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为五位普通的平民百姓树碑立传的文字,探讨了生死价值这样重大的问题。全文以"义"为核心,成功地运用了记叙、议论、抒情三结合的表达方式。作者首先肯定五人之死是“激于义”,开篇抓住一个“义”字。五人是为义而生,为义而争,最后为义而献身。这就使读者联想起孟子的名言──“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可以说,本文是对孟子名言的生动诠释。
明代大奸臣、大宦官魏忠贤无恶不作,杀害了许多正直之士。东林党人与之进行了坚决的斗争。这是一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苏州市民旗帜鲜明地站在东林党人一边,用鲜血和生命捍卫正义。五人是苏州市民的优秀代表。作者用饱蘸感情的笔墨,叙述了五人的动人事迹,歌颂了平民英雄的高尚品质。
“然五人之当刑也,意气扬扬,呼中丞之名而詈之,谈笑以死。断头置城上,颜色不少变。”大义凛然,惊天地,泣鬼神!语言简练生动,铿锵有力。
作者为了突出五人的英雄行为,运用对比的手法加以表现。“大阉之乱,缙绅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几人欤?”在阉党横行天下,炙手可热之时,多数人采取了苟且偷安的做法,甚至助纣为虐,为虎作伥。而五人面对阉党的淫威,无所畏惧,视死如归。应该说,一般的老百姓对阉党的倒行逆施可以不管,因为他们不在其位。但五人以“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大境界投入到对阉党的斗争中去,并且慷慨赴死,义无反顾。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高尚的精神。而那些身在政位,吃民膏、喝民血的“缙绅”,却在阉党的淫威下屈服了,变节了。作者问道:“而五人生于编伍之间,素不闻诗书之训,激昂大义,蹈死不顾,亦曷故哉?”这一问,多少缙绅无地自容?“十年浩劫”期间,林彪、“四人帮”专横跋扈,“缙绅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几人欤?”张志新,一个普通女干部,坚持真理,宁死不屈,表现了一个共产党人的铮铮铁骨。也有许多人投靠“四人帮”,出卖良心,出卖人格。历史是如此惊人地相似。
张溥认为:“大阉逡巡畏义,非常之谋难于猝发,待圣人之出而投缳道路,不可谓非五人之力也。”作者认识到了平民百姓的作用,这是非常可贵的。读此段,读者可能会联想到鲁迅先生在《记念刘和珍君》中所写的句子:“我目睹中国女子的办事,是始于去年的,虽然是少数,但看那干练坚决,百折不回的气概,曾经屡次为之感叹。至于这一回在弹雨中互相救助,虽殒身不恤的事实,则更足为中国女子的勇毅,虽遭阴谋秘计,压抑至数千年,而终于没有消亡的明证了。倘要寻求这一次死伤者对于将来的意义,意义就在此罢。”这样的文章都是用心,不,是用生命写成的。张溥若知三百年后有一鲁迅君执匕首般的笔尖写慷慨之情,不知作何感想?
