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意在描写打猎人的本领和美德。其人带着猎犬出猎,品德仁慈,卷发美髯,具有长者之相。作者是以羡慕的眼光,对猎人的外在英姿和内在美德进行夸赞。
打猎是古代农牧社会习以为常的事。猎者除获得生活所需之物外,还有健身习武的好处。古人认为,国家要强盛,离不开文治武功。体魄强健,好勇善战,体现了国人的尚武精神。仁爱慈善,足智多谋,体现了国人的文明精神。因此,文武并崇,刚柔兼济,在古代形成一种风尚,一种共识。在这种风气影响下,人们往往把是否能文能武作为衡量一个人是否有出息的重要标准。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也常常以这种标准与眼光来衡量和观察各种人物,一旦有这样的人物出现,就倍加赞赏,此诗中的猎者就是其中一例。作者选取狩猎这一常见习俗,对猎人的善良、勇敢、能干和美姿进行赞誉,既是情理中事,又是诗人审美眼光独到之处。
此诗采用了由犬及人、由实到虚的写法。全诗共三章,每章的第一句均以实写手法写犬;每章的第二句均以虚写手法写人。
“即物指人,意态可掬”(陈震《读诗识小录》)。“令令”“重环”“重鋂”,是写犬,不仅描绘其貌,而且描摹其声。由此可以想见当时的情景:黑犬在猎人跟前的受宠貌和兴奋貌,猎犬在跑动中套环发出的响声等等,这就从一个侧面烘托出狩猎时的气氛。未见其人,先闻其“卢令令”之声。后面才走出诗中的主人公。“美且仁”“美且鬈”“美且偲”,则是写人,在夸赞猎人英姿的同时,又夸赞猎人的善良、勇敢和才干。这样看来,诗中所赞美的猎人,是个文武双全、才貌出众的人物,以致引起旁观者(包括作者)的羡慕、敬仰和爱戴。从感情的角度看是真实的,从当时所崇尚的民风看,也是可信的。
全诗仅二十四字,就勾勒出一个壮美、仁爱、勇武、多才的年青猎人带着心爱的猎犬打猎的情景,文字简练,形象生动。
此诗是古代大型舞乐《大武》的三成歌词。《大武》的乐曲早已失传,虽有零星的资料,但终难具体描述。然其舞蹈形式则留下了一些粗略的记录,可以作大概的描绘。第一场,在经过一番擂鼓之后,为首的舞者扮演武王,头戴冕冠出场,手持干戚,山立不动。其余六十多位舞者扮武士陆续上场,长时间咏叹后退场。这一场舞蹈动作是表示武王率兵北渡盟津,等待诸侯会师,八百诸侯会合之后,急于作战,而周武王以为伐纣的时机尚不成熟,经过商讨终于罢兵的事实。第二场主演者扮姜太公,率众舞者手持干戈,奋臂击刺,猛烈顿足。他们一击一刺,做四次重复,表示武王命太公率敢死队闯犯敌阵进行挑战,武王率大军进攻,迅速获胜,威振中原。第三场众舞者由面向北转而向南,表示周师凯旋返回镐京。第四场开始时,众舞者混乱争斗,扮周、召二公的舞者出而制止,于是众舞者皆左膝跪地,表示成王即位之后,东方和南方发生叛乱,周、召二公率兵平乱的事实。第五场,众舞者分成左右两大部分,周公在左、召公在右,振动铃铎,鼓励众舞者前进,表示成王命周公镇守东南,命召公镇守西北。第六场,众舞者恢复第一场的位置,作阅兵庆典和尊崇天子成王的动作,表示周公平乱以后,庆祝天下太平,各地诸侯尊崇周天子。
按传统说法,《诗经》是配乐舞的歌词,即诗乐舞三位一体。王国维曾怀疑这一说法,但他撰《周大武乐章考》研究《大武》的歌辞时还是按这一原则进行的,即认为《大武》六成有诗六篇。他根据《毛诗序》《左传·宣公十二年》《礼记·祭统》等资料推断,认为与《大武》六成对应的六诗依次为:《昊天有成命》《武》《酌》《桓》《赉》《般》。后经冯沅君、陆侃如,尤其是高亨《周代大武乐考释》的详细考辨,断定《大武》六成的六篇诗的排列次序确定为:《我将》《武》《赉》《般》《酌》《桓》。
《周颂·赉》作为《大武》三成歌辞,是表现武王伐纣胜利后,班师回到镐京,举行告庙和庆贺活动,同时进行赏赐功臣财宝重器和分封诸侯等事宜的一场乐舞。此诗首先指出父亲文王的勤于政事的品行,表示自己一定以身作则。接着指出天下平定是他所追求的大目标,为了达到这一目标,告诫所有诸侯们都必须牢记文王的品德,不可荒淫懈怠。诗歌与其说是追封赏赐功臣,不如说是指出了当时及其后的施政总方向:要使国家走向安定。周朝之命运在于”敷时绎思“也。这点像武王的特点,在封赏之时就开始布置以后的任务,总是走在人前,用简单几句话,就已把定国家大计。从容不迫,不慌不忙,看似无为,其实有为在先。
