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词通过描写羁旅者中宵酒醒的情景,抒写了词人的离愁和他对情人的相思。
上片写孤眠惊梦的情事,语极浑成,造境凄清。
“昨宵里恁和衣睡,今宵里又恁和衣睡。”开头二句从“今宵”联系到“昨宵”,说前一个夜里是这样和衣而睡,当天夜里又这样和衣而睡。连写两夜,而景况如一,从羁旅生活中选择“和衣睡”这样一个典型的细节,写尽了游子苦辛和孤眠滋味。两句纯用口语,几乎逐字重复,于次句着一“又”字,传达出一种因生活单调腻味而极不耐烦的情绪。
“小饮归来,初更过,醺醺醉。”三句倒插,写入睡之前,先喝过一阵闷酒。“小饮”,可见未尽兴,因为客中独酌毫无意趣可言。但一饮饮到“初更过”,又可见有许多愁闷待酒消遣,独饮虽无意兴,仍是醉醺醺归来。“醺醺醉”三字,既承上说明了何以和衣而睡的原因,又为下面写追寻梦境伏笔。
“中夜后、何事还惊起?霜天冷,风细细,触疏窗、闪闪灯摇曳。”用设问的语气,便加强了表情作用,使读者感到梦醒人的满腔幽怨。“霜天冷,风细细”是其肤觉感受;“闪闪灯摇曳”则是其视觉感受。
过片撇开景语,继惊梦写孤眠寂寞的心情。
“空床展转重追想,云雨梦、任攲枕难继。”主人公此时展转反侧不能成眠,想要重温旧梦,而不复可得。“重追想”三字对上片所略过的情事作了补充,原来醉归后短暂的一觉中,他曾做上一个好梦,与情人同衾共枕、备极欢洽。此处作者用反衬手法,梦越好,越显得梦醒后的可悲。相思情切与好梦难继成了尖锐的矛盾。
“寸心万绪,咫尺千里。”紧接两个对句就极写这种复杂的心绪,每一句中又有强烈对比:“寸心”对“万绪”写出其感情负荷之沉重难堪:“咫尺”对“千里”则表现出梦见而醒失之的无限惆怅。
“好景良天,彼此,空有相怜意,未有相怜计。”此处一气蝉联,谓彼此天各一方,空怀相思之情而无计相就,辜负如此良宵。所谓“好景良天”,也就是“良辰美景虚设”之省言。“彼此”二字读断,更能产生“人成各,今非昨”的意味。全词至此,由写一已的相思而牵连到对方同样难堪的处境,意蕴便更深入一层。“空有相怜意,未有相怜计”两句意思对照,但只更换首尾二字,且于尾字用韵。由于数字相同,则更换的字特别是作韵脚的末一字大为突出,“有意”、“无计”的内心矛盾由此得到强调。结尾巧用重复修辞的手法,前后照应,层次丰富,而意境浑然,颇耐人寻味。
全词通篇从睡前、睡梦、醒后几方面描述,有倒插、有伏笔、有补笔,前后照应;从一已相思写起,以彼此相思作结,飞扬灵动,层次清晰,清新质朴,凝炼生动。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