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首联“接淅报官府,敢违王事程”,描写出一片紧张、急迫的气氛:贬谪的命令催魂逼命,急如星火,连做饭的工夫也没有;“王事”在身,不敢有片刻的耽搁。这里作者用“接淅”的典故恰当地比喻了官命之急迫,其悲愤心情透出纸背。次联承接上联之意,通过时间、地点的转换,具体地描写出舟行之急。这一联诗意急切,如同《诗经·召南·小星》所状写的“肃肃宵征,夙夜在公”。两个对偶句语气又极流畅,而且切合水路舟行急速的事实。“王事”紧迫,江流湍急,船行飞快,诗中将那情景和气氛描写得十分生动。颈联写邻里、朋旧赶来送行的情景。“邻里烦追送,杯盘泻浊清”,叙事中透出无限的情意。“追送”和“浊清”都是偏义词:“追送”就是“送”,“烦”字透出作者的感激之意;“浊清”实指“清”。但是,“追送”的“追”字又进一步把前面两联的紧迫气氛渲染出来:诗人走得那样突然,以至邻里、故旧事先都没有得到消息,而仓促之间追到汉阳为之饯行。那泻入杯中的一杯杯饯行酒,包含了很多深情厚意。末联写诗人的感慨:“袛应瘴乡老,难答故人情。”此番谪居边远之地,功名前程乃至生命都是不可卜知的,这一切诗人也不计较,只是“故人”的友谊和真挚的感情永远无法报答,这才是终身遗恨的事。作者自崇宁二年(1103年)十二月十九日从武昌出发,经过长途跋涉,方于次年夏天到达宜州贬所,到宜州后仅一年,便怀着冤愤与世长辞了。老死瘴疠之乡而“难答故人情”,成为他留给“故人”的诀别之辞。
这首诗是因亲朋故旧饯行,内心感念不已而写的,因此感情真挚动人,用典较少,语言平易流畅,不像黄庭坚其他的诗那样刻意雕琢,讲求险怪奇丽。但是,诗的章法仍然是谨严细密的,四联之间,起、承、转、合的关系颇耐寻究。首联“起”,叙述紧急离开武昌的原因:王事在身,必须“接淅”而行。颔联“承”,承接上联之意,具体描写行程紧急、必须“宵征”的情形。颈联“转”,由行程的紧迫转为写邻里的追送和置酒饯别。末联“合”,归结点题,抒发离别之情。黄庭坚长于律诗,而律诗的章法是颇有诀窍的,其中之一便是“起、承、转、合”。《红楼梦》第四十八回写到香菱向林黛玉学诗,林黛玉说:“什么难事,也值得去学?不过是起、承、转、合,当中承转,是两副对子,平声的对仄声,虚的对实的,实的对虚的。若是果有了奇句,连平仄虚实不对都使得。”这里曹雪芹通过林黛玉之口说出的这段话,有助于揣摩理解黄庭坚这首律诗艺术上的特点。
曾国藩一生从政从军,事务庞多,但他从来不曾忘怀故园之思,手足之情。本诗即是他的念弟之作中写得较好的一首。诗的首联即直接将奔波中的感受写出,每天凌晨,在繁星点点的时候,这原本是酣眠的良辰,作者却早已整驾上路了,又疲惫又寒冷,确是苦不堪言,于是他对这种生活发生了怀疑,不禁扪心自问,如此奔忙劳碌意义究竟何在?(底,何,什么)这二旬写得感情充沛、真挚。然后诗转入写景。在孤月的清晖之下,作者看到了马的疲惫身影,内心里生出对它的怜意。马的形,实际上是作者情感的对象化;对马的怜悯,其实就是作者的对影自怜;这种心境之下的月亮,自然也显得那么孤单寂寞。接着,孤月西落了,一声报晓的鸡鸣划破黑夜,渐渐可以辨认出那深青色的群山了。万山环绕,更令作者感到道路之艰、身心之疲惫;远处鸡鸣,亦暗示了作者身处不见人烟的荒山,孤零无人语:这句写得虽具开阔气象,但一个“苍”字,仍给诗情增添了一份悲苦苍凉之意,由此,诗人对手足同胞的思念之情,也自然向高峰处涌去。这两句景语也是情语,是诗人心态的写照。
