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可分为三个部分,前面六句是第一部分。两位驾车的少年(由歌者所扮),在长安的狭窄小路上迎面而遇。路实在太窄了,谁也过不去,于是他俩就干脆停下车,攀起话来了。素不相识,没有太多的共同话题好谈。于是就面对酒宴上的主人夸起他家的声势显赫和无比豪富来。“君家”即“你的主人家”,“你的主人家是那么容易让人知道,知道后又是那么难以忘却”——这两句巧妙的恭维话,自然让坐在那里听歌的主人满心欢喜。这一部分可以算是引子,往下十八句,是第二部分。两位少年一唱一和,争着夸说主人家的种种富贵之状。“您家外部是黄金为门,内里是白玉为堂。”一金一玉,其建筑之富丽堂皇可知。“您家中是樽中酒常满,座上客常有,待客时,还有产于邯郸的美丽歌伎供驱遣献歌献舞。此时庭中桂树正在飘香,堂内华灯煌煌,照得通室明亮。”有酒有客,有美女有华灯,其权势地位、荣乐享受可知。以家僮身份出现的少年则说:“我家乃官宦之家,家中兄弟三人,别人不提,就说老二吧,他在朝中做侍郎,每当休沐日回家,一路上好不气派,马笼头全是黄金为饰,道路生光;路旁观者如云,啧啧赞叹,挤满路旁。”有正面写,有侧面写,其显赫之势可知。再说到家情况:进得家门,左顾右盼,只见庭前池中一大群鸳鸯,双双对对排列成行;又闻家中所养白鹤,于东西厢发出噰噰鸣声。它们都在欢迎主人的归来。有禽则有池,其庭院之广大可知。这一段,分四层对这一豪富之家的富贵、气派、享受极意铺排渲染,以见其不同寻常,从而与上文“君家诚易知,易知复难忘”的话相照应,以见言之不虚。至此,这位豪富在长安城中的权势、地位是如何,便不言而喻了。“大妇织绮罗”六句是第三部分,写家中三妇所为。“我主人家中三子各有一妇,大妇、中妇长于织作,能织绫罗绸缎。小妇另有所长,一到全家团聚之日,便以鼓瑟来为全家助兴。”“丈人且安坐,调丝方未央。”二句有双重含义,一是承小妇挟瑟说,是转述小妇语:“请公公高堂安坐(当然也包括家中其他成员),听我奏一曲。”这层意思显得亲切风趣,气氛活跃。二是借此语兼而表白歌者自己奏曲献歌的心愿。丈人,从前一层意思说,是称公公,从后一层意思说,是尊称主人。这一段写三妇之所为,以见这一豪富之家的家礼家风和家庭之乐,同时也暗示媳妇们能有如此才能,把家事操持得井井有条,则家中其他人员的才干,也就可想而知了。这六句,后代诗人多敷衍其诗意,形成了《三妇艳》等一系列新的乐府诗。
这首诗的重点在于对那位主人家的富贵享乐作铺排渲染,写得气氛热烈、生动夸张,笔法犹如汉代大赋,尽管没有佳句妙语,但其气势也足以打动和感染读者。这种玉堂金马的重叠堆积,正是汉代国力强盛的折光反映;而这种层层铺排、极力渲染的笔法,使诗歌充满着力度和厚度,这也正是汉代民族力量浑厚、民族精神旺健的反映,从中读者可以形象地感受到汉代被称为封建社会之“盛世”是信然不诬的。这,就是此诗所具有的社会认识价值。它和《东门行》、《妇病行》等反映贫苦人民生活的乐府诗一样,都是后人了解汉代社会真貌的不可缺少的媒介。
