婉约派词人许多伤离怀远之作中,这是一首颇负盛名的词。它不仅具有情致深婉的共同特点,而且具有一般婉约词少见的寥阔高远的特色。它不离婉约词,却又某些方面超越了婉约词。
起句“槛菊愁烟兰泣露”,写秋晓庭圃中的景物。菊花笼罩着一层轻烟薄雾,看上去似乎脉脉含愁;兰花上沾有露珠,看起来又像默默饮泣。兰和菊本就含有某种象喻色彩(象喻品格的幽洁),这里用“愁烟”“泣露”将它们人格化,将主观感情移于客观景物,透露女主人公自己的哀愁。“愁”“泣”二字,刻画痕迹较显,与大晏词珠圆玉润的语言风格有所不同,但借外物抒写心情、渲染气氛、塑造主人公形象方面自有其作用。
次句“罗幕轻寒,燕子双飞去”,这两种现象之间本不一定存在联系,但在充满哀愁、对节候特别敏感的主人公眼中,那燕子似乎是不耐罗幕轻寒而飞去。这里与其说是燕子的感觉,不如说是写帘幕中人的感觉——不只是在生理上感到初秋的轻寒,而且在心理上也荡漾着因孤孑凄清而引起的寒意。燕的双飞,更反托出人的孤独。这两句只写客观物象,不着有明显感情色彩的词语,表示的感情非常委婉含蓄。
“明月不谙离恨苦,斜光到晓穿朱户。”上片后两句是说,明月不明白离别的痛苦,斜斜的银辉直到破晓还穿入朱户。
从今晨回溯昨夜,明点“离恨”,情感也从隐微转为强烈。明月本是无知的自然物,它不了解离恨之苦,而只顾光照朱户,原很自然;既如此,似乎不应怨恨它,但却偏要怨。这种仿佛是无理的埋怨,却正有力地表现了女主人公在离恨的煎熬中对月彻夜无眠的情景和外界事物所引起的怅触。
“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过片承上“到晓”,折回写今晨登高望远。“独上”应上“离恨”,反照“双飞”,而“望尽天涯”正从一夜无眠生出,脉理细密。“西风凋碧树”,不仅是登楼即目所见,而且包含有昨夜通宵不寐卧听西风落叶的回忆。碧树因一夜西风而尽凋,足见西风之劲厉肃杀,“凋”字正传出这一自然界的显著变化给予主人公的强烈感受。景既萧索,人又孤独,几乎言尽的情况下,作者又出人意料地展现出一片无限广远寥廓的境界:“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这里固然有凭高望远的苍茫之感,也有不见所思的空虚怅惘,但这所向空阔、毫无窒碍的境界却又给主人公一种精神上的满足,使其从狭小的帘幕庭院的忧伤愁闷转向对广远境界的骋望,这是从“望尽”一词中可以体味出来的。这三句尽管包含望而不见的伤离意绪,但感情是悲壮的,没有纤柔颓靡的气息;语言也洗净铅华,纯用白描。这三句是此词中流传千古的佳句。
高楼骋望,不见所思,因而想到音书寄远:“欲寄彩笺兼尺素,山长水阔知何处!”彩笺,这里指题诗的诗笺;尺素,指书信。两句一纵一收,将主人公音书寄远的强烈愿望与音书无寄的可悲现实对照起来写,更加突出了“满目山河空念远”的悲慨,词也就这渺茫无着落的怅惘中结束。“山长水阔”和“望尽天涯”相应,再一次展示了令人神往的境界,而“知何处”的慨叹则更增加摇曳不尽的情致。
这首词上下片之间,在境界、风格上是有区别的。上片取景较狭,风格偏于柔婉;下片境界开阔,风格近于悲壮。但上片深婉中见含蓄,下片于广远中有蕴涵。王国维借用词中“昨夜”三句来描述古今成大事业、大学问的第一种境界,虽与词作原意了不相涉,却和这三句意象特别虚涵,便于借题发挥分不开的。
