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抒写游子怀乡之情。
“北风初秋至,吹我章华台”两句,分别点出时令、地点,写了北风袭来,秋意萧瑟,滞留在楚地的诗人于黄昏时登台望乡,从向晚的北风中领略到阵阵清寒。起首以“北风初秋至”一句提领全篇。次句提到的“章华台”在楚地,表明诗人其时正滞留楚地。
夏末秋初,日常气温仍很闷热,季节变化不甚分明。只有到白昼将尽,暑气稍退,晚风中才透出秋意。大凡他乡游子,对于节候的变易十分敏感,尤其冬春与夏秋之交,其间风物变异虽微,却格外令人关情,如唐人杜审言《和晋陵陆丞早春游望》云:“独有宦游人,偏惊物候新。”诗人以高台秋风起兴,发为咏唱,言外隐然有“归欤”之叹音。这两句渲染出一片游子悲秋之意绪,涵盖全篇。
“浮云多暮色,似从崦嵫来”两句,诗人以色调浓重的笔墨描绘傍晚时分,高天暮云流走,言其似从西极崦嵫山吹来,以显示楚天千里、瞑色苍茫的阔大境界,衬托出高台之人的孤独寥落形象。
“枯桑鸣中林,络纬响空阶”两句则较细致地描写秋声:地上林木摇落,枯桑因风作响;台前空阶寂寂,莎鸡声声悲鸣。这里以秋物之有声来反衬周围环境的寂寥萧瑟。诗人面对此情此景,触绪纷来,黯然伤神。这节叙景承首句“北风初秋至”而来,从高空浮云写到地上林木,从远山暮色写到空阶络纬,以见风之动物,物之感人。画面上笼罩着一派清秋的凄凉与衰飒气氛。
末一节由叙景转为抒怀,以“翩翩飞蓬征”一句引出。此句写蓬草随风飘浮,既遥承头一句“北风初秋至”而言风之动物,又与下句“怆怆游子怀”关合,文句自然成偶。两句以飞蓬的顺风飘扬,喻游子的千里流荡,触景伤怀,怆然而悲。出此一笔,亦赋亦比,章法转落无痕。最后以“故乡不可见,长望始此回”作结语。此言诗人眺望故乡,盼自此而归。然天长地阔,故乡望而不见,不禁悲怅萦怀。结尾两句回映前文的登台远眺,提明篇旨。通篇笔意融贯,浑成一体。
这首诗写景有其独创之处,主要不在描写技巧的高明,而在写景本身所显示的一种新的变化。大抵在建安以前,诗歌中的写景,主要是作为比兴,所占的比例也较小。照清吴乔《答万季埜问诗》所说:“《十九首》言情者十之八,叙景者十之二;建安之诗,叙景已多,日甚一日。”而这首诗年代虽不能确考,但至少与《古诗十九首》相当,是可以确定的。
从一方面看,诗人于自然风物并非纯作客观地描摹形态、状写声色,其中确带有某种喻示性。例如浮云、暮色,既是摄取眼前景物入诗,然而一经描绘,便成为具有特定意象的事物。清秋暮色之于离愁,无根浮云之于游子,都是古代诗歌中经常联系在一起的形象。由此而言,此诗叙景仍可见出《诗经》以来传统的以景物为比兴的痕迹(这种情形在魏晋以后诗歌中依然常见)。
但更值得注意的另一方面是:此诗的写景已不再是用一两笔作穿插点染,它在诗中占有显著的篇幅和地位,这一事实意味着自然景物的描写已有脱离只作抒情叙事的陪衬和纯属比兴的媒介物,而以具有独立审美意义的描写对象出现的趋向。尽管它仍带有从传统诗歌叙景方式中脱胎而来的痕迹,却有不同于《诗经》乃至《古诗十九首》的新的特质。换句话说,建安以后才较为普遍化的注重写景的倾向,在这里已经有所表现,这可以说是一种带有创造性的尝试。
“阆州城东灵山白,阆州城北玉台碧。”“阆州”是说明“地名”,当时阆中人已在被唐玄宗赐为“仙穴山”的灵山祭祖祭神,用大量的白花、白幡挂放于满山、满坡、满树枝,映衬得此山一片片白色而象征“灵山白”。“城东”“城北”,是在介绍相关的地理位置;“灵山、玉台”,是专指具体的地方;“白、碧”,是在以景喻事。这两句叙述了阆中当地的清明祭祀活动之事。
“松浮欲尽不尽云,江动将崩未崩石”两句是针对第一联从现实性出发所记载的阆中当地清明节祭祖活动之盛况。“松浮欲尽”,是指松枝在摇动中“想”把本不属于松树的什么东西摇开。可能把一些由唐代阆中人在清明节有人先挂在松树上的白花(诗中喻为白云)、挂在松树上的青纱(诗中喻为乌云)摇散、摇落,但又有后来人在清明时节陆续再在树枝上挂上白花或青纱,让阆中的灵山与玉台山的松树上在这段时间内,能较长期存在着可拟为白云或乌云的白花和青纱,故而能“不尽云”。接着以唱叹的语气写出江面的盛况。唐代阆州盛大持久的祭祖、祭天、祭神、祭亡灵的活动,因不少仪式是官民共同参与,来自陆路与水路的敬拜者络绎不绝:在山祭山神,在水祭水神,在庙祭祖宗,在宇祭上天;这一因船只在江面涌动、陆上又有吹打弹唱而震得岩体欲崩的群体性民俗活动,能震撼目击者的心灵。
第三联上句“那知根无鬼神会”中“根”与“鬼神”均与清明节的活动有直接关系,与《杜臆》所释“阆中山多仙圣游迹”相符合。下句“已觉气与嵩华敌”的诗意不是在讲阆山的山势能与嵩山和华山的高度相似而可“敌”,而仍然是描写阆山清明祭祖活动的空前盛况与磅礴气势。上句中“那知根”正好与下句“已觉气”成为一问一答的对应;而“无鬼神会”和“与嵩华敌”的描写,也是对应式的自问自答。这就是杜甫以《阆山歌》来记叙阆中清明祭祖盛况之诗歌中所表现来的睿智。
