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参首次出塞,写过许多报绘边塞生活,抒发怀乡之情的优秀作品。这首诗就是其中的一篇,写千里行军途中对故园的怀恋。
诗的首联写清晨行军图景。初赴边塞,千里行军,可记载的很多,诗人舍掉其他事物,仅从战马汗水落地,又踏成泥水这一细节写起,从而突出行军的急促和艰苦,描写是极真切的,没有切身的感受是写不出的。之后,诗人才又补写一笔;“朝驰几万蹄”,不仅点出时间:清晨,事件:行军,而且以“几万蹄”交代出形驰之远,与“朝驰”相映衬进一步突出行军之急切,同时把首句细节描写与长途行军这一巨大场景联系在一起。这两句仅从马蹄着笔写马,而赴边将士行军的急切和艰苦却已经表现很好了,似特写镜头,渲染急促格调,带起全篇。
诗的次两句回顾行军途中经历。“地角”、“天倪”都极言边塞之远,而“雪中”、“火处”则形成鲜明对照,写出边远行军途中气候变化的悬殊,从而用概括的笔墨为上文行军提供了一个特征十分突出的广阔背景。一“行”,一“宿”,概括了行军途中单调而又艰苦的生活,联系“朝驰几万蹄”一句,可知“宿”是多么的短暂,而“行”又是怎样的长久。如果说首句写的是次句的一个细节,那么首联所写的就不过是次联所泻的长途行军的一个极为普通的剪影了。至此鞍马风尘,餐风宿露的长途行军图景已写得十分突出。
在前四句描写千里行军的基础上,后四句转写远赴边塞的乡思。“塞迥”和“乡遥”承上文“地角”和“天倪”而来,是触动诗人情思的客观因索,“中”和“梦”都写诗人情怀,转得极为自然。而一“怯”、一“迷”又细致入微地写出了初出边塞的诗人对环境的陌生和畏惧,对故乡的梦绕魂牵而又难以归去。诗的最后两句写宿铁关西馆时的怀乡之馆:“哪知故园月,也到铁关西”,照应题目点出月夜和铁关。诗人宿于边塞,唯以望月寄托怀乡之情,而又不写自己望月,却反写明月有情伴随自己,从而使自己更添乡思,望的是“故园月”,想的是故乡情,把思乡之情写得很含蓄,很深切。
这首诗写塞上行军,从“胡朝至夜,层层归结到“宿”字上,既有细节描绘,又有场景概括。写乡思,既有直接点示,又以景物烘托,写得十分生动,也十分含蓄。全诗八句,前六句描绘出笼时情景与中情,最后才以景物暗示出“宿”字,结构较别致。
关于路六侍御的生平,详不可考,从诗的开头一句看,是杜甫儿时旧友。作此诗时,杜甫五十一岁,四十年前,他们都在十岁左右,正是竹马童年。诗人用“童稚情亲四十年”完满地表现出童年伙伴那种特有的亲切的感情。“四十年”,在这里不仅点明分别的时间,更主要的是表明童年时代的友情,并不随着四十年漫长岁月的迁流而归于淡忘。正因为如此,下句说,“中间消息两茫然”。在兵戈满地,流离转徙的动乱年代里,朋友间失去联系,想知道他的消息而又无从问讯,故有“茫然”之感。而这种心情,彼此间是相同的,所以说“两茫然”。一别四十年,时间是这样的久,没能想到会有重新相见的一天。所以说“忽漫相逢”。他乡遇故知,本来是值得高兴的事;然而同样没有想到,久别重逢,乍逢又别;当故交叙旧之日,即离筵饯别之时。“忽漫相逢是别筵”,在“相逢”和“别筵”之间着一“是”字,使会合的欢娱,立即转化为别离的愁思。笔力千钧,直透纸背。
从过去到重逢,聚散离合是这样的迷离莫测;从分别悬想将来,诗人把感慨集中地写在“更为后会知何地”这句话里。这是全诗的主脑。它包涵有下列两重意思:路六侍御这次离开梓州,回到长安去做官,勾起了杜甫满腹心事。他设想:“倘若今后能和路六再度相见,这地点又将在哪里?自己能不能够也被召还朝廷?”回答是不可知的。从他自身蹭蹬坎坷的生活历程,从这次和路六的聚散离合,诗人懂得了乱世人生,有如飘蓬泛梗,一切都无从说起。这是就空间而言的。从时间方面来说,过去的分别,一别就是四十年;别时彼此都在童年,相见时俱入老境。人生苦短,“更为后会”,实际上是不大可能的。诗人没有直说后会无期,而是以诘问语发出咏叹,体现出他的向往之切、感慨之深。
