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是写契丹风土。前八句展示大漠景色,春草万里,百花烂漫,契丹人成群结队地歌舞游牧,洋溢着放浪欢快的气氛。次八句描绘打猎场面,在猎人、猎鹰与天鹅的激烈冲突中,表现契丹人骁勇尚武的精神。后八句说明天鹅味美,价值昂贵,极难猎取,从天鹅腹中的新姜得知其一昼夜即从中原飞到漠北,收束精彩。全诗内容新奇,语言明快,节奏跳荡,纯用白描,在姜夔诗中别具一格。
第一韵四句,概言契丹人文、自然风光。契丹人居于今辽河上游西拉木伦河一带,现属内蒙古昭乌达盟地界,河之南为沙漠,河之北为牧区,故云“家住云沙中”。契丹人善于驭马驾车,次句“耆车如水马若龙”,言其车、马气势之盛。春到草原,景色最美,“草色一万里”,言最朴素,亦最见特点。“芍药牡丹相间红”,则是南人不见北地风光而带有理想色彩的描写了。
在展开了这一春天草原美丽景色的大背景后,第二韵转写契丹人的浪漫生活:大人牵车前行,小孩欢欣起舞,女子弹奏琵琶,作为游牧民族,他们“渔猎以食,车马为家”,逐水草而居,所以“一春浪荡不归家,自有穹庐障风雨”,是对契丹游牧生活的精当概括。
草原上的民族往往兼长骑、善,诗中第三韵以后专写打围之事。天鹅亦称“鹊”,羽毛纯白,体大颈长,冬季见于长江以南,春季北迁,内蒙高原的湖沼正是其栖息地,“平沙软草天鹅肥”七字,将春天时节的天鹅及其生活环境作了准确描写。“胡儿千骑晓打围”,可见合围的气势。“皂旗低昂”,以旗帜的起伏作铺垫,“围渐急”自然而出。惊作羊角凌空飞”,庄子《逍遥游》以“羊角”一词用于鲲鹏,天鹅健飞,以“羊角”之曲折上升的旋风写天鹅惊飞,正见与“千骑”、“皂旗”相适,有峭拔、劲健之风。骏马善跑,对冲天而起的天鹅却无可奈何,于是猎鹰出场了。
此诗第四韵首句“海东健鹘健如许”,显见对海东青的赞叹之意。健鹘立于韝上,随时准备出击猎物,故曰:“风生看一举”。由于天鹅与海东青均善飞,此番追逐当非短程,“万里追奔未可知”言此意。但是,海东青毕竟攻击力非凡,并未追奔万里,亦未驱驰多时,已忽然见到毛羽纷落,虽未明言天鹅被获,但其意已出。
第五韵继言天鹅:由于天鹅难得,其味尤美,故赏金极高,且只有贵族才得食。“平章俊味天下无”,言品尝其味,鲜美异常,为天下所无。为得此美味,“年年海上驱群胡”,言每年春天,契丹族都投入众多人力来打猎,天鹅栖于湖沼,北方称之为“海子”,故曰“海上”。“一鹅先得金百两”,言“先得”之为贵。
“天使走送贤王庐”,天鹅须猛禽追猎,是因其善飞,最后一韵补言此意:“天鹅之飞铁为翼”,以铁翼状其善飞。“射生小儿空看得”,即使长于猎射者也无可奈何,《史记·李将军传》言匈奴有射雕手,后引作善射者,“射生小儿”技不及此,当然只能“空看得”了。
结尾二句脱出寻常蹊径,别换一角度来写,言天鹅腹中有新姜,使人惊怪,姜喜阴湿、温暖,忌干旱、霜冻,仅在中国南部和中部裁培,因此,这新姜原来是天鹅在江南所吃的隔夜之食,经宿而从江南飞至辽域,岂他鸟可及。
观《契丹歌》确有“散漫纵横"与“放情”的特点。诗中一、二韵的八句,其实已概言契丹的风土习俗,但意犹未已,纵笔详写合围天鹅事,以千骑打围、健鹘追击、天使走送分别言之,最后突出奇笔,以腹中之新姜宿食补写天鹅之善飞,戛然而止。这不仅让人看到白石善写梅、荷、杨柳等江南风物,长于吹萧调筝等才子生活的另一面,从中体味出对异域风情的赞美、向往之情,而且在章法结构上多作变换角度之笔,有变幻超忽之妙。作为“放情”之作,并不过于注重经营结构,堪称行于所当行,止于所当止。
