妹文》中说:“呜呼!使汝不识诗书,或未必艰贞若是!”这种无可奈何的叹息,正是一种既沉痛又委婉的控诉。 袁素文留在人间的,除了一个悲婉的故事,还有就是一本著作《素文女子遗稿》。
《祭妹文》构思精巧,别巨匠心,按照时间的先后顺序,从素文墓地入笔到病根祸源的交代,从野外同捉蟋蟀到书斋共读诗经,从胞妹送哥眼泪流到把盏喜迎兄长归,从离家出嫁到中道归返,从侍奉母亲以示其德到关爱长兄以显其情,从素文之死到后事料理,情节层层推进,感情波起浪涌,叙事历历可见,抒情句句见心,文情并茂,浑然一体。
文章起笔交待亡妹所葬之地、祭奠时间,祭者身份等,紧接着“呜呼”一转,直呼亡妹,为全文奠定了凄切哀婉的悲怆基调。接着,简洁叙述妹妹的死因:“以一念之贞,遇人仳离,致孤危托落。”意为素文早亡其根源是少年时常听先生授经,“爱听古人节义事”,说明是封建诗书的腐朽观念侵害了素文,使她饱受苦难,英年早逝。
接下来,作者追忆与素文共度的难忘时光。童年相伴读书,“差肩而坐”,温馨之情溢于言表;同捉蟋蟀,同葬蟋蟀,则体现了妹妹性情温厚善良。其描述真实生动,一个天真活泼善良的孩童突现于眼前。这原本不为奇,妙就妙在作者把追忆与现实联系起来,当年兄妹同葬蟋蟀,后来孤兄独葬亡妹,物换星移,昨是今非,让作者潸然泪下。年长些时,袁枚远行广西,妹妹不忍哥哥分离,掎裳拽衣,放声大哭。当年有妹送兄行,后来唯独兄送妹归,令作者十分伤痛。袁枚考中进士,衣锦还家,妹妹惊喜万分,扶案而出,家人瞠视而笑。妹妹为哥哥中考得官而欣喜之情,和盘托出,手足之情可见一斑。往日种种琐事,历历如在作者眼前。“然而汝已不在人间,则虽年光倒流,几时可再,而亦无与为证印者矣。”时光不可倒流,昔日也不再重来了。
随后,记妹妹归返母家的种种情形:服侍母亲;治办文墨;袁枚染病在床,妹妹终宵刺探,还想方设法让哥哥高兴,兄妹感情深厚。
而后,记妹妹病危和亡逝的情况。素文病入膏肓,大限将至,但不让人给哥哥报信,以宽兄长之心。忍死待兄归,然而终等不及哥哥归来含憾而终,死不瞑目。“已予先一日梦汝来诀,心知不祥,飞舟渡江。”袁枚已预感不祥,急赶归家,在妹妹逝去几小时后才赶到家中,其时素文四肢尚温,却未能与妹妹说上一句心中话,只怪自己轻信医言,远吊扬州,自责之情溢于言表。一句“呜呼痛哉”,把对亡妹的思念、同情、内疚、哀痛统统浓缩在伤心欲绝的悲叹中。
最后,简述妹妹亡后料理事宜。并随感而发:“汝死我葬,我死谁埋?汝倘有灵,可能告我?”末段,作者把视线拉回到眼前,回到祭奠的暮地。“哭汝既不闻汝言,奠汝又不见汝食。”逝者已逝,生者十分凄切哀伤。“纸灰飞扬,朔风野大,阿兄归矣,犹屡屡回头望汝也。呜呼哀哉!呜呼哀哉!”对妹妹的怀念和挚爱之情表达得淋漓尽致。
袁枚将整篇文章写得有灵性又不事雕琢。作者在回忆童年与妹妹同度的琐事时,信手拈来,清灵隽妙;悲悼亲人的遽然长逝时,又字字玑珠,句句血泪,真挚动人,感人肺腑。他在叙事中寄寓哀痛,行文中饱含真情,同时还穿插些许景物描绘,从而使痛惜、哀伤、悔恨、无可奈何之情有机地揉和在一起,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
作者家世巨富,而天生情种。但这首词中流露出来的愁绪,并非如晏殊《珠玉词》一般的闲愁、轻愁,而是沉挚的深愁。这是生命意识觉醒的标志,唯有真正热爱生命,真正认真生活的人,才会感觉到如此深重的愁情。他们太依恋春天的美好,也太担心春天的逝去,所以他们比平常人感受着更多的愁苦。
