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杨万里写的山溪的组诗。这不仅是一幅幅奇妙的山水画,而且也是作者的行迹图,大抵是从乐平入弋阳,过芙蓉渡,晨炊横塘,午憩马家店,再至松源。
这首诗通过联想抒写思归的情思。开头两句借用“杜鹃啼血”的典故,抒写自己在群山险壑中行旅的离愁别绪。“悲莫悲兮生别离”,何况身处险象环生的苦境之中,更罩上一层大有生离死别的暗色。连子规也被感动得凄声不止地向人啼泣。将子规人格化,更衬出游子孤独悲愁。
思绪起伏,联想居人(妻子)如果听到子规这种凄切哀怨的悲啼,也一定会泪流满面,愁肠百结,摧拉欲断。最后两句虽是以假设口吻置景,实际啼声不能传到妻耳,但它说明作者心早已飞向妻旁。明知妻子“春愁”为自己,却故作曲笔,更表现思家心切。这首诗虽未正面写山溪,但由于以情造境,却可以想象出山溪的形境。
春秋时代,周室衰微,诸侯争霸,野心家代不乏人。被中原诸侯视为蛮夷之君的楚庄王,经过长期的争斗,凭借强大的武力吞并了周围的一些小国,自以为羽翼已丰,耀武扬威地陈兵于周天子的境内,询问九鼎大小轻重,试图取而代之。周大夫王孙满由楚庄王问鼎敏感地意识到他吞并天下的野心,就以享有天下“在德不在鼎”的妙论,摧挫打击了楚庄王的嚣张气焰。夏、商、周三代以九鼎为传国宝,九鼎成为王权的象征。后世以“问鼎”比喻篡逆野心。
历史发展到鲁宣公的时候,周王的权杖早已失去昔日的威严,地处荒蛮的南楚日渐强大。于是,楚庄王出兵北伐伊川境内的陆浑之戎,顺势移兵洛邑,居然在周王室境内进行军事演习,耀武扬威,不可一世。周定王敢怒而不敢言,忍气吞声,还不得不派自己的大夫王孙满去慰劳。见面后,楚庄王竟然连一句寒暄的话都没有,劈头盖脸就问鼎之大小轻重。这个楚庄王凭着自己的军事实力,飞扬跋扈,气势汹汹,蛮横无礼,蔑视周定王,对其欲取周室而代之的野心毫不掩饰。王孙满忠诚而睿智。他的回答从容不迫而隐含凌厉。全篇故事便在“霸”与“德”的矛盾中展开。两个人物的性格跃然纸上。王孙满的回答,从“德”、“天”二字入手。先从“德”字出发,以“德”抗“霸”,一语击破楚庄王的问鼎野心:“在德不在鼎。”立论如金石,坚不可摧。接下来,以夏、商、周的历史变迁为鉴,有根有据地讲述了鼎的来历和几易其主的过程,用以说明有德的君主才配有九鼎,才会拥有天下。由鼎的轻重引申到德的轻重,摧挫了楚庄王的嚣张气焰。“霸”而无“德”,你还不配问鼎。鼎随德迁,那么如今周德如何?还没等愚昧的楚庄王醒过神来,王孙满妙转机杼,又搬出个“天”来。“周德虽衰,天命未改”,周王朝的命数是天定的,天命难违,任何人都无法改变。王孙满的答话,无一句直接指说楚庄王,却无一语不在谴责他,既狠击其心,又死封其口。条理严密,涵蓄有力,与楚庄王的凶蛮直率形成鲜明对比。
这是一首写少女伤春的词。少女伤春,在周邦彦以前的诗人词人中有不少人写过,但跟尝果怕酸联系起来,却是罕见的。周邦彦这首词由少女尝果写到伤春,过渡自然,联系紧凑。
“红杏枝头春意闹”,(宋祁《玉楼春》),可见杏子成熟,当在暮春时节了,新摘来的杏子放在金盘里,色泽鲜艳明丽,不用“置金盘”,而用“落金盘”,因“落”字有从摘下到放置过程的动态感,即摘下放入的意思,比“置”字生动得多。新出林的杏子特点是鲜脆,逗人喜爱。但又由于是新摘,没有完全熟透,味道是酸多甜少,颜色青紫而不太红。而少女好奇,好新鲜,见到鲜果以先尝为快。但乍尝之后,便觉味酸而齿软了。正如韦应物诗“试摘犹酸亦未黄。”少女怕酸,不敢再吃,只剩下大半个吃剩的杏子。青紫色的残杏,留下少女一道小小的口红痕迹,唇丹与青紫相间,在词人看来,简直是一种美的享受。而这位少女也必然因怕酸而攒眉蹙额,娇态可掬,更惹人怜爱了。所以词人用了“可惜”二字,而不用“留得”二字。因为这不只是在写半枚残杏,而是透过残杏写少女。
下片先从少女眼里写周围环境,南陌上,满地落花狼藉,春雨斑斑,送走了春天。真是春雨无情,落花有恨。这三句似与上下文无关系。但看最后三句之后,便可体会到这三句环境描写对少女的伤春情怀起了烘托作用。正是在这样一个落花春雨的撩乱氛围中,才使少女感到“落花风雨更伤春。”(晏殊《浣溪沙》)而伤春心事“都在眉间”。也就是说因伤春而愁眉深锁。对于妙龄少女来说,伤春每由怀春引起。对花落春归,感岁月如流,年华逝水,因而有了某种爱情意识的跃动,这是可以理解的。但这却是少女不可透露的内心世界的秘密,所以她只能不言不语,终日攒眉。
上片说的少女因尝杏怕酸而攒眉,这是生活中的偶然现象,少女因怀春伤春而攒眉,则是生活中的必然现象。这两种现象在词中来了个巧合,少女以尝杏怕酸而攒眉,巧妙地掩饰了她因怀春而攒眉,掩饰了她内心的秘密,可谓妙合无垠,这也正是作者构思细密,匠心独运之处。
这首词上下两片初看似无关系,不易衔接,实则用暗线贯串,自然过渡,结构曲折。作者又善于抒写女性心理,将女性心理活动与景物描摹巧妙结合,所以后来评论周词的都很称赞他的词法,如清陈世焜云:“词至美成,开合动荡,包扫一切。”(《云韶集》卷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