诗前小序,交代诗人为庾肩吾补作《宫体谣引》的缘由,说明诗篇抒写庾肩吾“潜难会稽”后的悲伤感受。
诗的开头两句描写宫廷荒凉的情景,壁上的椒粉已经发黄,成为野粉,宫殿里飞满湿萤,已经荒废,一派凄凉景象,正是“国势沦败”的艺术写照。三四句梦忆东宫生活,我本是台城里和皇子唱和诗歌的人,现在秋夜里还常梦见太子的车辇。诗的后半首,叙述肩吾愁苦衰老的近况,表达出甘守屯贱的意愿。“吴霜”,应会稽地望,“塘蒲”,点身已衰老,回想起离开宫门时,依恋不舍,怀念君德,甘愿遭受危难贫贱,“心如砥柱”,绝不变心。全诗不言悲而悲意充溢字里行间。
诗人探寻梁代庾肩吾的前事,应是叹恨那些曾任东宫官而后遭贬斥的人。诗人生活的时代,曾震惊朝野而备受大家关注的事件,便是永贞革新,革新运动参与者之中,确有人曾任太子李诵的东宫官。诗人叹恨他们事业受挫败,命运困厄,不胜感伤,便运用“离绝远去笔墨畦径间”的诗句,抒发悲叹他们不幸遭际的情思。诗人不能无言,又不敢明言,便寓今托古,比物征事,从而形成长吉诗诡异独特的风貌。
杜牧为李贺诗集作叙,以此诗与《金铜仙人辞汉歌》为例,赞叹道:“贺能探寻前事,所以深叹恨古今未尝经道者。”这篇叙是诠解《还自会稽歌》的指导思想。李贺能从二百多年前的庚肩吾“潜难会稽”这件在别人看来极平凡的小事中,塑造了一个流落失意、但又不失刚劲之气的“羁臣”形象,并借以抒发了自己对世事多变的感伤和困顿潦倒中的悲愤之情,构思新颖,立意奇特。杜牧把李贺的这类诗作誉之为“古今未尝经道者”,评价是很高的。杜牧在叙中还说:“求取情状,离绝远去笔墨畦径间,亦殊不能知之。”但结合庾肩吾的遭遇和李贺的身世,还是能看出些端倪的。
这首诗写得含蓄深沉。庾肩吾是宫体诗的代表作家,但不能说这首摹想庾氏情事的作品就是继承了宫体诗的传统,也不能据此诗而说李贺对宫体诗作者的怀念和向往。李贺不过是借和晚年的庾肩吾“心有灵犀一点通”的处境,来抒发自己的忧愤罢了。
明朝万历年间,钱若赓就任临江府(今江西省清江县西临江镇)知府。
一天,一个乡下人拎了一只鹅到城里,为了办事方便,便将鹅寄存在一家旅店里。可是,当他办完事回来取鹅时,那店主竟耍赖说:“那群鹅是我养的,没你的鹅!”乡下人气愤与店主评理。但由于他没有文化,笨嘴拙舌的,辩不过伶牙俐齿的店主,只好跑到衙门去击鼓告状。
知府钱若赓细心听了乡下人的申述,立即命令手下人将店里的4只鹅全部取来,分关四处,每处配给一张纸、一支毛笔、一方砚台,说是让这些鹅招供各自属于谁。
鹅又怎么能自己招供?真是天大的笑话。城里的老百姓听到这个消息,都十分好奇地前来观看,连府中差役对钱若赓这种独特的审案方式也感到惊异和纳闷,无不替他捏了一把汗。
钱若赓似乎对案子漫不经心,刚布置完毕,就若无其事地用餐去了。过了一会儿,他派人出来探问;“鹅招供了没有?”
不久,钱若赓步出内室,亲自下堂巡视分关着的鹅,他看过以政,微笑着颔首捋须,自言自语:“嗯,好,好,它们已经招供啦。”差役们望过去,只见4只鹅除各自拉了些屎外,纸笔砚台丝毫未动。他们真的不知道钱知府卖的什么“关子”。突然,钱知府伸手指向其中的一只鹅,语气肯定地说道:“这只就是那乡下人的!”
