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词可分三层。
上片为第一层,由江行沿途所见山川引起怀昔游,痛惜年华之意。长江中下游地区山川秀美,辛弃疾南归之初,自乾道元年至三年,曾漫游吴楚,行踪遍及大江南北,对这一带山水是熟悉的。乾道四年通判建康府,此后出任地方官,调动频繁,告别山水长达十年。此时复见眼中川“都似旧时相识”了。“溪山”曰“过眼”,看山却似走来迎,这是江行的感觉。“怪”是不能认定的惊疑感,是久违重逢的最初的感触。往事虽“还记得,却模糊、记不真切,真象一场旧梦。
“还记得、梦中行遍,江南江北”,“梦中”云者不仅有烘托虚实之妙,也是心理感受的真实写照,这种恍惚的神思,乃是多年来雄心壮志未得实现。业已倦于宦游的结果。反复玩味以上数句,实已暗伏“尘劳”、觉非之意。官场之上,往往如山水一般旧曾相识虚如幻梦不如远离,同时也就成了一种强有力的召唤,来自大自然的召唤。所以,紧接二句写道:“佳处径须携杖去,能消几两平生屐?”要探山川之胜,就得登攀,“携杖”、着“屐”(一种木底鞋)是少不了的。
《世说新语·雅量》载阮孚好屐,尝曰:“未知一生当着几量(两)屐?”意谓人生短暂无常,话却说得豁达幽默。此处用来稍变其意,谓山川佳处常在险远,不免多穿几双鞋,可这又算得了什么呢!所以结尾几句就对照说来,“笑尘劳、三十九年非”乃套用蘧伯玉(春秋时卫国大夫)年五十而知四十九年之非的话(语出《淮南子·原道训》),作者当时四十岁,故这样说。表面看,这是因虚度年华而自嘲,其实,命运又岂是自己主宰得了的呢。“长为客”三字深怀忧愤,语意旷达中包含沉郁。实为作者于四十年年来之感慨,年已四旬,南归亦久,但昔日的志愿,却无一件得以实现,感慨,今是昨非,一生劳碌,原来“长为客”无丝毫是自己左右的。
这片六句另起一意为第二层,由山川地形而引起对古代英雄事迹的追怀。扬州上游的豫章之地,历来被称作吴头楚尾。“吴楚地,东南坼”化用杜诗(《登岳阳楼》:“吴楚东南坼”),表现江行所见东南一带景象之壮阔。如此之山川,使作者想到三国英雄,尤其是立足东南北拒强敌的孙权,最令他钦佩景仰。曹操曾对刘备说:“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三国志·先主传》)而孙权堪与二者鼎立。此处四句写地灵人杰,声情激昂,其中隐含作者满腔豪情。“被西风吹尽,了无陈迹”二句有慨叹,亦有追慕。恨不能起古人于九泉而从之的意味,亦隐然句中。
结尾数句为第三层,是将以上两层意思汇合起来,发为更愤激的感慨。“楼观才成人已去”承上怀古,用苏轼诗“楼成君已去,人事固多乖”(《送郑户曹》)意,这里是说吴国基业始成而孙权就匆匆离开人间。“旌旗未卷头先白”承前感伤,由人及己,“旌旗”指战旗,意言北伐事业未成,自己的头发却先花白了。
综此二者,于是词人得出一个无可奈何的结论:人间哀乐从来循环不可琢磨(“转相寻”),“今犹昔”。这结论颇带宿命色彩,乃是作者对命运无法解释的解释。更是作者对命运不如已愿,人事多乖的感叹。
词中一方面表示倦于宦游——“笑尘劳、三十九年非”,另一方面又追怀古代英雄业绩,深以“旌旗未卷头先白”为憾,反映出作者当时矛盾的心情。虽是因江行兴感,词中却没有着重写景,始终直抒胸臆;虽然语多含蓄,却不用比兴手法,纯属直赋。这种手法与词重婉约、比兴的传统是完全不同的。但由于作者是现实政治感慨与怀古之情结合起来,指点江山,纵横议论,抒胸中郁闷,驱使古人诗文于笔端,颇觉笔力健峭,感情弥满。所谓“满心而发,肆口而成”,自具兴发感人力量。