前四句写送别之情,诗人由“过去”想到“现在”,再由“现在”想到“未来”,它本身有个时间的层次。诗从“童稚情亲”依次写来,写到四十年来,“中间消息两茫然”,不接着写相逢和送别,而突然插入“更为后会知何地”。表明看,恍如天外奇峰,劈空飞来。但实际上,“更为后会”,就已逆摄了下文的“忽漫相逢”。因为没有眼前的“忽漫相逢”,诗人是不可能想到将来的“更为后会”的。这句对上句来说,是突接。由于这样的突接,所以能掀起波澜,把诗人感伤离乱的情怀,表现得沉郁苍凉,百端交集。就下文来说,这是在一联之内的逆挽,也就是颠倒其次序,用上句带动下句。由于这样的逆挽,所以能化板滞为飞动,使得全诗神完气足,精彩四溢。如果没有诗人思想情感上的深度和广度以及他在诗歌艺术上深湛的造诣,也是不可能达到这种境界的。
诗的后四句写景,另起了一个头,颈联和颔联似乎毫无相干。其实,这景物描写,全是从上文的“别筵”生发出来的。尾联结句“触忤愁人到酒边”的“酒”,正是“别筵”饯别之酒:“酒边”的“剑南春色”,也就是诗人“别筵”的眼前风光。“桃红似锦”,“絮白于棉”,这风光是明艳的,而诗偏说是“不分”,“生憎”,恼怒春色“无赖”,是因为它“触忤”了“愁人”;而它之所以“触忤愁人”,则是由于后会无期,离怀难遣,对景伤情的缘故。颈联中的“不分”和“生憎”,恰恰成为绾合上半篇和下半篇的纽带,把情景融为不可分割的完美的诗的整体。全诗句句提得起,处处打得通,一气运转,跌宕起伏;而诗句的措辞,脉络的贯通,则又丝丝入扣,在宏大中体现了精细的特点。
诗人早年因避乱来到江南,曾经旅居苏、杭二州。晚年又担任杭、苏刺史多年。江南的山山水水、一草一木给他留下了极深的印象。他也与那里的人民结下了深挚的友谊,直到晚年回到北方以后,仍然恋恋不已。三首《忆江南》词就是这种心情下的产物。作品表达了诗人对祖国大好河山的热爱,对以后文人词的发展,也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白居易曾经担任杭州刺史,在杭州呆了两年,后来又担任苏州刺史,任期也一年有余。在他的青年时期,曾漫游江南,旅居苏杭,应该说,他对江南有着相当的了解,故此江南在他的心目中留有深刻印象。当他因病卸任苏州刺史,回到洛阳后十二年,他六十七岁时,写下了这三首忆江南,可见江南胜景仍在他心中栩栩如生。
要用十几个字来概括江南春景,实属不易,白居易却巧妙地做到了。他没有从描写江南惯用的“花”、“莺”着手,而是别出心裁地从“江”为中心下笔,又通过“红胜火”和“绿如蓝”,异色相衬,展现了鲜艳夺目的江南春景。异色相衬的描写手法,在大诗人杜甫的诗里常常可见,如“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江碧鸟逾白,山青花欲燃”,两种不同的颜色互相映衬,使诗意明丽如画。白居易走的也是这条路,从他的诗里也可见端倪,“夕照红于烧,晴空碧胜蓝”、“春草绿时连梦泽,夕波红处近长安”、“绿浪东西南北水,红栏三百九十桥”。因而江南的春色,在白居易的笔下,从初日,江花,江水之中获得了色彩,又因烘染、映衬的手法而形成了人们想象中的图画,色彩绚丽耀眼,层次丰富,几乎无需更多联想,江南春景已跃然眼前。
题中的“忆”字和词中的“旧曾谙”三字还说明了此词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层次:以北方春景映衬江南春景。全词以追忆的情怀,写“旧曾谙”的江南春景。而此时,作者却在洛阳。比起江南来,洛阳的春天来得晚。作者写于洛阳的《魏王堤》七绝云:“花寒懒发鸟慵啼,信马闲行到日西。何处未春先有思,柳条无力魏王堤。”在江南“日出江花红胜火”的季节,洛阳却“花寒懒发”,只有魏王堤上的柳丝,才透出一点儿春意。
