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玉的《高唐赋》和《神女赋》是在内容上相互衔接的姊妹篇,两篇赋都是写楚王与巫山神女梦中相会的爱情故事,但两篇赋的神女形象差别很大。
《高唐赋》中的神女最引人注目的地方是她自由奔放、大胆追求爱情的举动,所谓“闻君游高唐,愿荐枕席”。这是一片赤裸裸的原始激情和欲望的自然流露,是未曾受到任何封建礼教和伦理道德束缚的人性的直接张扬。这种随意放任的性关系并非宋玉的凭空想像,而是原始初民爱情生活的真实反映,是对于原始时代“自由”婚姻的朦胧回忆。就是说,在原始社会的特定发展阶段上,确实存在着无限制的随意婚姻和自由放任的性关系。并且,原始社会结束后,这种状况还有延续。不要说更远,即使是到了一夫一妻制已经建立起来,配偶关系相对稳定的原始社会末期和奴隶制社会初期,受传统习俗的影响,性关系还是相当自由和放任的,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旧时性交关系的相对自由,绝没有随着对偶婚制或者甚至个体婚制的胜利而消失。”至于在某些特定的时期,如一些重大的节日,性关系更是随意而放任。古罗马的沙特恩节要举行群众性的盛宴和狂欢,同时“盛行性关系的自由”,沙特恩节因而也就成为纵情欢乐的代名词。中国古代也是如此,《周礼·地官·媒氏》:“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凡男女之阴讼,听之于胜国之社。”郑玄注:“阴讼,争中冓之事以触法者。”从“令会男女”、“奔者不禁”甚至有因婚媾而争讼的情况,说明当时的性关系也是相当自由的。《周礼》所记反映的大约是商周时代的事,是传统习俗的延续和发展,由此不难想像神话产生的原始时代性关系的更大自由和放任。从这个角度来看巫山神女“愿荐枕席”,主动寻求匹偶交欢的举动就很好理解了:既不是反常,也不是“淫惑”,而是她那个时代(即神话时代)的十分正常而普遍的行为。
巫山神女神话特征的另一个重要表现是她的神奇变化:“妾在巫山之阳,高丘之阻。旦为朝云,暮为行雨。朝朝暮暮,阳台之下。”巫山神女没有通过任何中间环节,即直接变为朝云和行雨,是非常神奇的。这种情况根本无法通过经验和理智去解释,而只能通过神话的逻辑——变形法则——去说明。在原始人看来,“在不同的生命领域之间绝没有特别的差异。没有什么东西具有一种限定不变的静止状态:由于一种突如其来的变形,一切事物都可以转化为一切事物。如果神话世界有什么典型特点和突出特征的话,如果它有什么支配它的法则的话,那就是这种变形的法则。”原始初民的想像正是由于轻而易举地越过决定事物性质的界限而显得丰富和大胆。
以上两个方面即追求爱情的方式和神奇变化,充分说明《高唐赋》中的神女是一个具有明显原始神话特征的神话式人物,一个地地道道的女神。
而《神女赋》中的神女完全是另外一副样子:这是一个服饰华美、容貌姣丽、举止端庄、神态娴静的女性。宋玉除了强调她的光彩照人的外貌之外,更强调她的内在的精神和气质,主要突出了两个方面:一是温柔和顺,安闲自得,骨法奇美,适于侍奉君上;一是贞谅清洁,意态高远,以礼自持,凛然难犯。可以看出,以上两个方面无论哪个方面都与原始神话中的女神格格不入,她完全属于另一个时代。《高唐赋》的巫山神女和《神女赋》不是一个形象。
关于《高唐赋》的主题思想,有学者认为高唐神女化为云雨是一种艺术想像,由于这种想像表现了男女交欢时那种像云一样飘忽,像雨一样空灵的感受,符合人们接受的心理基础,因而成为一种文学意象并对后代产生了重大影响。而这种艺术想像正是宋玉突发奇想的神来之笔,是宋玉对中国文学的重要贡献。这些听起来似乎有道理,实际上并不符合实际。
