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诗序》曰:“《抑》,卫武公刺厉王,亦以自警也。”但古人对此多有争议。《国语·楚语》曰:“昔卫武公年数九十有五矣,犹箴儆于国曰:自卿以下至于师长士,苟在朝者,无谓我老耄而舍我,必恭恪于朝,朝夕以交戒我。闻一二之言,必诵志而纳之,以训道我。在舆有旅贲之规,位宁有官师之典,倚几有诵训之谏,居寝有暬(xiè)御之箴,临事有瞽史之道,宴居有师工之诵。史不失书,蒙不失诵,以训御之。于是乎作《懿戒》以自儆也。”三国吴韦昭注:“昭谓《懿》诗,《大雅·抑》之篇也,懿读曰抑。”是以此诗为卫武公自儆之诗,而非剌诗。宋朱熹《诗集传》也持此观点,云:“卫武公作此诗,使人日诵于其侧以自警。”而清姚际恒《诗经通论》驳《毛诗序》道:“刺王则刺王,自警则自警,未有两事可夹杂为文者。”近人亦多以为此系刺诗而非自儆之诗。其实《毛诗序》之说并无大误,只是措辞有些欠妥,如说成“卫武公藉自警以刺王”,就圆通无碍了。因为自儆与刺王两事看似无关,实则“乃诗人之狡猾手法,恰当赅括在奴隶制社会诗人首创主文谲谏技巧之中”(陈子展《诗经直解》)。
至于所刺的周王是否如《毛诗序》所说是周厉王,宋代以来学者对此考辨已详。宋戴埴《鼠璞》说:“武公之自警在于髦年,去厉王之世几九十载,谓诗为刺厉王,深所未晓。”清阎若璩《潜丘剳记》说:“卫武公以宣王十六年己丑即位,上距厉王流彘之年已三十载,安有刺厉王之诗?或曰追刺,尤非。虐君见在,始得出词,其人已逝,即当杜口,是也;《序》云刺厉王,非也。”他们都指出《抑》不可能是刺厉王。清魏源《诗古微》进一步分析说:“《抑》,卫武公作于为平王卿士之时,距幽(王)没三十余载,距厉(王)没八十余载。‘尔’、‘女’、‘小子’,皆武公自儆之词,而刺王室在其中矣。‘修尔车马,弓矢戎兵’,冀复镐京之旧,而慨平王不能也。”魏氏认为此诗所刺的周王不是厉王也不是幽王,而是平王,他的意见是正确的。
周平王就是周幽王的儿子宜臼,幽王昏庸残暴,宠爱褒姒,最后被来犯的西戎军队杀死在骊山。幽王死后,宜臼被拥立为王。公元前770年(平王二年),晋文侯、郑武公、卫武公、秦襄公等以武力护送平王到洛邑,东周从此开始。其时周室衰微,诸侯坐大。平王施政不当,《王风·君子于役》、《王风·扬之水》就是刺平王使“君子行役无期度”,“不抚其民,而远屯戍于母家(申国)”之作。而此诗作者卫武公则是周的元老,经历了厉王、宣王、幽王、平王四朝。厉王流放,宣王中兴,幽王覆灭,他都是目击者,平王在位时,他已八九十岁,看到自己扶持的平王品行败坏,政治黑暗,不禁忧愤不已,写下了这首《抑》诗。
诗的前四章为第一部分。首章先从哲与愚的关系说起。《诗经》的艺术手法,通常说起来主要有赋比兴三种,此处用的是赋法,也就是直陈,但这种直陈却非较常见的叙事而是说理。“靡哲不愚”,看来是古人的格言,千虑一失,聪明人也会有失误,因此聪明人也要谨慎小心。普通人的愚蠢,是他们天生的缺陷;而聪明人的愚蠢,则显得违背常规,令人不解。在卫武公眼中,周平王不是一个傻瓜,但现在却偏生变得这么不明事理,眼看要将周王朝引向万劫不复的深渊。卫武公是非常希望平王能够做到“抑抑威仪,维德之隅”的,可惜现实令人失望。于是接下去作者便开始从正反两方面来作规劝讽谏。
第二章卫武公很有针对性地指出求贤与立德的重要性。求贤则能安邦治国,“訏谟定命,远犹辰告”二句便是求贤的效用,立德则能内外悦服,“敬慎威仪,维民之则”二句,便是立德的结果。第三章转入痛切的批评,“兴迷乱于政”、“颠覆厥德”、“荒湛于酒”、“虽(惟)湛乐从(纵)”、“弗念厥绍”、“罔敷求先王”,一下子列举了平王的六条罪状,可谓怵目惊心,仿佛是交响乐中由曲调和缓的弦乐一下子进到了音响强烈的铜管乐,痛之深亦见爱之深。第四章“首三句有挽回皇天之意,亦明其为王言之”(陈子展《诗经直解》),再转回正面告诫,要求执政者(从自儆角度说是卫武公,从刺王角度说是周平王)早起晚睡勤于政事,整顿国防随时准备抵御外寇。“用戒戎作,用逷蛮方”两句,对幽王覆灭的隐痛记忆犹新,故将军事部署作为提请平王注意的重大问题。