花发得比江南晚,水也有区别。洛阳有洛水、伊水,离黄河也不远。但即使春天已经来临,这些水也不可花像江南春水那样碧绿。因此作者竭力追忆江南春景,从内心深处赞叹“江南好”,而在用生花妙笔写出他“旧曾谙”的江南好景之后,又不禁以“花不忆江南”的眷恋之情,收束全词。这个收束既托出身在洛阳的作者对江南春色的无限赞叹与怀念,又造成一种悠远而又深长的韵味。词虽收束,而余情摇漾,凌空远去,自然引出第二首和第三首。
第二首紧承前首结句“花不忆江南”,将记忆的镜头移向杭州。
“山寺月中寻桂子,郡亭枕上看潮头。”中间两句是说,游玩灵隐寺寻找皎洁月亮中的桂子,登上郡亭,枕卧其上,欣赏那起落的钱塘江大潮。
偌大一个杭州,可忆的情景当然很多,而按照这种小令的结构,却只花纳入两句,这就需要选择和集中最有代表性,也是他感受最深的东西。就杭州景物而言,最有代表性的东西是什么呢?不用说,浙江潮和月中桂子,就是杭州景物中最有代表性的东西,而作者也对此感受最深。
何谓月中桂子?《南部新书》里说:“杭州灵隐寺多桂。寺僧曰:‘此月中种也。’至今中秋望夜,往往子堕,寺僧亦尝拾得。”既然寺僧可以拾得,别人也可花拾得。白居易做杭州刺史的时候,也很想拾它几颗。《留题天竺灵隐两寺》诗云,“在郡六百日。入山十二回。宿因月桂落,醉为海榴开。······”自注云:“天竺尝有月中桂子落,灵隐多海石榴花也。”看起来,他在杭州之时多次往寻月中桂子,欣赏三秋月夜的桂花。因而当他把记忆的镜头已向杭州的时候,首先再现了“山寺月中寻桂子。”这样一个动人的画面。
如果说天竺寺有月中桂子飘落不过是神话传说,那么浙江潮却是实有的奇观。浙江流到杭州城东南,称钱塘江;又东北流,至海门入海。自海门的潮水,十分壮观。《方舆胜览》云:“钱塘每昼夜潮再上,至八月十八日犹大。”请看《钱塘候潮图》里的描写:“常潮远观数百里,若素练横江;稍近,见潮头高数丈,卷云拥雪,混混沌沌,声如雷鼓。”正因为“潮头高数丈”,所以作者当年做杭州刺史的时候,躺在郡衙的亭子里,就花看见那“卷云拥雪”的壮丽景色。
这两句词,都有人有景,以人观景,人是主体。所不同的是:上句以动观静,下句以静观动。“何日更重游?”末句是说,什么时候花够再次去游玩?这首诗仅就作者的内心活动而言,已蕴含着人生有限而宇宙无穷的哲理,值得人们深思。
第三首诗,追忆苏州往事。“江南忆,其次忆吴宫。”开头是说,江南的回忆,再来就是回忆苏州的吴宫。照应第一首的结尾和第二首的开头,把镜头移向苏州。
“吴酒一杯春竹叶,吴娃双舞醉芙蓉。”中间两句是说,喝一喝吴宫的美酒春竹叶,看一看吴宫的歌女双双起舞像朵朵美丽的芙蓉。一面品尝美酒,一面欣赏美女双双起舞。“春竹叶”,是对“吴酒一杯”的补充说明。“春”在这里是形容词。所谓“春竹叶”,可解释成春天酿熟的酒,也可解释为花给饮者带来春意的酒,从“春”与“醉”的对偶来看,后一句解释也许更符合原意。“醉芙蓉”是对“吴娃双舞”的形象描绘。以“醉”字形容“芙蓉”,极言那花儿像美人喝醉酒似的红艳。“娃”,美女。西施被称为“娃”,吴王夫差为她修建的住宅,叫“馆娃宫”。开头不说忆苏州而说“忆吴宫”,既为了与下文协韵,更为了唤起读者对于西施这位绝代美人的联想,读到“吴娃双舞醉芙蓉”,这种联想就更加活跃了。这两句,前宾后主,喝酒是为了观舞助兴,着眼点落在“醉芙蓉”似的“吴娃”身上。
“早晚复相逢?”末句是说,不知何时会再次相逢?“早晚”,当时口语,它的意思与“何时”相同。
这三首词,从今时忆往日,从洛阳忆苏杭。今、昔、南、北、时间、空间的跨度都很大。每一首的头两句,都抚今追昔,身在洛阳,神驰江南。每一首的中间两句,都以无限深情,追忆最难忘的江南往事。结句呢?则又回到今天,希冀那些美好的记忆有一天花够变成活生生的现实。因此,整个组词不过寥寥数十字,却从许多层次上吸引读者进入角色,想象主人公今昔南北所经历的各种情境,体验主人公今昔南北所展现的各种精神活动,从而获得寻味无穷的审美享受。
