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这个故事,很让我们疑心,这是否是后来添加上去的,因为伍员,也就是伍子胥,真的是料事如神,越王勾践卧薪尝胆,十年生聚,十年教训,竟然 就在二十年后灭掉了吴国,应了伍子胥的预言。当然,这个故事没有造假,不是假冒伪劣产品,而是真实的历史事实。
这样我们的确要佩服伍子胥的眼光和头脑了。他是清醒的政治家、军事家,具有理性的精神和现实主义态度。他识破了越国在兵临城下之时媾和来保存实力的意图,援引历史教训来告诉吴王夫差,却未被采纳。
这又一次告诉我们: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历史发展虽然不是重复循环的,但常常有惊人的相似之处,不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确乎要栽大跟头。夏朝第六代君主少康的“少康中兴”,就是一面镜子。国家虽然亡了,但留下了复仇的种子, 为日后的复兴提供了火种。星星之光,可以燎原。少康就真的从小到大,由弱到强, 灭掉仇敌,光复了祖先的业绩。
教训之二,是对陷入困境的“穷寇”,要穷追猛打,直至彻底消灭,不留任何祸根, 不时敌手有任何东山再起的希望,也就是要灭掉“种子”。还是毛主席英明, 他老人家早就手过:“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鲁迅先生也极力倡导通打“落水狗”的精神,即使狗儿落入水中做出哀求的可怜状,也要通打之,否则,它一旦爬上岸来,又会咬人的。古人也总结过不能纵虎归山,要不然会遗害无穷。从这个方面来说,吴王夫差放过越王勾践,实在是养虎遗患,玩火以至自焚。
教训之三,从越王勾践的角度说,在明知对手强大时,及时的表示屈服,要求媾和,以便保存实力,另图东山再起,卷土重来,是迫不得已最好的选择。识时务者为俊杰。 勾践不愧为识时务者,在即将亡国灭种的关键时刻,甘拜下风,屈居人下,以屈求神,保住了复仇的种子。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教训之四,要有坚韧不拔地坚持下去的毅力,事业终将成功。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勾践大概是牢记住了这一点,并且再退一步,加上十年,用两倍的时间来为复仇作准备。 这个过程也够漫长的,其中的屈辱辛酸,非局外人所能体验。以国君的身份,卧薪尝胆,这要有超出常人的毅力。在长期的艰难困苦之中,人的精神随时都会有崩溃的可能,随时都可能因挫折而彻底的放弃希望和努力。但是勾践坚持下来了。 因此我们也要敬佩勾践,佩服他的坚韧不拔地向目标挺进的毅力。
这首诗的首联和颔联写相逢,并交代了相聚的时间、地点。首联交代了时间(秋夜)和地点(长安),一个“满”字,写出了秋月之状。颔联则极言相聚的出其不意,实属难得。诗人作客在外,偶然与同乡聚会,欣喜之中竟怀疑是在梦中相遇。“还作”和“翻疑”四个字生动传神,表现了诗人的凄苦心情。这两句充分表现了诗人惊喜交集的感情。
颈联和尾联伤别离。颈联描写秋月萧瑟的景象。这两句紧紧围绕“秋”字写景,秋风吹得树枝飘摇,惊动了栖息的鸟鹊;秋季霜露很重,覆盖了深草中涕泣的寒虫,到处都能感觉到秋的寒意和肃杀,在渲染气氛的同时也烘托出诗人客居他乡生活的凄清,以及身世漂泊和宦海沉浮之痛;诗人借用曹操的《短歌行》中的诗句:“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何枝可依?”含义深刻,写出自己与故友分别之苦,表现了诗人客居中的辛酸之情。故友的异乡羁旅生活都很凄苦,相逢不易,于是一起欢聚畅饮,长夜叙谈。尾联二句,诗人又以害怕天亮就要分手作结。这二句中的“长”和“畏”二字运用得极为恰到好处,“长”字意谓宁愿长醉不愿醒来,只有这样,才能忘却痛苦,表现了诗人的颠沛流离之苦;“畏”字意谓害怕听到钟声,流露出诗人怕夜短天明,晨钟报晓,表达了诗人与友人依依惜别的心情,这一切充分表现出诗人对同乡聚会的珍惜和同乡深厚的友情。全诗语言精炼,层次分明,对仗工整,情景结合,意蕴凄美。
