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词以“春”为线索,写春之恋,春之逝,书写了词人对于春的喜爱和留恋,以及“韶华莫倾负”的人生态度。
上片,词人首先陈述他对春的喜爱和忧思。“日日惜春残”,日日叹惜已是残春无几,可见他是爱春之人,惟恐一朝“春去无明日”,再也欣赏不到这般美景。于是他“拟把醉同春住”,打算以酒和春,在醉梦中与春常住,可是醒来春已销声匿迹,唯剩四周一片岑寂,再无春滋味。下片词人表达了对春之逝的态度,直接点明“明把不怕不逢春”,也不怕那春不够今把的娇嫩无力。四季轮回,春天,始终是会来的,词人深谙此道,但他仍控制不了自己的一颗心为春之逝而颤抖不安,只好“向灯前休睡,与留连今夕”,趁着晚春犹在未去的时节,点起一盏灯,享受春夜。
“春”是本词的词眼,也是词人书写情感的线索。一把之计在于春,春天里,鸢飞草长,万物复苏,象征着生命中最把轻的那段时光。愈是美好,则愈怕失去。词人惜春恋春,表达了他对如飞梭般流逝的时光之痛惜以及对自身未知前途的彷徨和不安,刻画了他的矛盾心理——他害怕时光飞逝,自身无所作为,明明无力挽留,却试图把酒麻醉心灵,沉沦在梦中的春天里。这种态度很易产生负面影响,导致他醒来后更觉心中寂寥空旷,只剩怅然若失的感觉。虽然知道明把的春天一定会来,而且娇嫩得如同初生的柔弱少女,但他还是不能忍受荒废光阴的感觉,不敢入睡,只因不敢荒废春天还在的一分一秒,于是他选择及时行乐,选择了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生活方式来留住这一刻的美好。
但我们从中读到的不是彷徨之感,而是闲适之情。上阕的“把醉同春住”写出了他浪漫的思想,而下阕的尾句点亮了他如玉般温润的处世态度。不像柳三变“拟把疏狂图一醉”那般热切,但也有“故人秉烛而夜游”的欢乐趣味,他不怕不逢春,但心中带着一丝不安,担心明把的那春已不是今把这春,因为看绿的人心境不同,未来无法预测,也许明把便只剩“桃花依旧笑春风”的凄婉。他率真,便痴痴地点起一盏灯,在黑夜中独自品尝这份将逝而未逝的美好,心中也做好了只见最后一面的准备。这种得到的同时也在失去的感觉,是浅浅的忧伤,也是堪破的平淡。
总的来说,词人是如玉的君子,也有稍许“今朝有酒今朝醉”的不羁,他恋春成痴,将春写为可知可感的娇嫩少女,可以留夜、带给人美好,也会衰败凋零、离去,与其说这是词人对春的狂热执念,倒不如说是对生命中那些温暖而美好事物的热爱和依恋。他用慧眼发现了自然的生命之美,读出了四季轮回、人生不再的韵味。正因是识春懂春,他毫不吝惜地挥霍笔墨赞美春之声,表现了他对于时间和生命的珍视之情。
这首上古歌谣《蜡辞》选自《礼记·郊特牲》,伊耆氏,就是神农氏,是掌管祭祀的官吏。
人类进入新石器时代以后,开始出现了原始农业,随之而来也就有了为农业进行祝祷的宗教祭祀活动。这首《伊耆氏蜡辞》便是一个叫伊耆氏(有说即神农氏)的部落首领“腊祭”时的祝辞。“蜡辞”即“腊辞”。蜡辞:周代十二月蜡(腊)祭祝愿之辞,古人每年十二月祭祀百神,感谢众神灵一年来对农作物的福佑并为来年的丰收祈福,称作“腊祭”。由于我国社会长期停滞在以农业为主的自然经济阶段,腊祭的习俗至今还在我国农村的一些地方保留着。
这是一首古老的农事祭歌,属于中国远古时期的歌谣。《礼记·郊特牲》所载伊耆氏时代的《蜡辞》,是一首具有明显咒语性质、带有浓厚巫术色彩的祝辞。《礼记·郊特牲》中《蜡辞》:“土反其宅,水归其壑,昆虫毋作,草木归其泽!” 相传为伊耆氏时代的作品。伊耆氏,即神农氏,一说指帝尧。蜡,是古代一种祭礼的名称。周代在12月举行祭祀百神之礼,称为蜡礼,蜡礼上所用的祷辞,即称蜡辞。从这首短歌命令的口吻看,实际是对自然的“咒语”。 大水泛滥,土地被淹没,昆虫成灾,草木荒芜,眼看收获无望,在原始宗教意识的支配下,原始人企图靠着这种有韵律的语言,来指挥自然,改变自然,使它服从自己的愿望。
