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诗是一首咏物诗。
这首诗它既没有刻意描摹柳絮的形态,也没有借柳絮抒写惜别伤春之情,而是以凝炼准确的语言,概括出柳絮最主要的特征,求神似而不重形似,简洁鲜明,富有风趣。
“无风才到地,有风还满空。”描写柳絮“似花还似非花”,极为纤细、轻灵,无风时慢悠悠地落到地面,一遇上风,那怕是和煦的微风,也会漫天飞舞起来。它的这种性状是很难描述的。薛陶说:“二月杨花轻复微”,并没说清是怎么个轻法。雍裕之从风和柳絮的关系上落笔,并对比了柳絮在“无风”和“有风”时两种不同的状态,只十个字,就将柳絮的特征给具体地描绘出来了,这不能不说是状物的高手。
“缘渠偏似雪”句则是写柳絮的颜色。柳絮不仅其轻飞乱舞之状象雪,而且其色也似雪。所以东晋谢道韫早就以柳絮喻雪花,赢得了“咏絮才”的美名。可见要描绘柳絮的颜色,还是以白雪为喻最为恰切。但如果仅指出其“偏似雪”,那就是重复前人早就用过的比喻,显得淡而无味,所以诗人紧接着补上第四句:“莫近鬓毛生”。这一笔补得出人意料,十分俏皮。自来人们多以霜雪喻白发,这里因为柳絮似雪,遂径以柳絮隐喻白发,这已不落窠臼;不仅如此,诗人又从咏物进而表现人的情思:人们总是希望青春永驻,华发迟生,而柳絮似雪,雪又象白发,所以尽管柳絮轻盈可爱,谁也不希望它粘上自己的头发。这一句在全诗中起了画龙点睛的作用,写出了人物的思想感情。这也可以说是托物言志、借物抒怀的又一格吧。
这首诗通篇无一字提及柳絮,但读完全诗,那又轻又白的柳絮,似乎就在我们眼前飞舞,它是那样具体,那样鲜明,似乎一伸手就可捉摸。全诗二十个字,如同一个精心编制的谜语。由于准确地道出了柳絮的特征,那谜底叫人一猜就着。于此可见诗人体察事物之细,艺术提炼功夫之深。
六朝诗至南齐永明而一大变,世称“永明体”,代表诗人则是谢朓,他上承晋宋,下开唐风,前人多以他与谢灵运相比。明人钟惺称二谢诗均多排语,“然康乐排得可厌,却不失为古诗。玄晖排得不可厌,业已浸淫近体”(《古诗归》)。明人许学夷也说:“元嘉体虽尽入俳偶,语虽尽入雕刻,其声韵犹古”,至沈、谢则“声渐入律,语渐绮靡,而古声渐亡矣”(《诗源辩体》)。一古一近,判然有别。小谢的“新变”即使从这首短短的送别诗中也可窥其端绪。
理解这首诗,一上来就碰到一个颇费斟酌的问题:题面上是“还远馆”,而开头第一句即是“高馆临荒途”,那末两个“馆”字所指是一,抑或是二?若此“高馆”即题中之“远馆”,则所写为悬想之词;若否,则是实写送别之地的景色。揣摩全诗,细绎词意,毋宁作后一解为是。
首联分别从高、远两个方面描写了送别的场景:荒郊野途,高馆孤峙,清流映带,长路迢递。馆,即客舍,安顿宾客的馆舍,可能江水曹暂寓于此,如今他又要到更远的馆舍去,诗人将与他举袂相别。荒凉凄清的景物渲染出一种离愁别绪。此处着一“带”字尤为传神:那潺湲的清流仿佛将眼前的道路带向了遥远的地方,在离人的心上更添一层渺远迷茫的情思。次联则交代去者的怀归之情。“流思”,即思绪飘忽不定,流荡无住之意;“怀旧望归客”则为“流思人”之同位语。“怀旧”,怀念旧邦或亲故之意;“望归客”,渴望归去之人,是为偏正结构,非动宾结构。此联透露出江水曹的游宦生涯,此行所去,只是远馆,而非故乡,故而客中作客,无慰“怀旧望归”之情,只能更增羁旅情怀。但是诗的第三联并未循此而生发开去,而是重又转回写景。诗人为读者展现出一片明丽的景色,那池塘春草、花树相间、红白掩映的风光确乎令人陶醉。面对如此赏心悦目的景色,人不应该离别,而应该流连忘返,尽情享受自然的赐予,但偏偏这正是离人分手的时刻。如果说首联的写景正与离情相契合的话,那么此联的写景则以强烈的反衬突现出离别的情怀。送君千里,终须一别,这是无可如何的现实,尾联重又归结到送别之意。“日暮有重城”,时光的流逝暗示出依依惜别的深情,而高城暮色的景物又加浓了伤别的情绪。天色将晚,已到了不得不分手的时刻,故主客双方只得在“何由尽离席”的感慨中分道扬镳,诗的最后留给人的是无可奈何的感喟。离席将尽而又不欲其尽,结句将惜别之情发挥得非常充分。
离别是古诗中一个陈旧的主题。这样一首主题平平的短诗,究竟透露出一些什么“新变”来呢?最突出的一点是诗人通过景物描写而抒发感情、构造意境的创作方法。汉魏古诗多胸臆语,直抒所感,古朴质实,情语多于景语,景物描写仅仅是抒情的附丽。而到了谢朓,则注意在写景中寓情,让情感蕴含在景物之中,二者不是游离之物,而是构成一个有机的统一体,成为富有情韵的意境,避免对感情作直露的、正面的表述。即以此诗而论,诗人以清词丽句描绘出一个凄清悠远而又富于色彩的境界,对别离之情几乎未作铺陈,读者感受到的是一种惜别的氛围,情绪的熏染,情感的表达是含蓄蕴藉的。这就是后人所说的“风调”、“神韵”。正是在这一点上,小谢的诗成为唐诗的先声。试看王维的《归嵩山作》:“晴川带长薄,车马去闲闲。流水如有意,暮禽相与还。荒城临古渡,落日满秋山。迢递嵩高下,归来且闭关。”右丞此诗就是正从小谢诗中有所借鉴的。谢灵运也模山范水,但精雕细刻,失之板重,刻意写形,而乏情韵。玄晖则刊落繁缛,以清俊疏朗的笔调将景物构造为富有情韵的意境。于是朴拙质厚的古诗一变而为清新俊逸的近体风格。唐诗那种简笔传神的写景,情韵流动的意境,风神摇曳的格调,正是在小谢这里肇其端的。
