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词檃括陶渊明《归去来辞》而成。檃括,就是就原有的文章加以剪裁改写。此词仅微改《归去来辞》语句,不改其意,使之符合声律。
此词主旨即是“归去来”。苏轼之爱陶渊明,在于欣赏他的弃官归隐。苏轼在仕途中挫伤累累,太需要解脱,“归去来”便是他抚慰心灵的最佳方法,逃避现实的最佳途径。全词从未归以前之误、去彼来此之急写起,一直写到归来游赏之趣,田园之乐,及家人相聚之欢,最后以随缘自适作结,写得周到而浑成。尽管词意全系出自《归去来辞》,但抒写的是自己的怀抱,与胸中无此境界,徒以檃括为趣不同。
陶渊明《归去来辞》的文字,可说非常精练,没有一句废话。在这种情况下要加以檃括,有著相当高的难度,非一般人能为之。苏轼檃括此作的高妙处,在他融合了《归去来辞》的“序”与“正文”的精旨。譬如,《哨遍》的首句“为米折腰”,概括了陶渊明史传的可靠记载;次句“因酒弃家”,凝缩了“序”文的“公田之利,足以为酒,故便求之”等语;第三句“口体相交累”,从“序”一下过渡至“正文”,除了味道不变,甚至还有导入主境的妙效。所以说,苏轼改写《归去来辞》,实际是一种艺术创造。
这首词是写江行采石所见所感的,虽自称“戏作”,其实寄慨遥深。
上片写江行所见。“千丈悬崖”,言采石江岸高峻陡峭;“削翠”,言江岸壁立如削,却草木葱茏。如果说“千丈”句写江岸,而“一川”句则写江水。廖世美《好事近》词说:“落日水镕金。”此句化用廖词,言落日的余辉照射在江面上,一川江水像镕金那样灿烂。落日熔金,悬崖削翠,作者从这两个侧面,表现出采石水光山色之壮美。“白鸥”句写江上的沙鸥;“选甚”句写江上的游人。白鸥在江上自由飞翔,毫无戒心,与人和谐相处;而人则乘舟遨游,任其所之。张志和《渔歌子》说“能纵棹,惯乘流,长江白浪不曾忧”,还谈什么“今日任风波”,则其江行之安闲可知。
下片写江行所感。“别浦”二句写江行生活。“别浦”句映带开头两句,写长江沿岸水产丰富,鱼蟹肥美,可供享用。“前村”,和“别浦”对应,言前行途中有江村可以沽酒。“重斟”二字,足见其逢酒必饮。苏轼《渔父》词说:“酒无多少醉为期,彼此不论钱数。”又说:“酒醒还醉醉还醒,不论人间今古。”“前村美酒重斟”,似与苏词意近,所不同者,苏写渔父,辛写自己而已。采石为江防要地,历代南北战争,多于此渡江。宋开宝七年(974),曹彬率师攻取南唐,于此渡江不必说了。隋开皇九年(589),韩擒虎灭陈,也是由此济师。至于东汉、晋、梁之师,出入建康,率皆由此。因而,采石成为历代王朝兴衰的历史见证。“千年”二句,言上述历史的变革,王朝的兴衰,均已成为往事而销声匿迹,为何还去管他?作者借渔父之口出以旷达之语,实质上是反映了他对南宋朝廷的失望和不满。不管兴亡,正是对于兴亡之事的执着,这里不过是故作反语而已。在稼轩词中反映出世思想的作品,有些是出于一时的愤激,有些则的确表达了真情实感,必须根据作者当时的具体处境,结合同时的其他作品,以及这类词篇的本源,来作全面而具体的分析。