它集中反映了原始先民面对地质灾害、洪水灾害、动物灾害、植物灾害等众多自然灾害侵袭时的复杂矛盾心理状态。四句诗,句句既是祈求,也是命令;既是祝愿,也是诅咒。全诗既反映了原始先民饱受自然灾害侵袭的深重苦难,也反映了他们相信利用巫术咒语能够消除自然灾害的乐观心理。
强烈期望自然顺逐人意的祭歌里,仍然会让我们想起早期社会中那种人和自然温情相处的景象。但是,祭歌背后的信息,告诉我们那时的人和自然也有不和谐。因为在人只能通过宗教手段,向自然发出“命令式”祈愿的时候,这间接暗示,自然力在人力面前的强大,不可控制,人改造自然手段的贫乏。那时的人们无法像现在这样大规模干预自然环境。我相信,先人们并不是不愿意改造环境,而是他们想改造环境却没有手段,无奈之下,他们只能用宗教形式来向自然祈求和谐!
这篇祝辞从农业生产的角度分别从土、水、昆虫、草木四个方面提出祝愿,每一句正好说着一个方面。
先说“土”,希望“土反其宅”。“反”,同“返”;“宅”,居住的地方,这里指原地。全句说,土返回它的原地,是希望田土不流失的意思。一说是祈求用于蓄水与障水的堤防安稳、牢固的意思。
次说“水”,希望“水归其壑”。“壑”,这里指洼地。全句说,水流向它的洼地,是希望水流不要泛滥成灾的意思。
再次说“昆虫”,希望“昆虫毋作”。“昆虫”,指螟、蝗等农作物的害虫;“毋”,不要;“作”,兴起。这一句是希望昆虫不生,免除虫灾。
最后说“草木”,希望“草木归其泽”。“草木”指危害庄稼的稗草、荆榛等植物。这一句希望草木返回它们的沼泽地带,不再危害庄稼。
所举土、水、昆虫、草木四物,与农业生产的好坏关系至为密切。原始部落生产力低下,对于这四物的灾害难以控制,但又觉得非要控制不可。这种矛盾心理就体现在虔诚庄严的“蜡辞”形式中。四句诗,句句都是愿望,又都是命令;既都是祝辞,又都是咒语。一种原始人心灵深处的动荡、不平衡,通过这四句歌谣被表达了出来。阅读这首祝辞,读者的眼前仿佛闪现出一群原始人,他们正在旷野之中举行庄严肃穆的祝祷仪式。当读者设身处地、神思飞越地逐一念起这一句又一句的祝辞时,在心灵深处似乎也能感受到中华民族的祖先当年有过的那种动荡和不平衡的感情,并由此获得了艺术美的享受。
这组诗载于《全唐诗》卷七百一十七。“己亥岁”这个醒目的诗题,就点明了诗中所写的是活生生的社会政治现实。
安史之乱后,战争先在河北,后来蔓延入中原。到唐末又发生大规模农民起义,唐王朝进行穷凶极恶的镇压,大江以南也都成了战场。这就是所谓“泽国江山入战图”。诗句不直说战乱殃及江汉流域(泽国),而只说这一片河山都已绘入战图,表达委婉曲折,让读者通过一幅“战图”,想象到兵荒马乱、铁和血的现实,这是诗人运用形象思维的一个成功例子。
“泽国江山入战图,生民何计乐樵苏”这两句首先为我们勾勒出一幅征伐不断,民不聊生的乱世图。首句中的“泽国”,即指江汉流域。这一句说汉江流域都被画入了作战图,言外之意就是说战火已经从大江以北蔓延到了大江以南。由此,一个到处打仗的乱世就被形象地描绘出来了,然而表达上却含蓄委婉。次句通过刻画乱世中百姓的普遍心理,反映他们流离失所,无以为生的情形。“樵”指打柴,“苏”则为割草。在和平的年代,这本是两种极为艰辛的生计,根本谈不上什么快乐。但是如今,它们却成为百姓心目中的一种理想生活。为什么呢?因为在眼下这样的乱世,能给以打柴,割草平安地活着就已经是莫大的幸福了,除此以外,还能有什么更高的要求呢?然而即便是这一卑微、渺小的要求,对于百姓来说仍然是一种奢望,当真要让闻着落泪,见者伤心了。这一句只七个字,描述的事情也极为简单,但是语意却几度转折,不得不让人佩服诗人的写作功力。
