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可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叙述闽童被掠为奴的经过,第二部分透过这一生活现象,揭示出奴隶们的满腔怨愤,第三部分用细腻的笔触描写父子离别时痛不欲生的情景。
第一部分的前三句交代了这种野蛮风俗盛行的地区(闽方)、戕害闽地儿童的凶手(闽吏)以及戕害儿童的方式(绝其阳),极其简练。然后叙述奴隶的痛苦生活。诗人没有列举具体生活事例,而只是并列摆出一种极不公平的现象:奴隶为主人“致金满屋”,本应受到较好的待遇,然而却被视如草木,受到非人待遇。金,极言其贵;草木,极言其贱。一贵与一贱,两相比照,揭露奴隶所受待遇的不合理,写出了奴隶生活的不堪忍受。
第二部分,诗人将笔触深入到人物的内心世界,揭示出奴隶们的满腔怨愤:“天道无知,我罹其毒。神道无知,彼受其福。”悲惨的身世,痛苦的生活,使他们的怨愤非常之深,以致连封建社会里视若神圣的“天道”和“神道”,都被他们诅咒起来──都是上天和神灵无知,才造成如此不公平的世道!这里“彼”“我”对举,形象地揭示出对立的阶级关系──奴隶主们之所以能够大享其福,正是建筑在奴隶遭受荼毒的基础上的。这四句心理描写,真实地反映了奴隶们的思想感情。
第三部分,诗人抽出一个具体场景,用细腻的笔触描写囝被掠为奴,同郎罢分别时父子痛不欲生的情景。诗人把囝同郎罢的心理对照来写,笔墨摇曳多姿,错落有致。写郎罢,处处从他违反常情的心理着笔。在封建社会,人们都希望人丁兴旺,又由于重男轻女的习惯,尤其希望生男孩。可是这位做父亲的却后悔不该生男孩,生下后更不该养育他。这看来很“反常”。然而,正是从种“反常”中,才表现了他的断肠悲痛和对孩子的深爱。“人劝不举”一语更进一步说明,受这种野蛮风俗之害的,绝不是一家一户的个别现象,闽地人民受害之惨,受害之广,使人人都心怀恐惧。写囝,则是着力刻画他对郎罢的依恋,完全是小孩子的心理。这种对照的心理描写,生动细致地刻画出父子相依、不忍分离的骨肉亲情。而造成生离死别、痛不欲生的,却正是那些掠卖儿童的人。所以,这种描写既是对苦难人民的深厚同情,也是对残民害物者的愤怒控诉。
诗人在这首诗的小序中说:“哀闽也”。对闽地人民的不幸遭遇表示同情,却通篇不发一句议论,而是用白描的手法,把血淋淋的事实展现在读者面前,让事实来说话,产生了雄辩的力量,因而比简单的说教内涵更丰富。诗人继承《诗经》的讽谕精神,形式上也有意仿效诗经,取首句的第一个字为题,采用四言体,并且大胆采用了闽地方言如“囝”“郎罢”入诗,使诗歌在古朴之中流露着强烈的地方色彩和浓郁的生活气息。
这首诗的首联写诗人自我嘲讽;颔联写诗人在杭州、苏州数年经历;颈联写诗人因景触生怀旧之情;尾联写恋旧情怀。全诗不加雕琢,对心理变化表现自如。
本诗虽说咏的只是一件旧衫,但对旧衫的色香襟袖,穿衫的种种经历,都娓娓道来。一件旧衫,便是坎坷生活的见证。诗作用语细腻准确,显示出艺术造诣之深厚。
诗咏旧官服,实感慨身世。首句即有自嘲老大之意,盖年老服绯衣而尚未服最高品级之紫衣。颔联借故衫概括杭州、苏州数年诗酒经历,流露自得之意,此处可与同一年所作《吴郡诗石记》之文相参。颈联承上句“旧”字,分写衫之“残色”、“故香”,寓恋旧之意。尾联则明确道出恋旧心理,“烂熳三年”呼应颔联,末句言旧衣不可弃,则似暗喻旧臣不宜疏远。全诗不加雕琢,对心理变化表现自如。
