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禹锡曾在偏远的南方过了一个长时期的贬谪生活;这首诗可能作于贬所,因秋风起、雁南飞而触动了孤客之心。诗的内容,其实就是江淹《休上人怨别》诗开头两句所说的“西北秋风至,楚客心悠哉”;但诗人没有在客心上多费笔墨,而在秋风上驰骋诗思。
诗以“秋风”为题;首句“何处秋风至”,就题发问,摇曳生姿,而通过这一起势突兀、下笔飘忽的问句,也显示了秋风的不知其来、忽然而至的特征。如果进一步推寻它的弦外之音,这一问,可能还暗含怨秋的意思,与李白《春思》诗“春风不相识,何事入罗帏”句有异曲同工之处。当然,秋风之来,既无影无迹,又无所不在,它从何处来、来到何处,本是无可究诘的。这里虽以问语出之,而诗人的真意原不在追根究底,接下来就宕开诗笔,以“萧萧送雁群”一句写耳所闻的风来萧萧之声和目所见的随风而来的雁群。这样,就化无形之风为可闻可见的景象,从而把不知何处至的秋风绘声绘影地写入诗篇。
前两句诗,合起来看,可能脱胎于屈原《九歌》“风飒飒兮木萧萧”和汉武帝《秋风辞》“秋风起兮白云飞,草木黄落兮雁南归”。而可以与这两句诗合参的有韦应物的《闻雁》诗:“故园渺何处?归思方悠哉。淮南秋雨夜,高斋闻雁来。”但韦诗是以我感物,以情会景,先写“归思”,后写“闻雁”。沈德潜在《唐诗别裁集》中指出,这样写,“其情自深”,如果“倒转说”,就成了一般人都写得出的普通作品了。但是,诗无定法,不能执一而论。这首《秋风引》前两句所写的秋风始至、鸿雁南来,正是韦诗后两句的内容,恰恰是把韦诗倒转过来说的。它是远处落想,空际运笔,从闻雁思归之人的对面写起,就秋风送雁构思造境。至于韦诗前两句的内容,是留到篇末再写的。
“朝来入庭树,孤客最先闻”,把笔触从秋空中的“雁群”移向地面上的“庭树”,再集中到独在异乡、“归思方悠哉”的“楚客”,由远而近,步步换景。“朝来”句既承接首句的“秋风至”,又承接次句的“萧萧”声,不是回答又似回答了篇端的发问。它说明秋风的来去虽然无处可寻,却又附着它物而随处存在,此刻风动庭树,木叶萧萧,则无形的秋风分明已经近在庭院、来到耳边了。
“孤客最先闻”诗写到这里,写足了作为诗题的“秋风”,诗中之人还没有露面,景中之情还没有点出。"孤客最先闻。”才画龙点睛,说秋风已为“孤客”所“闻”。这里,如果联系作者的另一首《始闻秋风》诗,其中“五夜飕飗枕前觉,一年颜状镜中来”两句,倒可以作“闻”的补充说明。当然,作为“孤客”,他不仅会因颜状改变而为岁月流逝兴悲,其羁旅之情和思归之心更是可想而知的。
这首诗主要要表达的,其实正是这羁旅之情和思归之心,但妙在不从正面着笔,始终只就秋风做文章,在篇末虽然推出了“孤客”,也只写到他“闻”秋风而止。至于他的旅情归思是以“最先”两字来暗示的。如照说,秋风吹到庭树,每个人都可以同时听到,不应当有先后之分。而惟独孤客“最先”听到,可以想见,他对时序、物候有特殊的敏感。而他如此敏感的原因。这就是对“最先闻”的解释。这些评语都称赞这一结句曲折见意,含蓄不尽,为读者留有可寻味的深度。从全诗看来,却必须说“不可闻”,才与它的苍凉慷慨的意境、高亢劲健的风格相融浃。两个结句,内容相似,一用曲笔,一用直笔,却各尽其妙。对照之下,可悟诗法。