上片,作者从阑珊的春意写起,为读者描绘了—幅春夜愁思图。开头两句写作者感到春意阑珊,心绪惆伥。在酒醉后漫倚绿琴,四周一片寂寥,只有绿琴相伴。作者首先交待了时间、地点。时间已到了春末夏初时节,春花开始凋落,面对阑珊的春意,作者内心不禁涌起万般惆怅。项鸿祚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作者,正如他自己在自序中说的“生幼有愁癣”。故“其情艳而苦,其感于物也郁而深。”因此,在这样一个寂寥宁静的春夜,作者万般的愁绪无处排遣,只好借酒浇愁。但醉后的心境更是寂寥,于是只好以琴为伴,暂且用琴声慰藉一下孤寂的心情。这里的“相伴住”,形象地写出了作者想以琴排忧,却又心绪皆无的情景。“一枕新愁”二句,写作者夜深难眠,满腹愁绪。“残夜’’正是人们熟睡之际,而作者却嗅着庭院花香,看见满楼月色。这“残夜花香月满楼”句,暗示了作者难以成眠,使读者好像看到作者睁眼不寐沉思忧郁的形象。“一枕”句也生动地勾出作者愁绪绵绵,辗转反侧之状。“新愁”到底是什么,这里没有说,作者在下片才以含蓄的笔法暗示出来。
下片作者用含蓄的笔墨道出了这种“新愁"的由来。“繁重绝管,吹得锦屏春梦远”,终于道出了是隔墙邻居家繁杂的管弦乐声,把自己难成的春梦吹向了遥远的地方。从句子表面来看,似乎是比邻的弦管乐声搅得自己难以入睡,实际上,这只不过是作者的托词而已。真正的原因,是作者对隔墙佳人的思恋,才使得他卧不安席。这一点在结尾一句中含蓄地表现了出来。
“只有垂杨,不放秋千影过墙。”打秋千的女子,这才是作者为之辗转反侧而产生“一枕新愁”的根源。夜深人静,作者因相思而产生的种种愁绪却无法传递绐对方。因此,只好把这种哀怨发泄到了庭院中的垂杨上,仿佛那静静的垂杨也不解人意,偏偏挡住了作者的视线,从而使他连荡秋千的女子的影子也看不到。表达了作者对佳人深深的爱恋,却又无法向对方表达的惆怅与哀怨。
总之,这首词以其清新幽怨的风格,缠绵委婉的笔调,以情写景,景中寄情,抒发了作者内心真实的思想感情,读来令人感到真挚自然。
《送友人寻越中山水》是一首送别诗,但此诗并非重在表现送者与行者的离别之情,而是赞美了越中的山水之美和友人的诗才逸兴。
开篇“闻道稽山去,偏宜谢客才”,作者把友人的才干比作山水诗鼻祖谢灵运,毫不掩饰地对友人才干加以赞赏。
接着“千岩泉洒落,万壑树萦回”两句化用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中的语句,以描述会稽山水之美。李白另一首诗《送王屋山人魏万还王屋》也有类似的句子:“万壑与千岩,峥嵘镜湖里。”“东海横秦望”至“涛白雪山来”四句高度概括了越中美景。作者在选景上既选择有代表性的胜地,如“东海横秦望,西陵绕越台”;又注重捕捉真切的山水画面,如“湖清霜境晓,涛白雪山来”。尤其是“湖清”两句,一方面写小舟前行,另一方面写大浪从对面排沓而来,相向而动,强化了大浪的动感,让人惊为雪山倾倒,体现出很强的视觉冲击力。
“八月枚乘笔,三吴张翰杯”两句,运用枚乘笔、张翰杯两个典故赞美友人的文才与逸兴。这两个典故主人公都是江南籍文学家,很贴合诗意。这里的用典不仅为江南山光水色增彩,而且使之增加了悠久文明的意韵。最后“此中多逸兴,早晚向天台”,点出作者对越中美景的独特感受。
整首诗里表现出了李白对大自然有着强烈的感受力,他善于把自己的个性融化到自然景物中去,使他笔下的山水丘壑也无不具有理想化的色彩。他用胸中之豪气赋予山水以崇高的美感,他对自然伟力的讴歌,也是对高瞻远瞩、奋斗不息的人生理想的礼赞,超凡的自然意象是和傲岸的英雄性格浑然一体的。
在诗中,诗人灵动飞扬,豪气纵横,像天上的云气;他神游八极,自由驰骋,像原野上的奔驰的骏马。诗人一扫世俗的尘埃,完全恢复了他仙人的姿态:上穷碧落下黄泉。他的浪漫、癫狂、爱恨情仇,寂寞与痛苦、梦与醒,他的豪气义气,他的漂泊,全都达于极端。他的诗歌创作带有强烈的主观色彩,主要侧重抒写豪迈气概和激昂情怀,很少对客观事物和具体时间做细致的描述。洒脱不羁的气质、傲视独立的人格、易于触动而又易爆发的强烈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