第五段是本文最精彩的一段。本段夹叙夹议,反复对比,将文章的中心升华到一个理性的高度。作者将“高爵显位”的辱人贱行,与五人的嘉节懿行比照论述,从而提出“轻重固何如哉”的问题让读者思考。接着,作者把五人的英勇就义与假设五人寿终正寝作对比,从而揭示出“亦以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也”这一富有进步性的观点。读者至此,是否联想到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的那句名言──“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五人之死,重于泰山,与日月同辉,与山河共存。
第六段也用对比手法,但以“由是观之”领头,表明它与第五段不是机械的并列关系,而是由此及彼、层层深入的关系。“是”是一个指代词,指代第五段所论述的事实。从第五段所论述的事实看来,仗义而死与苟且偷生,其社会意义判若霄壤。作者以饱含讽刺的笔墨,揭露了“今之高爵显位”为了苟全性命而表现出来的种种“辱人贱行”,提出了一个问题:这种种“辱人贱行”,和“五人之死”相比,“轻重固何如哉”?苟且偷生,轻如鸿毛;仗义而死,重于泰山。这自然是作者希望得到的回答。
在作了如上对比之后,作者又从正反两方面论述了“五人”之死所产生的另一种社会效果。从正面说,由于“五人”“发愤一击”、“蹈死不顾”而挫败了浊乱天下的邪恶势力,因而“得以加其土封,列其姓名于大堤之上。凡四方之士,无有不过而拜且泣者,斯固百世之遇也”。从反面说,“五人者保其首领以老于户牖之下,则尽其天年,人皆得以隶使之,安能屈豪杰之流,扼腕墓道,发其志士之悲哉?”应该指出:这不仅是就“五人”死后所得的光荣方面说的,而且是就“五人”之死在“四方之士”“豪杰之流”的精神上所产生的积极影响方面说的。“四方之士”“过而拜且泣”,“豪杰之流,扼腕墓道,发其志士之悲”,不正表现了对“五人”同情、仰慕乃至向他们学习的崇高感情吗?而号召人们向“五人”学习,继续跟阉党余孽作斗争,正是作者写这篇文章的目的。
这篇文章题为《五人墓碑记》,歌颂“五人”当然是它的主要内容。但社会是复杂的,事物是互相联系的,要孤立地歌颂“五人”,就很难着笔。张溥在这篇文章中,与“五人”相对比,不仅指斥了阉党,还暴露批判了“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和“缙绅”“高爵显位”等等;与“五人”相映衬,不仅赞美了周顺昌,还肯定了“郡之贤士大夫”。正是由于有了这一系列的对比和映衬,才充实了歌颂“五人”的思想内容,加强了歌颂“五人”的艺术力量。
这首诗前两联叙述了行程中的地点和景色,以及作者的感慨,抒写了这次行程中的悲苦心情。颈联以祖国山河万世永存与城郭一时沦陷进行对比,突出诗人对恢复大宋江山的信念和对元人的蔑视。尾联表明自己的态度:决心饿死殉国,完成“首丘”之义的心愿。
“梅花南北路,风雨湿征衣。”略点行程中的地点和景色。作者至南安军,正跨越了大庾岭(梅岭)的南北两路。此处写梅花不是实景,而是因梅岭而说到梅花,借以和“风雨”对照,初步显示了行程中心情的沉重。梅岭的梅花在风雨中摇曳,濡湿了押着兵败后就擒、往大都受审的文天祥的兵丁的征衣,此时,一阵冰袭上了他的心头。
“出岭同谁出?归乡如不归!”两句,上句是说行程的孤单,而用问话的语气写出,显得分外沉痛。下句是说这次的北行,本来可以回到故乡庐陵,但身系拘囚,不能自由,虽经故乡而犹如不归。这两句抒写了这次行程中的悲苦心情,而两“出”字和两“归”字的重复对照,更使得声情激荡起来。
“山河千古在,城郭一时非。”文天祥站在岭上,遥望南安军的西华山,以及章江,慨叹青山与江河是永远存在的,而城郭则由出岭时的宋军城郭,变成元军所占领的城郭了,所悬之旗也将随之易帜了。这一句暗用杜甫的“国破山河在”和丁令威的“去家千年今始归,城郭犹是人民非”。。
