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植的《送应氏二首》,在梁太子萧统《文选》中被放在“祖饯”一类诗歌的首位。后来,人们无论在文学史还是在文学评论或文学欣赏中谈论到《送应氏二首》诗时,大多数只提及其中的第一首,多为分析其反映社会现实的深刻性,对第二首则往往避而不谈。其实,这两首诗应该视为一个整体来分析。这样不仅可以使读者更好地理解诗歌的内容及主题,还能使读者对其中所表现出来的曹植诗歌的艺术特色有一个更全面的把握。
第一首诗写洛阳遭董卓之乱后的荒凉景象。此诗开头由”登“字引出一个“望”字,接下来即描写“望”之所“见”。北邙阪,即洛阳北邙山。《文选》中李善注曰:“郭绿生《述征赋》曰:‘北邙,洛阳北邙,岭靡迤长阜,自荥阳山连岭修亘暨干东垣。” 段珪等内宦等即携帝于此而后投河自尽,董卓即于此带兵迎帝回洛。而诗人登临此山向远处望去,看到的是一片荒芜景象:宫室尽为荒墟,处处断壁残垣,蒿草疯长,荆棘参天。接着,诗歌由景写到人。董卓之乱后,军阀混战,战乱频仍,这里已经见不到年老之人,只看到一个少年于这片荒芜之中,欲抬脚举步,却找不到路径。四下里荒草遍地,不见一片农田。这个从远方回家的游子,已经看不出哪里是曾经的田间小路了。有人说这个游子便是应氏兄弟,因为他们的父亲曾在洛阳为官,他们也应在这时生活过。这固然不错,然而且不说应氏兄弟本为汝南郡人,而单是就诗歌抒情的主体来看,这个“游子”也就是诗中的那个“新少年”,他的所睹所想分明是诗人自己内心的感受!他感叹着民生的凄惨:“中野何萧条,千里无人烟。”面对这一番破败景色,竟至“气结不能言”,这分是诗人自己的化身。而所谓“平常居”之语,则曹操曾在洛阳多时,曹植也曾在那里居住过也未必不是事实。就是这次分别之前曹植也已于洛阳逗留了几日,且"平常居"亦可不必拘泥为"常所居"。
这首诗歌中,诗人以一个少年的眼光看一场社会大劫难后的情景。他所见之状,无非荒残破败,班固、张衡所描画赞颂的“东都”、“东京”的昔日盛况,早已化为灰烬。诗人以严肃的态度如实地记述了目睹的情状,始而遥望洛阳的全貌,由宫室到墙垣,再由景色的萧条到人物心情的震惊和所怀的悲悼。从这首诗中可深深地感受着这个少年诗人对百姓的同情和对社会生活严肃的态度。可以说,在今存建安文士纪丧乱的诗歌中这首诗歌与王粲的《七哀》诗确实同为最优之作。如果诗歌就此而止,那么全诗与“祖饯”之意似嫌有些距离。因为这首诗毕竟是送别时所作,而且在这样的动乱年代中与友人分别,定是感慨良多。于是诗人接下来写了第二首诗。
在第一首诗中写过那一番破败之景后,诗人在第二首中主要写与友人分别的感受。关于“清时”“嘉会”两句,《文选》五臣刘良注曰:“‘屡’,数也。言清平之时,嘉会之赏,不可数得而常有。”诗人这样的想法自是与第一首诗所写的景与情密不可分的。时历战乱,世事多变,清平之时与嘉会之美怎能常有?想到这里诗人不由感叹:与天地相比,人生之短促可不恰如“朝霜”之易逝!这种人生苦短伤时感怀的心情在古诗十九首中可谓常见,读者也知道在离乱的年代里,没有多少人不会产生这样的心情。虽然诗人在第一首诗中多是对民生的感慨,而与友人相别,自然地想到自己与友人的感情是多么值得珍惜。