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表面上表现了诗人的安逸生活,其实内心还是有被贬谪的苦。
“沅溪夏晚足凉风,春酒相携就竹丛”,夏夜凉风,春酒,竹林,这是一个有足够的条件放松自己的肢体、情感和思维的夜晚。“相携”“就”二词就十分明显的表现着这种竹林聚会,纵情畅饮的放松举止,给人一种随夏夜凉风自在飘荡的感觉。——这似乎是魏晋名士的文字。
而作者是王昌龄,一个曾写下“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的这般充满了激昂悲壮的血性文字的边塞诗人;一个曾远赴西鄙,数被贬于荒远,宦游坎坷,而又有着极强的功业追求的盛唐诗人。
王昌龄此时正被贬龙标。“莫道”只是不要说而已,并非没有,“莫道弦歌愁远谪”,其实心中何曾放下?再深味一下开始的“沅溪夏晚足凉风,春酒相携就竹丛”的描绘聚会畅饮的文字,我们就能在那夏夜凉风般自在飘荡中触摸到作者心灵深处的难以释怀的沉重。欢聚、畅饮并不能使远谪的王昌龄获得真正的心理平衡,所以“青山明月不曾空”便自然而出。“青山”“明月”是天地间永恒的美好存在,是作者谴怀寄情的对象,更是诗人精神人格的物化。诗人以青山明月自诩,表现了对人生大自在大拥有的追求。
这是一首写景的小令。它生动地描绘了夕阳照射下秋天江边美丽的景色。
“一抹斜阳沙觜,几点闲鸥草际。”傍晚,夕阳西下,一抹斜阳的余辉照射在沙洲口上。几只闲适的水鸟,点缀在远处的绿草之中。这二句写的是远处的静景。“一抹”与“闲鸥”,突出了景色的幽静,“几点”与“草际”则点出了景色的幽远。接下几句描写的是动景:“乌榜小渔舟,摇过半江秋水。风起,风起,棹人白苹花里。”一只小船,摇过明净的秋水。划着划着,起风了,小船被吹得不能自主,一下划进了白苹花里。这几句,写的是动景,但动中有静,仍给人一种幽静的感觉。
这首小令写水乡秋色。景物的描写,有动有静,有近有远,都联合一体,融为一幅幽静恬淡的图画。意境优美,朴素,清新,使人得到一种很好的审美享受。
“为子死孝,为妨死忠,死又何妨”。起笔突兀,如两个擎天大柱。子死于孝,妨死于忠,此二句蕴含儒家思想本原。《易。序卦》中讲:“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妨。”儒家认为孝之意义在于不忘生命之本源,是道德之根本。忠是孝的延伸,是大孝。德二年(1276)正月二十日天祥出使元营被扣留,次日谢太后派宰相贾余庆等赴元营奉降表,天祥即抗节不屈,其《指南录。使北》有诗曰:“初修降表我无名,不是随班拜舞人。谁遣附庸祈请使?要教索虏识忠妨。”可见天祥之为妨死忠,并非忠于一家一姓,而是忠于民族祖国。这和儒家讲忠孝,但不主张愚忠、愚孝的思想很契合。人能死孝死忠,大本已立,“死又何妨,”视死如归。以一段震古铄今之绝大议论起笔,下边遂转入盛赞张许。“自光岳气分,士无全节;君妨义缺,谁负刚肠”,四句扇对,笔力精锐。光有三光,月为五岳。天祥《正气歌》云:“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在地为河岳,在天为日星”,与此文旨意相通。安史乱起,降叛者众,其情痛极。然有张许,堂堂正气,令人振奋。