首联从多年来他们的交游,一直写到这天的宴会,语言高度概括,内涵十分丰富。苏洵于1056年(嘉祐元年)持益州张方平、雅州雷简夫的推荐信赴京谒见韩琦、欧阳修等名流重臣,从此成了他们的座上客。时苏洵已四十八岁,年近半百,故说“晚岁登门”。雷简夫称苏洵为“王佐才”、“帝王师”,苏洵实际上也是以此自居的,而这里却自称“不才”,且冠以“最”字,并以自已的那“萧萧华发”同韩琦宴上的闪闪金罍(酒器)相映衬,表面自谦,实际充满怀才不遇之感。
颔联又从这天的宴会写到他五年来的虚度光阴。出句以“不堪”承“最不才”,以“延东阁”承“金罍”,表示对韩琦宴请的谢意,诗人自谦中也含着牢骚。汉武帝时公孙弘自举贤良,数年而至宰相,“于是起客馆,开东阁以延贤人。”(《汉书·公孙弘传》)这里诗人即以公孙弘喻韩琦好贤而言自己不配这种礼遇。下句,诗人回答了“不堪”的原因:官卑位低,不堪重用。曲台指太常寺。因《礼记》有《曲礼》篇,故称专掌礼仪制度的太常寺为“曲台”。苏洵在1061年(嘉祐六年)被命于太常寺修纂礼书,至赴宴时,刚完成《太常因革礼》一百卷,费时五年。苏洵以自己能辅助帝王的才能来做这种白首穷经的工作,深感虚度年华,用非所长,这集中表现在“闲”、“老”二字上。1056年(嘉祐元年),欧阳修荐苏洵于朝廷,韩琦也以为可用,独富弼主张“姑少待之”(叶梦得《石林燕语》)。拖了两年,朝廷才召苏洵试舍人院。苏洵拒绝赴试,朝廷授以试秘书省校书郎,不久又以苏洵为霸州文安县(今属河北)主簿,编纂太常礼书,直至去世。“书虽成于百篇,爵不过于九品。”(《老苏先生会葬致语》)这就是诗人发出“闲伴诸儒老曲台”的深沉哀叹的原因。
颈联尤为历代评论家所称赏。重阳节历来是人们登高赏菊,饮酒赋诗的好日子,但苏洵却在愁里度过。“佳”和“愁”形成鲜明的对比,而“久”字更有丰富的内容。苏洵在二十七岁以前“游荡不学”,不一定有“愁”。但从二十七岁开始,他发奋苦读,希望有用于世,却多次科考不第;后来,虽然名动京师,却沉沦下僚,无法一展抱负。这个“久”字至少包括了他三十年的不得志。他已五十七岁,很难再有所作为。“偶傍”,说明他平时已经很少有雄心壮志;“醉中”,说明未醉时已清醒感到壮志难酬。但“傍”、“来”二字仍表现出“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的豪情,“其意气尤不少衰”。(叶梦得《避暑录话》)
尾联以暮间归来,反复吟咏韩琦新诗作结,戛然而止,余味无穷。韩琦《乙巳重阳》说:“苦厌繁机少适怀,欣逢重九启宾罍。招贤敢并翘材馆,乐事难追戏马台。藓布乱钱乘雨出,雁飞新阵拂云来。何时得遇樽前菊,此日花随月令开。”韩琦诗中那种久居高位、宾朋满座的富贵气,使苏洵更感到自己“闲伴诸儒”的穷窘;韩琦志满意得之余的淡淡闲愁,更激起了苏洵壮志不酬的深沉哀怨。这就是他越读韩琦新诗就越发难以入睡的原因。暮、雨、寒三字为全诗烘托出一种昏暗、凄冷的气氛,而“寒无睡”,“百遍开”更活画出这位“萧萧华发”的老人辗转反侧、夜不能寐的神情。
叶梦得说:“明允诗不多见,然精深有味,语不徒发,……婉而不迫,哀而不伤,所作自不必多也。”(《避暑录话》)这一首诗在内容上“精深有味,语不徒发”,深刻反映了宋代失意文人的精神苦闷;艺术风格上也是“婉而不迫,哀而不伤”,含蓄蕴藉,耐人寻味。
中国传统诗歌源远流长,但以叙事为主的史诗却一向不发达,因此《诗经》中为数不多的几篇具有史诗性质的作品,便受到今人的充分关注。《大雅·生民》就是这样的作品。
