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诗写诗人登上军事要地丁家洲追思往昔,刻写奸臣无能误国,抒发了山河家国的情怀。
诗歌说,当年太师贾似道统领十余万人马,抵抗南侵的元军,煞有介事,而人们似乎也天真地抱持以强烈的希望。然而,惊若沙鸥、畏敌如虎的宋军,一听到元军吹起的号角,即已溃不成军,一溃再溃,直到扬州登岸。可是事情并没有完,贾似道仍然故技重施,摇旗呐喊,招集残兵。此情此景,还有多少人相信贪生怕死的奸臣还能拯家救国的道理,但见江船里,士兵的咒骂声连成一片。到处弥漫着逃跑、退缩、内讧与败亡的气息。结果一次声势浩大的军事行动,却滑变成了一场令人啼笑皆非的闹剧。于是诗歌讥刺与冷嘲的意味,便流溢而出。
这是一首五绝形式的咏物寓慨诗。前面两句,以对比出之:“惭君”写葵,“叹我”自谓,寓意相辅相成。作者为自己当时无力雪冤自保、终至被迫流放夜郎的艰险处境发出无可奈何的低吟。对葵叶的理解,有两种说法。一说是葵菜,一说是向日葵,两说都通。根据杜预注《左传》,以为葵指向日葵,“倾叶向日,以蔽其根”,此诗由“卫足”联想到“白日”,当时受到杜注影响。向日葵的叶子始终护卫着它的根,李白由此产生惭愧的心理,从而叹息自己却移根走他乡为异客。
后面两句,则是表明作者的希望。李白期待着白日能够分一点光来照耀他,使他能够返回故乡守护故园。李白由“葵”联想到“日”,盼望朝廷赦免他,这与《上崔相百忧章》“覆盆傥举,应照寒灰”两句寓意正同。只是在《上崔相百忧章》里,作者在希望得到昭雪的同时,多少还表达了愿为朝廷效力的心意;而《流夜郎题葵叶》的最后两句,只是希望归隐故园,了此残生,情绪更加低沉了。不过后来他尽管遇赦了,一点点白日之光已经照到了他的身上,然而他仍然未能“还归守故园”。
李白“凡所著述,言多讽兴”(李阳冰《草堂集序》)。这一特点在此诗中表现很突出。由葵叶之“卫足”反衬自己之“移根”,愧叹自己的“无能”自解冤狱。又借“白日”的“分照”,比喻“皇恩浩荡”,盼望朝廷宽宥,放自己回故园和亲人团聚。
此诗纯用寻常语,词意平易浅近,不像李白长篇歌行那样,表现出睥睨一切的浪漫主义情调。通过浅言淡语挥斥幽愤,透露出作者深沉的思想感情:对朝廷给予自己不公正待遇的控诉,对故乡、亲人的怀念,十分感人地传达出诗人南流夜郎途中的真实思想情绪。
《虞美人》是李煜的代表作,也是李后主的绝命词。相传他于自己生日(七月七日)之夜(“七夕”),在寓所命歌妓作乐,唱新作《虞美人》词,声闻于外。宋太宗闻之大怒,命人赐药酒,将他毒死。这首词通过今昔交错对比,表现了一个亡国之君的无穷的哀怨。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三春花开,中秋月圆,岁月不断更替,人生多么美好。可我这囚犯的苦难岁月,什么时候才能完结呢?“春花秋月何时了”表明词人身为阶下囚,怕春花秋月勾起往事而伤怀。回首往昔,身为国君,过去许许多多的事到底做得如何呢,怎么会弄到今天这步田地?据史书记载,李煜当国君时,日日纵情声色,不理朝政,枉杀谏臣……透过此诗句,我们不难看出,这位从威赫的国君沦为阶下囚的南唐后主,此时此刻的心中有的不只是悲苦愤慨,多少也有悔恨之意。 “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小楼又一次春风吹拂,春花又将怒放。回想起南唐的王朝、李氏的社稷——自己的故国却早已被灭亡。诗人身居囚屋,听着春风,望着明月,触景生情,愁绪万千,夜不能寐。一个“又”字,表明此情此景已多次出现,这精神上的痛苦真让人难以忍受。 “又”点明了“春花秋月”的时序变化,词人降宋又苟活了一年,加重了上两句流露的愁绪,也引出词人对故国往事的回忆。
“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尽管“故国不堪回首”,可又不能不“回首”。这两句就是具体写“回首”“故国”的——故都金陵华丽的宫殿大概还在,只是那些丧国的宫女朱颜已改。这里暗含着李后主对国土更姓,山河变色的感慨!“朱颜”一词在这里固然具体指往日宫中的红粉佳人,但同时又是过去一切美好事物、美好生活的象征。 以上六句,诗人竭力将美景与悲情,往昔与当今,景物与人事的对比融为一体,尤其是通过自然的永恒和人事的沧桑的强烈对比,把蕴蓄于胸中的悲愁悔恨曲折有致地倾泻出来,凝成最后的千古绝唱——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诗人先用发人深思的设问,点明抽象的本体“愁”,接着用生动的喻体奔流的江“水”作答。用满江的春水来比喻满腹的愁恨,极为贴切形象,不仅显示了愁恨的悠长深远,而且显示了愁恨的汹涌翻腾,充分体现出奔腾中的感情所具有的力度和深度。 全词以明净、凝练、优美、清新的语言,运用比喻、对比、设问等多种修辞手法,高度地概括和淋漓尽致地表达了诗人的真情实感。难怪前人赞誉李煜的词是“血泪之歌”,“一字一珠”。全词虚设回答,在问答中又紧扣回首往事,感慨今昔写得自然而一气流注,最后进入语尽意不尽的境界,使词显得阔大雄伟。
《春坊正字剑子歌》,是李贺乃至整个中国诗歌史上的一首著名的咏剑诗。它以构思新颖、设想新奇、比喻奇异、主题深刻而著称于世。沈德潜在《唐诗别裁》中评这首诗说:“从来咏剑者只形其利,此并传其神”。这个切中肯綮的评语,为读者指出了理解这首诗的主旨。诗的写作时间,可能在入京作奉礼郎任内。“春坊正字”,唐太子宫中掌校正经史文字的官名,隶属于左春坊,所以称为“春坊正字”。“剑子”,即剑。
“先辈匣中三尺水,曾入吴潭斩龙子。”读的开头二句,直接入题,说在太子宫中担任正字老前辈的剑匣中,装着一柄光芒耀眼如三尺秋水的宝剑,它曾上山刺虎、入水斩蛟,来历不凡。“吴潭斩龙子”;暗用《世说新语》中载周处在古吴地的义兴长桥斩蛟的故事。“隙月斜明刮露寒,练带平铺吹不起。蛟胎皮志蒺藜刺,鸊鹈淬花白鹇尾”。这四句紧接着说,远远看去,这柄宝剑好似从云隙中射下来的一抹月光,寒气侵人;又像是一条平铺着的洁白的绢带。银光闪闪,老鲨鱼皮制成的剑鞘呈现出蒺藜刺般光彩艳发的花纹,剑身上涂抹着一层厚厚的鸊鹈油像雄鹇鸟的尾羽毛般锃亮,永不生锈。“蛟胎皮”,就是鲨鱼皮,有珠纹而坚硬,古代的剑鞘多用它做成。“蒺藜”,草木植物,果实圆而有刺。这里用来形容剑鞘的花纹。“鸊鹈”,水鸟名,用它的脂肪涂剑可以防锈,“淬”,是涂抹的意思。“白鹇”鸟名,似山鸡而色白,尾长三尺,这里用以形容剑的锃亮。