“骂贼张巡,爱君许远,留取声名万古香”。张许二公,血战睢阳,至死不降,“时穷节乃见,一一垂丹青”。张巡每次与叛军交手大呼骂贼,眦裂血面,嚼齿皆碎,奈独木难撑,被攻陷城池,当面痛骂叛军,叛军用刀抉其口。许远是位宽厚长者,貌如其心。最终两人从容就义。张许性格不同而同一节义,仅此两句,该画简练有力。“留取声名万古香”,张许肉躯虽死,但精神长存。语意高迈积极,突出张许取义成仁精神。“香”字下得亦好,表达出天祥对二公无限钦仰之情。“后来者,无二公之操,”后来者三字,遂将词情从唐代一笔带至今日,用笔颇为裕如。当宋亡之际,叛国投降者不胜枚举,上自“妨妾佥名谢太清”之谢后,下至贾余庆之流。故天祥感慨深沉如此。“二公之操,百炼之钢”,对仗歇拍,笔力精健。
“人生翕炎云亡。好烈烈轰轰做一场”。紧承上意,更以绝大议论,衬出儒家人生哲学,和起笔相辉映。翕炎欠意为短促。人生匆匆,转眼即逝,更应当轰轰烈烈做一场为国为民之事业!《易。乾传》云:“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儒家重生命而不重死,尤重精神生命之自强不息,生生无已。文氏在其文中也多有此意,如《御试策一道》云:“言不息之理者,莫如《大易》,莫如《中庸》。《大易》之道,乃归之自强不息,《中庸》之道,乃归之不息则久。”在《题戴行可进学篇》云:“君子所以进者无他,法天行而已矣。”抒发自强不息之精神。“使当时卖国,甘心降虏,受人唾骂,安得流芳”。假使当时张许二公贪生怕死,卖国降虏,将受人唾骂,遗臭万年,焉能流芳百世?《孟子。告子上》云:“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天祥在此段中对张许二公之赞许正如此意。
“古庙幽沉,仪容俨雅,枯木寒鸦几夕阳”。双庙庙貌幽邃深沉,二公塑像仪容庄严典雅,栩栩如生。又当夕阳西下,寒鸦在枯木间哀婉啼哭。枯木寒鸦夕阳,意味着无限流逝之时间。让世人油然而生人生易老之哀感。天祥却以之写出精神生命之不朽。枯木虽枯,夕阳将夕,自然物象之易衰易变,却可反衬出古庙之依然不改,仪容之栩栩如生,可见世事自有公道,忠妨孝子虽死犹荣。文氏此词重在议论但情寓于景,反衬主题,词情便觉神致超逸,真神来之笔也。“邮亭下,有奸雄过此,仔细思量”。而对浩然之二公,如有奸雄路过双庙,当愧然自省。结笔寓意深刻,盼横流巨恶,良知应未完全泯灭,有可悟之时。但亦可见其对当时滔滔者天下皆是卖国贼痛愤之巨。
这首词在艺术上也达到很高境界。全词以议论立意,同抒情结体,既有具体形象之美,又有抽象之美。在抒情中蕴含从容娴雅和刚健之美。文中多用对句,句句整齐,笔笔精锐。情景交融,融景入情,极为优美。正如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所评价得那样:“文文山词,风骨甚高,亦有境界,远在圣与、叔复、公谨诸公之上。”其论甚为公允。
这首诗通过送别兄长时的场景描写,表达出真挚的同胞亲情。前两句写别时的场景,借景寓情,以离别的路上见到的云喻兄长四海飘泊,又以离亭边的树枝象征着兄长即要离开亲人,离开家乡;后两句抒情,移情于景,诗人感叹人不如雁,雁尚能相亲相近,同往同归,不分不离,而人生老是离别,叫人感伤嗟叹,表现心境的不平静和离别亲人的失落感。这首诗语言自然朴素,情感含而不露,深沉真挚,耐人品味。
关于这首诗,所传甚少,独在《全唐诗》方见之,对作者的介绍是“如意中女子”,其真名实姓、生卒年月、何地之人等皆无从考证,唯能全凭《全唐诗》注解了。《全唐诗》写道:“女子南海人”,“武后召见,令赋送兄诗,应声而就。”由此大致能推断,诗人是南海人,此诗出自唐武则天时代。