此诗带有浓重的传说成分,而对农业生产的详细描写,也反映出当时农业已同畜牧业分离而完成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的事实。
诗共八章,每章或十句或八句,按十字句章与八字句章前后交替的方式构成全篇,除首尾两章外,各章皆以“诞”字领起,格式严谨。从表现手法上看,它纯用赋法,不假比兴,叙述生动详明,纪实性很强。然而从它的内容看,尽管后面几章写后稷从事农业生产富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却仍不能脱去前面几章写后稷的身世所显出的神奇荒幻气氛,这无形中也使其艺术魅力大大增强。
诗的第一章写姜嫄神奇的受孕。这章最关键的一句话是“履帝武敏歆”,对这句话的解释众说纷纭,历来是笺注《诗经》的学者最感兴趣的问题之一。毛传把这句话纳入古代的高禖(古代帝王为求子所祀的禖神)祭祀仪式中去解释,云:“后稷之母(姜嫄)配高辛氏帝(帝喾)焉。……古者必立郊禖焉,玄鸟至之日,以大牢祠于郊禖,天子亲往,后妃率九嫔御,乃礼天子所御,带以弓韣(dú),授以弓矢于郊禖之前。”也就是说高辛氏之帝率领其妃姜嫄向生殖之神高禖祈子,姜嫄踏着高辛氏的足印,亦步亦趋,施行了一道传统仪式,便感觉怀了孕,求子而得子。唐代孔颖达的疏也执此说。但汉代郑玄的笺与毛传之说不同,他主张姜嫄是踩了天帝的足迹而怀孕生子的。云:“姜嫄之生后稷如何乎?乃禋祀上帝于郊禖,以祓除其无子之疾,而得其福也。帝,上帝也;敏,拇也。……祀郊禖之时,时则有大神之迹,姜嫄履之,足不能满履其拇指之处,心体歆歆然,其左右所止住,如有人道感己者也。于是遂有身。”这样的解释表明君王的神圣裔传来自天帝,是一个神话。然在后世,郑玄的解释遭到了王充、洪迈、王夫之等人的否定。现代学者闻一多对这一问题写有《姜嫄履大人迹考》专文,认为这则神话反映的事实真相,“只是耕时与人野合而有身,后人讳言野合,则曰履人之迹,更欲神异其事,乃曰履帝迹耳”。他采纳了毛传关于高禖仪式的说法,并对之作了文化人类学的解释:“上云禋祀,下云履迹,是履迹乃祭祀仪式之一部分,疑即一种象征的舞蹈。所谓‘帝’,实即代表上帝之神尸。神尸舞于前,姜嫄尾随其后,践神尸之迹而舞,其事可乐,故曰‘履帝武敏歆’,犹言与尸伴舞而心甚悦喜也。‘攸介攸止’,‘介’,林义光读为‘愒(qí)’,息也,至确。盖舞毕而相携止息于幽闭之处,因而有孕也。”闻一多的见解是可取的。还有两点:一、足迹无非是种象征,因此像王夫之等人那样力图在虚幻和事实之间架桥似乎是徒劳的。二、象征的意义是通过仪式的摹仿来完成的,舞蹈之类都是摹仿仪式,而语言本身也可以完成象征的意义,如最初起源于祭仪的颂诗;正是由于语言的这种表现能力的扩张,神话才超越了现实,诗歌乃具有神奇的魅力。