第五章至第八章,是诗的第二部分,进一步说明什么是应当做的,什么是不应当做的,作者特别在对待臣民的礼节态度,出言的谨慎不苟这两点上不惜翻来覆去诉说,这实际上也是第二章求贤、立德两大要务的进一步体现。后来孔子所谓的“仁恕”之心,以及传统格言的“敏于事而慎于言”的道理,已经在此得到了相当充分的阐发,从这一点上说,卫武公可称得上是一个伦理家、哲学家。在具体的修辞上,作者在纯粹的说理句中,不时注意插入形象性的语句,使文气不致过于板滞,可渭深有匠心。如第五章的“白圭之玷,尚可磨也”,是对比中的形象,第六章的“莫扪朕舌,言不可逝矣”,是动作中的形象,第七章的“相在尔室,尚不愧于屋漏”与第八章的“投我以桃,报之以李”,是比喻中的形象,而“彼童而角,实虹小子”以无角公羊自夸有角的巧喻刺平王之昏聩,尤为神来之笔,清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以之与《小雅·宾之初筵》“由醉之言,俾出童羖”句相提并论,说此诗“是无角者而言其有角”,《宾之初筵》是“有角者而欲其无角”,“二者相参,足见诗人寓言之妙”。
第九章至末章是诗的第三部分。在反覆申述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之后,卫武公便恳切地告诫平王应该认真听取自己的箴规,否则就将有亡国之祸。“荏染柔木,言緍之丝”为诗中惟一用兴法的两句,兴又兼比,拿有韧性的木料才能制作好琴,而上等的制琴木料还应配上柔顺的丝弦作比方,说明“温温恭人,维德之基”的道理,可谓语重心长。而作为对比的“其维愚人”、“其维哲人”几句的弦外之音,无非是这样的意思:大王啊,您听我的话就是明主,您不听我的话就是昏君,您可要三思啊!其言潜气内转,柔中带刚。下面第十章“匪手携之,言示之事;匪面命之,言提其耳”,用两个递进式复句叙述,已是后世扇面对的雏形,极其鲜明地表现出一个功勋卓著的老臣恨铁不成钢的忧愤。而第十一章连用四组叠字词,更增强了这种忧愤的烈度。于是末章作者再一次用“於乎小子”的呼告语气作最后的警告,将全诗的箴刺推向高潮。“取譬不远,昊天不忒”,就如《大雅·荡》的结尾“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一样,是痛心疾首的悲叹。今天的读者面对这样的忧愤之词,仍觉惊心动魄,不知当时周平王读此诗会有什么反应。但不管效果如何,此诗“千古箴铭之祖”(吴闿生《诗义会通》)的地位当是无法动摇的。并且,除了从文学角度说《抑》自有其审美价值外,从语言学角度说,它又是一座成语的矿藏,“夙兴夜寐”、“白圭之玷”、“舌不可扪”、“投桃报李”、“耳提面命”、“谆谆告戒”等成语,都出自此篇。
此诗高度地概括和评价了杜甫爱国忧君的一生,表达了自己对杜甫忠君忧国的衷心敬佩之情,深深同情杜甫颠沛流离、歌哭于风尘的不幸命运。全诗深稳典切,凝练有力,一气贯注,笔无懈弱,颇具骨力,尾联尤富思致。
诗的首句“不仅”二字,表明杜甫既是诗人,又是忠臣,同时加重了“忠”的分量,并将“忠”推到突出而明显的位置上。杜甫怀有“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的宏伟抱负,却只作过一些卑微而闲散的官职。在成都,投奔好友严武,为节度参谋,也不得志,几个月便辞去了。“忌”“薄”相映,有力地表明无论是在朝廷,还是在地方,都是有才而不见用,空怀报国之心。这既是为杜甫鸣不平,又是对时代的批判。“沉沦”“乱离”,表明杜甫长期漂泊,一生潦倒。但他“每依北斗望京华”(《秋兴》),始终不忘国家,不忘人民,不忘“君父”。