事实上,把男女交欢与云雨联系起来并非宋玉的发明。有学者以中外古代大量的事实证明了这种联系实乃出于一种古老的宗教观念,是交媾致雨宗教观念的反映。原始宗教认为人与自然是交相感应的,人的主观意念和行为可以影响客观事物的发展,巫术“相似律”原理认为,“仅仅通过模仿就实现任何他想做的事”,而男女交媾诱发降雨正是这种神秘的交感观念的反映。他们认为,行云降雨是天地阴阳交会的结果,所谓“天地相会,以降甘露”。(《老子》第32章)《周易·系辞下》:“天地氤氲,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而云雨则是使万物化生的最重要条件。原始初民的祈雨方式有多种多样,而交媾致雨的方式由于其自身的特点便成为他们比较常用和普遍的一种方式,有的民族还因此形成了有关的宗教仪式。
有了雨露滋润,草木得以茂盛,五谷得以丰收,因而由交媾致雨又进一步发展为可以促进丰收、富足乃至民族振兴和国家强盛。闻一多先生在研究《诗经》婚俗诗时曾指出:“初民根据其感应魔术原理,以为行夫妇之事,可以助五谷之蕃育,故嫁娶必于二月农事作始之时行之。”初民相信“如果没有人的两性的真正结合,树木花草的婚姻是不可能生长繁殖的”。弗雷泽在考察了中美洲、非洲、澳洲以及亚洲的原始民族之后得出结论:“他们仍然有意识地采用两性交媾的手段来确保大地丰产”,并相信与传说中的神灵交媾也可以达到这个目的。类似的观点在其他宗教文化学和人类文化学著作中也时有所见。
交媾致雨并促进丰收、富足和强盛的观念是特定宗教民俗背景下的产物,是多次发生过的“现实”,高唐神女与怀王交欢之后化为云雨的故事不过是它的神话反映而已,是宋玉对传统宗教和神话所做的比较忠实的记录。宋玉的高明之处在于他大胆地吸收民间神话,巧妙地运用它为自己的立意构思服务:借助神话所固有的观念内涵和文化意蕴来表现作品的主题思想。这就是说,《高唐赋》正是在这则神话所固有的文化观念意蕴的基础上的再创作。明确了《高唐赋》与高唐神女神话及其文化观念意蕴之间的关系,实际也就找到了认识作品的思想指向。
《高唐赋》由序和正文构成,实际写了三个内容:一、高唐神女神话及其所体现的交媾致雨的宗教观念。之所以在作品的开头先讲这样一个神话故事,就是以它的文化观念意蕴统摄全文。二、云雨之后山河更加宏伟壮丽,万物充满勃勃生机。这部分篇幅最长,是上述宗教神话的文化观念意蕴的形象表现。三、鼓励襄王往会神女,希望通过与神女交欢给国家和个人带来福祉。这部分是全文的结尾,表明往会神女的目的。这个目的与上述宗教神话的文化观念意蕴是完全一致的。
《高唐赋》的主题思想可以概括如下:根据传统的宗教神话观念,宋玉在赋文中鼓励襄王往会神女,与神女交欢,希望借此达到政治清明、民族振兴、国家富强以及个人身心强健、延年益寿的目的。同时,由衷赞美山河大地的宏伟壮丽和欣欣向荣的美好景象,赞美由神女所化的云雨给世界带来的生机和活力。可以看出,《高唐赋》的立意完全建立在传统的宗教神话观念基础上,是按照古老神话的文化观念意蕴展开铺写的,因此,全文都以交媾致雨并促进丰收、富足和强盛的观念为统摄。也正是因为如此,从文中对于山河大地和云雨的由衷赞美,依稀可以看到原始的自然崇拜观念的踪影。这样理解《高唐赋》的主题思想,使序和正文有机结合起来,从根本上避免了其他各种说法导致的“两回事”的缺欠,并可以从神话故事本身得到进一步的印证:《渚宫旧事》之三引《襄阳耆旧传》写怀王游高唐梦神女与之交欢,神女临别时说:“妾处之,尚莫可言之。今遇君之灵,幸妾之搴。将抚君苗裔,藩乎江汉之间。”原文可能有脱误,大致意思是:“蒙你不弃我的陋质,爱幸于我,我将保佑你的子孙使他们世世代代藩昌于江水和汉水之间。”神话故事本身就说明与神女交欢即可受到神女的保佑,使人口繁衍,民族兴旺。这对于理解《高唐赋》的主题思想很有启发。