作者虽无直接的生活体验,但由于具有奇情妙思,故写来不乏真切动人之致。如“大胡牵车小胡舞,弹胡琵琶调胡女”之写契丹浪漫生活,“皂旗低昂围渐急,惊作羊角凌空飞”之写围猎场面,“一鹅先得金百两,天使走送贤王庐”的邀功急送,都历历如绘。至如写猎鹰的四句:“海东健鹘键如许,韝上风生看一举。万里追奔未可知,划见纷纷落毛羽。”充满动态,是传神之笔,末句更有“风毛雨血,洒野蔽天”(班固《西都赋》)之势,较之杜甫《画鹰》的“何当击凡鸟,毛血酒平芜”,自有其不同风貌。诗中写景之句。如“春来草色一万里,芍药牡丹相间红”,有巨细结合,刚柔相济的特点,“平沙软草”四字则抓住了漠北早春的特征,均可谓长于表达。写天鹅的“惊作羊角凌空飞”,“天鹅之飞铁为翼”,都有浪漫的气息,想象的色彩,尤其是结句之宿食新姜,更是奇思所在。
这是方孝孺的创作的一篇论史散文。文章标新立异,从传统儒家思想出发,对豫让进行了批评。这篇散文旨在说明不能“扶危于未乱,而捐躯于既败者,不足以当国士”的道理。
方孝孺对豫让的评论,则别有卓见,既深于司马迁的认识,又无矫枉过正之偏颇。他认为,真正的忠臣烈士应以国家的利益为重,具有改治远见,敢于犯颜直谏,防患未然;而不应计较个人恩怨,或在祸患发生之后,凭血气之勇,怀死名之义,以沽名钓誉。据实说理,剖析透彻,评论抑扬得体,颇有见地,文章层层深人,具有很强的逻辑性。
首段提出“士君子立身事主”的准则,以为中心论点而提拿全文:“当竭尽智谋,忠告善道,销患子未形,保治子未然,仰身全而主安。”这就是说,真正的忠臣烈士,应当竭尽自已的智谋,向君主提出忠直的劝告和好的方略,把祸患消灭在未形成之时,把动乱的因未消灭在萌芽之时。否则,“不能扶危于未乱之先,而乃捐躯须命于既致之后,钓名沽誉,眩世炫俗。”则为君子所不取。
第二段,联系豫让立身事主的言行,加以分析评论。运用故转故纵手法,先肯定豫让为智伯报仇,“声名烈烈,虽愚夫愚妇,莫不知其为忠臣文士也”。然后提出异议:“让之死固忠矣,惜乎处死之道有未忠者存焉!”意即豫让的死确乎是忠诚的表现,可惜他对待死的方法还存在不忠的成分。何以证之,一是他自我摧残和自杀的动机是为了自已名垂后世,而不是为国为民——“观其漆身吞炭,谓其友曰:‘凡吾所为者极难,将以愧天下后世之为人臣而怀二心者也!’”二是缺乏以天下为己任的胸怀,立身事主皆从个人恩怨出发,但求取于等价,而缺乏自我牺牲精神,当赵襄子责以“不死于中行氏,而独死于智伯”时,豫让则颇为自是地争辩:“中行氏以众人待我,我故以众人报之,智伯以国士待我,我故以国士报之。”基于以上两点,方孝孺发出了“让有余憾”的感慨。方孝孺通过豫让的言行以窥见其灵魂,认识达于深层而胜过司马迁一筹,文章贵乎“发前人之所未发”。这正是《豫让论》难能可贵之处。
这段剖析论证,具有举重若轻,水到渠成之妙。这是由于作者着于洞见豫让的思想症结以及司马迁对豫让认识的不足,着意引豫让的言行加以剖析,词不泛没,语不虚置,而无隔靴搔痒、空发议论之弊。
第三段则更深人一层,明确指出:“国士,济国之士也”——国士,是拯救国家的有识之士。用这个尺度来衡量豫让,即使对把他当作国士的智伯,也算不得竭忠尽智的忠臣,为了阐明这个观点,作者先以段规、任章为例,说明他们立身事主,从不考虑个人恩怨,尽管韩康子、魏献子没有把他们以“国士待之”,但他们都竭忠尽智,力劝其主,纵智伯之欲“以骄其志”,加速智伯的灭亡。郄疵事智伯,智伯也不曾把他当作国士看待,但他看破韩、魏的险恶用心,便竭力劝谏智伯,不要见利忘乎所以,因小失大。虽然智伯不用其言以至灭亡,而郄疵已奉献出他的智谋并对智伯进行忠谏,尽了臣子之责而问心无愧。豫让则恰恰相反,“当智伯请地无厌之日,纵欲荒暴之时”,作为豫让,他并没有申明义理,使智伯知所警惕,更没有反复力谏。倘若真是事君为国,三谏不从,就应提前自死在这一天。智伯虽顽冥不灵,也会被豫让的诚意所感动,或许能够醒悟,而有治国长策。然而,在这个关系国家生死存亡的严峻时刻,豫让却“曾无一语开悟主心。视伯之危亡,犹越人视秦人之肥瘠也,袖手旁观,坐待成败”。这不配作国士。智伯败亡了,却禁不住一时的血气冲动,逞匹夫之勇,情愿把自己归附到刺客一类人之中,文中两次反诘“何足道哉”,探沉感慨,表明了作者的意向。