就是这样一个诗人而兼“契稷身”,最后连返回故乡的愿望也未实现,病卒于同他相依为命的一只破船上。“忧社稷”“老风尘”,正是杜甫全部生活的真实写照。而其诗歌,号称“诗史”。“信史文章自有真”,这是切合实际的评价。诗歌以“契稷身”而“薄宦沉沦”始,以“儒士作忠臣”而“可怜”终,充分表现了作者对杜甫的深沉感叹。
该诗惊奇之处就是第一句,一开始就以不凡的口吻说“先生不仅是诗人”,一下子把读者的兴头勾起来,令人拍案称奇。其次,该诗结构严谨,很有宋词讲“理”的意味。前后呼应,一问一答,脉络清晰。这首诗体现出蒋士铨的创作风格,感情雄厚,凝重,读来自有一股凛然正气升起。
提起送别诗,不能不想起著名的阳关曲。阳关在今天甘肃敦煌西南一百三十里,是唐代出西域的门户,王维《送元二使安西》这首动人的送别诗,写成后广泛流传,被谱成歌曲演唱,称作“渭城曲”;唱时还要把结尾一句反复重复三遍,所以又称“阳关三叠”。诗前两句承题写离家,写舟中回望之景。三、四句转到言情上,将无情之物说成有情,而把有情的人,偏说成是无情,就形成了更为曲折也更耐人寻思的情景关系,在艺术表现上是颇为新奇的。
诗前两句承题写离家。晚上,诗人出行,亲友们聚集江边相送,唱着离别的的阳关曲;诗人登上一叶小舟,顺流东下。诗组合了各种离别的意象,深沉地表达离别时的情感。“水东流”是写他乘舟出行,引出下句“一钓舟”,但因它紧接“阳关一曲”送别歌后,就暗示是以东流水表达深长的离情别绪。对句中的“旌阳”是指明离别场所,“灯火”是从水中看岸上,暗示船已离岸渐渐远去。“灯火旌阳一钓舟”,使人仿佛见到沉沉夜幕中,一只小船驶离了岸边,在众人的唏嘘中渐渐远去,渲染出浓重的伤感氛围。乘夜离乡别土,情景如此,人的思想又是如何呢?三、四句因而转到言情上。诗人在诗中一反常态,故作轻松语,说自己也不过是和平常一样,喝酒喝醉了,没有别离应有的伤悲,倒是满川的风月在替自己愁。这两句很别致,说自己不愁是假的,诗人离家次数多了,是不是“如今识尽愁滋味”,不想做出愁态来呢?“我自只如常日醉”,多多品味,不难发现其中含有许多苦涩味。末句的风月替自己愁,这愁就无限扩大,漫延到整个自然界,比写人的愁怨范围和深度增展许多;把多情的风月与浑然沉醉的自身作对比,更为曲折地反映了自己复杂的心理。
金代王若虚《滹南遗老诗话》对这首诗的后两句很不满意。他认为诗只有写“人有意而物无情”才是,像黄庭坚另一首《题阳关图》“渭城柳色关何事,自是行人作许悲”这样写就很好;这首离别家乡的诗把人写成无情而物有情,就不合情理,“此复何理也”。王若虚所说的“人有意而物无情”,是大多数诗歌表现的手法,如岑参《山房春事》:“庭树不知人去尽,春来还发旧时花。”韦庄《台城》:“无情最是台城柳,依旧烟笼十里堤。”黄庭坚作诗,喜欢翻过一层,“化臭腐为神奇”;宋张戒《岁寒堂诗话》说他“只知奇语之为诗”。因为他不肯作寻常语,所以在这首诗中,有意不把“满川风月”写成无情的东西来衬托自己的离情别愁,偏说自己无情而“满川风月替人愁”。如此措笔,加深了层次,把无情物说成有情,是把自己的感情移入物中;而自己“只如常日醉”貌以无情,实质上成为有意的掩饰,是情到深处反无情的表现,比直接说有情要深沉含蓄得多。这样的表现手法,前人也多次用过,如刘禹锡《杨柳枝词》:“长安陌上无穷树,唯有垂杨管别离。”杜牧《赠别》:“蜡烛有心还惜别,替人垂泪到天明。”张泌《寄人》:“多情只有春庭月,犹为离人照落花。”只是前人总是说了人有情而次及景物亦有情,黄庭坚再作变化,说成人无情而物有情而已。
黄庭坚这首诗意新语工,但也有迹可寻。在此前欧阳修曾有首《别滁》诗云:“花光浓烂柳阴明,酌酒花前送我行。我亦且如常日醉,莫教弦管作离声。”黄诗也许参考过欧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