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写了诗人重返草堂的欢乐和对美好生活的憧憬,情真意切,韵味圆满,辞采稳重匀称,诗句兴寄微婉。
“常苦沙崩损药栏,也从江槛落风湍。”大意是说:自从离开草堂,常常焦虑沙岸崩塌,损坏药栏,现在恐怕连同江槛一起落到湍急的水流中去了。这虽是诗人遥想离开成都之后,草堂环境的自然遭遇,但这也体现了诗人对风风雨雨的社会现状的焦虑。
“新松恨不高千尺,恶竹应须斩万竿。”当年诗人离开草堂时亲手培植的四株小松,才“大抵三尺强”(《四松》),诗人很喜爱它,恨不得它迅速长成千尺高树;那到处侵蔓的恶竹,即使有万竿也要斩除。诗人喜爱新松是因它峻秀挺拔,不随时态而变,诗人痛恨恶竹,是因恶竹随乱而生。这两句,其句外意全在“恨不”、“应须”四字上。杨伦在《杜诗镜铨》旁注中说:这两句“兼寓扶善疾恶意”,这是颇有见地的。乱世的岁月里,诗人的才干难以为社会所用,而各种丑恶势力竞相作充分表演,诗人由此感慨万分。这两句,深深交织着诗人对世事的爱憎。正因为它所表现的感情十分鲜明、强烈而又分寸恰当,所以时过千年,至今人们仍用以表达对于客观事物的爱憎之情。
此诗的后四句落到“赠严郑公”的题意上。“生理只凭黄阁老,衰颜欲付紫金丹。”生理,即生计。黄阁老,指严武。唐代中书、门下省的官员称“阁老”,严武以黄门侍郎镇成都,所以这样称呼。金丹,烧炼的丹药。这两句说,诗人的生计全凭严武照顾,衰老的身体也可托付给益寿延年的丹药了。这里意在强调生活有了依靠,疗养有了条件,显示了诗人对朋友的真诚信赖和欢乐之情。
最后两句,诗人忽又从瞻望未来转到回顾过去,有痛定思痛的含义:“三年奔走空皮骨,信有人间行路难。”诗人自762年(宝应元年)七月与严武分别,至764年(广德二年)返草堂,前后三年。这三年,兵祸不断,避乱他乡,飘泊不定,人瘦得只剩皮包骨头了。诗人过去常读古乐府诗《行路难》,等到身经其事,才知世事艰辛,人生坎坷。“行路难”三字,语意双关。一个“信”字,包涵着诗人历经艰难困苦后的无限感慨。
全诗描写了诗人重返草堂的欢乐和对美好生活的憧憬。情真意切,韵味圆满,辞采稳重匀称,诗句兴寄微婉。诗人将欢欣和感慨融合在一起,将瞻望与回顾一同叙述,更显出了该诗思想情感的深厚。
工之侨第一次献琴,琴虽好却遭到贬抑被退了回来。琴不仅是“良桐”所制,而且“金声而玉应”,材质、音质俱佳,因此制作者对它的评价是“天下之美”。虽然如此,这架琴经过太常寺主管人的手,又经优秀乐师们的鉴定,终被退回,而理由只有“弗古”二字。这样的理由是很可笑的。
工之侨第二次献琴,因为琴经过伪装,又是由贵人献上,竟得到极高的评价。文章比较详细地叙述工之侨伪装古琴的经过,先请漆工绘制“断纹”,再请刻字工匠刻上“古窾”,然后装在匣子里埋在地下,过了一年才拿出来。这说明工之侨把这件事做得很精心。献琴的方法也很巧妙,他不直接去献,而“抱以适市”,让别人重价买了去献,结果真的得到了极高的评价,成了“希世之珍”。
表面上看写的是琴的遭遇,实际上是写人。作者借工之侨伪造古琴试探索世风的机智,讽刺了元末一帮缺乏见识,不重真才实学而只重虚名的虚伪之人,其寓意是十分鲜明而深刻的。