这首诗共六句,五言、四言、三言相间,但是有韵:止、之、思押韵,定、命押韵。好像是有韵的散文。《大武》六成中,这是唯一通篇押韵的诗。该诗语气诚恳,表现了武王深远的忧虑和倦倦之意,所以在短短的六句中竟反覆地告诫诸侯们“绎思”。
这首诗的标题为“赉”,而诗中并无“赉”字,估计原为《大武》三成的乐曲名。《毛诗正义》曰:“经无‘赉’字,序又说其名篇之意。赉,予也。言所以锡予善德之人,故名篇曰‘赉’。经之所陈,皆是武王陈文王之德,以戒敕受封之人,是其大封之事也。此言大封於庙,谓文王庙也。“显然原经并无诗歌名字,是后加的。之所以用”赉“,就是指诗歌是用于封赐时的礼乐。
这首诗前四句描写蓼花似火,绽放在水上,水鸟划过水面,惊得鱼儿上下穿梭,在这充满动感的背景下,千万顷的荷花绽放在水面之上,与满池荷叶红碧相间。最后两句想象荷花如同孙武当年斩落的宫女头颅。全诗写景雅致,想象奇特。
诗的前四句描绘了一幅美丽雅致、令人赏心悦目的画面:蓼花似火,绽放在水上,蘸入水中的,红色亦不改;水鸟划过水面,惊得鱼儿上下穿梭。就在这显示着大自然美妙与神秘的、充满动感的背景下,千万顷的荷花烂漫夺目地绽放在水面之上,与满池荷叶红碧相间,与千顷碧波相映生色。
诗人把荷花写得无限妖饶,充满生机,但是最后两句的想象,却充满了血腥和不祥:“孙武已斩吴宫女,琉璃池上佳人头。”诗人实在无法表达内心深处对荷花的独特感受,于是生发出一个兵家典故:孙武斩吴宫女。这个典故出自司马迁《史记·孙子吴起列传》。诗人把荷花比喻成孙武当年斩落的宫女的头颅。用“佳人头”作为诗歌意象来形容莲花的鲜艳、娇美,前所未有。这个比喻险怪、冷艳,带有几分杀机,包含着一个附庸国国君潜意识中的不平之气。不过如此一来,如火的蓼花映照下的水面则宛若一池血水,难怪当时人们都认为此诗不是吉兆。
这首诗写于诗人三十七岁以前。清江曲是苏庠泛舟清江所作。诗人一生主要过着遁迹江湖的隐居生活,这首诗便以其自得其乐的心情,描绘了啸傲江湖、放任自适的闲逸生活。清江,泛指诗人居处附近的一条清澈江河。
前六句所写,既是诗人隐逸生活的一日,又是长年生活的缩影。一二句写观赏。诗人生活在江河边,触目之景,最多的是水鸟:鸀常常嬉戏在塘水中,不过一有动静,便双双惊起,飞离水面;倒是偶居不离的鸳鸯,在那菰蒲深处,“相对浴红衣”,可以不受外界“骚扰”。长时间地观赏这些可爱而有灵性的水鸟,诗人感到有趣,感到欣喜。三、四句写归来。徜徉在“清江”之上,其乐无穷,诗人流连忘返,待回来时,往往天色已晚。桨划到白苹盛开的岸边,他向岸上望去,只见岸上挺立着丛丛芦苇。雪白的芦花连成一片,好像是给两岸铺上了一层皑皑的浓霜。情景如画,诗人心旷神怡。五、六句写系舟。将一叶扁舟系在岸边林荫下,上得岸来,迎面一阵萧萧秋风,吹起了诗人两鬓花白头发。如平镜的水面上起了一阵涟漪,诗人心田也掠过一个念头:对那些热衷于用世的人来说,这种江湖隐逸生活太平淡乏味了,不过,他却觉得其中有无限的清情趣。因此最末两句,诗人表明自己的志趣。“万事不理”,指不问人事,不与世事。观其一生出处,这里有着诗人与现实不合作的意味在内。“弄明月”,指赏玩月色。诗人声称:我就喜爱这种无忧无虑、无拘无束的生活,万事都不必、也不愿去理会,每日除了醒复醉、醉复醒外,便是“长占烟波弄明月”,小楫轻舟,永远占据在烟波江上,优哉游哉地观赏风景,玩赏月色,这是十分舒心惬意的。
这首诗,以属玉、鸳鸯、菰蒲、白苹、芦花、扁舟、林樾等景物,创造出一种幽美清新的江湖世界,活动在其间的诗人,又是一位孤高出尘、自由不羁的隐逸者,因此,全诗给人以一种脱尽尘世烟火的感觉,而使苏轼大为赞赏:“此篇若置太白集中,谁复疑其非也?”(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引)认为可与李白诗媲美。其与李白诗相似处有二:寄情山水、纵酒行乐、萧散洒脱的不群风致相似;随兴挥洒、辞气夸张、清新自然的飘逸风神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