首联从多年来他们的交游,一直写到这天的宴会,语言高度概括,内涵十分丰富。苏洵于1056年(嘉祐元年)持益州张方平、雅州雷简夫的推荐信赴京谒见韩琦、欧阳修等名流重臣,从此成了他们的座上客。时苏洵已四十八岁,年近半百,故说“晚岁登门”。雷简夫称苏洵为“王佐才”、“帝王师”,苏洵实际上也是以此自居的,而这里却自称“不才”,且冠以“最”字,并以自已的那“萧萧华发”同韩琦宴上的闪闪金罍(酒器)相映衬,表面自谦,实际充满怀才不遇之感。
颔联又从这天的宴会写到他五年来的虚度光阴。出句以“不堪”承“最不才”,以“延东阁”承“金罍”,表示对韩琦宴请的谢意,诗人自谦中也含着牢骚。汉武帝时公孙弘自举贤良,数年而至宰相,“于是起客馆,开东阁以延贤人。”(《汉书·公孙弘传》)这里诗人即以公孙弘喻韩琦好贤而言自己不配这种礼遇。下句,诗人回答了“不堪”的原因:官卑位低,不堪重用。曲台指太常寺。因《礼记》有《曲礼》篇,故称专掌礼仪制度的太常寺为“曲台”。苏洵在1061年(嘉祐六年)被命于太常寺修纂礼书,至赴宴时,刚完成《太常因革礼》一百卷,费时五年。苏洵以自己能辅助帝王的才能来做这种白首穷经的工作,深感虚度年华,用非所长,这集中表现在“闲”、“老”二字上。1056年(嘉祐元年),欧阳修荐苏洵于朝廷,韩琦也以为可用,独富弼主张“姑少待之”(叶梦得《石林燕语》)。拖了两年,朝廷才召苏洵试舍人院。苏洵拒绝赴试,朝廷授以试秘书省校书郎,不久又以苏洵为霸州文安县(今属河北)主簿,编纂太常礼书,直至去世。“书虽成于百篇,爵不过于九品。”(《老苏先生会葬致语》)这就是诗人发出“闲伴诸儒老曲台”的深沉哀叹的原因。
颈联尤为历代评论家所称赏。重阳节历来是人们登高赏菊,饮酒赋诗的好日子,但苏洵却在愁里度过。“佳”和“愁”形成鲜明的对比,而“久”字更有丰富的内容。苏洵在二十七岁以前“游荡不学”,不一定有“愁”。但从二十七岁开始,他发奋苦读,希望有用于世,却多次科考不第;后来,虽然名动京师,却沉沦下僚,无法一展抱负。这个“久”字至少包括了他三十年的不得志。他已五十七岁,很难再有所作为。“偶傍”,说明他平时已经很少有雄心壮志;“醉中”,说明未醉时已清醒感到壮志难酬。但“傍”、“来”二字仍表现出“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的豪情,“其意气尤不少衰”。(叶梦得《避暑录话》)
尾联以暮间归来,反复吟咏韩琦新诗作结,戛然而止,余味无穷。韩琦《乙巳重阳》说:“苦厌繁机少适怀,欣逢重九启宾罍。招贤敢并翘材馆,乐事难追戏马台。藓布乱钱乘雨出,雁飞新阵拂云来。何时得遇樽前菊,此日花随月令开。”韩琦诗中那种久居高位、宾朋满座的富贵气,使苏洵更感到自己“闲伴诸儒”的穷窘;韩琦志满意得之余的淡淡闲愁,更激起了苏洵壮志不酬的深沉哀怨。这就是他越读韩琦新诗就越发难以入睡的原因。暮、雨、寒三字为全诗烘托出一种昏暗、凄冷的气氛,而“寒无睡”,“百遍开”更活画出这位“萧萧华发”的老人辗转反侧、夜不能寐的神情。
叶梦得说:“明允诗不多见,然精深有味,语不徒发,……婉而不迫,哀而不伤,所作自不必多也。”(《避暑录话》)这一首诗在内容上“精深有味,语不徒发”,深刻反映了宋代失意文人的精神苦闷;艺术风格上也是“婉而不迫,哀而不伤”,含蓄蕴藉,耐人寻味。
诗以“狼”的进退皆狼狈不堪的情景,来衬托周公进退从容,无所往而不宜的智慧品德。也有人认为这是讽刺贵族王孙的诗。全诗二章,每章四句。此诗语带调侃,但有分寸,先以老狼前颠后踬的体态作比来揶揄人,后又在结句弱化了揶揄份量,使整首诗的氛围带上了一种特有的幽默感。