《吕氏春秋》说:“禹年三十未娶。行涂山,恐时暮失嗣,辞曰:‘吾之娶,必有应也。’乃有白狐九尾而造于禹。禹曰:‘白者,吾服也;九尾者,其证也。’于是涂山人歌曰:‘绥绥白狐,九尾庞庞。成于家室,我都攸昌。’于是娶涂山女。”此段引文系据《北堂书钞》、《艺文类聚》、《太平御览》转引,今本《吕氏春秋》失载。又《吴越春秋·越王无余外传》亦有《涂山歌》,全诗为:“绥绥白狐,九尾痝痝。我家嘉夷,来宾为王。成家成室,我造彼昌。天人之际,于兹则行。”《乐府诗集·杂歌谣辞一》亦有《涂山歌》,全诗为:“绥绥白狐,九尾庞庞。我家嘉夷,来宾为王。成于家室,我都攸昌。天人之际,於兹则行。”这两个版本文字较繁,是据《吕氏春秋》又加增补而成。《吴越春秋》中并说到涂山女的名字叫女娇。(《吴越春秋》:“乃有白狐九尾造于禹,禹曰:‘白者,吾之服也;九尾者,王之证也。’于是涂山之人歌之。禹因娶涂山,谓之女娇。”)
夏禹娶亲之事,发生在治水过程中。《史记·河渠书》说:“禹抑洪水十三年。”《汉书·沟洫志》说:“禹湮洪水十三年。”关于这十三年中的情况,《史记·夏本纪》中有概括的介绍:“(大禹)劳身焦思,居外十三年,过家门不敢入。”但《尚书·益稷》记大禹的自述为:“娶于涂山,辛、壬、癸、甲。启呱呱而泣,予弗子,惟荒度土功。”又《吕氏春秋》说:“禹娶涂山氏女,不以私害公,自辛至甲四日,复往治水。”这两则材料都是说大禹只告了四天“婚假”,即“复往治水”。可见其婚娶是在治水期间。《史记》所说“居外十三年,过家门不敢入”,是不包括回家结婚这一次的。《孟子·滕文公上》说大禹“八年于外,三过其门而不入”,或许此“八年”是从新婚离家时算起;这样,大禹“三十未娶”,于三十岁这一年结婚时,在外治水已有五年的历史。古代男子二十岁行冠礼(见《礼记·曲礼上》,但《仪礼·士冠礼》等说十九而冠),表示已成年,可以娶妻了。大禹至三十岁而未娶,已是晚婚的“大男”。《吕氏春秋》说他急于结婚是“恐时暮失嗣”,即担心年纪大了不能生育,无法传宗接代。他对女色并不贪恋,所以新婚才四天便重又离家去治水了。
大禹的婚姻,据开头所引《吕氏春秋》中的资料,可见是很带有传奇性的。在走到涂山时,他预感到自己的婚事将会一帆风顺,所以说:“我娶亲,一定会有想嫁我的人。”正当其时,有一只长着九条尾巴的白色狐狸来到他面前。古代一般认为狐狸是瑞兽,是吉祥的征兆,因而他说“白者,吾服也;九尾者,其证也”,意思是出现白狐,也就是象征衣裳也是白色的自己将迎来吉利的事。涂山当地的人,也从白色九尾狐的出现预感到把涂山的一位少女嫁给大禹,将会降福给涂山,于是便编了这首短歌吟唱。首句中的“绥绥”是描述狐狸的样子。前人对《诗经·卫风·有狐》的“有狐绥绥”之“绥绥”,有两种不同的解释——雌雄并行貌或独行求匹貌。《涂山歌》中之白狐既然有一定的象征性,当以独行寻求配偶的后一解释较为近是。次句以表示厚实、粗大的“庞庞”形容白狐的“九尾”。以上两句,是用具有象征和比喻意味的瑞兽白狐独行求匹的意象起兴,接着的后两句即转向关于大禹求偶的正题。古人所谓“女有家,男有室”(《左传·桓公十八年》),指男女的结婚成家。故“成于家室”,即指大禹同涂山当地的女子成婚。涂山人认为这件婚事意义深远,故结尾一句说“我都攸昌”。“都”,原指城邑,这里具体指涂山当地;后两句合起来的大意就是:大禹与涂山女子成亲会使当地繁荣昌盛。
这首《涂山歌》的传奇性,从另一角度来审视,便具有一定的天人感应的神秘色彩。《吴越春秋》中的《涂山歌》所增补的句子中有“天人之际,于兹则行”二句,更是直接站出来表明九尾白狐与大禹婚事二者之间正是一种天人感应的关系。从科学的观点看,将社会人事同自然现象作简单的比附,这当然是荒唐的;但从人类社会的演进史来看,诸如此类的天人感应,正好反映了人类童年时代的思维幼稚的一面。读这样的诗,除了令人感受到时代的进步之外,也使读者如同成年人面对幼稚天真的儿童一般,可以领略到一份意想不到的轻松与喜悦。
