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春晚”之“春晚”,据首句“花落”之意,是指暮春之晚。诗所描写的,乃是乡村暮春晚景。
红日西沉,夜色降临之前,一位“吟余小立阑干外”的诗人,正在游目观赏村野景致。吟,可以指作诗,亦可以指诵读诗文。这位诗人白昼一天都在伏案,薄暮时分,微感疲倦,便走出屋子,在楼台(其居处是简陋小楼,故有“柴门”之语)栏杆外稍立片刻,略事休息。一、二、四句便是他“小立”时所见之景。
他先近看柴门。时已晚春,花儿纷纷飘落,有的还飘进了门内,把那夕阳的余辉挡在门外,可见落花堆积之多。继而又远看树林。稍远处有一片树林。苍茫暮色之中,可以看到几只黄昏时的乌鸦,忽高忽低、时上时下,紧挨林子飞着。将乌鸦称为“点”,是因为距离较远,天色昏暗,望去像“点”一样。最后诗人放目遥望,在那乡间小路的尽头,远远望见樵夫渔子,担柴捕鱼,一路归来。
展现在诗人眼前的这“春晚”三景,景景都扣题中“晚”字,而起笔“花落”则点明了“春”字(诗中指暮春)。三景相合,融汇成村野薄暮时分谐和、静谧的意境。然而,诗人笔下所的静境,又并不显得冷清、空寂:花自“落”,鸦在“飞”,人正“归”。点缀在诗行之中的三个动词,为这静谧的环境增添了鸟飞鱼跃的活泼气息,诗人就置身在这恬静而又富有生意的境界之中,饶有兴味地“小立”观赏。
周敦颐是北宋理学的开山鼻祖。理学家论人物,颇重所谓“气象”。程颢曾说:“自再见周茂叔之后,吟风弄月以归,有‘吾与点也’之意。”说的是茂叔(周敦颐)为人的气象。此诗的境界与他的为人一样,也是静而不寂,饶有生意,颇有“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论语·述而》)的气象。
《采桑子》率直平白,把词人的一片深情以及被迫分离永难相见的痛苦与思念表达得淋漓尽致。
该词上片描写自己与表妹之间只是一种错,抒发了自己凄迷的心情。
“而今才道当时错,心绪凄迷。”有一种美,就在于语言的歧义,“心绪凄迷”是本篇抒情的重心。这里的“心绪凄迷”,正是由上面的“错”而引发出来,但而今才明白的“当时错”,究竟是当初不应相识,还是当初不该从相识而走得更近,或是当时应该牢牢把握住机会、不放你离去,作者所谓的“错”是什么词中并未交待清楚,也不需要交待清楚,这个空间是留给读者自己想像的,读者不应该侵占、剥夺,也不能够侵占、剥夺。
“红泪偷垂,满眼春风百事非。”设想那个女子正在偷偷垂泪,这里似乎是一个错位的修辞,要说“百事非”,应该搭配“满眼秋风”才是,但春风满眼,春愁宛转,由生之美丽而感受死之凄凉,在繁花似锦的喜景里独会百事皆非的悲怀,尤为痛楚。此刻的春风和多年前的春风并没什么两样,而此刻的心情却早已步入秋天。
下片开始写无可奈何的心境,表达了词人内心的无奈之情。
“情知此后来无计,强说欢期。”“欢期”是相见、欢聚的意思,而“强说”一词让这份期待中的欢期变得难以预见,明明知道再也不会有见面的机会了,但还是强自编织着谎言,约定将来的会面。那一别真成永诀,此时此刻,欲哭无泪,欲诉无言。
“一别如斯,落尽梨花月又西”。风动梨花、淡烟软月中,翩翩归来的,是佳人的一点幽香,化作梨花落入手心。情语写到尽处,以景语来作结:以景语的“客观风月”来昭示情语的“主观风月”,这既是词人的修辞,也是情人的无奈。正是那无限愁怀说不得,却道天凉好个秋。
全词以懊恼之意写分离之苦,语少而意足,辞新而情悲,有跌宕摇曳之姿。
全诗八章,每章八句。首章以呼天自诉总起,先言“我独于罹”的忧伤和悲痛。作者以“弁彼鸒斯,归飞提提”的景象为反衬,以“民莫不谷,我独于罹”为对比,以“心之忧矣,云如之何”为感叹,充分揭示他内心沉重的忧怨之情。他无罪被逐,只有对天呼喊:“何辜于天?我罪伊何?”第二章就他放逐在外的所见景象,抒发自己内心的伤感。平坦大道上生满了杂乱的茂草,象征他平静的生活突然产生了祸端。他愤怼悲伤,“惄焉如捣”,卧不能寐,“疢如疾首”,并容颜早衰,诗句形象地展示出他忧怨交织的心情。第三章叙述他孝敬父母而反被父母放逐的悲哀。他虽然面对父母所栽的桑梓“必恭敬止”,对父母怀有恭敬孝顺之心,但和父母的关系是“不属于毛,不罹于里”,所以只有无奈地归咎于上天:“天之生我,我辰安在?”语言极其沉痛。第四、五两章又以在外所见,叙述自己苦无归依、心灰意懒的痛苦心情。