关于这首诗的主旨,长期以来即有美刺两种观点相对立。旧说是“赞美”,现代研究者则多判为是对贵族“丑态”的“讽刺”。持美诗说者或径取前人成说,不予发挥;持刺诗说者大都以“狼固非喻圣人之物”为据;或言狼喻管蔡小人之流,曲意弥缝,二者均未对《豳风·狼跋》一诗之比兴特点作深入体察。主赞美者,着眼在“赤舄几几”“德音不瑕”,这只能是颂赞;但“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却分明带着揶揄的口吻,与“赞美”并不协调。
主讽刺者,着眼在喻比公孙的“狼”,既凶残、又狼狈,若非讽刺,不会以此为喻。此诗以狼之进退形容公孙之态,亦非必含有憎恶、挖苦之意。闻一多指出,《豳风·狼跋》“对于公孙,是取着一种善意的调弄的态度”。还有一种观点,把“狼跋其胡”解释为天狼星停滞在尾宿,认为这是一首讽刺的山歌,讽刺公孙贵族不懂、不关心天象的变化而只关心自己的鞋子。
此诗二章,入笔均从老狼进退的可笑之态写起。但体味诗意,却须先得注意那位“公孙”的体态。诗中一再点示“公孙硕肤”。“肤”即“胪”,腹前肥者之谓;“硕胪”,则更胖大累赘了。一位肥硕的公孙,而穿着色彩鲜明的弯翘“赤舄”走路,那样子一定是非常可笑的。“舄”是一种皮质、丝饰、底中衬有木头的屦,形状与翘首的草鞋相仿。
据闻一多考证,周人的衣、冠、裳(下衣)、履,在颜色搭配上有一定规矩。公孙既蹬“赤舄”,则其带以上的衣、冠必为玄青,带以下的韠、裳则为橙红,还有耳旁的“瑱”、腰间的“佩”,多为玉白。正如闻一多所描摹的,给公孙“想像上一套强烈的颜色……再加上些光怪陆离的副件(按:即瑱、佩之类)的装饰物,然后想像裹着这套‘行头’的一具丰腴的躯体,搬着过重的累赘的肚子,一步一步摇过来了”(《匡斋尺牍》)——这便是诗中那位贵族“公孙”的雅态,令人见了会忍俊不禁,而生发一种调侃、揶揄的喻比欲望。
然后再体味“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便会忽如搔着痒处,而为此喻之维妙维肖绝倒了。古人大抵常与校猎、御射中的猎物打交道,对于肥壮老狼的奔突之态早就熟稔。所以《易林·震之恒》即有对此形态的绝妙描摹:“老狼白獹(即“胪”),长尾大胡,前颠从踬,岐人悦喜”。此诗对公孙的体态,即取了这样一只腹白肥大、“前颠从踬”的老狼作喻比物。
闻一多对此二句亦有精彩的阐发:“一只肥大的狼,走起路来,身子作跳板状,前后更迭的一起一伏,往前倾时,前脚差点踩着颈下垂着的胡,往后坐时,后脚又像要踏上拖地的尾巴——这样形容一个胖子走路时,笨重,艰难,身体摇动得厉害,而进展并未为之加速的一副模样,可谓得其神似了。”(《匡斋尺牍》)
本来,这样的调笑,对于公孙来说,也确有颇为不恭之嫌的。但此诗的分寸把握得也好,一边大笑着比划老狼前颠后踬的体态为喻,一边即又收起笑容补上一句:“您那德性倒也没什么不好!”“德音不瑕”句的跳出,由此化解了老狼之喻的揶揄份量,使之向着“开玩笑”的一端倾斜,而不至于被误解为讥刺。所以其所造成的整首诗的氛围,便带上了一种特有的幽默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