于是他“愿得展燕婉”于友人,可是事实是“我友之朔方”!关于“燕婉”一词,《文选》中李善注曰:“《毛诗》曰:‘燕婉之求’。”《文选》六臣注中,张铣曰:“燕婉,欢乐也。言我愿得舒此欢乐也。我友,谓应璩也。”因为友人将“之朔方”故而要祝福他们一路平安,于是诗人“置酒”河阳,为他们饯行。六臣注吕向曰:“中馈,食也。言情爱至极,相望苦深,今为离别岂不各愧于中肠。”关于"愧"字的解释李善注引郑玄注《礼记》曰:“病愧,谓罪苦也。”可知其意当为别离之苦百转肠中。再想到友人所去路途遥远,诗人不由想象:如果自己能够与友人化作比翼鸟一起展翅高飞该有多好啊!这些诗句中表达着诗人与友人别离时的无奈与恋恋不舍之情。于是祖饯送别之意溢于纸上。
再者,从诗歌的“气”上来看,自可以将第一首单独拿出来进行分析,然而对于第二首诗歌而言,如果没有第一首诗歌中对洛阳残败景象的描绘,则起句“清时难屡得,嘉会不可常”似显突兀,而不知其由何而生发出的感慨了。建安诗歌“慷慨多气”,陈思王诗则更是更重“骨气”,刘勰《文心雕龙·才略篇》说:“子建思捷而才俊,诗丽而表逸。” 钟嵘在《诗品序》中更是目曹植为“建安之杰”,《诗品》列曹植的诗于上品,并说:“其源出于《国风》,骨气奇高,词采华茂。”而且感叹:“嗟呼!陈思之于文章也,譬人伦之有周、孔,鳞羽之有龙凤,音乐之有琴笙,女之有黼黻。”在《诗品集注》注释中,骨气之“骨”是指诗歌的具体内容,“气”是指诗歌的思想感情。而在一些诗歌欣赏中对《送应氏二首》中“气结不能言”一句中关于“气”字亦解释说:“气,指感情。”的确,第二首诗歌与第一首应为一气呵成,所以"气"不断。将这两首诗联系起来,就可以看到还是一个少年诗人的曹植在诗歌中有对世事的慨叹,对百姓的同情,更有在此情此景下与友人分别的无限惜别之情。只有这样把两首诗当作一个整体来分析,才能使读者更好地理解曹植这两首诗歌由感时而更伤送别的主题,也就能更好地理解《文选》将这两首诗列于“祖饯”一类之中的原因了。
这两首诗也一样体现了曹植诗歌的艺术特色。第一首诗通过现实主义的手法,真实地再现了当时洛阳城的景象:从破败的皇家宫室到闾里乡间荒芜的民田,从断壁残垣到参天荆棘,又从“寂寞”的景色写到从远方归来不识阡陌的游子独立于“千里无人烟”的荒野中那一种凄惨和悲凉。此诗除结句外,全用白描手法勾勒了洛阳城的荒芜悲凉景象,从宫室、垣墙写到所见之人,由人而写到了路径与耕田,最后从游子的眼中写明今昔之异,说明繁华消退,一去不返,令萧条不堪的现实画面历历在目。全诗语言质朴,无过分的铺采文藻,然其真实的感受溢于言表。在结构上的特点十分明显。全诗的重点放在描写遥望洛阳所目赌的荒凉景象上,只是由最后的几句带出“游子”,收回到送客远行的主题上来。诗的现实性强。曹植不是为了怀旧或描绘历史的陈迹而写下这篇诗章的,他在北邙山上遥望洛阳城所发的悲悯,是现实的,而不是历史的。诗人对由董卓之乱以来的战争频仍,良田荒芜,人民流徙,赤地千里,表现了无限的悲愤,说明诗人是关心国是,不忘民生疾苦的有识之士,钟嵘评曹植诗“骨气奇高”,此诗所表现的少年诗人忧国忧民之心,正说明了其诗歌气骨不同凡响的原因。对现实的关心与感情的沉郁,正是曹植诗歌成功的关键。