在这六句里,诗人用“三尺水”、“隙月斜明”、“练带平铺”、“白鹇尾”等一连串的比喻,渲染宝剑的光亮,用“蒺藜刺”形容剑鞘的精美,并用周处长桥斩蛟的故事,极力赞美宝剑的不凡经历,重点在“形其利”,下面的六句则把笔力的重点转向“传其神”。“直是荆轲一片心,莫教照见春坊字。”这两句的意思是说:这柄宝剑不仅精美绝伦,锋利无比,而且有一颗跳动着的心——一颗像战国时期的著名侠士荆轲那样的侠义之心,希望为国解愁、为人赴难,盼望着难能再有一试锋芒的时刻;然而它却长时间地被闲置不用,整天被佩在一个九品文官春坊正字的身上。它会感到委曲、羞愧的。所以在这里诗人呼告、祈求:不要让这柄满怀侠义之心的剑宝整天无所事事,徒然让它的光辉照映着春坊的图书文字吧!这两句是全诗承上启下的过渡句,在这两个诗句里,诗人想落天外,比喻新奇,以飞扬之笔,点燃了全诗光照之火,成为统帅全诗的灵魂,把咏剑的主题升华到了咏人的高度,它十分自然地把宝剑的被抛弃、春坊正字的大材小用和诗人的失意不遇绾合在一起,咏剑的不能尽其用,实写人的不能尽其材;剑的不遇,正是春坊正字和诗人的不遇的真实写照。咏剑是宾,咏人才是主。王琦评云:“通篇供剑以抒不遇知己之感。”可谓中的之言,接着诗人又写道:“挼丝团金悬,神光欲截兰田玉。提出西方白帝惊,嗷嗷鬼母秋郊哭。”“挼丝团金”:用金丝编制成的圆形繐子。“簏簌”(lùsú,竹字头应改为罒字头):下垂的样子。这四句的意思是说:这柄宝剑虽然久遭废弃,不得其用,但它的神威却不减当年。它那剑柄上垂着的金色丝缚还是那样鲜艳夺目,它在匣中发出的奇异光芒,随时都在跃跃欲试,想把那坚硬无比的兰田美玉切削成泥呢!西方的白帝看见它也会惊惶失色,神母也会吓得嗷嗷大哭。在最后两个诗句里,诗人用了刘邦斩蛇的故事。据《史记·高祖本纪》记载,刘邦酒醉夜行,遇一大蛇当道。刘邦挥剑把蛇斩为两段。后来有人经过这里,见一老妇啼哭。问她的原因,她说她的儿子是西方之神白帝的儿子,化成龙,被赤帝的儿子(刘邦)杀了,所以伤心啼哭。说完这个老妇就不见了,她原来是西方的神母。诗人借用这个典故,进一步渲染春坊正字宝剑的神奇威力。
全诗由形到神,由物及人,构思新颖,设想奇特,比喻连珠,绾合自然,炼字妍冶而传神,用典多而不晦涩,跳跃大而脉络暗藏,主题深刻而无枯燥之嫌,不愧为咏剑的名篇。
关于荆轲之事,《战国策·燕策》与《史记·刺客列传》都有记载,其基本情节是相似的。陶渊明的这首诗显然是取材于上述史料,但并不是简单地用诗的形式复述这一历史故事。
诗的头四句,从燕太子丹养士报秦(报,报复、报仇之意),引出荆轲。不仅概括了荆轲入燕,燕丹谋于太傅鞫武,鞫武荐田光,田光荐荆轲,燕丹得识荆轲,奉为“上卿”等等经过,而且,一开始便将人物(荆轲)置于秦、燕矛盾之中,又因为这个人物是最出众、最雄俊的勇士(百夫良,超越百人的勇士),于是乎他自然成了矛盾一方(燕)的希望之所托。那么,故事的背景,人物的位置,及其肩负之重任,大体都已亮出,所以说这四句是“已将后事全摄”。正因为如此,矛盾的发展,人物的命运等等悬念,也就同时紧紧地系在读者的心上。下面接着就写荆轲出燕,在临行前,史书中有荆轲等待与其同行的助手,而“太子迟之,疑其改悔”,引起荆轲怒叱太子,且在一怒之下,带着并不中用的秦舞阳同行的记载。