最后,“中原格斗且未归”是表达诗人在参加阆中清明节的祭祖活动中,仍不忘记国家的大事。杜甫一直关注着国家大事,即使他在参加阆中的清明祭祖活动以及写其《阆山歌》之际,仍在牵挂着不稳定的中原局势。此时身在阆州,耳闻目睹阆中人民爱祖爱国的民俗与热情,诗人表明自己也要与阆中人民同忧同思同作同为——“应结茅斋著青壁”。这个结句有几层大意:第一,在叙述与感叹中认为自己不能只是一个清明活动的记录者,也同时应当以行动来表示爱祖爱国;能在自己所居茅屋的墙壁著上表示哀愁的青纱,也是一番衷肠的诉说。第二,诗人从阆中清明祭祀活动中所领会“爱祖爱国民俗”的画境,和他要求一首诗所应达到“篇终接混茫”的诗境是近似的、相通的。第三,篇首的“灵山白”与篇末的“著青壁”,一“白”一“青”,又呈现出“白花与青纱”的对仗。这般前呼后应的诗歌结构,强烈地显现出《阆山歌》写作于清明时节的祭祀文化的风格。
杜甫在阆中的时间虽然不长,创作的诗篇却不少。就创作的速度而言,可以说是一个小小的高产期。这首《阆山歌》专咏阆山之胜,它与《阆水歌》一起成为杜甫在这一时期的代表作。
这是一篇具有独创性的传记文学作品,写了一个真实的故事:儿童区寄被两个强盗劫持后,凭着自己的勇敢机智,终于手刃二盗,保全了自己。作者抓住人物的性格特征,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刻画出一个勇敢机智、不畏强暴而又纯朴憨厚的少年英雄形象。全文分为两大部分。
第一部分具有类似“引言”的性质。
第二部分是传文本身,这部分曾入选初中语文教材。“引言”部分叙写了越地有一种劫缚小孩和成人“屈为僮”的恶俗,而官府不问。所以无数弱小者被劫缚而“少得自脱”。只有小区寄“以十一岁胜,斯亦奇矣”。可见作者对这种恶俗非常不满,对对不制止这种恶俗反而以此谋利的官府十分憎恨,对反抗豪贼获得胜利的区寄则极其赞赏。传文本身则写了关于区寄的真实故事:区寄被两个强盗劫持后,凭着自己的勇敢机智,终于手刃二盗,保全了自己。作者抓住人物的性格特征,从不同角度有层次、多侧面地进行刻画,把一个小英雄写得栩栩如生,呼之欲出。特别是文中有关区寄语言和动作的描写,值得仔细品味。
传文本身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记叙区寄智杀第一个强盗的经过。可分两层。第一层写区寄遇劫的经过,这是故事的缘起,由此引出“智斗”的故事。第二层写区寄智杀第一个强盗,区寄的这次反抗行动显得既小心谨慎又坚决果断。
第二部分记叙区寄智杀第二个强盗的经过。可分两层。第一层写区寄机敏地对付第二个强盗,表现了非凡的机智和勇敢。第二层写区寄智杀第二个强盗,并且“愿以闻于官”,表现了他很聪明,知法懂法、知事明理。
第三部分是事件的尾声,也分两层。第一层写区寄不肯为“小吏”,被护送还乡,表现了他纯朴憨厚的性格。第二层写“乡之行劫缚者”对区寄杀盗一事的反应,从侧面表现了区寄的惊人勇敢。
文章塑造了一个少年英雄形象。区寄的英雄品质首先表现为机智。他假装哭,用刀断绳,与贼周旋,用火断绳,而且能报告官府,知法懂法。其次表现为勇敢。他临危不乱,用火断绳时烧伤了手也没有影响他的冷静。再次是淳朴。他放弃做官、不慕名利,表现的是劳动人民的淳厚朴实的品质。同时,文章用豪贼的愚蠢来衬托区寄的机智勇敢。文中的豪贼一方面非常凶狠,另一方面又非常愚昧。一贼把刀插在路上,区寄拿到刀就可以杀了他。这充分显示了豪贼的愚蠢。另一贼竟然对区寄杀了他的同伙没有起戒心,的确愚蠢至极。两贼自私自利,互相算计,这正给了区寄脱身的大好机会。在写作手法上,文章采用正侧面像结合的方法,正面描写区寄的形象,同时侧面烘托人物的形象性格及其精神的震撼力量。作者希望借此揭露劫杀成风、贩卖人口严重、官府对强盗行为的姑息与放纵的黑暗社会,赞扬、歌颂区寄面对强敌机智勇敢的大无畏精神。
总之,全文表现了区寄这位少年英雄机智勇敢的性格和不畏强暴的斗争精神,也反映了唐代中期黑暗腐败的社会现实,同时也表明,封建社会里,人民不能指望官府,只能依靠自己的斗争,才能摆脱苦难。
《江城子·中秋早雨晚晴》描写的是中秋时,早上下雨晚上晴朗的情景,给人一种雨后天晴的中秋之夜。
上片“中秋佳月最端圆”写起,早上下起了雨,雨也将止了,一点都不妨碍高兴的事,表现出了一种风雨无阻的心态。
下片写了傍晚时分雨停止了,天晴朗了,中秋的月亮是多么的皎洁无暇,与首句相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