全诗句句是景,却又句句是情,这一种情绝不是因了个人的遭遇而发,而是对天下苍生深切同情的表达。诗人的感情如江河般奔流,他忧国忧民的情怀,让后世读着这首诗歌的读者油然而生敬意。这正是诗歌强烈的抒情性的体现。这也许正是“骨气奇高”的体现。刘勰《文心雕龙·时序篇》中谈到建安诗风时说:“观其时文,雅好慷慨。良由世积乱离,风衰俗怨,并志深而笔长,故梗概而多气也。”《送应氏二首》中的第一首恰恰是这首诗风的体现,这也是后人谈及此二首诗歌时只提到这一首的原因所在。然而,建安诗歌中对真挚情感的强烈表达亦是建安诗风的一个方面,魏晋时代是一个个性大解放的时代,是一个人们敢于表露真情时代,这在诗歌中更是非常明显。作为“建安之杰”的曹植,同样是一个性情中人,他珍惜朋友间的友情,对于离乱年代里的分别更觉无限伤感。在这第二首诗歌中有集中的表现。离乱的年代里分别,更会感觉无限的依恋。世事本无常,更何况在一个战乱不断的时代时与友人分离。
曹植是一个极具感性的诗人,这一点贯穿他的一生。他重视人间的感情,无论是手足之情还是男女之情、朋友之情。他与曹丕立太子之争不能不说很是激烈,但他在随父出征与曹丕分别时依然恋恋不舍即是说明。这样一个视感情重于生命的诗人,如果在与友人分别时只看到了满眼的凄凉景象,而不言惜别之情,不是有些异样而不符合其本性了吗?所以这二首诗歌,必非如有的人所说的做于不同的时间地点,而是做于一时,或者说诗人认为这两首诗歌是不可拆开来作分析而必然要作为一个整体来鉴赏方可领会其中的真意。
这首诗题目是“官街鼓”,主旨却在惊痛时光的流逝。时间,本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可是诗人刻画了官街鼓的鼓声这一艺术形象,把无形变成了有形,把抽象的事物形象化,使读者感触到了时光这一无限存在的事物。官街鼓是时间的象征,那贯穿始终的鼓点,正像是时光永不留驻的脚步声。
诗一开始就描绘出一幅离奇的画面:宏观宇宙,日月跳丸,循环不已;画外传来咚咚不绝的鼓声。这样的描述,既夸张,又富于奇特的想象。一、二句描述鼓声,展示了日月不停运转的惊人图景;三、四句转入人间图景的描绘:宫墙内,春天的柳枝刚由枯转荣,吐出鹅黄的嫩芽,宫中却传出美人死去的消息。这样,官街鼓给读者的印象就十分惊心动魄了。它正是“月寒日暖煎人寿”的“飞光”的形象的体现。第五、六句用对比手法再写鼓声:千年人事灰飞烟灭,就像是被鼓点“磓碎”,而“日长白”——宇宙却永恒存在。可秦皇汉武再也听不到鼓声了,与永恒的时光比较,他们的生命十分短促可悲。这里专提“孝武(即汉武帝)秦皇”,是因为这两位皇帝都曾追求长生,然而他们未遂心愿,不免在鼓声中消灭。值得玩味的是,官街鼓乃唐制,本不关秦汉,“孝武秦皇”当然“听不得”,而诗中却把鼓声写成自古已有,而且永不消逝,秦皇汉武一度听过,只是诗人不能再听。可见诗人的用心,并非在讴咏官街鼓本身,而是着眼于这个艺术形象所象征的事物——那永恒的时光、不停的逝去。七、八两句分咏人生和官街鼓,再一次对比:尽管人“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日趋衰老;然而官街鼓永远不老,只有它“独共南山守中国”。