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偓(844年-923年),字致光,号致尧,小字冬郎,号玉山樵人,京兆万年(今陕西省西安市)人。晚唐大臣、诗人,翰林学士韩仪之弟,“南安四贤”之一。唐昭宗龙纪元年(889年),进士及第,出佐河中节度使幕府。入为左拾遗,转谏议大夫,迁度支副使。光化三年(900年),从平左军中尉刘季述政变,迎接唐昭宗复位,授中书舍人,深得器重。黄巢进入长安,随驾进入凤翔,授兵部侍郎、翰林承旨,拒绝草诏起复前任宰相韦贻范。不肯依附于梁王朱全忠,贬为邓州司马。唐昭宗遇弑后,依附于威武军节度使王审知,寓居九日山延福寺。信仰道教,擅写宫词,多写艳情,词藻华丽,人称“香奁体”。后梁龙德三年(923年),病逝于南安县龙兴寺,安葬于葵山。著有《玉山樵人集》。 ▶ 307篇诗文
本文是欧阳修为好友杨寘送行所作的一篇赠序。文章开篇后用较大的篇幅写作者自己学琴、爱琴的经历以及琴声对自己性情的陶冶作用,文末叙述为好友杨寘送行。全文结构严密,首尾呼应,情感表达含蓄、委婉。本文分三段。
第一段,写学琴。“予尝有幽忧之疾,退而闲居,不能治也”。“不能治”,言忧郁之深,“即而学琴于友人孙道滋,受宫声数引,久而乐之,不知其疾之在体也”,学琴竟然治好了,用药物不能治的“幽忧之疾”,这就巧妙地把“琴”和“疾”联系了起来。琴声能使人达到忘我的境界,一切忧愁自然烟消云散了,“幽忧之疾”自然乐而忘怀了。琴可治疾,故而临别赠琴、说琴。
第二段,写琴声。作者首先写琴声和人思想感情的联系:“大者为宫,细者为羽,操弦骤作,忽然变之,急者凄然以促,缓者舒然以和”,琴声千变万化,使人“凄然”悲伤,又使人“舒然”欢畅。接着,作者用各种比喻,形象地描绘了琴声所表达的各种感情:“如崩崖裂石,高山出泉,而风雨夜到也”,这是写琴声的高吭、悠扬、凄厉;“如怨夫寡妇之叹息”,写琴声的幽伤、哀怨;“雌雄雍雍之相鸣”,写琴声的婉啭、和谐。这样比喻琴声,作者似乎觉得还不够,又用更神奇的想象进行描绘:琴声所抒发的“忧深思远”的感情,好像“舜与文王、孔子之遗音”;琴声所抒发的“悲愁感愤”的感情,好像“伯奇孤子、屈原忠臣之所叹”,所以“喜怒哀乐,动人必深”;琴声所抒发的“纯古淡泊”的感情,“与夫尧舜三代之言语、孔子之文章、《易》之忧患、《诗》之怨刺无以异”。这一系列的排比形容描绘写出了琴声的清高,典雅和深沉,这正是琴声和琵琶、洞箫、古筝等的不同之处。琴声的“忧深思远”、“悲愁感愤”、“纯古淡泊”,是作者此时和友人杨寘感受最深的。这段末尾写出琴声的感人作用:“其能听之以耳,应之以手,取其和者,道其湮郁,写其幽思。则感人之际,亦有至者焉”,它可以消散忧闷,抒发幽思,使人进入无忧无虑的境界。
第三段,写赠琴。首先描写介绍杨寘的情况:“予友杨君,好学有文,累以进士举,不得志”,写其怀才不遇;“及从荫调,为尉于剑浦。区区在东南数千里外,是其心固有不平者”,写其官职低微,任所途远,内心不平;“且少又多疾,而南方少医药,风俗饮食异宜”,写其多病、少药、不服饮食;“以多疾之体,有不平之心,居异宜之俗,其能郁郁以久乎”,作者实在放心不下,但却又无能为力,只有赠琴,“然欲平其心以养其疾,于琴将有得焉。故予作琴说以赠其行,且邀道滋酌酒,进琴以为别”,末尾几句不仅点出写这篇文章的缘由,更主要阐明自己说琴、赠琴的原因。琴声医治了自己的“幽忧之疾”,但愿琴声伴随友人到数千里之外,以平和友人忧郁之心,治疗友人的多疾之体。