于是,颈联便唱出了。日归日归岁云暮,有弟有弟天一方”的戚苦之调。无数次的念归,可是从未真的归去,而今又到了年终岁暮,更难知何时能踏上归程;离家愈久,愈是恋家,时时思念自己的弟弟,现在,只能是天各一方,无从团圆,只能在旅途的孤独寂寞中体验兄弟的至情。二句中,上句虽化自《诗·采薇》的“日归日归,岁亦莫(暮)止”,但与下句配合,运用反复之法,亦适切地描摹出诗人此时此刻的心灵波涛,给人一唱三叹之感。最后二句,诗又回到清晨赶路的现实,他这时面对的是深深的大壑,高高的山崖,还有强劲的晨风。不用说,这样的环境再次强化了诗人的思念之情,情感的波涛再次涌起,但是诗人似乎不愿再顺着这样的思路想下去,写下去,于是故意逃脱,自寻宽解:如此猛烈的风或许可以吹送我早些回到弟弟的身旁吧!这一笔似是荡开,似是感情的排遣,心理的安慰,但因为这番幻想事实上是不可能之事,所以诗中一直蕴含着的人在官场、身不由己的无可奈何之情,反而得到了进一步的展现。
本诗情感真挚,格调苍凉,以情绪的流动起伏贯穿全诗,思归念弟之情与诗人奔走宦路之苦的反复咏叹,更收到悠远绵长的艺术效果。因此,尽管在中国诗歌中怀人之作不可胜数,但这首念弟诗仍然显示出独有的艺术魅力。
此诗首句点出人物,以“轻薄儿”三字,恰如其分地概括出了王孙公子的特性。“面如玉”一般形容女子容颜美,这里用来描画“紫陌春风”中的轻薄儿,有揭露和讽刺的意味。接着交代时间是春日,地点是京城。公子哥儿日日游冶,恣情玩乐,仿佛他们所骑的马的脚也被都城的春风缠住了似的。再接下去写公子的坐骑和服饰:坐的是绣有鹘鸟飞翔的马鞍,蹬的是发出耀眼光芒的脚踏,身着丝绸绣花长衫,还系上华贵的犀牛皮腰带。这就初步勾画出一个冠盖华美、意气骄横的纨袴儿形象。这是第一层。
中间四句是第二层,通过两个典型细节,进一步揭露轻薄儿的骄奢。一是写轻薄儿拿起缀着珊瑚的马鞭,在绿荫覆盖的大道上,当空挥舞,光彩四溢,比流星飞过夜空还要灿烂夺目。另一个细节是“背拉金吾”,写这位公子一脸酒气,满眼凶光,带着一帮家奴,在大街上横冲直撞,为所欲为,甚至倚仗权势,当众把维持治安的官吏金吾也推搡开去。可见其飞扬跋扈、骄横放肆已到了何等程度。
第三层,即结尾四句,进一步写公子恣意冶游、荒淫无耻、夜以继日的浪荡生活。末句更以由美人扶入内室的细节,将其腐朽生活揭露无遗。全诗以出游始,以归家结,通过公子一天内的所作所为,集中概括了这一阶层声色犬马的腐朽生活,从一个侧面揭露了中唐时期上层社会的腐败。
全诗只“轻薄儿”三字是作者的直接评述,其余全是客观描述,让事实说话。作者的倾向性只是在描写中自然地显现。如首句中的“面如玉”三字,暗示出这位公子哥儿一贯过着锦衣玉食、养尊处优的寄生生活。作者始写其面如美玉,继而写其花天酒地的狰狞丑态,最后把藏在华丽躯壳中的肮脏灵魂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从前后映照中,一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王孙公子形象呈现在读者眼前。作者的揶揄嘲弄之情亦含蕴其中了。又如,末句的“入门不肯自升堂”的“不肯”二字,刻画轻薄儿在美人面前的矫揉造作和丑恶心灵,都显得辛辣有力,鞭辟入里,透露出作者深深的憎恶和鄙视。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是一首别具一格的讽刺诗。
这首诗,色彩秾丽而风格冷峻,造语生新面而笔锋犀利。奇特的想象,典型的细节和精妙的比喻,使诗中人物形象突出。如“紫陌春风缠马足”的“缠”字,极富想象力,而又新颖贴切。诗人让春风都来追随、趋奉公子,为其催送马蹄,则其炙手可热、骄矜得意之态,自是不言而喻的了。皇甫湜曾说顾况“偏于逸歌长句,骏发啅厉,往往若穿天心,出月胁,意外惊人语,非寻常所能及,最为快也。”(《顾况诗集序》)于此诗中,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