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雅·鹿鸣》是《诗经》的“四始”诗之一,是古人在宴会上所唱的歌。据朱熹《诗集传》的说法,此诗原是君王宴请群臣时所唱,后来逐渐推广到民间,在乡人的宴会上也可唱。朱熹这一推测该是符合事实的,直到东汉末年曹操作《短歌行》,还引用了此诗首章前四句,表示了渴求贤才的愿望,说明千余年后此诗还有一定的影响。
此诗主题,历来有争论,大致有美诗和刺诗两种意见。全诗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体现了殿堂上嘉宾的琴瑟歌咏以及宾主之间的互敬互融之情状。
诗共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在空旷的原野上,一群糜鹿悠闲地吃着野草,不时发出呦呦的鸣声,此起彼应,十分和谐悦耳。诗以此起兴,便营造了一个热烈而又和谐的氛围,如果是君臣之间的宴会,那种本已存在的拘谨和紧张的关系,马上就会宽松下来。故《诗集传》云:“盖君臣之分,以严为主;朝廷之礼,以敬为主。然一于严敬,则情或不通,而无以尽其忠告之益,故先王因其饮食聚会,而制为燕飨之礼,以通上下之情;而其乐歌,又以鹿鸣起兴。”也就是说君臣之间限于一定的礼数,等级森严,形成思想上的隔阂。通过宴会,可以沟通感情,使君王能够听到群臣的心里话。而以鹿鸣起兴,则一开始便奠定了和谐愉悦的基调,给与会嘉宾以强烈的感染。
此诗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它把读者从“呦呦鹿鸣”的意境带进“鼓瑟吹笙”的音乐伴奏声中。《诗集传》云:“瑟笙,燕礼所用之乐也。”按照当时的礼仪,整个宴会上必须奏乐。《礼记·乡饮酒义》云:“工入升歌三终,主人献之。笙入三终,主人献之。间歌三终,合乐三终,工告乐备,遂出。……知其能和乐而不流也。”据陈澔注,乐工升堂,“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每一篇而一终。三篇终,则主人酌以献工焉。”由此可知,整个宴会上是歌唱以上三首诗,而歌唱《鹿鸣》时又以笙乐相配,故诗云“鼓瑟吹笙”。乐谱虽早已失传,但从诗的语言看,此诗三章全是欢快的节奏,和悦的旋律,同曹操《短歌行》相比,曹诗开头有“人生苦短”之叹,后段有“忧从中来,不可断绝”之悲,唯有中间所引“鹿鸣”四句显得欢乐舒畅,可见《诗经》的作者对人生的领悟还没有曹操那么深刻。也许因为这是一首宴飨之乐,不容许杂以一点哀音吧。
诗之首章写热烈欢快的音乐声中有人“承筐是将”,献上竹筐所盛的礼物。献礼的人,在乡间宴会上是主人自己,说见上文所引《礼记》;在朝廷宴会上则为宰夫,《礼记·燕义》云:“设宾主饮酒之礼也,使宰夫为献。”足可为证。酒宴上献礼馈赠的古风,即使到了今天,在大宾馆的宴会上仍可见到。然后主人又向嘉宾致辞:“人之好我,示我周行。”也就是“承蒙诸位光临,示我以大道”一类的客气话。主人若是君王的话,那这两句的意思则是表示愿意听取群臣的忠告。
诗之二章,则由主人(主要是君王)进一步表示祝辞,其大意则如《诗集传》所云:“言嘉宾之德音甚明,足以示民使不偷薄,而君子所当则效。”祝酒之际要说出这样的话的原因,分明是君主要求臣下做一个清正廉明的好官,以矫正偷薄的民风。如此看来,这样的宴会不徒为乐而已,它也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三章大部与首章重复,唯最后几句将欢乐气氛推向高潮。末句“燕乐嘉宾之心”,则是卒章见志,将诗之主题深化。也就是说这次宴会,“非止养其体、娱其外而已”,它不是一般的吃吃喝喝,满足口腹的需要,而是为了“安乐其心”,使得参与宴会的群臣心悦诚服,自觉地为君王的统治服务。