有比较,才能有鉴别,这段用比较的方法,更雄辩地证明,智伯虽把豫让看作国士,豫让却愧对智伯,未能真正“以国士报之”。
行文至此,作者已把自己的观点和认识,阐述得十分透辟,使读之者深思而获启益。然而豫让毕竟与厚颇无耻之徒有着本质的区别,所以文章结尾指出:“虽然,以国士而论,让固不足以当之;彼朝为仇敌,暮为君臣,腆然而自得者,又让之罪人也!”这就作到了抑扬得体,评论公允,而不失之偏颇。这段结尾并非可有可无,而是文章有机的组成部分,而且言简意赅,“语不多赞”。
此文在结构上采取了层层深入的写法。开头先泛论“士君子立身事主”的要求,并不直接提到豫让。第二段中把豫让的言行进行了简短的概括,并提出了作者的初步评价。第三段才是全文的重点,他不但论证了豫让之死为不足取,而又为其设计了一整套的对智伯进行规劝的方案,可称周到之至。结尾时又做了一点补充,这就使得全文浑然一体。
以极平淡的语言,从极平常的生活场景里,表现了诗人不同寻常的感受,透露出诗人极为闲适的心情。
“小宴追凉散,平桥步月回。”描写诗人尽情地领略着这凉爽的秋气。踏着美丽的月色,才觉得今晚的小宴结束得正是时候,似乎是“追凉”而散似的。一个“追”字,道出了诗人宴散步月平桥,沉浸在这新秋之夜的惬意心情。
“笙歌归院落,灯火下楼台。”写的是宴会结束的景象,表现出诗人的意犹未尽。可见此次宴会是十分成功的,宾主都共同度过了一个愉快而难忘的夜晚。
“残暑蝉催尽,新秋雁戴来”。暑尽秋来,蝉随着秋凉的到来,生命的时日将尽,抱树而鸣之声更切;新秋伊始,北雁结队南翔。诗人抓住这种时令和物候的变化特征,把夏去秋来的自然界变化表现得十分富于诗意,称残暑是急切的蝉鸣之声催促而去尽,新秋季节是群雁方引来。五言律诗以第三字为诗眼。这两句以“蝉”、“雁”二字为诗眼,不仅使这两个诗句本身意象生动,警策动人,而且照亮了全诗,深化了诗的主题和意境,加强了全诗的艺术感染力,因此魏庆之在《诗人玉屑》里将这两字作为“唐人句法”中“眼用实字”的范例。
“将何还睡兴?临卧举残杯”。诗人在宴罢闲步时,伴随着明月而来的新秋凉意,诗人兴奋不已,似乎是他首先感受到了这种时令和物候的变化,这新秋的凉风,不仅吹散了诗人身上的“残暑”余热,也掀起了诗人心田秋水般的微澜,不知是喜还是悲,睡意全无。但夜已深沉,万籁俱寂,人们早已进入了梦乡,是该睡觉的时候了。于是诗人,为了今夜酣畅的一觉,又举起酒杯,独酌起来。
这首诗以赴宴归来的情态为描写对象,表现了诗人用山水风月歌颂诗琴酒乐,传达出诗人晚年生活方式和精神状态,表现了诗人的闲适与自足。
此诗的前九句写病妇临终时对丈夫的嘱咐。首二句“妇病连年累岁,传呼丈人前一言”,从病妇方面落墨,单刀直入,直叙其事。病妇久病不愈,自知将不久于人世,所以她要把丈夫叫到床前,留下临终遗言了。“当言未及得言,不知泪下一何翩翩。”病妇还没有来得及开口,已是潸然泪下,泣不成声了。临终托言,已不堪悲,未语先泣,更见酸楚。这几句酿足气氛,先声夺人,读者已然可从那“翩翩”长调中,想见病妇内心之深痛了,可又想进一步了解她悄焉动容、魂牵梦萦的是什么。写到这里,诗人笔锋从诀别之凄惨场面,转入诀别之悲切言辞:“属累君两三孤子,莫我儿饥且寒,有过慎莫笪笞,行当折摇,思复念之!”寥寥五句,而慈母爱子之情,尽在其中。其中“累”字,并含有将入幽冥之自伤、拖累夫君之自歉,平平写来,凄然欲绝。“饥”字、“寒”字,虽指来日,而往日的饥寒,亦可以想见。