钱若赓确实说对了。
钱若赓并不认识乡下人的鹅,他的判断是如何作出来的呢?原来,他是位富有生活经验的官吏。他知道,乡下的鹅吃的是野草,粪便是清淡的;城里的鹅吃的是谷子,粪便呈现黄色。要确定鹅的主人是乡下的还是城里的,只要查看一下鹅粪便一清二楚。
钱若赓把自己断案的依据讲出政,那个贪婪而又狡猾的店主顿时脸色煞白,连忙磕头谢罪。
这是一首激昂慷慨、同仇敌忾的战歌,表现了秦国军民团结互助、共御外侮的高昂士气和乐观精神,其独具矫健而爽朗的风格正是秦人爱国主义精神的反映。全诗共三章,采用了重章叠唱的形式,叙说着将士们在大敌当前、兵临城下之际,他们以大局为重,与周王室保持一致,一听“王于兴师”,磨刀擦枪、舞戈挥戟,奔赴前线共同杀敌的英雄主义气概。
当时的秦国位于今甘肃东部及陕西一带。那里木深土厚,民性厚重质直。班固在《汉书·赵充国辛庆忌传赞》中说秦地“民俗修习战备,高上勇力,鞍马骑射。故秦诗曰:‘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其风声气俗自古而然,今之歌谣慷慨风流犹存焉。”朱熹《诗集传》也说:“秦人之俗,大抵尚气概,先勇力,忘生轻死,故其见于诗如此。”这首诗意气风发,豪情满怀,确实反映了秦地人民的尚武精神。在大敌当前、兵临城下之际,他们以大局为重,与周王室保持一致,一听“王于兴师”,他们就一呼百诺,紧跟出发,团结友爱,协同作战,表现出崇高无私的品质和英雄气概。
由于此诗旨在歌颂,也就是说以“美”为主,所以对秦军来说有巨大的鼓舞力量。据《左传》记载,鲁定公四年(公元前506年),吴国军队攻陷楚国的首府郢都,楚臣申包胥到秦国求援,“立依于庭墙而哭,日夜不绝声,勺饮不入口,七日,秦哀公为之赋《无衣》,九顿首而坐,秦师乃出”。于是一举击退了吴兵。可以想像,在秦王誓师的时候,此诗犹如一首誓词;对士兵们来说,则又似一首动员令。
如前所述,秦人尚武好勇,反映在这首诗中则以气概胜。诵读此诗,不禁为诗中火一般燃烧的激情所感染,那种慷慨激昂的英雄主义气概令人心驰神往。之所以造成这样的艺术效果,第一是每章开头都采用了问答式的句法。一句“岂曰无衣”,似自责,似反问,洋溢着不可遏止的愤怒与愤慨,仿佛在人们复仇的心灵上点上一把火,于是无数战士同声响应:“与子同袍!”“与子同泽!”“与子同裳!”第二是语言富有强烈的动作性:“修我戈矛!”“修我矛戟!”“修我甲兵!”使人想像到战士们在磨刀擦枪、舞戈挥戟的热烈场面。这样的诗句,可以歌,可以舞,堪称激动人心的活剧。
诗共三章,采用了重叠复沓的形式。每一章句数、字数相等,但结构的相同并不意味简单的、机械的重复,而是不断递进,有所发展的。如首章结句“与子同仇”,是情绪方面的,说的是他们有共同的敌人。二章结句“与子偕作”,作是起的意思,这才是行动的开始。三章结句“与子偕行”,行训往,表明诗中的战士们将奔赴前线共同杀敌了。这种重叠复沓的形式固然受到乐曲的限制,但与舞蹈的节奏起落与回环往复也是紧密结合的,而构成诗中主旋律的则是一股战斗的激情,激情的起伏跌宕自然形成乐曲的节奏与舞蹈动作,正所谓“长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礼记·乐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