“饿死真吾志,梦中行采薇。”诗人文天祥宁愿绝食饿死在家乡,也不与元兵合作。诗人常常梦见自己像伯夷、叔齐一样在首阳山采野菜为生。这句诗用了伯夷、叔齐故事,商朝亡国后,宗室伯夷、叔齐二人,不食周粟,逃进首阳山,采野菜充饥,终于饿死在山上。从广东开始,文天祥就开始绝食,准备饿死在家乡,绝食八日依然没事,就继续进食。 就在文天祥写《南安军》的同一年十月初一晚上,文天祥被押送到元大都,作了三年两个月零九天的囚徒后壮烈牺牲。
这首诗化用杜甫诗句,抒写自己的胸怀,表现出强烈的爱国感情,显示出民族正气。这首诗逐层递进,声情激荡,不假雕饰,而自见功力。作者对杜甫的诗用力甚深,其风格亦颇相近,即于质朴之中见深厚之性情,可以说是用血和泪写成的作品。
这首诗写诗人登总持寺佛塔所望长安景色以及对佛法的感悟。全诗可分两层。第一层是前三联,描写诗人所望长安之景,一片繁华祥和的气氛;第二层是后三联,写诗人对佛法的感悟。全诗运用大量佛教典故,体现了诗人对佛法的热爱和对佛理的理解。
诗的前六句,通过诗人登塔所见,描写了长安的景色。渭河两岸,翠竹依绕,山水明快。上苑绵延逶迤,直接远山。京郊到处耸立着帝王公侯的华贵豪宅;阡陌纵横的田园上,农夫田舍也自然的散落。在身处半空的诗人看来,这一切都是大地上的平等点缀,如同杂色香花盛绕。
由此,引发了诗人进一步的感悟。佛教讲究从初地至喜欢地修至七地远行地,须经一大阿僧祗劫,从八地不动地至成佛,还须经一大阿僧祗劫。故曰:“累劫从初地。”而“为童忆聚沙”则是由《法华经·方便品》“乃至童子戏,聚沙为佛塔,如是诸人等,皆已成佛道”化出。此处既说童子聚沙亦远种佛因,也进一步说明成佛须经无量努力。更巧妙的是此二句皆与塔有联系。童子聚沙自不必说了,而“初地”一句则可引申到再高的塔也从初地上累土而成。二句既与塔有关,扣合题目,又具有佛理,构思十分巧妙。
“一窥公德见,弥益道心加”,诗人这里讲述了初地菩萨初窥心性,功德现前,进而更加精进,以期圆满成佛果。
诗的最后再次切题,既是因身在高塔而“坐觉诸天近”,同时也因为心系佛法,能感悟诸天欢喜,自觉相近。末句“空香逐落花”暗用散花典故,更加凸显自己心合佛法,并使全诗结束于幻美的气氛。
这是香菱所写的第一首咏月诗。
作为学步的开头,此诗在技巧上显然是非常稚拙的。如借用宝钗的话来说,那就是:“这个不好,不是这个做法”。林黛玉则讲得更为具体和明白:“意思却有,只有措词不雅。皆因你看的诗少被他缚住了。”
所谓“意思却有”,大概是指此诗咏月而不离题,还能运用形象语言及比喻等技法来描绘月轮的形象。但其缺点也正在于“措词不雅”和构思被缚等方面。
诗的首联写了寒秋之夜天宇上一轮皎洁的明月,用吴刚月中伐桂这一古老的传说,来暗点眼下这桂子飘香的晚秋时节。但除了这里有一点意蕴外,其它的如以“皎皎”写月色,“团团”摹月形,均为俗套。诗的颌联显得形象单薄,支离破碎,说诗人们往往借月来助长诗兴,山野的过客不忍对她而平添愁恨,意思显豁,别无余韵。且“常思玩”三字选语太硬,太俗太露。诗的颈联,本应是另转新意,但此处仍原地踏步,仅仅堆砌一些华艳的词藻来装点门面。什么“翡翠楼边”、“珍珠帘外”之类,对偶固然精切,仍不免有肥辞瘠义之嫌。至于“玉镜”、“冰盘”之喻,也已变成诗中多余之赘疣。而诗的结联还是归结为月光的明澈,这样的收尾既得无力且又无韵致。由此可见,作为刚刚学诗的香菱,即使为一首好诗而整日苦思冥想,“越发弄成呆子一般”,但毕竟初次尝试,还是免不了要有失败的教训。作者故意把这首诗弄得如此蹩脚,使之符合人物的学识和身份,这别出心裁的安排,实在是多么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