首二句回忆昔日送别友人的情景。坐落在长江边上的浮玉亭,是词人经常涉足的地方。暮春时节,他曾多次到此送友远行。饯宴在绿树繁茂、浓荫蔽日的亭子里举行。词人不停地举起酒杯,向挚友频频劝酒,殷殷话别,但行人和送者皆心绪不宁,为离别在即而不胜感伤。“阳关”句即描写这种恨别之情。“阳关”为唐代诗人王维所作《送元二使安西》一诗的代称,亦名《渭城曲》。此诗将人类普遍具有的感情——友谊,写得十分真挚感人,因此,它在当时就被谱上乐曲,作为“送别曲”、“友谊歌”而广为传唱,世称“阳关曲”或“阳关三叠”。词人这里说“阳关常恨”,是因为别时与友唱阳关,唱罢阳关别故人,而他经常与友分别,故谓“常恨”;正因“常恨”,故再听到阳关唱起,就“不堪闻”了。“不堪”,意为禁不起。词的四五句写词人远行时的情景。陆游这次离开京口赴南昌任职,正是冷落清秋节。从前于春残花尽时与人分别,对方是行人,自己已觉伤心;今日秋风萧瑟,草木摇落,自己是行人,将别故人而远去,其悲伤之情当然要倍增于过去了。因此,此时此刻,词人的离别之恨和远行之悲,充盈胸臆,溢于颜面。
下片仍写离情。饯宴将止,别离在即。居人和游子依依惜别,互相慰藉,想到别后天各一方,音讯难达,不禁黯然消魂,潸然泪下。“清泪”二句,生动地表现了居人和游子之间真诚而又深厚的友谊。下面“一江离恨恰平分”一句,语颇隽永,意蕴深邃。离愁别恨是十分抽象的东西,难以言状。在中国古典诗词中,虽然以江水之无穷喻愁情之不尽的不计其数,但写得耐人寻味的佳句却殊鲜见。陆游的《浪淘沙》即景抒情,谓离别的悲愁犹如眼前的江水那么多,一半给你(居人),一半给我(游子)。如此描写,就把离恨的深重具体化、形象化了,能使人掂量离恨的轻重,体会分袂的痛苦,它和李煜的“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有异曲同工之妙。词末二句,更是涉想新奇,匠心别具。词人幻想若能得千寻铁锁,把长江截断、锁住,使我不能远行,居人也可将我留住,这该有很好的事,但这是不可能的。这种幻想,表达了词人希冀与友人长在一处永不分离的良愿,也反映了词人与挚友不忍分别但又不得不别的痛苦。
这首小令,开篇回忆往昔我送友人,接着跌进一层,状绘今日友人送我,最后通过幻想来写不忍分离,把别意写得缠绵悱恻,读来颇有余味。
在辅佐周穆王的过程中,祭国的祭公谋父提出了“以德治国”的政治主张。某年,周穆王要攻打一个叫犬戎的民族,祭公谋父劝说周穆王:圣明的君王是光大自己的德政,而不炫耀自己的武力,用武力征服别人,早晚会带来严重后果的。周穆王不听劝告,率兵攻打犬戎,尽管战争最后取胜,但周边的少数民族再也不称臣纳贡。
“以德治国”是符合周先人的传统的。《史记·周本纪》记述:
“古公亶父复脩后稷、公刘之业,积德行义,国人皆戴之。薰育戎狄攻之,欲得财物,予之。已复攻,欲得地与民。民皆怒,欲战。古公曰:‘有民立君,将以利之。今戎狄所为攻战,以吾地与民。民之在我,与其在彼,何异。民欲以我故战,杀人父子而君之,予不忍为。’乃与私属遂去豳,度漆、沮,逾梁山,止於岐下。豳人举国扶老携弱,尽复归古公於岐下。及他旁国闻古公仁,亦多归之。於是古公乃贬戎狄之俗,而营筑城郭室屋,而邑别居之。作五官有司。民皆歌乐之,颂其德。”
这段故事是说:古公亶父是周王朝的奠基人,被称为周朝的“太王”,是历史上的著名贤王。
古公亶父原是一个小国豳国的国君。当时,西北边地的戎狄进攻豳国,“欲得财物”。给了财物以后,他们还不满足,又要再来进攻,欲得地与民。豳国百姓被激怒了,纷纷主张打仗。这时,古公说:“老百姓拥立君主,是希望君主保护老百姓的福利。现在戎狄想来攻打我们的目地,是因为我有了土地和老百姓。老百姓在我这里和在他那里,只要生活的好,那有什么关系呢?现在老百姓们为了我个人的原因去打仗,用杀死别人的父子的手段去达到我当君主的目地,这样的事,我不忍心去做!”(原文:有民立君,将以利之。今戎狄所为攻战,以我地与民。民之在我,与其在彼,何异?民欲以我故战,杀人父子而君之,予不忍为。)因此,古公亶父只带了近亲私属一群人,学他的祖先不窋一样,离开豳国,迁徙到梁山西南的岐山之下定居。
古公亶父的这个举动被老百姓知道了,不仅原来豳地民众扶老携幼,离开戎狄而追到岐山来,照旧跟着他。而且附近的邻国,也久仰古公的仁义贤名,都来归附于他。
所以,老子依据古公亶父的事迹写成了第三章的“使民不争”。象古公亶父那样,他为了民众远离战争, 不争而退让到可以不要国家豳,不战而退从豳到了周原。他最终赢得了民众的心,他最终不争而成不战而胜!