诗人略去这一重要情节,而代之以“君子死知己,提剑出燕京”。这后一句逗出下文,而前一句显然是回护了燕丹的过失,但这样写却与首句的“善养士”相呼应。既使得内容和谐统一,一气贯注,也使得笔墨集中,结构浑成。易水饯行,《战国策》与《史记》是这么写的:“遂发,太子及宾客知其事者,皆白衣冠以送之……”,由平缓而渐趋激昂。诗人则不然,他首先插入:“素骥鸣广陌,慷慨送我行”。素骥,白马。马犹如此,人就自不待言了,诗的情绪一下子就激发起来了。因而“雄发”二句的刻画——头发直竖,指向高高的帽子;雄猛之气,冲动了系冠的丝绳——虽不无夸张,但却由于情真意足而显得极其自然。易水饯别,也正是在这种气氛中酝酿和展开的激昂悲壮的一幕。高渐离、宋意……一时燕国的豪杰,都列坐在饯席之上。寒水哀风,击筑高歌,声色俱现,情景相生,送者、行者,无不热血沸腾,慷慨流涕。“心知去不归,且有后世名”。又一笔折到行者,道出了行者的决心,写出了行者的气概,而这也就是这幕戏的意图与效果之所在。“登车”六句写荆轲义无反顾,飞车入秦。使上述的决死之心与一往无前的气概,从行动上再加以具体的表现。其中“凌厉”二句亦属诗人的想像,它好似一连串快速闪过的镜头,使人物迅逼秦廷,把情节推向高潮,扣人心弦。诗中以大量笔墨写出燕入秦,铺叙得排荡淋漓,而写到行刺失败的正面,却是惜墨如金,只用了两句话——“图穷事自至,豪主正怔营”。前一句洗练地交代了荆轲与燕丹在地图中藏着利刃以要劫、刺杀秦王的计谋,同时也宣布了高潮的到来,后一句只写秦王慌张惊恐,从对面突出荆轲的果敢与威慑,而对荆轲被秦王左右击杀等等,则只字不提,其倾向之鲜明,爱憎之强烈,自在不言之中。作者以有限的篇幅,再现了雄姿勃勃的荆轲形象,也表现了作者剪裁的功夫与创造的才能。诗的最后四句,便是直截的抒情和评述,诗人一面惋惜其“奇功”不成,一面肯定其精神犹在,在惋惜和赞叹之中,使这个勇于牺牲、不畏强暴的形象,获得了不灭的光辉、不朽的生命。可以看得出诗人是以饱蘸感情的笔触,写下了这个精采而又有分量的结尾。正如张玉谷说的:“既惜之,复慕之,结得抟捖有力,遂使通首皆振得起”(《古诗赏析》)。
发思古之幽情,是为了现实。不过这“现实”亦不宜说得过窄过死(如一些论者所言,这首诗是诗人出于“忠晋报宋”而作),为什么呢?首先,因为陶渊明反复地说过:“少时壮且厉,抚剑独行游。谁言行游近,张掖至幽州”(《拟古》之八);“忆我少壮时,无乐自欣豫。猛志逸四海,骞翮思远翥”(《杂诗》之五)。这使我们看到在作者的生活、志趣和性格中,也早已具有着豪放、侠义的色彩。其次,诗人也曾出仕于晋,不过他说这是“误落尘网中,一去十三年”(《归田园居五首》),悔恨之情溢于言表,足见“晋”也并不是他的理想王国,当然“宋”亦如此。这些都是我们不必将《咏荆轲》的作意胶柱于“忠晋报宋”的理由。诗人一生“猛志”不衰,疾恶除暴、舍身济世之心常在,诗中的荆轲也正是这种精神和理想的艺术折光。说得简单一点,便是借历史之旧事,抒自己之爱憎,这样看是比较接近诗人心迹的吧。是的,这首诗的影响也正在此,此亦有诗为证:“陶潜诗喜说荆轲,想见《停云》发浩歌。吟到恩仇心事涌,江湖侠骨恐无多。”(龚自珍《己亥杂诗》) (赵其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