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胡长青的说法,把此诗理解为赞美男子的诗应更为切合诗旨。他说,因为《诗经》所产生的时代,属于父系社会,男子早已享有无上的权威,这时期的生殖崇拜是以男性为主题的,称赞子孙众多,是对男性生殖能力的颂扬。把生育单纯地归之于妇女,囿于现代的认识习惯,不免惑于事物的表象了。再考察一下诗的本身,通观全篇,并不存在一处描写妇女某种特征的字句,况且“硕大无朋”“硕大且笃”,不是描绘妇女的词语。如果与《卫风·硕人》对妇女身材的描写相对照,更可明了二者的区别。
此诗首先以兴的手法,抒写景物之美。粗大虬曲的花椒树,枝叶繁茂,碧绿的枝头,结着一串串鲜红的花椒子,阵阵清香,随风飘动,长势喜人,丰收在望,采摘下来,足有满满的一升。接着,以此为铺垫,以椒喻人,赞美那个高大健壮的男子,人丁兴旺,子孙像花椒树上结满的果实那样众多。比喻新奇、妥贴,增强了诗歌的表现力和感染力。后两句又回到了对花椒的抒写上,但因有了中间比喻部分的过渡,已不同于前两句的单纯起兴,而是比兴合一,人椒互化,前后呼应,对人物的赞美进一步深化,含蕴隽永,有余音袅袅之感。而语尾助词“且”的连用,更是增强了情感的抒发,企慕之意,可谓一往情深。
此诗的第二章几乎是第一章的再现,只是调换了两个字,这种复沓的修辞手法,通过对某种事物的反复吟诵,可以收到一唱三叹、情意深致的艺术效果。此诗另一个更为突出的特点,是成功地运用了比兴的艺术手法,比是“以彼物比此物也”,兴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朱熹《诗集传》)。比兴的运用,不但使诗的开篇较为自然,没有突兀感;而且以人所共知的美好事物喻人,较含蓄通俗地表现出被赞美主体的品性内涵,易于为人理解、认同。这在《诗经》中运用得极为广泛,“善鸟香草以配忠贞”(王逸《楚辞章》),也为后世的文学作品所普遍接受。
《孟子·离娄》中说孔丘曾听到有小孩子唱这首歌,并没有指明在何处听到此歌谣; 广为接受的说法是谓指水清澈的样子,并非特指某一江河。朱熹在《孟子集注》中注释:“浪,音郎。沧浪,水名。缨,冠系也”。《楚辞·渔父》写屈原听过渔父唱这首歌,因屈原曾被放汉北。
就诗的蕴含而言,首先,因为江河之水同洗浴联系起来是在天气和暖之时,而且是一件愉快的事,所以这首诗从意象上来说是美的,从情调上来说是轻松的。其次,作为产生在民间的歌谣,似乎同屈原作品中表现出的喜好修洁的思想也不无关系。洗浴和修身,这是至今常被人们联系起来的一对比喻。再次,它表现了一种贴近自然、适应自然的天人合一的思想观念。可以说,它体现了中国传统哲学的最基本的思想。
这首歌说:人根据水的清浊来决定自己的态度和行动,清的时候洗冠缨,浊的时候洗脚。就生活实际而言,水浊自然不便洗冠缨,但清水洗脚,也应更好,脚虽贱,不至于没有在清水中洗一下的资格。所以,这首歌乃是表现着一种人生的哲理。世间的万事万物都是相互联系的,这首诗中提到“水”,提到“我”,提到水的“清浊”变化,它正是揭示了某种关系。由于其语言的质朴和含蓄,人们可以从不同方面来理解。这里首先让人想到的是人同社会、同周围环境的关系问题。《楚辞·渔父》中写屈原在“众人皆醉”的情况下“独醒”,“众人皆浊”的情况下“独清”,因而遭到放逐。渔父是一个隐者,对事物抱着无可无不可的态度,所谓“不凝滞于物而与世推移”。所以他劝屈原随波逐流,屈原不听,他便唱着这首歌鼓枻而去。渔父是将世事喻为“水”,水之清浊人不能制,但人可以根据水的清浊来决定自己的行为,这,是水所无可奈何的。如果从人同自然的关系上说,掌握规律,为我所用,这是对的。但渔父是以此来表现他无是非、无原则、明哲保身的生活态度,这就有问题了,当然也就同屈原那种坚持真理、九死未悔的精神格格不入。
如果以水喻一个人的品性,以人对清浊有差的水所采取的不同态度喻社会对一个人的评价。则这首歌的启迪意义又不相同:只有你“清”,人们才拿来“濯缨”;如果你“浊”,人们就只拿你来“濯足”。故孔子在听到孺子歌这首歌,便对他的学生说:“小子听之!清斯濯缨,浊斯濯足矣,自取之也。夫人必自侮,而后人侮之;家必自毁,而后人毁之;国必自伐,而后人伐之。太甲曰:‘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此之谓也。”作为人生的经验来说,孔子的解释更具积极意义。
一首诗能够对具有不同阅历、处于不同环境、面临不同问题的人都有启迪,应当是可以不朽的。《孺子歌》正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