诗的第二章、第三章写后稷的诞生与屡弃不死的灵异。后稷名弃,据《史记·周本纪》的解释,正是因为他在婴幼时曾屡遭遗弃,才得此名。此篇对他三次遭弃又三次获救的经过情形叙述十分细致。第一次,后稷被扔在小巷里,结果是牛羊跑来用乳汁喂养了他。第二次,后稷被扔进了大树林,结果正巧有樵夫来砍柴,将他救出。第三次后稷被扔在了寒冰之上,结果天上飞来只大鸟,用温暖的羽翼覆盖他温暖他。初生的婴儿经历了如此大的磨难,终于哇哇哭出了声,声音洪亮有力,回荡在整条大路上,预示着他将来会创造辉煌的业绩。那么,对于后稷遭弃这一弃子之谜,历代经史学家有许多解释。贱弃说在鲁诗中就已产生,刘向《列女传》和郑玄笺都执此说。另一较早的说法是遗腹说,首先由马融提出。此后,苏洵持难产说,朱熹持易生说,王夫之持避乱说,臧琳持早产说,胡承珙持速孕说。另外又有晚生说、怪胎说、不哭说、假死说、阴谋说等等。近世学者则多从民俗学角度出发,各倡轻男说、杀长说、宜弟说、触忌说、犯禁说等。英雄幼时蒙难是世界性的传说故事母题,一连串的被弃与获救实际上是仪式性的行为。古代各民族中常有通过弃置而对初生婴儿体质作考验或磨练的习俗,这种做法名为“暴露法”(Infantexposure),弃子传说则是这种习俗遗迹的反映,弃子神话正是为了说明一个民族的建国始祖的神圣性而创造的,诞生是担负神圣使命的英雄(具有神性)最初所必经的通过仪式,他必须在生命开始时便接受这一考验。而所有的弃子神话传说都有这么一个原型模式:一、婴幼期被遗弃;二、被援救并成长为杰出人物;三、被弃和获救都有神奇灵异性。此诗第三章中的弃子故事,自然也不例外。这一章除了叙事神奇外,笔法也可圈可点,对此前人也有所会心,孙鑛说:“不说人收,却只说鸟去,固蕴藉有致。”俞樾说:“初不言其弃之由,而卒曰‘后稷呱矣’,盖设其文于前,而著其义于后,此正古人文字之奇。”(均见陈子展《诗经直解》引)
诗的第四至第六章写后稷有开发农业生产技术的特殊禀赋,他自幼就表现出这种超卓不凡的才能,他因有功于农业而受封于邰,他种的农作物品种多、产量高、质量好,丰收之后便创立祀典。这几章包含了丰富的上古农业生产史料,其中讲到的农作物有荏菽、麻、麦子、瓜、秬、秠、麇、芑等。对植物生长周期的观察也很细致,发芽、出苗、抽穗、结实,一一都有描述。而对除杂草和播良种的重视,尤其引人注意。这说明汉民族已经开始成为以农耕为主要生产方式的民族。甲骨文中,“周”字写作“田(四格中各有一点)”,田是田地,四点像田中密植的农作物,可见汉民族的命名是与农业密切相关的。据史载,弃因善于经营农业,被帝尧举为农师,帝舜时他又被封到邰地。弃号后稷,后是君王的意思,稷则是一种著名的农作物名。周人以稷为始祖,以稷为谷神,以社稷并称作为国家的象征,这一切都表明汉民族与稷这种农作物的紧密联系。那么对于稷具体究竟是哪一种谷物的问题,唐宋人多以为稷即穄,是黍的一种,清代经学家、小学家则普遍认为就是高粱,这几乎已成定论。今人又有新说,认为它是禾的别名,也就是粟,去种皮则称小米。这几章修辞手法的多样化,使本来容易显得枯燥乏味的内容也变得跌宕有致,不流于率易。修辞格有叠字、排比等,以高密度的使用率见其特色,尤以“实……实……”格式的五句连用,最富表现力。
诗的最后两章,承第五章末句“以归肇祀”而来,写后稷祭祀天神,祈求上天永远赐福,而上天感念其德行业绩,不断保佑他并将福泽延及到他的子子孙孙。诗中所述的祭祀场面很值得注意,它着重描写粮食祭品而没有提到酒(虽然也是用粮食制成),这大约也表明后稷所处的尧舜时代酒还没有发明吧。据《战国策·魏策》记载:“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则中国酒的发明在夏代,此诗的叙述当可作为一个重要的旁证。而烧香蒿和动物油脂这一细节,恐怕也是后稷所创祀典的特殊之处。“上帝居歆”云云,则反映出当时可能有人扮的神尸来享用祭品,可供研究上古礼制参考。全诗末尾的感叹之词,是称道后稷开创祭祀之仪得使天帝永远佑护汉民族,正因后稷创业成功才使他有丰硕的成果可以作为祭享的供品,一结赞颂的对象仍落实在后稷身上,而他确也是当之无愧的。