这首诗详细地描写了庆州战役的全过程,较为真实地反映了当时的作战情况。诗中对宋王朝忽视边防和宋军将士的怯懦无能进行了尖锐的毫不留情的抨击,体现了诗人的爱国主义激情。
诗人不是一般地记述这次战败,而是有意总结失败的教训。所以,开端四句,就揭示出宋朝“王者师”为西夏所败的原因:在于宋对外失策,边防无准备。“无战王者师”是说朝廷的军队有征而无战,因而应该是不可抗拒的。有备才能无患,这是兵书上十分强调的。如今天下太平几十年,“有备无患”虽然还写在兵书上,但早已被人抛弃了。所以宋军遭至到了惨败。“直随秋风寇边城”,含义颇丰,即是写实,也是比喻,西夏这次进犯正值秋天,而西夏寇边,又如秋风扫落叶、长驱直入,写出了西夏敌寇的来势凶猛,“屠杀熟户烧障堡,十万驰骋山岳倾”,更见其西夏的声威,成势不可挡之势。敌人的声威如此,而宋朝军队又是什么状况,国家的边防要塞如今有谁在那里指挥,原来竟是一个身为承制之官的乳臭小儿。大吃大喝就是这位承判的事业,他不懂得用兵打仗的谋略。这样的人指挥军队,是一定会失败的。“符移火急蒐卒乘”,照应了开端四句,正面描写宋军的无备。宋军将帅不仅毫无战前的准备,而且大敌当前,竟以为杀敌就如同捆绑尸体那样容易。因此,未组成一个军的兵力就仓促出战了,急急忙忙催促着战士们沿着艰险的山路行走。这些铺叙都深深地隐含着作者的激愤之情,是议论,是抒情,也是对失败原因的总结,是情、事、理的结合。
下面四句则叙述描写了宋军行军的艰难和狼狈的状态。“虏骑笑指声嘻嘻”以敌人的指笑反衬出宋军的失败。上面的“就戮如缚尸”正是成为宋军自己的写照,真是绝妙的讽刺。这一段是铺叙之笔,诗人毫无掩饰地描写宋朝军队从将军到士兵的腐败无能,从而揭示了宋军必败的根源,叙述中,饱含着沉痛的感情。下面宋军惨败的描写,更令人痛心且惨不忍睹。敌人早已窥伺到宋军的行动,出其不意地把山下的道路堵截起来,宋军脱下头盔,向敌人投降,乞求免死。那位承制被敌人反绑着双手,眼泪鼻涕一齐流出来。正当这帮将士进退不知所措时,敌人下令,有技艺的人可以保全生命,“争献小技歌且吹”,真实而又轻蔑地描绘出战场上那种群魔乱舞,令人哭笑不得的情形。“其余劓馘放之去,东走矢液皆淋漓。道无耳准若怪兽,不自愧耻犹生归!”更是对宋军苟且偷生丧师侮国行径的无情揭露。他们的丑态刻画得淋漓尽致。宋军残存的人,被割去了鼻子和耳朵,狼狈地,屎尿淋漓地竟不觉得耻辱地逃了回去。对此诗人极为愤慨,便引发下面的议论,指出了失败的责任和原因:“守者沮气陷者苦,尽由主将之所为。地机不见欲侥胜,羞辱中国堪伤悲!”“地机不见”,即看不出地势险阻对于作战的机宜,再一次揭示了主将的愚昧无知。这四句议论与开端四句相呼应,进一步深化了全诗的主题。
宋诗在表现爱国斗争,抒发爱国思想方面比历代海歌都更为深入,更为直接。愤慨国势削弱、异族侵凌而愿意“破敌立功”的英雄抱负,已经成为北宋爱国诗歌的共同主题,苏舜钦的诗表现的尤为充分和突出。《宋史》本传说他“时发愤懑于歌诗,其体豪放,往往惊人”。他的诗具有强烈的政治感情而以明快豪迈的语言表达,是他诗歌的显著特色。这首诗更充分体现了他这种风格特征。在叙事中,感情激越,气势奔放,语言畅达,充满了一种英雄气概和浓厚的爱国之情,是宋代边塞诗中少有的作品。略显不足的是在修辞上稍嫌粗糙,缺乏回旋转折、含蓄淳泓之妙。其中以“之”所构成的诗句较多,开头结尾都陷于议论,显然是继承了韩愈的以文为诗,以议论入诗的传统,因而使诗明显地表现出散文化的倾向。然而,在西昆体纤巧浮靡诗风盛行的情况下,象《庆州败》这样豪放激越的诗歌,无疑是宋代边塞诗中的典范之作。