其次,在诗歌的格律上也表现出其新变。自沈约倡“声律说”以来,诗人排比声韵,约句准篇,成为一时的风气,标志了五言古诗向近体律诗的过渡,谢朓也是这场声律化运动中的健将。严羽说:“谢朓之诗,已有全篇似唐人者。”(《沧浪诗话》)除风格而外,格律之新也是其一个方面。即以此诗论,除去押入声韵之外,其他各方面均近似一首律诗。首联对偶工切,但平仄不协,第二联不对,而第三联又成工整的对偶。这在律诗中称为“偷春格”,颔联的对仗移至首联,恰如花儿偷得春光,先春而开。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这首诗以设问开篇,“马蹄踏踏谁见过?”这话既像是问自己,又像是问别人,表达了女主人公希望和失望相交织的复杂心情:心上人是骑着马儿离去的,至今不见归来,唯有“踏踏”的马蹄声不时回响在耳边,萦绕在心上。接着展示夜不能寐,坐而吟唱的特定时空。“眼看北斗直天河”,这句有双重含义,一指“夜深”,如注家所诠释的;一指时届凉秋。古人有依据星象的变化来确定季节的习惯,所谓“斗柄指东,天下皆春;斗柄指南,天下皆夏;斗柄指西,天下皆秋;斗柄指北,天下皆冬”,按北斗星位置的变化来分辨四季,当玉衡、开阳、摇光三星连成的线直指西方的银河时,这片土地便已进入秋天。秋天是自然界由盛而衰的季节,传递秋的信息的是西风和落叶,它们都引发人的伤感之情。况且正值华年,在饱尝别离的痛苦之后,独守深闺空闱之中,长夜漫漫,能不愁肠百结?“铅华笑妾颦青娥”,正是这种愁苦神情的写照。
人的愁苦愈积愈深,到了不堪忍受的程度,势必要设法排遣。“为君起唱《长相思》”,就是女主人公选择的排解方式。她的歌声是从内心深处流淌出来的,饱含爱恋,贯串精诚。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连无情的“严霜”也为之动情,竟至掉头而去,不忍卒听。“帘外严霜皆倒飞”,想象奇诡,极富表现力。比起《金铜仙人辞汉歌》中的“天若有情天亦老”来似更进一层,因为“天若”句有比喻词“若”,系或然之辞,而此句表达得如此坚决,就象实际发生的那样,不仅有形体,而且有气势,使难于捉摸的情幻成新奇美妙、可见可感的物象。这就是艺术魅力之所在。
女主人公感情的可贵突出地呈现在一个“长”字上。自朝到暮,从昏到晓,她的心始终伴随着离去者的身影和“踏踏”的马啼,融进一片痴情。她彻夜难眠,长想思,至于长吟唱,抒发着无尽的恋情,直至东方发白,朝霞升起。她是如此的一往情深,忠贞不渝,而对方,“陆郎去矣乘斑骓”,毫无顾恋之意。多情换来薄情,女主人公徒然陷入痛苦的深渊。“陆郎”具体解释诸本不尽相同。徐文长说是陆贾,“贾在南中,倡家竞留之。”暗示女主人公是青楼中人。王琦以《明下童曲》为本,注云“陈孔,谓陈宣、孔范,陆谓陆瑜,皆陈后主狎客。”狎客薄情,司空见惯,王注似与诗的本意相合。
仔细品味,此诗与鲍照、李白的同题作品有明显的区别。后二者属“听歌逐音,因音托意”一类,女主人公不是歌唱者,而是在聆听所爱的歌声之后,为之沉吟久坐,抒发爱慕的情意,属“投桃报李”式的情感交流,带有喜剧性质;此诗中的坐吟、起唱者皆为女主人公,男方则无反应,以多情烘托无情,更具悲剧效果。就体式而言,鲍照和李白的作品有七字句,也有三字句,属杂言体;李贺的这首则全是七言句,类似七言歌行。这些表明李贺创作诗歌不愿受前人的缚束,他的主体意识相当浓烈,力图充分表达自我。袭用旧题系出于表情达意的需要,而非模仿的冲动。善于渲染是李贺诗歌的一大特色。这首诗中就多借景抒情的笔墨,不同寻常的是,景物描写不仅仅用作陪衬而已,常常成为题材的主体部分。例如“为君起唱《长相思》,帘外严霜皆倒飞。”乍看起来前一句是叙事。抒情,后一句是写景。经过仔细体味,就会清楚地认识到两者都是叙事、抒情、写景的结合体,不过一者常,一者变;一者正,一者奇而已。“帘外”句运思奇诡,却不难体味。用奇诡的物象和境界,表达几乎人人都能体味的情理,正是李贺的特长,也是他的诗歌独具的艺术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