这三首词,每首自具首尾,有一定的独立性;而各首之间,又前后照应,脉络贯通,构成有机的整体大“联章”诗词中,显示出作者谋篇布局的高超艺术技巧。
范仲淹等人能坚持操守,能威武不能屈,诗人认为是由于他们有崇高的品质:“月缺不改光,剑折不改刚。”他们的品德如皎皎月光,明月有时或缺,虽缺仍清辉皎皎;他们的气质如百炼而成的宝剑,虽遭挫折而刚性依旧。诗人认为:事物是不断发展的,月缺会再圆,“时人莫道蛾眉小,三五团圆照青天”;剑折可再铸,仍可“白光纳日月,紫气排牛斗”。政治斗争亦是如此,奸佞可暂时蒙蔽圣听,但终究会有败露之日,只要保持节操,坚持斗争,正义一定能战胜邪恶。诗人以此来鼓励友人,也以此勉励自己。他一生关心国事,关怀民生疾苦,积极支持新派的革新主张,反对因循保守和官场腐败。虽然屡试不第,久困下僚,无法施展怀抱,但仍矢志不移,保持高风亮节。他把满腔穷愁感愤一发于诗,用诗反映重大事件,揭示社会生活的本质。抒写时爱憎分明,激情喷涌,具有强烈的战斗性。他一生虽坎坷多辛酸,但诗歌创作却获得巨大的成就,充分表现了“剑折不改刚”、“难屈志士肠”的精神。
“势利压山岳,难屈志士肠”,男儿要坚守志节,首先就得与习惯势力、权臣作斗争。诗人赞赏范仲淹等人不顾自身安危,敢于弹奏吕夷简及其党羽,据孙沔奏章,夷简为相,黜忠言,废直道,只知姑息求安,以推卸责任为能事。致使外敌入侵,百姓内困,纪纲大隳,官吏称职的十不得一。(《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三九)但因宋仁宗甚为倚重,夷简三次为相,权倾一时。尧臣在此诗中称之为“势利压山岳”,在《猛虎行》中复称他“掉尾为旗纛,磨牙为剑锘,猛气吞赤豹,雄威蹑封狼。”这都形象地描绘出权相气焰薰天不可一世。据史记载,范仲淹离京赴饶州日,朝臣惧祸而回避,送行者只有李绒、王质二人。欧阳修盛暑南行无匹马,抵夷陵时已是初冬。仲淹等人斗争虽然失败了,但忠肝义胆,世人共仰,气节凛然,可杀不可辱。馆阁校勘蔡襄为此作《四贤一不肖诗》,诗出,“都下人士争相传写,鬻书者市之得厚利”,甚至还流传到契丹。
《上京即事》共有五首,本篇为其中的第三首,作者六十二岁时(1333)作。诗歌描写塞外牧区风光和牧民生活,独特的自然风光和边疆风情完美融合,别具艺术魅力。前两句写夕阳映照的草原牛羊遍地,野草生香,空气中布满乳酪的甜味。这是边疆风景中宁静和熙的一面;三四句写北风劲吹,沙尘似雪,帐下毡帘,这是边疆风景中野性暴烈的一面。因此,诗歌就在对北国草原风景、气候的变幻、民俗风情的勾勒中,描绘中迥异于中原的风情,传达出新鲜的、刺激的美感。
本诗背景广阔,具有典型的北国特色,可与南北朝民歌《敕勒歌》相媲美。
西天的太阳渐渐贴近地平线,草原的牛儿羊儿们,身披夕阳的金辉,拖着圆滚滚的大肚皮,散散落落,蹒蹒跚跚,从四面八方向帐篷归拢而来。忙碌了一天的牧人,将牛羊安顿好,坐在挂起毡帘的帐篷里,喝着浓浓的砖茶,吃着甜甜的奶酪,同时透过栅木欣赏着外面的风光,一阵阵清风带着野草的香气徐徐吹来,清爽得沁人心脾。多么恬静的草原暮色啊!但是,突然狂风席卷大地,打乱了草原的平静,家家户户慌手忙脚,将毡帘扯下,躲进帐篷里面去了,只剩下咆哮的狂风和漫天的大雪――那不是雪,那是飞腾翻滚的白沙。许多人见过鹅毛大的雪片,读过“燕山雪花大如席”(李白)的诗句。然而北方草原的大雪,有时并不是一片征的白絮,而是一团团的颗粒,简直就是密密的冰雹。“卷地朔风沙似雪”,只有萨都拉这样熟悉北国景物的诗人,才能描绘出这种草原上独有的奇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