陶诗一大特点,便是他怎么想就怎么说,基本上是直陈其事的“赋”笔,运用比兴手法的地方是不多的。故造语虽浅而涵义实深,虽出之平淡而实有至理,看似不讲求写作技巧而更得自然之趣。这就是苏轼所说的“似枯而实腴”。魏晋人侈尚清谈,多言生死。但贤如王羲之,尚不免有“死生亦大矣,岂不痛哉”之叹;而真正能勘破生死关者,在当时恐怕只有陶渊明一人而已。如他在《形影神·神释》诗的结尾处说:“纵浪大化中,不忧亦不惧;应尽便须尽,无复独多虑。”意思说人生居天地之间如纵身大浪,沉浮无主,而自己却应以“不忧亦不惧”处之。这已是非常难得了。而对于生与死,他竟持一种极坦率的态度,认为“到了该死的时候就任其死去好了,何必再多所顾虑!”这同陶在早些时候所写的《归去来辞》结尾处所说的“聊乘化以归尽,乐夫天命复奚疑”,实际是一个意思。
这种勘破生死关的达观思想,虽说难得,但在一个人身体健康、并能用理智来思辨问题时这样说,还是比较容易的。等到大病临身,自知必不久于人世,仍能明智地认识到这一点,并以半开玩笑的方式(如说“但恨在世时,饮酒不得足”)写成自挽诗,这就远非一般人所能企及了。陶渊明一生究竟只活了五十几岁(梁启超、古直两家之说)还是活到六十三岁(《宋书·本传》及颜延之《陶徵士诔》),至今尚有争议;因之这一组自挽诗是否临终前绝笔也就有了分歧意见。近人逯钦立先生在《陶渊明事迹诗文系年》中就持非临终绝笔说,认为陶活了六十三岁,而在五十一岁时大病几乎死去,《拟挽歌辞》就是这时写的。对于这三首自挽诗,吴小如先生断定他是在大病之中,至少认为自己即将死去时写的。而诗中所体现的面对生死关头的达观思想与镇静态度,毕竟是太难得了。至于写作时间,由于《自祭文》明言“岁惟丁卯,律中无射”,即公元427年(宋文帝元嘉四年)九月,而自挽诗的第三首开头四句说:“荒草何茫茫,白杨亦萧萧,严霜九月中,送我出远郊。”竟与《自祭文》时令全同,倘自挽诗写作在前,就太巧合了。因此把这三首诗隶属于作者临终前绝笔更为适宜。
第一首开宗明义,说明人有生必有死,即使死得早也不算短命。这是贯穿此三诗的主旨,也是作者对生死观的中心思想。然后接下去具体写从生到死,只要一停止呼吸,便已名登鬼录。从诗的具体描写看,作者是懂得人死气绝就再无知觉的道理的,是知道没有什么所谓灵魂之类的,所以他说:“魂气散何之,枯形寄空木。”只剩下一具尸体纳入空棺而已。以下“娇儿”、“良友”二句,乃是根据生前的生活经验,设想自己死后孩子和好友仍有割不断的感情。“得失”四句乃是作者大彻大悟之言,只要人一断气,一切了无所知,身后荣辱,当然也大可不必计较了。最后二句虽近诙谐,却见出渊明本性。他平生俯仰无愧怍,毕生遗憾只在于家里太穷,嗜酒不能常得。此是纪实,未必用典。不过陶既以酒与身后得失荣辱相提并论,似仍有所本。盖西晋时张翰有云:“使我有身后名,不如即时一杯酒。”(见《晋书·文苑》本传)与此诗命意正复相近似。