此诗载于《全唐诗》卷一百五十九。下面是四川诗词学会理事、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教授周啸天对此诗的赏析。
孟浩然诗的特色是“遇景入咏,不钩奇抉异……若公输氏当巧而不巧者也”(皮日休),虽只就闲情逸致作清描淡写,往往能引人渐入佳境。《夏日南亭怀辛大》就是有代表性的名篇。
诗的内容可分两部分,即写夏夜水亭纳凉的清爽闲适,同时又表达对友人的怀念。
“山光忽西落,池月渐东上。”山光:山上的日光。池月:即池边月色。开篇两句是说,夕阳忽然间落下了西山,东边池角明月渐渐东上。
开篇就是遇景入咏,细味却不止是简单写景,同时写出诗人的主观感受。“忽”、“渐”二字运用之妙,在于他们不但传达出夕阳西下与素月东升给人的实际感觉(一快一慢);而且,“夏日”可畏而“忽”落,明月可爱而“渐起”,对此表现出一种纳凉时的满足的心理快感。“池”字表明“南亭”傍水,亦非虚设。
“散发乘夕凉,开轩卧闲敞。”轩:窗。三、四句是说,披头散发今晚正在乘凉,开窗闲卧多么清静舒畅。
近水亭台,不仅“先得月”,而且是先退凉的。诗人沐浴之后,洞开亭户,散发不梳,靠窗而卧,享受着清凉的感觉。三、四句不但写出一种闲情,同时也写出一种适意——来自身心两方面的快感。
“荷花发香气,竹露滴清响。”这两句是说,清风徐徐发来荷花幽香,竹叶轻轻滴下露珠清响。
进而,诗人从嗅觉、听觉两方面继续写这种快感。荷花的香气清淡细微,所以“风发”时闻;竹露滴在池面其声清脆,所以是“清响”。滴水可闻,细香可嗅,使人感到此外更无声息。诗句表达的境界“一时叹为清绝”(清沈德潜《唐诗别裁集》)。写“荷”以气,写竹以“响”,而不及视觉形象,恰恰是夏夜给人的真切感受。
“欲取鸣琴弹,恨无知音赏。”这两句是说,心想取来鸣琴轻弹一曲,只恨眼前没有知音欣赏。
在如此悦耳清心的夏夜,对诗人有所触动,使他想到了音乐,“欲取鸣琴弹”了。琴是一种古雅平和的乐器,适宜在恬淡闲适的心情中弹奏。据说,古人弹琴,先得沐浴焚香,摒去杂念。而南亭纳凉的诗人,此刻已自然进入这种状态,正宜操琴。“欲取”而未取,舒适而不拟动弹,但想想自有一番乐趣。不料却因鸣琴而牵惹起一阵淡淡的怅惘,像平静的井水起了一阵微澜。由境界的清幽绝俗想到弹琴,由弹琴想到“知音”,而生出“恨无知音赏”的缺憾来,这就自然而然的由水亭纳凉过渡到对友人的怀念上来。
“感此怀故人,中宵劳梦想。”这两句是说,想到这里不免怀念起故友,只能在半夜里梦想异常。
此诗,诗人是多么希望有朋友在身边,闲话清谈,共度良宵。可人期不来,自然会生出许多惆怅。这种怀念故人的情绪一直延续到睡下以后,进入梦乡,居然在梦中会见了自己的好友。诗以有情的梦境结束,极有余味。
孟浩然善于捕捉生活中的诗意的感受。此诗不过写一种闲适自得的情趣,兼带点无知音的感慨,并无十分厚重的思想内容;然而写各种感觉细腻入微,诗味盎然。文字如行云流水,具有朴素的形式美,层递自然,由景及意达到浑然一体,极富韵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