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这篇文章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
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
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
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陶渊明在中国诗歌发展史上,堪称第一位田园诗人。他的《癸卯岁始春怀古田舍二首》是诗人用田园风光和怀古遐想所编织成的一幅图画。诗分两首,表现则是同一题材和思想旨趣。
第一首以“在昔闻南亩”起句,叙述了劳动经过,描绘了自然界的美景,缅怀古圣先贤,赞颂他们躬耕田亩、洁身自守的高风亮节。他早就听说过南亩,只恨自己没有尽早赶来,过这俯身躬耕的日子。这里他提到《论语》里“屡空”的颜回。陶渊明不怕贫穷。这正是他用以反抗世俗的安贫乐道。他喜欢自给自足的农耕生活。他从村落清新的晨曦里一路走出来,架好车马,下地干活,他的胸中饱胀着自然的情怀。鸟声婉转,风中送来弥漫的花草清香,凉爽,和善,绝不寒冷。田地上的白雪潮水般褪去,荒草覆盖了冬后大地的无数小径。这偏远的、人迹罕至的地方叫人惊喜。他可以在这里找到自由。不需要繁华、光荣和热烈的事物,以及任何一个多余的人。他甚至觉得,汲汲于功名的人类是可笑的。他理解了植杖翁的遁世选择。陶渊明觉得隐居的道理应该为人生的通识感到惭愧。隐,还是不隐,一直是个问题。这个世界的通识就是,不隐,要入世,功成名就,出人头地。陶渊明还不想归隐,时候还没到,但他的愧对只是暂时的不安。他终将心安理得地归去。
但是,作者却意犹未尽,紧接着便以第二首的先师遗训“忧道不忧贫”之不易实践,夹叙了田间劳动的欢娱,联想到古代隐士长沮、桀溺的操行,而深感忧道之人的难得,最后以掩门长吟“聊作陇亩民”作结。陶渊明一向把孔子视为先师。孔子说过的“忧道不忧贫”,他记在心里。但他更喜欢这种“耕种有时息,行者无问津”的农耕生活。陶渊明想成为长沮、桀溺那样的隐士。他的内心有挣扎,有焦虑,本想有所作为,世界却使他望而却步。他很失望,渐渐生出一颗叛逆之心,甘愿“长吟掩柴门,聊为陇亩民”。这将是他生命的归宿。
这两首诗犹如一阕长调词的上下片,内容既紧相联系,表现上又反复吟咏,回环跌宕,言深意远。可整首诗又和谐一致,平淡自然,不假雕饰,真所谓浑然天成。仿佛诗人站在读者的面前,敞开自己的心扉,既不假思虑,又不择言词,只是娓娓地将其所作、所感、所想,毫无保留地加以倾吐。这诗,不是作出来的,也不是吟出来的,而是从诗人肺腑中流泻出来的。明人许学夷在《诗源辩体》中,一则说:“靖节诗句法天成而语意透彻,有似《孟子》一书。谓孟子全无意为文,不可;谓孟子为文,琢之使无痕迹,又岂足以知圣贤哉!以此论靖节,尤易晓也。”再则说:“靖节诗直写己怀,自然成文。”三则说:“靖节诗不可及者,有一等直写己怀,不事雕饰,故其语圆而气足;有一等见得道理精明,世事透彻,故其语简而意尽。”这些,都道出了陶诗的独特的风格和高度的艺术成就。
冲淡自然是一种文学风格,这是一种特殊的文学艺术境界。在这种境界里,我融于物,全忘我乃至无我;神与景接,神游于物而又神随景迁。这种境界的极致是悠远宁谧、一派天籁。因此,陶渊明的“鸟哢欢新节,泠风送余善”,“平畴交远风,良苗亦怀新”,就成了千古不衰的绝唱。不加雕饰却又胜于雕饰,这是一种艺术的辩证法。不过,这中间确也有诗人的艰苦的艺术劳动在,那是一个弃绝雕饰,返璞归真的艺术追求过程,没有一番扎实的苦功是难以达到这种艺术创作境界的。
这组诗写田野的美景和亲身耕耘的喜悦,也还由此抒发作者的缅怀。其遥想和赞美的是贫而好学、不事稼穑的颜回和安贫乐道的孔子,尤其是钦羡古代“耦而耕”的隐士荷蓧翁和长沮、桀溺。虽然,作者也表明颜回和孔子不可效法,偏重于向荷蓧翁和长沮、桀溺学习,似乎是乐于隐居田园的。不过,字里行间仍透露着对世道的关心和对清平盛世的向往。如果再注意一下此诗的写作时代,这一层思想的矛盾也就看得更清晰了。在写这两首诗后的两年,作者还去做过八十多天的彭泽令,正是在这时,他才终于对那个黑暗污浊的社会彻底丧失了信心,并表示了最后的决绝,满怀愤懑地“自免去职”、归隐田园了。这是陶渊明式的抗争。如果不深入体会这一点,而过多地苛责于他的逸隐,那就不但是轻易地否定了陶渊明的大半,而且去真实情况也不啻万里了。
有人认为,陶渊明《癸卯岁始春怀古田舍二首》所表现的诗意与襟怀现实而完美地昭示了一种“极高明而道中庸”的人生境界。或者说,借用冯友兰先生的人生“四境界说”,可以认为《癸卯岁始春怀古田舍二首》代表了陶渊明站在“天地境界”对自然、功利乃至道德境界的同时超越。这就是陶渊明选择返归田园过耕读生活所必不可少的勇气与智慧的思想资源,也是陶渊明为人为诗何以超绝凡俗的根本原因。
诗中明言其行止目:“我把两赤羽。来游燕赵间。”“请缨不系越,且向燕然山。”又抒其报国豪情日:“天狼正可射,感激无时闲。”“遥知百战胜。定扫鬼方还。”或谓“发兵”指天宝十载安禄山讨契丹事,“请缨不系越”句亦涉同年发兵征云南事。总观全诗,乃北游途中抒怀之作.似不宜以时事附会。
这首诗有浓厚的浪漫主义色彩。诗人借助丰富的想象,生动曲折地反映了对黑暗现实的不满和对理想光明的憧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