此三诗前后衔接,用的是不明显的顶针续麻手法。第一首以“饮酒不得足”为结语,第二首即从“在昔无酒饮”写起。而诗意却由入殓写到受奠,过渡得极自然,毫无针线痕迹。“湛”训没,训深,训厚,训多(有的注本训澄,训清,似未确),这里的“湛空觞”指觞中盛满了酒。“今但湛空觞”者,意思说生前酒觞常空,现在灵前虽然觞中盛满了酒,却只能任其摆在那里了。“春醪”,指春天新酿熟的酒。一般新酒,大抵于秋收后开始酝酿,第二年春天便可饮用。“浮蚁”,酒的表面泛起一层泡沫,如蚁浮于上,语出张衡《南都赋》。这里说春酒虽好,已是来年的事,自己再也尝不到了。“肴案”四句,正面写死者受奠。“昔在”四句,预言葬后情状,但这时还未到殡葬之期。因“一朝出门去”是指不久的将来,言一旦棺柩出门就再也回不来了,可见这第二首还没有写到出殡送葬。末句是说这次出门之后,再想回家,只怕要等到无穷无尽之日了。一本作“归来夜未央”,意指自己想再回家,而地下长夜无穷,永无见天日的机会了。亦通。
从三诗的艺术成就看,第三首写得最好,故萧统《文选》只选了这一首。此首通篇写送殡下葬过程,而突出写了送葬者。“荒草”二句既承前篇,又写出基地背景,为下文烘托出凄惨气氛。“严霜”句点明季节,“送我”句直写送葬情状。“四面”二句写墓地实况,说明自己也只能与鬼为邻了。然后一句写“马”,一句写“风”,把送葬沿途景物都描绘出来,虽仅点到而止,却历历如画。然后以“幽室”二句作一小结,说明圹坑一闭,人鬼殊途,正与第二首末句相呼应。但以上只是写殡葬时种种现象,作者还没有把真正的生死观表现得透彻充分,于是把“千年”句重复了一次,接着正面点出“贤达无奈何”这一层意思。盖不论贤士达人,对有生必有死的自然规律总是无能为力的。这并非消极,而实是因看得破看得透而总结出来的。而一篇最精彩处,全在最后六句。“向来”犹言“刚才”。刚才来送殡的人,一俟棺入穴中,幽室永闭,便自然而然地纷纷散去,各自回家。这与上文写死者从此永不能回家又遥相对照。“亲戚”二句,是识透人生真谛之后提炼出来的话。家人亲眷,因为跟自己有血缘关系,可能想到死者还有点儿难过;而那些同自己关系不深的人则早已把死者忘掉,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了。《论语·述而篇》:“子于是日哭,则不歌。”这是说孔子如果某一天参加了别人的丧礼,为悼念死者而哭泣过,那么他在这一天里面就一定不唱歌。这不但由于思想感情一时转不过来,而且刚哭完死者便又高兴地唱起歌来,也未免太不近人情。其实孔子这样做,还是一个有教养的人诉诸理性的表现;如果是一般人,为人送葬不过是礼节性的周旋应酬,从感情上说,他本没有什么悲伤,只要葬礼一毕,自然可以歌唱了。陶渊明是看透了世俗人情的,所以他反用《论语》之意,爽性直截了当地把一般人的表现从思想到行动都如实地写了出来,这才是作者思想上的真正达观而毫无矫饰的地方。陶之可贵处亦正在此。而且在作者的人生观中还是有着唯物的思想因素的,所以他在此诗的最后两句写道:“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大意是,人死之后还有什么可说的呢,他把尸体托付给大自然,使它即将化为尘埃,同山脚下的泥土一样。这在佛教轮回观念大为流行的晋宋之交,真是十分难能可贵的唯物观点呢。
至于前面说的此三首陶诗极有新意,是指其艺术构思而言的。在陶渊明之前,贤如孔孟,达如老庄,还没有一个人从死者本身的角度来设想离开人世之后有哪些主客观方面的情状发生;而陶渊明不但这样设想了,并且把它们一一用形象化的语言写成了诗,其创新的程度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当然,艺术上的创新还要以思想上的明彻达观为基础。没有陶渊明这样高水平修养的人,是无法构想出如此新奇而真实、既是现实主义的、又是浪漫主义的作品来的。