这首诗借景抒情,主要表达的其实是这羁旅之情和思归之心,它说明秋风的来去虽然无处可寻,却又附着它物随处存在,风吹树动,萧萧木叶,那无形的秋风分明已经近在庭院、来到耳边了。
全文结构简洁明晰,一问一答,毫无枝蔓。
《对楚王问》是问对体,即假设主客问答以表达作者自己的思想感情的一种文体。所以文章一开头,就写楚顷襄王听信谗言,责问宋玉。宋玉宕开一笔,满口承认有“遗行”,不作申辩,只是希望宽恕,让他把话说完。
其次,写宋玉的答辞。其答辞以讲故事的形式,表面与“遗行”无关,实则均为“遗行”进行辩驳。分三个层次:一是讲一位歌手在郢都唱歌,唱“下里巴人”低级通俗的歌时,唱和者数千人;唱“阳阿薤露”较高级的歌时,应和者数百人;唱高雅的“阳春白雪”之歌时,能跟着唱的不过数十人;最后唱高难度的变化无穷的歌时,能和者只有几人。可见“曲高和寡”,暗示智高之人不为人理解。二是以凤凰、鲲鱼与鷃雀、小鲵的对比,说明渺小的鹦雀、小鲵之类的谗佞小人不会理解如凤凰、鲲鱼一类大智者的胸怀与能力。三是以圣人与世俗之民的对比,说明凡夫俗子哪能了解我(圣人)的所作所为。三重对比中,宋玉白比为高雅之乐曲、鸟中之凤、鱼中之鲲、人中“圣”人,说明自己情操高尚,与那些鼠目寸光的谗佞小人有天壤之别,故遭到他们的诬陷也就不足为怪。尽管宋玉没有对“遗行”进行辩解,但“故事”一完,“遗行”之诬也就不攻自破。宋玉的高洁清高、孤芳自赏自然显现,楚顷襄王及周围佞臣的昏庸、恶劣昭然若揭。 [6] 有力地反驳了楚王的责问,真是笔力千钧,水到渠成。不仅抒发了作者孤高自傲、不同流俗的品格,同时也流露了宋玉在政治上不得意的愤懑之情,具有骚情雅意,隽永无穷!
全文运用比喻,生动形象,理寓其中;逐层推进,逐层深入;答辩一完,戛然而止,如载奔马,干净利落,有余音绕梁之效。
此作的笔法高绝之处,是在“不经意为文”。作者并不是精心着意地作文,只是从生活中撷取普通问对,打打比方,在不经意中表现出自己的思想,流露出隐隐的不满情绪,值得细加玩味。
首联“身世浑如水上鸥,又携竹杖过南州。” 乞丐说他的身世,是如水上鸥,有两层意义,一是随波逐流,二是起起伏伏,因此对于乞丐的身世,众说纷纭,有人认为他曾风光过,而最后落魄街头沦为乞丐,与红楼梦中贾宝玉的遭遇,非常相似。这句诗中,“浑”和“又”字,用得恰到好处。
颔联“饭囊傍晚盛残月,歌板临风唱晓秋。”盛残月和唱晓秋,充满了诗情画意,乞丐流落街头,生活艰苦,最后还被冻死了,虽然身临绝境,但是他还保持着内心的乐观,外在物质极度匮乏的这位乞丐,精神世界是何等的丰富。
颈联“两脚踢翻尘世界,一肩挑尽古今愁。” “两脚踢翻”、“一肩挑尽”,用得非常有气势,有大诗人李白:“一拳打碎黄鹤楼,一脚踢翻鹦鹉洲。”的霸气,李白的这份气概,是针对“崔颢题诗在上头”,而这位乞丐的气概,针对的是对尘世界、古今愁的愤懑。
尾联“而今不食嗟来食,黄犬何须吠不休。”这首诗的“风骨”,便来自结尾的这句尾联,这也是整首诗的灵魂所在。“嗟来食”出自《礼记》,饿死不吃嗟来食,指的是对别人傲慢的施舍或者给予,即使饿死了也不吃,然而这位乞丐即使做到了不吃嗟来食,但是“黄犬”却还是对他狂吠不休,由此体现世人的一种偏见,类似的偏见,常见于“笑贫不笑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