“菀彼柳斯,鸣蜩嘒嘒;有漼者渊,萑苇淠淠”,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而自己却“譬彼舟流,不知所届”;“鹿斯之奔,维足伎伎;雉之朝雊,尚求其雌”,多么欢畅而富有生机,而自己却“譬彼坏木,疾用无枝”。他孤苦一身,漂荡无依,其内心的痛苦忧伤,别人是无法理解的,更见逐子失亲的悲痛。第六章埋怨父亲残忍,不念亲子之情。他说,野兔投网还有人放走它,人死于道路还有人埋葬他,而父亲忍心放逐自己,只有使自己“涕既陨之”了。第七章指责父亲,揭示出了被逐的原因。他指出,“君子信谗”,不仅“不舒究之”,反而“如或酬之”,结果颠倒了是非、曲直,“舍彼有罪,予之佗矣”。于是,诗人的内心也由“忧”进而“怨”了起来。最后一章,进一步叙述自己被逐后的谨慎、小心而警戒的心情。他感到他的灾祸背景就像山泉那样高深难测,因而警惕自己“无易由言”。因为“耳属于垣”,会随时让坏人抓住把柄、进谗陷害。但这四句,又有些痛定思痛的意味,既求告人们不要再去触犯他,又心灰意懒地感到后事难卜、前途渺茫。这四句亦见于《邶风·谷风》,可能是当时习用之辞,是自己特殊境遇中复杂心情的比拟说法。由此可见,这首诗以“忧怨”为基调,对自己被逐后的悲痛心情,反覆倾吐,进行了多角度、多层次的表述和揭示,感情沉重,言词恳切,致使忧怨哀伤之情充满纸上,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
作者在抒发自己的思想感情时,采取了多样的艺术手法,或正面描述,或反面衬托,或即眼前之景以兴内心之情,或以客观事物的状态以比喻自己的处境。赋、比、兴交互使用,泣诉、忧思结合,内容丰富,感情深厚,给人以具体、形象的感受。
这是一篇精彩的讽刺小品。孟子为我们勾画的,是一个内心极其卑劣下贱,外表却趾高气扬,不可一世的形象。他为了在妻妾面前摆阔气,抖威风,自吹每天都有达官贵人请他吃喝,实际上却每天都在坟地里乞讨。妻妾发现了他的秘密后痛苦不堪,而他却并不知道事情已经败露,还在妻妾面前得意洋洋。令人感到既好笑,又有几分恶心。
男主角“齐人”,分明是当时社会上一个为追求“富贵利达”而不择手段的厚颜无耻的典型人物的缩影。他自欺欺人,做着连自己妻妾也被欺骗隐瞒的见不得人的勾当,却装出一副骄傲自满的神气。虽只寥寥几笔,但他的丑恶嘴脸已暴露无遗了。
但在具体分析本文之前,我想提个问题。即在《孟子》七篇中,每一章都有“孟子曰”字样,说明全书是孟轲的门徒及其后辈们追记下来的。惟独这一章偏偏没有“孟子曰”这三个字。因此近人高步瀛在《孟子文法读本》中认为,这一章应与它的前一章相连,不宜分成两截。我是同意高先生这一看法的,理由详下。现在先把它的前一章抄在下面:
储子曰:“王使人(jiàn,窥视)夫子,果有以异于人乎?”孟子曰:“何以异于人哉!尧舜与人同耳。”
正因为齐宣王派人对孟轲窥伺盯梢,才引起孟子讲出了“齐人有一妻一妾”的故事。如把两章连到一起,自然不存在惟独这一章没有“孟子曰”字样的疑问了。另外,我们还可以从文章修辞的角度来看。《孟子》书中用“”字的地方只有这两处,而这两段文字又恰好彼此衔接;如果孟子不是用齐人之妻的“良人之所之”来与储子说的“王使人夫子”相呼应,而是分成全无关涉的两章,那么这两个“”字的出现也未免太凑巧了。但上述两点还不是两章书应合为一章的最有力的证明,我们将在后面做进一步的探究。
故事的叙述部分没有什么有意突出的笔墨,作者态度的冷静客观有点像契诃夫在写短篇。但文章却是由浅入深,由先果而后因(即先写现象后点出这种现象发生的背景)的手法,层层揭示出“齐人”龌龊的灵魂,剥去他虚伪的外衣。从“齐人”口头上的吹牛(“所与饮食者”“尽富贵也”)引起了“其妻”的疑心,用“未尝有显者来”点出可疑的症结所在。接着笔锋却从其妻“”的角度由侧面往深处揭露:“遍国中无与立谈者”,是说这个自吹自擂的家伙连普通老百姓都没有一个搭理他的,可见“尽富贵也”的话是纯属吹牛;然后写他“卒之东郭墦间”,跑到墓地上去了,这不能不令人奇怪,使读者也急于看到下文;最后谜底揭晓,原来他不过是个乞丐,而且是个死皮赖脸的痞子,“乞其余,不足,又顾而之他”。这种抽蕉剥茧的手法还不够,更在下面一段的末尾补上一句“施施从外来,骄其妻妾”,写“齐人”的厚颜无耻不但只停留在口头上,而且还表露在神态上和精神状态中,此之谓“颊上添毫”。这种形象刻画真是跃然纸上了。