“凭君莫话封侯事,一将功成万骨枯。”这里“封侯”之事,是有现实针对性的:公元879年(乾符六年,即“己亥岁”)镇海节度使高骈就以在淮南镇压黄巢起义军的“功绩”,受到封赏,无非“功在杀人多”而已。令人闻之发指,言之齿冷。无怪诗人闭目摇手道“凭君莫话封侯事”了。一个“凭”字,意在“请”与“求”之间,语调比言“请”更软,意谓:行行好吧,可别提封侯的话啦。词苦声酸,全由此一字推敲得来。
“一将功成万骨枯”,更是一篇之警策。它词约而义丰。与“可怜白骨攒孤冢,尽为将军觅战功”(张蠙《吊万人冢》)之句相比,字数减半而意味倍添。它不仅同样含有“将军夸宝剑,功在杀人多”(刘商《行营即事》)的现实内容;还更多一层“士卒涂草莽,将军空尔为”(李白《战城南》)的意味,即言将军封侯是用士卒牺牲的高昂代价换取的。其次,一句之中运用了强烈对比手法:“一”与“万”、“荣”与“枯”的对照,令人触目惊心。“骨”字极形象骇目。这里的对比手法和“骨”字的运用,都很接近“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惊人之句。它们从不同侧面揭示了封建社会历史的本质,具有很强的典型性。前三句只用意三分,词气委婉,而此句十分刻意,掷地有声,相形之下更觉字字千钧。
这组诗以干支为题,以示纪实,明确表明了对现实的批判态度。全诗概况地写出了战争对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和浩劫,以冷峻深邃的目光洞穿千百年来封建战争的实质,写得力透纸背,入木三分。
安史之乱平定后,杜甫羁旅蜀地,不能及时返乡,当诗人为乡情所苦、愁思百结的时候,看见队队大雁向北归飞向中原地带,诗人想到大雁一年一度地回到故乡,而自己却多年滞留异地,不禁愁思缕缕。此诗寄托了深切的乡思感情,并流露出对朝廷的系念和对国事的关心。全诗情景交融,构思精巧,先赋后兴,独具特色。
“东来万里客,乱定几年归?”点明了时间和客居情况,表达急切渴望回归故乡的心情。安史之乱以后,八年来,杜甫带着一家老小背井离乡,从长安、洛阳、秦州辗转流离到四川成都。诗中“东来”二字亦作“春来”。这年初春,他在川北的阆州飘泊时,就已经作好了准备,打算由水路下渝州出峡,以便回河南老家。但由于老朋友严武第二次到成都任东西川节度使,邀请杜甫到成都,于是打消了出峡的念头,举家重新迁回成都草堂居住。“万里客”三字,饱含着经年奔波的凄楚况味和浓烈的乡思之情。此时,安史之乱已经平息,按说应当回家了。他在不久前写的“生平第一首快诗”(浦起龙语)《闻官军收河南河北》中,就满怀激情地表示过:“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如今又来到成都,早就萦绕于怀的回乡之愿,不知要到何年才能实现?一个问句,表现了诗人渴望回乡而不能的急迫心情。
正当诗人为乡情所苦、愁思百结的时候,一队队大雁正从滨临锦江的成都上空,高高地向北归飞。“高高”有自由自在、畅通无阻之意。大雁北飞之地就是中原地带,它既是作者故乡的所在地,也是唐王朝中央政权的所在地。诗人想到大雁一年一度地回到故乡,而自己却多年滞留异地,不禁愁思缕缕。
这首诗短小精悍,含义隽永,余味无穷。这原因,一方面是诗人将自己的一片真情,融于字里行间,在平易朴实的语言里,蕴含着强烈的激情。另一方面,写归雁的诗,往往都是先从大雁本身着笔,然后再抒发议论,然而这首诗却是先写思归的心情,一开始就直抒胸怀,先给读者一个思乡的强烈印象,然后再将描写的笔触对准空中的大雁,让生动的形象去充分体现作者的思想,给人以具象化的感觉,先赋而后兴。