这首诗反映了诗人为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而勇往直前、无所畏惧的进取精神。诗的第一句,诗人用“千寻”这一夸张的词语,借写峰上古塔之高,写出自己的立足点之高。诗的第二句,巧妙地虚写出在高塔上看到的旭日东升的辉煌景象,表现了诗人朝气蓬勃、胸怀改革大志、对前途充满信心,成为全诗感情色彩的基调。诗的后两句承接前两句写景议论抒情,使诗歌既有生动的形象又有深刻的哲理。古人常有浮云蔽日、邪臣蔽贤的忧虑,而诗人却加上“不畏”二字。表现了诗人在政治上高瞻远瞩,不畏奸邪的勇气和决心。
后两句是全诗的精华,蕴含着深刻的哲理:人不能只为眼前的利益,应该放眼大局和长远。在写作手法上,起句写飞来峰的地势,有写峰上有千寻之塔,足见其高。此句极写登临之高险。承句写目极之辽远。承句用典,《玄中记》云:“桃都山有大树,曰桃都,枝相去三千里。上有天鸡,日初出照此木,天鸡即鸣,天下鸡皆随之。”以此验之,则“闻说鸡鸣见日升”七字,不仅言其目极万里,亦且言其声闻遐迩,颇具气势。虽是铺垫之笔,亦不可等闲视之,实景语中的高唱。且作者用事,深具匠心。如典故中“日初出照此木,天鸡即鸣”,本是“先日出,后天鸡鸣”,但王安石不说“闻说日升听鸡鸣”,而说“闻说鸡鸣见日升”,则是“先鸡鸣,后日升”。诗人用事,常有点化,此固不能以强求平仄,或用事失误目之,恐意有另指。
第三句“不畏”二字作峻语,气势夺人。”浮云遮望眼”,用典。据吴小如教授考证,西汉人常把浮云比喻奸邪小人,如《新语·慎微篇》:“故邪臣之蔽贤,犹浮云之障日也。”王句即用此意。他还有一首《读史有感》的七律,颔联云:“当时黯暗犹承误,末俗纷纭更乱真。”欲成就大事业,最可怕者莫甚于“浮云遮目”、“末俗乱真”,而王安石以后推行新法,恰败于此。诗人良苦用心,于此诗已见端倪。第四句用“身在最高层”拔高诗境,有高瞻远瞩的气概。作者点睛之笔,正在结语。若就情境说,语序应是“因为身在最高层,所以不畏浮云遮目”,但作者却倒过来,先说果,后说因;一因一果的倒置,说明诗眼的转换。这虽是作诗的常法,亦见出作者构思的精深。
“不畏浮云遮望眼,自缘身在最高层。”与苏轼“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一脉相承,表现技法极为相似。王安石是就肯定方面而言,比喻“掌握了正确的观点的方法,认识达到了一定的高度,就能透过现象看到本质,就不会被事物的假象迷惑。”而苏轼是就否定方面而言的,比喻“人们之所以被事物的假象所迷惑,是因为没有全面、客观、正确地观察事物,认识事物。”两者都极具哲理性,常被用作座右铭。
用诗歌阐述政治、学术见解,议论时事,评说历史,这是宋诗中较为普遍的现象。该诗在描写景物中,含有深刻的理趣。诗人没有记叙登山的过程,也没有细写山中之景,而是一开始就把自己置于山上“千寻塔”的最高层,抒写心中的感受。全诗四句二十八字,包含的思想内容极其丰富,寓抽象义理于具体事物之中,作者的政治思想抱负和对前途充满信心的神情状态,都得到了充分反映。这首诗阐发哲理的主要特点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哲理是从具体的情境中自然提炼出来的;其二,哲理是用形象生动的语言加以表达的。简言之,即“哲理的诗化,诗化的哲理”。我们今天来读这首登高望远的七言绝句,仍觉意蕴深沉,豪气满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