刘季孙曾在饶州(治所在今江西鄱阳县)担任酒务,专门管辖制酒和酒业税收。他是一个很孤独高傲,并淡泊名利的人。作为管税收的官员,在那时应该是个肥缺,但是诗中则明确指出诗人不会与世俗同流合污,这是一种为官清廉的承诺。
燕子呢喃是轻细悦耳的,一个心里没事的人不会被打扰。诗的字面意思翻成现在的话是想要听懂燕子的话而不被理解,而这仅仅是字面意思而已。即便是现在去和别人讨论燕子说的话,那也有人会觉得奇怪。而找不到知心的朋友,不被人理解,百般无聊的诗中人只好一个人携酒游芝山,消遣去了。不是前呼后拥,而是一个人拄上拐杖,仅带着美酒就去了。这就是诗人在表示自己的脾气和性格,或者说他的品格和道德观。
《石林诗话》中曾记载:王安石为江东提举刑狱时,巡查到此处,将要评估刘季孙的工作成绩。来到厅前,见屏风上题着这首诗。读罢大声称赞,一问左右,说是刘季孙所写,于是召他来谈诗论文,酒务方面的情况倒一句没提。等王安石回到旅驿,有不少此地的学子聚在门前,请求派一个主管教育的官,王安石马上就点刘季孙来主持。一时传为佳话。《千家诗》的注解里特别有这样一段话:难怪当年王安石作江东提刑时,巡查酒务到饶州,看到刘季孙厅屏上的这首诗后,就不再问酒务一事了。
刘季孙是北宋大将刘平之后,性格豪迈,文武全才,却出任小小的一介酒务俗吏,实在有点太委屈他。不过,刘季孙的诗却读不出筋骨尽露的浅躁之气,不是那种哭哭啼啼或跳脚大骂的风格,而是襟抱开阔,气度雍然。宋人很推崇这种气度,不喜欢罗隐那样尖锐直切的。正如宋代严羽《沧浪诗话》中所说:“其未流甚者,叫躁怒张,殊乖忠厚之风,殆以骂詈为诗,诗而至此,可谓一厄也”。这也是王安石读懂了诗中的喻意后,对他极为推许的原因。
抛开诗人的这种气度不讲,仅仅从诗歌条理来看,这诗中的人看似悠闲恬淡,其实还很寂寞,“说与旁人浑不解”一句,似乎透出有种郁郁不得志的抱怨,那么“杖藜携酒看芝山”就是对这种心情的解脱,虽然有些自嘲的意思,但也不失为洒脱。这种成熟的人生观,现在的读者读起来还是比较容易接受的。
这首诗写频频飞入草堂书斋里的燕子扰人的情景。首句说茅斋的极度低矮狭窄,“熟知”,乃就燕子言。连江上的燕子都非常熟悉这茅斋的低小,大概是更宜于筑巢吧!所以第二句接着说“故来频”。燕子频频而来,自然要引起主人的烦恼。三、四两句就细致地描写了燕子在层内的活动:筑巢衔泥点污了琴书不算,还要追捕飞虫甚至碰着了人。诗人以明白如话的口语,作了细腻生动的刻画,给人以亲切逼真的实感;而且透过实感,使人联想到这低小的茅斋,由于江燕的频频进扰,使主人也难以容身了。从而写出了草堂困居,诗人心境诸多烦扰的情态。明代王嗣《杜臆》就此诗云:“远客孤居,一时遭遇,多有不可人意者。”这种不可人意,还是由客愁生发,借燕子引出禽鸟亦若欺人的感慨。
王夫之在《姜斋诗话》中说:“情景名为二,而实不可离。神于诗者,妙合无垠。巧者则有情中景,景中情”。杜甫这首诗也是善于景中含情的一例。全诗俱从茅斋江燕着笔,三、四两句更是描写燕子动作的景语,就在这“点污琴书”、“打着人”的精细描写中,包蕴着远客孤居的诸多烦扰和心绪不宁的神情,体物缘情,神物妙合。“不可人意”的心情,诗句中虽不著一字,却全都在景物描绘中表现出来了。全诗富有韵味,耐人咀嚼。
这首诗景中含情。诗人从燕子落笔,细腻逼真地描写了它们频频飞入草堂书斋,“点污琴书”、“打着人”等活动。这些描写既凸现了燕子的可爱之态,又生动传神地表现出燕子对草堂书斋的喜爱,以及对诗人的亲昵。全诗洋溢着浓厚的生活气息,给人自然、亲切之感,同时也透露出诗人在草堂安定生活的喜悦和悠闲之情。
这首诗的主旨也可以理解为诗人通过对燕子频频飞入草堂书斋扰人情景的生动描写,借燕子引出禽鸟也好像欺负人的感慨,表现出诗人远客孤居的诸多烦恼和心绪不宁的神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