文中“弗古,还之”与“世之珍也”的对比,很好地表现了当时败坏的社会风气,进一步讽刺了鼓励人们弄虚作假的封建统治者。人们不要一昧地追求新事物,被事物的外表所吸引,而不在乎事物的内在。
“九重天,二十年,龙楼凤阁都曾见”(《拨不断·九重天》),在仕途中抑扬了大半辈子的马致远,晚年时还没有飞腾的机会,一直浮沉于风尘小吏的行列中。二十年俯仰由人的生涯,留给他的,该有多少辛酸的回忆!马致远后期散曲中,不止一次提到宦海风波,时时准备退出官场,正是这种情绪的反映。这首小令就作于马致远归隐之后。
此曲起首“菊花开,正归来”二句,用陶渊明归田的故事。马致远的确像陶潜那样,感到以往生活之可厌,是误入了迷途,而归隐才算是走上了正道。以下三句“伴虎溪僧、鹤林友、龙山客,似杜工部、陶渊明、李友白,在洞庭柑、东阳酒、西湖蟹”为鼎足对,将三组美好之事、高雅之人聚集在一起,极力妆点,说明归隐的生活乐趣:虽然闲居野处,并不谢绝人事,不过所交往的,都是虎溪的高僧,鹤林的道友,龙山的佳客;就像他最崇拜的杜甫、陶潜、李白这些古代杰出的诗人那样,在草堂之中,菊篱之旁,青山之间饮酒斗韵,消闲而自适。何况,还有洞庭的柑橘,东阳的美酒,西湖的螃蟹!这样的田园生活,自然让人为之陶醉,乐在其中矣。对于马致远的归隐,有些友人可能不友理解,因而在小令的最后,他才用诙谐调笑的口吻,作了回答:“楚三闾休怪!”这里,一点也没有否定屈原本人的意思在内,也不是完全忘情于天下,而是含蓄地说明,当权者的统治友糟,不值得费力气为它去卖命。这是他归隐的动机所在。
此曲用典较多,但并不显得堆砌。由于这些典故都比较通俗,为人们所熟知,以之入曲,抒写怀抱,不仅可以拓展作品的思想深度,而且容易在读者中引起强烈的共鸣,收到很好的艺术效果。
读该诗,自然想到作者《满江红》词中“怒发冲冠”、“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的描写,两相比较,皆直抒胸臆,气势健举,可互为诠解。本诗中作者表达必将一雪靖康之耻,迎接君王车驾还朝的忠君之情,是一种报效祖国,誓死捍卫国家尊严的爱国之情。同时需要指出的是,在古代,忠君与爱国在一般人眼里是同一的,岳飞也不例外,这是时代的局限。
该诗开头“雄气”之“气”,即为诗眼,诗人之怨气、将军之怒气、爱国者的浩然正气,直冲云霄,通平天地气之所生,在“君仇”未报,如何报仇?作者要斩除敌人迎回君王,为民族大义,非一己利益。末句掷地有声,震聋发聩,凸现出诗人的形象与品格。结合诗人的人生行事,鉴赏者读此诗自不会因其平直显露,而否认其特有的艺术感染力。
另一个角度来说,第一句是全诗的主旋律,这种直冲霄汉的英雄之气,使岳飞义无反顾,勇往直前。第二句的“君仇”,指金兵掳掠徽、钦二帝北去一事,他鞍马征战的目的就是要收复失地,雪靖康之耻。因此接下来,第三句表示要迎接二帝还朝。最后一句展示了岳飞的思想境界。作为一员战将,出生入死,不为拜将封侯、高官厚禄,只是为了忠君王,一雪国耻。这种“功成不受爵,长揖归田庐”的理想,是中国古代高尚士人们的人生追求。
文学史上,岳飞的诗名不显,但这首诗却豪气流贯,激昂壮烈,具有鲜明的个性和强烈的感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