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首诗均以乌鹊自比。这组诗写的坚定、明快;第一首诗通过描写北山张网捕南山之乌,来说明康王欲拆散夫妻是白费力气。第二首通过描写乌鹊不和凤凰一同飞翔栖息,来比喻自己虽然贫贱,但绝不爱有权有势的宋王。诗中比兴得体,抒写了作者忠于爱情,不贪富贵,不畏权势的坚贞情操。
第一首,以传统起兴手法开篇:“南山有乌,北山张罗。”但兴中又含比。南北二山,相互对立,毫无关涉,喻示何氏与宋王乃毫不相干的两个人。虽毫无关系,捕鸟之人又偏要在北山张开罗网,去捕那南山之鸟,这分明是毫无道理之举动。同时也表明这是南辕北辙的作法,“乌”是何氏自喻,“罗”喻康王的阴谋,暗示宋王想强占何氏,逼她就范的梦想永远不可能实现,因为南山的“乌自高飞”,北方的“罗当奈何”。罗网虽有,但对那不贪恋富贵、坚贞不屈的女子来说,也就形同虚设。这里是在嘲笑,在追求自由爱情的女子面前,权势与荣华都变得苍白无力。何氏最后以死明志,使宋王的计谋完全落空。
第二首也是用比兴手法来写自己坚贞的情怀。“乌鹊双飞,不乐风凰。”乌鹊与凤凰在这里形成了一种对立。乌鹊是一种平凡的鸟儿,凤凰则是高贵的鸟中之王。但乌鹊虽然平凡普通,但却双飞双宿,情深意笃。而有此真挚的爱情,他们已心满意足,谁也不愿去与凤凰同居一处。这就是何氏这一普通女子的爱情观。因此,她明白她告诉暴君:“妾是庶人,不乐宋王。”我是平民百姓,自愿过平民百姓的生活,不愿意来侍侯你这无道的宋王。这种不慕荣华、不畏权势的气骨,表明了她对真挚爱情的追求与忠贞。
这两首诗妙在质直。它们都用比兴手法,直接了当地表明劳动人民的爱与憎。第一首侧重于嘲笑暴君的痴心妄想,第二首侧重于表明自己追求淳朴爱情的心迹,但都十分鲜明地塑造了一位忠于爱情、蔑视权贵、勇于反抗的女子形象。
这两首诗共八句,前六句是比兴,后两句是“赋”,直抒胸臆。前后相贯通,兼有婉约、刚正之美,意象清新,音韵谐和,含蓄隽永,感情色彩鲜明。
这是杜甫开始卜居成都草堂时所作。当时,天下大乱,而“锦里”(即锦官城成都)不在乱中,故说“烟尘外”。“江村八九家”,是作者身之所在,是个寥落的江村。颔联“圆荷浮小叶,细麦落轻花”写景,眼前的圆荷小叶,细麦轻花是在居处周围所见,为下文作铺垫。后面四句,表现为国设想渐远渐荒唐,也渐使人明白:那不过是一种极其无奈的自嘲。杜甫不会真下决心“为农”而“从兹老”,更不会下决心追随葛洪故事去学炼丹砂。这是愤世之言,不可坐实。从“去国赊”可见杜甫始终不能忘怀国事。
此诗是杜甫生活史上一个转变的标志。
这首词一开始即借“莺莺燕燕”字面称意中人,从称呼中流露出一种卿卿我我的缠绵情意。这里还有第二重含义,即比喻其人体态“轻盈”如燕,声音“娇软”如莺。可谓善于化用。这“燕燕轻盈,莺莺娇软”乃是词人梦中所见的情境。《列子》载黄帝曾梦游华青氏之国,故词写好梦云“分明又向华胥见”。夜有所梦,乃是日有所思的缘故。以下又通过梦中情人的自述,体贴对方的相思之情。她含情脉脉道:在这迢迢向夜中,“薄情”人(此为呢称)啊,你又怎能尽知我相思的深重呢?言下大有“换我心,为你心,始知相忆深”的意味。
过片写别后睹物思人,旧情难忘。“别后书辞”,是指情人寄来的书信,捡阅犹新;“别时针线”,是指情人为自己所做衣眼,尚著在体。二句虽仅写出物件,而不直接言情,然皆情至之语。紧接着承上片梦见事,进一层写伊人之情。“离魂暗逐郎行远”,“郎行”即“郎边”,当时熟语,说她甚至连魂魄也脱离躯体,追逐词人来到远方。末二句写作者梦醒后深情想象情人魂魄归去的情景:在一片明月光下,淮南千山是如此清冷,她就这样独自归去无人照管。一种借玉怜香之情,一种深切的负疚之感,洋溢于字里行间,感人至深。
这首词紧扣感梦之主题,以梦见情人开端,又以情人梦魂归去收尾,意境极浑成。词的后半部分,尤见幽绝奇绝。在构思上借鉴了唐传奇《离魂记》,记中倩娘居然能以出窍之灵魂追逐所爱者远游,着想奇妙。在意境与措语上,则又融合了杜诗《梦李白》“魂来枫林青,魂返关塞黑”、《咏怀古迹》“画图省识向风面,环佩空归月夜魂”句意。妙在自然浑融,不著痕迹。
这是方孝孺的创作的一篇论史散文。文章标新立异,从传统儒家思想出发,对豫让进行了批评。这篇散文旨在说明不能“扶危于未乱,而捐躯于既败者,不足以当国士”的道理。