这两句因省略较多,曾引起纷歧的解说。但仔细玩味,它们是分咏两个对立面。“君”字是泛指世人,可以包含“孝武秦皇”,却不一定是专指二帝。通过两次对比,进一步突出了人生有限与时间无限的矛盾的不可克服。诗写到这里,意思似乎已表达得淋漓尽致了。但诗人并没有就此搁笔,最后两句突发异想:天上的神仙也不免一死,不死的只有官街鼓。它的鼓声与漏声相继不断万古长存。这里仍用对比,却不再用人生与鼓声比,而以神仙与鼓声比:天上神仙已死去几回而隆隆鼓声却始终如一,连世人希羡的神仙寿命与鼓声比较也是这样短促可悲,那么人生的短促就更不在话下了。这样,一篇之中总共包含三层意思。最后神仙难逃一死的想象不但翻空出奇,而且闪烁着诗人对世界、对人生的深沉慨叹和真知灼见。
《官街鼓》反复地、淋漓尽致地刻画和渲染生命有限、时光无限的矛盾,有人认为意在批判神仙之说。这种评价是很局限的。从诗人李贺生平及其全部诗歌看,他慨叹人生短促、时光易逝,其中应含有“志士惜日短”的成分。他怀才不遇,眼看生命虚掷,对此特别敏感,特别痛心。此诗艺术上的一个显著特色是,通过异常活跃的想象,对抽象的时间和报时的鼓点发生联想,巧妙地创造出“官街鼓”这样一个象征性的艺术形象。赋无形以有形,化无声为有声,抽象的概念转化为可感的形象,让读者通过形象的画面,在强烈的审美活动中深深体味到诗人的思想感情。
作为千古形胜之地的武关,诗人跋涉至此,不能不驻足凭吊一番。所以首联开门见山,用拟人的艺术手法,把自己在武关的盘桓说成是“碧溪”的相留,这就将诗情十分自然地转到对这一历史陈迹的临风联想上来。
“一笑怀王迹自穷”,是诗人对楚怀王的悲剧结局的嘲弄,其中更有对怀王其人其事的感叹、痛恨和反思。因此,颔联紧承这一脉络,以历史家的严峻和哲学家的深邃具体地分析了“怀王迹自穷”的根源。楚怀王原任命屈原为左徒,内政外交均很信任他。后来由于上官大夫的诬陷,怀王渐渐疏离了屈原。秦国见有隙可乘,就派张仪至楚,以重金收买了上官大夫靳尚之流,并贿赂了怀王稚子子兰和宠姬郑袖,谗害屈原。怀王在郑袖、靳尚等一群佞臣小人的包围下,终于走上绝齐亲秦的道路,放逐了屈原。最后怀王为秦伏兵所执而客死秦国。此后楚国国运日益衰败,一蹶不振。从这段历史可以看到,怀王的悲剧结局完全是由于他亲小人、疏贤臣的糊涂昏庸所致,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因此,诗人在颔联中以形象化的语言,极为深刻地揭示了这一内在的根源。这两句诗对比强烈,内涵丰富。郑袖“娇娆”,可见其娇妒、得宠之态,而“酣似醉”,足见怀王对他的宠幸和放纵;屈原“憔悴”,可见其形容枯槁、失意之色,而“去如蓬”,足见屈原遭放逐后到处流落,无所依归的漂泊生涯。诗人正是通过小人得势、贤臣见弃这一形象的对比,婉转而深刻地指责了怀王的昏聩,鞭挞了郑袖的惑主,以及痛惜屈原的被逐。由此思之,诗人在瞻眺武关时,面对“怀王迹自穷”的现实,不能不付之一笑。
颈联在构思上是个转折,从对历史的沉思、叙述过渡到抒发眼前的感喟。诗人通过对江山依旧、人事全非的慨叹,说明“兴废由人事,山川空地形”(刘禹锡《金陵怀古》)的历史教训。楚怀王正是因为在人事上的昏庸才导致了丧师失地、身死异国的悲剧。从这一意义来说,这一联的感慨实际上是对上联所叙述史事的寓意的进一步延伸。