文章在描写操琴及声响效果上,运用了比喻、象征等一系列的手法,由浅入深,由表及里,由此及彼地加以描绘、烘托,仿佛使读者身临其境,去联想、去揣摩。另外,作者在形象基础上又加以对历史的联想,可谓于琴声中发思古之幽情。全文写得含蓄真切,读来十分感人。对琴声的描写,形象、生动。文笔也富于变化,并带有较为浓厚的感情色彩。
谢逸的这首五言律诗,虽承袭了江西诗派“点铁成金”、引经据典之习,却未形象枯竭,显得空乏。而是着笔于田园农桑,写得清新幽折,恬淡自然,于平淡琐事之中见生活之真淳,见性灵之逍遥。诗歌以“社日”为题,既交代了写作的背景与时间又为全诗奠定了轻松愉悦的感情基调。
首联以写景开篇,诗人用清新自然的笔墨轻描淡写,点染出一痕春色。诗人巧用叠词,“垂垂”状柳叶之态,亦指雨滴下落;“细细”写水波之纹,用语清新,形容细致。两处叠词连用,使得诗句节奏分外明快。雨染柳叶,风戏波痕,一静一动,情景交融,道出春之舒展,道出万物之生气,道出览物之悠然。
颔联写春社上的活动,煮茶品饮,烹芹为羹。虽无玉盘珍馐,管弦丝竹,但茗香沁人心脾,芹羹天然鲜美。此处用字极炼,其中“羹”为名词动用。
颈联用典。显得诗人悠然通脱,亦生活情趣盎然。谢逸在《睡起》诗云:“假贷烦邻里,经营愧老妻。”虽然能对于拮据能够坦然处之,但是面对妻子就没那么自然了。诗人由热闹的春社酒酣而归,摇摇晃晃,两手空空。此情此景,诗人如何向妻子解释皆不得而知,但应有其趣。
尾联写田园之景,亦显悠然自得,乐在其中。诗人以农事收笔,既给读者留下关于田园风光的无限遐思,又表明躬耕田园,读书悦己,淡泊处世的志向,读之令人回味无穷。
此诗写景细致,形象鲜明。诗人生活清贫,一茗一羹,度过春社,既不遭田父之泥饮,更无归遗细君之事;而东作方兴,正待耕耘。写来一片生机,趣味盎然,读其诗而知其人,盖不俗之士也。而杜甫、东方朔两典,亦用得贴切,皆节日故事也。
洋溢着爱国热情的小诗,诗中抒发了诗人以身报国的豪情壮志。诗的前两句极力渲染了诗人青年时期出征的豪迈气概。弓箭在霞光中闪耀着光辉,宝剑照耀着寒霜,在凛冽的秋风之中,诗人驰出了京城,奔赴为国效力的疆场;这里,诗人的自我形象鲜明,报国的豪情壮志表现得十分充分。这首诗的后两句,作者用诗的语言表示自己的决心,说只要国家的河追地区没有收复,自己就不打算回头望一望故乡。这比汉代霍去病“匈奴未灭,何以为家”(见《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的话更进了一步。
这首诗先描写,后抒情,两者结合紧密。诗人把雕弓、宝剑、夜光、秋风,走马等形象集中起来,突出了诗人的自我形象,描写之中充溢着诗人的报国热情。抒情时,诗人抓住了对国土丧失的痛惜,直述以国为家,先国后家的决心。这首诗语言简炼、生动,节奏感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