不仅使情景交融,也使思乡恋国之情表达得更为强烈,更为深长。另外,在绝句格式上,这一首采用了对起散结的方式。盛唐绝句重散行,四个散句起承转合,句与句之间不讲究对偶。而此诗一、二句用了对偶。后两句用散句,又纯任天然。这样,在形式上把精巧与自然二者有机结合起来,读来节奏优美,“神味高远”(浦起龙语)。杜甫“常常把绝句作为遣兴手段,即兴漫成,但这并不妨碍他在形式上有意识进行多种尝试。”(周啸天《唐绝句史》)从这首五言绝句中,也可以看出杜甫“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创作态度。
诗人在一开始就直抒胸臆,顿感一种悲怆感伤的情绪油然而生。诗人在草堂的北窗独坐,极目北望,感慨万千。此联对仗极工,“南”、“北”二字迭用对映,以“南京” 对“北望”、以“南亩”对“北窗”。
颔联由抒怀转入描写在成都的客居生活:“昼引老妻乘小艇,晴看稚子浴清江”。此情此景富有诗情画意,是一种和平宁静、朴素安适的乡野生活。波光云影伴着棹声、嬉闹声,杜甫望着眼前这位同他患难与共的糟糠之妻杨氏,两鬓业已有些斑白,细细的皱纹开始悄悄爬上了曾经细嫩的面庞,回想起和她一起看过的风景和一起走过的人生旅程,今生有伊相伴,纵然再苦也甘之如饴,这或许就是一起吃苦的幸福吧。想到这里,杜甫内心深处的感情犹如潮水从心底奔涌而出,多年漂泊与流离的苦痛和如今能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幸福,两种冰火两重天的情感交杂在一起,最终化作颈联“俱飞蛱蝶元相逐,并蒂芙蓉本自双”这两句。“俱飞蛱蝶”和“并蒂芙蓉”,如双栖鸳鸯一般,都是成双成对的,象征着夫妻或两个相爱的恋人双宿双飞,永不离分,唯美的梁祝化蝶所表达的也正是此意。
末联诗人又把游走的思绪拉回现实中来,将视线转移到随艇携带的“茗饮”和“蔗浆”上来。“茗饮”这一叫法最早出自三国曹魏张揖的《广雅》一书中:“荆巴间采茶作饼,叶老者,饼成以米膏出之。欲煮茗饮,先炙令赤色,捣末置瓷器中,以汤浇覆之。”可见,在三国时期,荆巴一带(今湖北、四川交界一带)把茶汤称作“茗饮”,而且煮饮的方式也比较特别。另据北魏杨炫之《洛阳伽蓝记》记载:“菰稗为饭,茗饮为浆”,“时给事中刘镐,慕肃之风,专习茗饮”。“茶”字最早首见于唐显庆中(656~661年)苏恭的《本草》中,距离杜甫写此诗的时代已有百余年,而成都位于巴蜀一带,自古以来就是饮茶成风,这在张载的“芳荼冠六清,溢味播九区”(《登成都白菟楼》)中可窥见一斑。杜甫在诗中用“茗饮”而不用“茶”,足见他移风易俗,受当地饮茶习俗影响颇深。诗人在尾联中至少寄寓了两层意思:一是道出他的人生滋味,二是表达他的人生价值观。于杜甫而言,他的人生只有“苦”和“甜”两味,而且苦是远远多于甜的,早年多舛的命运和后来的尘埃落定恰如这清苦的“茗饮”和甘甜的“蔗浆”。他与妻子经历了多少的离别、思念之苦,如今能手牵手、肩并肩同乘一艇,是在尝尽苦辛之后换来的甜蜜,来之不易。“茗饮蔗浆携所有”,把苦茗与甜蔗都同置一艇上,时饮茗来时饮浆,时苦时甜,恰如在回味一段人生。至于人生价值观,在此时的杜甫眼里,茗饮蔗浆都用普通的再也不能普通的瓷坛来盛放,一点儿也不逊色于精美的玉缸。瓷坛与玉缸,虽功用相同,内涵却有天壤之别,一朴质,一奢华;一象征着简淡平凡的生活,一象征着穷奢极恶的生活。诗人认为“瓷罂无谢玉为缸”,意味着他的人生价值观发生了重大转变,由追求显达仕途转变成追求陶然田园,由勃勃雄心转变成淡泊宁静,这一过程也诚如茶由醇厚渐转淡薄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