最后,诗人的眼光再次落到武关上。如今天子神圣,四海一家,天下统一;武关上长风浩荡,戍旗翻卷,残阳如血。这一联是全诗的出发点。杜牧不但才华横溢,而且具有远大的政治抱负,他的理想社会就是盛唐时期统一、繁荣的社会。但是晚唐时期,尽管形式上维持着统一的局面,实际上,中央王朝在宦官专权、朋党交争的局面下势力日益衰败,地方藩镇势力日益强大,几乎形成了“无地不藩,无藩不叛”的局面。这不能不使怀有经邦济世之志和忧国忧民之心的诗人忧心忡忡。面对唐王朝渐趋没落的国运,诗人站在武关前,思绪万千。于是对历史的反思,对现实的忧思,一齐涌上心头,形于笔底。他希望唐王朝统治者吸取楚怀王的历史教训,任人唯贤,励精图治,振兴国运。同时也向那些拥兵割据的藩镇提出了警戒,不要凭恃山川地形的险峻,破坏国家统一的局面;否则,不管弱吐强吞,其结局必将皆成空。
前面八句描绘了诗人春风得意时的生活景象。开头两句写诗人醉眠花柳,与当朝权贵们开怀畅饮。显示出诗人当时的生活之奢华。后面四句则表现出诗人当时的心态。那时候,诗人风华正茂,豪气干云。手握金鞭,走马章台,同连琼筵,出入宫掖,睥睨权豪。花红酒绿时纵情喝酒,歌舞声中尽情享受。随后两句凸显出皇帝对诗人的宠信,诗人能够在宫殿中为皇帝呈献文章,在酒席上同连忘返。表现出诗人在朝廷上的地位之高。
中间两句是转折句,起承上启下的作用。诗人原本以为这种同赴侯门、走马章台、献赋金宫、醉卧酒筵的得意生活会永远持续下去,谁知好景不长,平地风雷,安史之乱爆发了。“函谷忽惊胡马来”,即指安史叛军攻陷潼关,占领东西两京。一个“忽”字表现出这次战乱的出乎意料,忽然之间,平静的生活就这样被打乱了,诗人再也无法过以前那种无忧无虑的生活了。
最后四句是对诗人战乱爆发后的生活的描述。敌人已经占领函谷关了,许多昔日同僚因兵兴之际,被朝廷越次擢用,好像桃花李花在阳光下盛开。此句或为诗人对当朝统治者的谴责,诗人眼见国家罹难,生民涂炭,欲为国效力而不可得,故而生发哀怨之情。最终诗人独自远谪夜郎,漂泊天涯。只能期待能够等到朝廷大赦天下的时候,使诗人能够有机会重新回归朝廷,为国家尽一份力。最后两句含蓄的表达了诗人希望辛判官能够施以援手,使诗人能够早日回归的心情。
此诗回忆昔日在长安的得意生活,对长同夜郎充满哀怨之情,通过今昔对比,写出他此时此刻企盼赦还的心情。诗中今昔处境的强烈对比,自然有博取辛判官同情之心,也暗含有期待援引之意。由于李白此诗直露肺腑,对当年得意生活颇有炫耀之意,不无庸俗之态,所以历来不少读者认为它非李白所作,即使肯定其豪迈气象,也显得极为勉强。不过穷苦潦倒之时,落魄失意之后,人们都不免会对当年春风得意的生活充满眷念,尤其在一个陷入困境、进人晚年依靠回忆来支撑自己的的诗人身上,这种眷念更会牢牢地占据他的心灵。
诗中使读者看到了诗人凡俗的一面,对失去繁华与功名的痛苦。只是诗人凡俗的这一面并没有主导诗人的精神生活。在更多的痛苦与不称意中,诗人是将自己的精神放飞在大自然中,放飞在睥睨一切的狂放与飘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