读这篇文章,我以为应注意以下四点。第一,要注意其文章的繁与简的处理。如写“良人出”至“尽富贵也”一节,竟不厌其烦地重复一遍。这主要是为了突出写这一现象。特别是第二次写时加上了一句“而未尝有显者来”,这就点出了可疑的关键,为下文的“”做好了铺垫。同时,这一重复是为了与后文对照,相反而又相成。“此其为餍足之道也”与“尽富贵也”恰好相反,而“餍酒肉而后反”则又与“施施从外来,骄其妻妾”相成。前面的重复正是为了使下文反跌时更有力。而当其妻“告其妾”时,却没有把她所“”的全部过程重说一遍,只用了“今若此”三字,好像把话说到半截便咽了回去。这个“此”字竟包括了从“蚤起”以下44字描写的内容,真是简到不能再简。这是因为前面的笔墨已写得淋漓尽致,精彩的镜头如再度出现就反而乏味了;何况其妻的内心感情之复杂绝非重述其所见的种种丑恶现象所能尽,反不如只说半句话更为含蓄有力。即在下文,也只用了一个“讪”和一个“泣”字也已足够,至于“讪”什么和为什么“泣”,都无须细表了。可见作者对文章的繁与简确用过一番心思。
第二,有人会问,这个“齐人”穷得讨饭,怎么还有“一妻一妾”?我以为,“妾”这个人物的出现是为了主题突出和情节安排的需要。比如妻发现了疑点,便对妾倾诉自己的心事;盯梢回来,把所“”的结果又告诉了妾;妻妾二人互讪互泣,显然比一个女人的自怨自艾效果更突出。没有“妾”,“妻”的言行举止就会受到较大限制,故事的讽刺力量也会大大削弱。比如只说“骄其妻”,就远不如说“骄其妻妾”显得传神尽态。
第三,“此其为餍足之道也”一句是说故事者的解释之词呢,还是“齐人”之妻说出来的话?这有点类似于鲁迅《孔乙己》中的一段文字:
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对这几句话,过去曾有过争论,有人说是作者站出来说话,有人则以为应该是酒店小伙计说的。其实这是作者在替作品中的主人公表达他内心的独白。这儿的“此其为餍足之道也”也正是“齐人”之妻在恍然大悟后的一句内心独白,由说故事的人代她表达出来罢了。
第四,要注意本篇中“而”字的用法。这篇文章里的“而”字有两种用法。一种起连接作用,即“而”字的前后两部分是并列的,如“其妻妾不羞也,而不相泣者,几希矣”的“而”,乃是连接“不羞”和“不相泣”这两个并列成分的,意思说她们是既羞又泣,不羞不泣的是太少见了。另一种则起转折作用,使文章显得透辟有力。如“而未尝有显者来”“而良人未之知也”两句,要是没有这两个“而”字,便缺乏唤醒和点破的作用,文章也就没有波澜而软弱无力了。这两种“而”字的用法必须分清,而后一种对我们用现代汉语写文章也是可以借鉴的。
最末一段是作者对故事的总结性的断语。它只对“齐人”做了批判,却没有照应前面回答储子的话。这正是被后人把一章书误分为两章的原因,有的同志不同意高步瀛先生的看法,所持的理由也正在这里。其实这是作者有意识的写法,本不要求再回到原来的论题上去。因为只要一照应前文,就会成为对齐王的谩骂,对自己的表扬,并把全篇讽刺的意义大大削弱。读者请分析一下:“”本身并非光明磊落的行动,“”人则更属非礼。一个人之所以要被人“”,想必他做出了见不得人的事,不是内挟阴私,就是外充伪善。齐宣王以王者之尊,竟派人去“”孟子,孟子当然很有反感,所以一上来就用“何以异于人哉”针锋相对地进行了驳斥。但如果从修养、学问、见识、阅历来看,作为学者的孟轲,当然有“异于人”之处。但这种“异于人”的地方是不怕被人“”的,问题乃在于根本不应该派人去“”。所以孟子提出了“尧舜”来同自己相比,意思是说尧舜也不过同平常人一样,何况我孟轲!尧舜是古之圣人,是儒家的理想人物,可见孟子用来自拟的形象是高大的。而下面却讲了一个十分猥琐的故事。意思说,只有龌龊小人才阳一套阴一套,才有被“”的必要;从另一方面说,只有一个人被怀疑自己是否伪君子时,别人才想到去“”他。“齐人”的故事一方面对那些追求“富贵利达”的龌龊小人进行了无情的讽刺,一方面也正是为了孟子自我表白:我不求富贵利达,自然不会做自欺欺人瞒心昧己的丑事,当然无须装成一副伪善者的面孔做给人看。这正是孟轲从反面证明自己是光明磊落的。因此对于前面的话,也就用不着再回过头去照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