朱熹撰写的《诗集传》二十卷(后人并为八卷),是宋以后《诗经》的重要注本之一。他杂采《毛诗》《郑笺》及齐、鲁、韩三家之说,作以己意为取舍, 旨在探求《诗经》本义。这样,就使他的“传”打破了《毛诗序》的迷信,在理解上另辟蹊径。同时兼顾训诂与剖析义理,作以剖析义理为主,在阐释诗义上多所发明。这篇序文抓住有关《诗经》研究的几个带全局性问题,阐明了自己的观点。
首先谈诗所以产生的原因。他既沿用《毛诗序》的说法,又引《礼记》加以补充,认为感物生情,情思生言, 由于充分表达感情的需要,就产生了合于音响节奏的诗。他强调“诗者,人心之感物作形于言之馀也”,突出客观外物的作用,对《毛诗序》“情动于中”的观点作了补充。
其次谈诗的教化作用。他根据感物形言有邪正是非的观点,把诗的教化分为两方面:一是在上的圣人“所感者无不正”,故作“足以为教”,这是上以诗化下的一面;一是常人所感虽杂,但“上之人”加以选择“思所以自反”, “作因有以劝惩”,这是以诗刺上的一面。这些观点,是对《毛诗序》“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的进一步发挥。他又指出, “昔周盛时”,诗教大兴;及至衰微,“遂废作不讲”。但诗教“被于万世”,在于孔子的删诗。这是强调圣人在发挥《诗》的教化作用中所起的巨大作用。
再次谈诗的体制及其流变。朱熹认为,风、雅、颂体制的不同在于它们是不同性质的乐歌:风“多出于里巷歌谣之作”;雅、颂是“朝廷郊庙乐歌之词”。他还沿袭郑玄《诗谱序》“正经”、“变风”、“变雅”的说法,对诗的流变加以具体阐释,并认为诗是“正”与“变”两方面的结合, “诗之为经”正在于这种结合,从作使“人事浃于下,天道备于上,作无一理之不具也”。这显然不同于《毛诗序》将“变风”、“变雅”仅仅归结为“王道衰,礼义废,政教失,国异政,家殊俗”的产物。特别是强调风诗乃“男女相与咏歌,各言其情”,变雅为“贤人君子,闵时病俗之所为”等,发前人所未发,较之《毛诗序》显然更符合《诗》的创作情况。
最后谈学诗的基本原则。朱熹明确指出,学诗的途径首先是按照风、雅、颂的不同体制分别“求其端”、“尽其变”、“大其规”、“要其止”,也就是要从整体上把握诗的基本精神;然后“章句以纲之,训诂以纪之,讽咏以昌之,涵濡以体之”,即通过“章句”、“训诂”、“讽咏”、“涵濡”,来探究诗篇的具体含义。最后, “察之情性隐微之间,审之言行枢机之始”,诗的教化作用就能落实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实践之中。把握诗的基本精神,探究诗篇的具体含义,从作悟出“修身及家、平均天下之道”,鲜明地体现了宋学的时代精神。
以上所谈《诗》所以产生的原因、《诗》的教化作用、《诗》的体制及其演变、学《诗》的基本原则,可以说是朱熹研究《诗经》、撰写《诗集传》的指导思想,其核心固然是强调《诗》的教化作用。朱熹在宋代理学勃兴的背景下研究《诗经》,鉴于他在知行关系上坚持“知先行后”、“行重知轻”、“知行相须”,其中不乏可以拣拾的“真理颗粒”,故作在《诗经》的研究中往往能别出机杼,断以己意。这篇序文就超越了魏以来墨守《毛诗序》解《诗》的樊篱,明显地体现出对汉儒的诗学观念的修正和突破,从作成为《诗经》研究中的一篇重要文献。
这篇序文在写法上也颇具特色。全文采用问答方式,通过四问四答, 自然地转移论题,使得论题醒目、条理井然,加之论说透辟、浅显,语言整饬、精炼,成为古代序文的名篇长久流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