显然,周穆王攻打一个叫犬戎的民族,是周失德的开始。左丘明的《国语》从西周穆王写起,大概是因为周穆王是西周失德的第一个君王罢!
附加说明:京城五百里以内为邦内;离京城五百到一千里的国为邦外;一千里到三千五百里的国为侯、卫;三千五百里到四千里的国为蛮、夷;四千里以外的国为戎、翟。甸服:为王朝服役,供应周王朝每天的宗庙祭祀;侯服:每年必须朝见周王朝,供应每月的祭祀;宾服:必须纳贡供应每季的祭祀,二到五年朝见一次;要(yāo)服:必须供应每年的祭祀,每六年朝见;荒服:每任国王必须朝见一次,表示臣服即可。
词作起势不凡,以钱塘江潮喻人世的聚散分合,充分地表现了词人的豪情。首二句写江潮“有情”而来,却终“无情”而归,似有情而实无情。“几度斜晖”的发问,又写出天上阳光的无情。地上潮水无情而归,天上夕阳无情而下,则是天地无情,万物无情。“俯仰昔人非”写人世转瞬万变,如同梦幻,这又是社会人生的无情。对此无情的人生,词人的态度却很乐观,“不用思量今古”,不必替古人伤心,也不必为现实忧虑,因而他能超脱时俗,“白首忘机”。这种达观的思想,在苏轼词中表现得极为普遍,而在这首词中则更明显,词人俯仰天地,纵览古今,得出的结论“一切无情”。因此,他的“忘机”,就带有深刻的了悟性。
下阕写词人与参寥的友情。词人看穿了古今万物,无意去名利场上角逐,但他并没有完全忘世,更没有忘情,他对生活的爱是执著强烈的,他对友情是非常珍视的。回想起在西湖与参寥子和诗饮酒、饱览春山美景、谈禅说理、流连忘返的日日夜夜,词人不禁从内心深处对这位友人以知己许之——“算诗人相得,如我与君稀”,以“诗人”称参寥,正反映出二人志趣的投合。苏轼才高学富,一般是不轻易许人的,但对参寥的诗,曾不止一次地赞赏。如参寥的诗句“禅心已作沾泥絮,不逐东风上下狂”、“风薄猎猎弄轻柔,欲立蜻蜓不自由。五月临平山下路,藕花无数满汀洲”等,都是为苏轼所激赏的。在诗歌创作上的共同兴趣,是二人友谊的一个重要基础。
“约他年、东还海道”以下五句,表现了词人归隐之志的坚定,进一步写二人的友情。据《晋书·谢安传》记载,谢安东山再起后,时时不忘归隐,但终究还是病死于西州门,未能实现其归隐的“雅志”。羊昙素为谢安所重,谢安死后,他有一次醉中无意走过西州门,觉而大哭而去。词人当时被召还,且被委以显官,但他“白首忘机”,志在归隐,因此,安慰友人,说“我一定不会像谢安一样雅志相违,使老朋友恸哭于西州门下”。说“愿”,说“不应”,全从自我的感情落笔,正表现了两人情谊的深切。 这首词最大的特点就是以平淡的文字抒写深厚的情意,而气势雄放,意境浑然。“从至情中流出”道出了这首词的特色。由于词人与参寥有着共同的志趣,由于参寥品德的高尚,他们的友谊是十分真挚的。词人所抒之情发自内心,这种真挚的感情并不因文字的平淡而失去其深沉、雄厚之力。这是“豪华落尽见真淳”(元好问《论诗绝句》)的一种艺术境界,它看似容易,实际上只有少数作家才能达到。元好问说苏轼词“性情之外,不知有文字”(元好问《新轩乐府引》)。
此外,词中抒写出世的高想,表现人生空漠之感,却以豪迈的气势出之,使人惟觉其气象峥嵘,而毫无颓唐、消极之感。词人强调达观和“忘机”,使人感到的却是他对友情的无比珍重。苏轼达观中充满豪气,向往出世又执著于友情的个性,于此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