此诗第一层:“别路”、“离亭”,相当于驿站,是古代送别、饯行的处所。点明地点,暗含事件,感情由此铺开。“云初起”,要么是清晨,要么是傍晚,要么是雨后天开。但一切景语亦为情语,一语双关,亦指心中“愁云初起”。“叶正稀”,结合下句中诗人触景生情联想到的“雁”来推断,应该是在一个秋风萧瑟的季节。秋风紧,黄叶飘零,“离亭”前的落叶,为秋风扫荡,渐次稀疏,着实苍凉,着实沉重。
第二层:古人送别有折柳相送,寓“留”于“柳”的习俗。此处的叶,可能就是柳叶。前面不断有人送别,使得柳条折尽,渐渐稀少,真是一条柳枝一片心。而现在,尽管柳条稀少,但她还是要再折一枝赠与兄长,此中惆怅叫人难以消受。至此感情得到进一步的升华。
诗人静静地站立,眼望兄长渐去渐远,马蹄声终于被重叠的山峦阻隔。心中更是生出对于人生、对于命运的自怜叹惋。“所嗟人异雁,不作一行归。”雁的迁徙,总是结队成行,同出同归。可是人迫于环境所限、条件所囿,而不能与兄随行,而兄去妹留,各自孤单,再也不能心心相印了,诚为可叹。并且,这一“归”字可以做两种分析,一者:妹在家,兄启程外出。那么,这里的“归”便是“同出同归”的意义了,诗人大部分的思想放在了兄长身上,是对他一路风尘、外行凶吉的牵挂;一者:两人皆在外,或是寄人篱下,或是流落他乡。此时兄长启程,回返故里,而独留妹一人不与同归,此间便更生出对故土、亲人的思念,对身如浮萍、命如蝉翼的慨叹。
全诗寥寥数语,连题目仅二十二字。用字之俭约,另人折服。题目“送兄”,点明主旨,定下全诗的基调,是送别兄长。至于上面推测的种种情况,全无交代,给人很大的想像空间。而与此相比,后来大诗人李白的《送程刘二侍郎兼独孤判官赴安西幕府》、《送族弟单父主薄凝摄宋城主薄至郭南月桥却回栖霞留饮赠之》等很多这样的诗标题就大为失色了。此诗前两句表明了地点和大致的时间,大肆渲染了送别的场景。心中的惆怅、离别的情怀跃然纸上,如江如河,翻涌不息,却仅用了十个字;后两句也是十个字,突出了“雁”、“一行”、“归”,使得感情再次升华到一个相当高的层面上,由送行也到了对人生的慨叹,对身世的质问,情长纸短,惜墨如金。
南朝江淹在《别赋》中说过,“黯然消魂者,唯别而已矣。”从古至今,离别诗一直都在诗篇中占到了相当大的比重,在表现手法上也是各具风格、各至一家。对这一首也作一简要的分析。“别路”、“离亭”形成对举,一咏三叹。在克俭如金的字数中,这算是泼墨如云、大肆渲染了。为的是以景衬情,为下两句做好铺垫。而且诗人善于选取特景:“别路”、“离亭”、“云”、“叶”等等,暗藏离愁别绪之情。
紧接着,笔锋陡转,采用了电影中“蒙太奇”的手法,将镜头对准天上的“雁”。当然,这里也许是虚写。由“雁”的特性联想到人,将二者紧密地联系起来,形成鲜明的对照,由此生发哀情,并且升华到了一个更高的层面,也为读者将全诗刻画成了一幅隽永的画面,印入读者的脑海中。其意境深远,空间开阔,且满目皆萧然,满腔皆哀伤,满腹皆愁绪,实在不能不说是诗人的高妙之处。且诗人时龄七岁,且为女子。在古代轻视女子,满口“女子无才便是德”的社会,她能如此善用这样的艺术技巧,实在让人费解,惊异。
再回到全诗,通篇都是情深意切,而字字珠玑,语言简朴、明白如话,意境高妙。这样的诗篇,在中国古诗词中实在不可多得。难怪有人称她为“神童”、“奇女子”,于情于理,都是当之无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