方孝孺对豫让的评论,则别有卓见,既深于司马迁的认识,又无矫枉过正之偏颇。他认为,真正的忠臣烈士应以国家的利益为重,具有改治远见,敢于犯颜直谏,防患未然;而不应计较个人恩怨,或在祸患发生之后,凭血气之勇,怀死名之义,以沽名钓誉。据实说理,剖析透彻,评论抑扬得体,颇有见地,文章层层深人,具有很强的逻辑性。
首段提出“士君子立身事主”的准则,以为中心论点而提拿全文:“当竭尽智谋,忠告善道,销患子未形,保治子未然,仰身全而主安。”这就是说,真正的忠臣烈士,应当竭尽自已的智谋,向君主提出忠直的劝告和好的方略,把祸患消灭在未形成之时,把动乱的因未消灭在萌芽之时。否则,“不能扶危于未乱之先,而乃捐躯须命于既致之后,钓名沽誉,眩世炫俗。”则为君子所不取。
第二段,联系豫让立身事主的言行,加以分析评论。运用故转故纵手法,先肯定豫让为智伯报仇,“声名烈烈,虽愚夫愚妇,莫不知其为忠臣文士也”。然后提出异议:“让之死固忠矣,惜乎处死之道有未忠者存焉!”意即豫让的死确乎是忠诚的表现,可惜他对待死的方法还存在不忠的成分。何以证之,一是他自我摧残和自杀的动机是为了自已名垂后世,而不是为国为民——“观其漆身吞炭,谓其友曰:‘凡吾所为者极难,将以愧天下后世之为人臣而怀二心者也!’”二是缺乏以天下为己任的胸怀,立身事主皆从个人恩怨出发,但求取于等价,而缺乏自我牺牲精神,当赵襄子责以“不死于中行氏,而独死于智伯”时,豫让则颇为自是地争辩:“中行氏以众人待我,我故以众人报之,智伯以国士待我,我故以国士报之。”基于以上两点,方孝孺发出了“让有余憾”的感慨。方孝孺通过豫让的言行以窥见其灵魂,认识达于深层而胜过司马迁一筹,文章贵乎“发前人之所未发”。这正是《豫让论》难能可贵之处。
这段剖析论证,具有举重若轻,水到渠成之妙。这是由于作者着于洞见豫让的思想症结以及司马迁对豫让认识的不足,着意引豫让的言行加以剖析,词不泛没,语不虚置,而无隔靴搔痒、空发议论之弊。
第三段则更深人一层,明确指出:“国士,济国之士也”——国士,是拯救国家的有识之士。用这个尺度来衡量豫让,即使对把他当作国士的智伯,也算不得竭忠尽智的忠臣,为了阐明这个观点,作者先以段规、任章为例,说明他们立身事主,从不考虑个人恩怨,尽管韩康子、魏献子没有把他们以“国士待之”,但他们都竭忠尽智,力劝其主,纵智伯之欲“以骄其志”,加速智伯的灭亡。郄疵事智伯,智伯也不曾把他当作国士看待,但他看破韩、魏的险恶用心,便竭力劝谏智伯,不要见利忘乎所以,因小失大。虽然智伯不用其言以至灭亡,而郄疵已奉献出他的智谋并对智伯进行忠谏,尽了臣子之责而问心无愧。豫让则恰恰相反,“当智伯请地无厌之日,纵欲荒暴之时”,作为豫让,他并没有申明义理,使智伯知所警惕,更没有反复力谏。倘若真是事君为国,三谏不从,就应提前自死在这一天。智伯虽顽冥不灵,也会被豫让的诚意所感动,或许能够醒悟,而有治国长策。然而,在这个关系国家生死存亡的严峻时刻,豫让却“曾无一语开悟主心。视伯之危亡,犹越人视秦人之肥瘠也,袖手旁观,坐待成败”。这不配作国士。智伯败亡了,却禁不住一时的血气冲动,逞匹夫之勇,情愿把自己归附到刺客一类人之中,文中两次反诘“何足道哉”,探沉感慨,表明了作者的意向。
有比较,才能有鉴别,这段用比较的方法,更雄辩地证明,智伯虽把豫让看作国士,豫让却愧对智伯,未能真正“以国士报之”。
行文至此,作者已把自己的观点和认识,阐述得十分透辟,使读之者深思而获启益。然而豫让毕竟与厚颇无耻之徒有着本质的区别,所以文章结尾指出:“虽然,以国士而论,让固不足以当之;彼朝为仇敌,暮为君臣,腆然而自得者,又让之罪人也!”这就作到了抑扬得体,评论公允,而不失之偏颇。这段结尾并非可有可无,而是文章有机的组成部分,而且言简意赅,“语不多赞”。
此文在结构上采取了层层深入的写法。开头先泛论“士君子立身事主”的要求,并不直接提到豫让。第二段中把豫让的言行进行了简短的概括,并提出了作者的初步评价。第三段才是全文的重点,他不但论证了豫让之死为不足取,而又为其设计了一整套的对智伯进行规劝的方案,可称周到之至。结尾时又做了一点补充,这就使得全文浑然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