而“行当”二字,更见得长期贫苦的生活,孤儿已是极为虚弱,倘再使其饥而且寒,他们也很快就会天折的啊!这一切,自然在病妇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创伤,永诀之时,便交织成忧虑与惊恐,发而为嘱托之辞了。两个“莫”字的紧承,语气之强烈、专注,直如命令;而在这迫切请求之下,又可看到那款款深情的脉脉流动。即将经受幽显隔绝、无缘重见之苦,也就愈加系念留在人间的幼男娇女,“思复念之”,唠叨再三,更将殷殷嘱望之情,溢于言表。一个人临终之时,什么都可放下,唯独自己的孩子,却委实难割难舍。这既是母爱深沉的表现,也是劳动妇女善良品质的自然流露,情真语真,字字皆泪,令人歔欷感叹不已。
病妇死后,家境如何?“乱曰”以下,从病妇丈夫方面落笔,先在读者面前展现出一幅饥寒交迫的悲惨画图:寒风凛冽,孤儿啼泣。父亲欲抱孩子上市觅食,却找不到长衣,唯有的短衣又是单的,难以御寒。只得关门堵窗,留儿在家,独自上市。“抱时无衣,襦复无里”句,就寒而言,直笔写穷,映衬前文。母亲生前无使饥寒的愿望,已经落空一半,而另一半也未必见妙。“闭门塞牖,舍孤儿到市”。关门堵窗,或可挡风避寒,防止禽兽伤害孩子。母爱由言语泄出,诀别之辞何等切切;父爱则由行动导出,关切之情何等拳拳!着一“舍”字,父亲那欲离不忍,欲携不得,忧郁徘徊、悲伤绝望的动态心态,跃然纸上!“舍”也,实为不舍,实出无奈,下文因而逗出:“道逢亲交,泣坐不能起。从乞求与孤儿买饵。”父求人为儿买饵(糕饼之类),正是为了抽身回家伴儿,这又从侧面暗示了不“舍”。一般说来,男儿有泪不轻弹,而父亲路遇亲友,竟呜咽不止,久坐不起,若非伤心至甚,安能如此!“对交涕泣,泪不可止”二句,同意反复,一唱三叹,将悲伤之情,更进一层。怜念子女、自伤孤孑、悼怀亡妻,诸多情结,尽在这一把辛酸泪中。
主妇一死,留下孱弱儿女一堆、债务一摊,对一个家庭来说,不啻是梁崩柱摧,不能不涕泪俱下,肝肠寸断。悲伤已极,却以“欲不伤悲”逼出“不能已”之本旨,一抑一扬,诗意翻跌,令人为之愁肠百结、纡曲难伸。“探怀中钱持授交”,为此段结束之句,由哭诉悲伤转为乞友买饵,一句之中连续三个动作,宛然可感父亲“怀中钱”那温热的气息,以及“持”的凝重、“授”的郑重。父亲道逢亲交,涕泪未尽,匆匆赶回家中,所见又是什么呢:“入门见孤儿,啼索其母抱。”父泣子啼,雪上加霜,触目惊心。此中之“啼”,缘于饥,缘于寒,更缘于思母。一个“索”字,将孤儿号啕四顾、牵衣顿足,急要母亲的神态宛然画出。“徘徊空舍中”句,既写出了父亲疾首蹙额、徒呼苍天的凄惶之态,也反映了室内饥寒交迫,家徒四壁之状。“空”者,空在无食无物,也空在无母无妻。儿啼屋空,由听觉而视觉,将悲剧气氛烘托得浓而又浓。末句突然一转,向苍天发出的绝望呼叫,戛然结束全文。此句意为孩子的命运将同妈妈相似,还是抛开这一切,别再提了!语极凄切。其实,“行复尔耳”之结局,父亲未喊出,读者已然可从诗中描写的场面中得出了。而“弃置勿复道”句,更是抚今思昔,百感丛集,“勿复道”,正是道而无用,言而愈悲之故。从“对交啼泣”,向亲友哭诉,到欲说还休,气结难言,令人产生更有深悲一万重之感受,真是“此时无声胜有声”。全诗至此,大幕急落,黯然收束。至于结局,前已有病妇托孤、父求买饵、孤儿索母这一幕幕经过充分酝酿的情节,后已有“行复尔耳”之悲号,答案尽在其中,无须作者再拉开帷布了。
这首诗通过托孤、买饵和索母等细节,描写了一个穷苦人家的悲惨遭遇。他们的语言行为、动态心态,皆如一出情节生动的短剧。全诗沉痛凄惋,真切动人,这正是汉乐府“感于哀乐,缘事而发”的现实主义特色的突出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