一领旧衣服,写得如此曲折委宛,如此多情,不但看出文字工夫,亦见性情之厚。其中“襟上杭州旧酒痕”,已成名句,常为后人引用。
陶渊明《杂诗》共有十二首,此为第一首。王瑶先生认为前八首“辞气一贯”,当作于同一年内,作于晋安帝义熙十年(414),时陶渊明五十岁,距其辞官归田已经八年。这是一组“不拘流例,遇物即言”(《文选》李善注)的杂感诗。可以说,慨叹人生之无常,感喟生命之短暂,是这组《杂诗》的基调。
“人生无根蒂,飘如陌上尘。”无根蒂:形容飘泊不定。陌:路。这两句是说,人生在世就好像无根之木、无蒂之花,又好比是大路上随风飘转的尘土。
“分散随风转,此已非常身。”常身:常住之身。佛家认为常住之身具有永恒的法性,与死生变易无常的父母生身不同。这两句是说,由于命运变幻莫测,人生飘泊不定,种种遭遇和变故不断的改变着人,每一个人都不是最初的自我了。这四句诗,语虽寻常,却寓意奇崛,将人生比作无根之木、无蒂之花,是为一喻,再比作陌上尘,又是一喻,比中之比,象中之象,直把诗人深刻的人生体验写了出来,透露出至为沉痛的悲怆。
“落地为兄弟,何必骨肉亲?”落地:指诞生。这两句是说,既然每个人都已不是最初的自我,那又何必在乎骨肉之亲,血缘之情呢。来到这个世界上的都应该成为兄弟。
“得欢当作乐,斗酒聚比邻。”欢:欢愉。这两句是说,遇到高兴的事就应当作乐,有酒就应该聚在一起共饮。阅历的丰富往往使人对人生的悲剧性有更深刻的认识,年龄的增长常常使人更难以寻得生活中的欢乐和激动,处于政治黑暗时期的陶渊明更是如此。但他毕竟没有完全放弃美好的人生理想,本着“四海之内皆兄弟”的博爱精神,他转向官场宦海之外的自然去寻求美,在村居生活中去寻求精神上的欢乐,和村民们结下了深厚的情谊,这种欢乐平淡中和、明净淳朴。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难再晨:是说没有第二个早晨。这两句是说,壮年不会第二次到来,一天之内没有第二个早晨。“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这两句是说,趁着盛年之时应当勉励自己,光阴流逝不会等待人。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结尾四句常被人们用来勉励年轻人要抓紧时机,珍惜光阴,努力学习,奋发上进。在今天,一般读者对这四句诗作如此理解,未尝不可。但在这首诗中,陶渊明的本意却与此大相径庭,是鼓励人们要活在当下,及时行乐。既然生命是这么短促,人生是这么不可把握,社会是这么黑暗,欢乐是这么难得,那么,对于生活中偶尔出现的一点点欢乐,就应该倍加珍惜,不要轻易放过,要及时抓住它,尽情享受。这种及时行乐的思想,我们必须要放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下加以考察。它是指示标志着一种人的觉醒,即在怀疑和否定旧有传统的标准和信仰的条件下,人对自己生命、意义、命运的重新发现、思索、把握和追求。陶渊明在自然中发现纯净的美,在村居生活中找到了质朴的人际关系,在田园劳动中得到了自我价值的实现。
这首诗起笔即命运之不可把握发出慨叹,读来使人感到迷惘、沉痛。继而稍稍振起,诗人执著的在生活中寻找友爱,寻找着欢乐,给人一线希望。终篇慷慨激越,使人为之感奋。全诗用语朴实无华,取譬来自生活,质如璞玉,然而内蕴却极丰富,波澜跌宕,发人深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