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长卿当时在新安郡(治所在今安徽歙县)。“孤舟相访至天涯”则指李穆的新安之行。“孤舟”江行,带有一种凄楚意味。“至天涯”形容行程之远,和途次之艰辛。不说“自天涯”而说“至天涯”,是作者站在行者角度,体贴他爱婿的心情,企盼与愉悦的情绪都在不言之中了。李穆当时从桐江到新安江逆水行舟。这一带山环水绕,江流曲折,且因新安江上下游地势高低相差很大,多险滩,上水最难行。次句说“万转云山”,每一转折,都会使人产生快到目的地的猜想。而打听的结果,前面的路程总是出乎意料的远。“路更赊”,这三字是富于旅途生活实际感受的妙语。
刘长卿在前两句之中巧妙地隐括了李穆原唱的诗意,毫不著迹,运用入化。后两句则进而写主人盼客至的急切心情。这里仍未明言企盼、愉悦之意,而读者从诗句的含咀中自能意会。年长的岳父亲自打扫柴门迎接远方的来客,显得多么亲切,更使人感到他们翁婿间融洽的感情。“欲扫柴门”句使人联想到“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杜甫《客至》)的名句,也表达了同样欣喜之情。末句以景结情,更见精彩,其含意极为丰富。“青苔黄叶满贫家”,既表明贫居无人登门,颇有寂寞之感,从而为客至而喜;同时又相当于“盘飧市远无兼味,樽酒家贫只旧醅”的自谦。称“贫”之中流露出好客之情,十分真挚动人。
将杜甫七律《客至》与此诗比较一番是很有趣的。律诗篇幅倍于绝句,四联的起承转合比较定型化,宜于景语、情语参半的写法。杜诗就一半写景,一半抒情,把客至前的寂寞,客至的喜悦,主人的致歉与款待一一写出,意尽篇中。绝句体裁有天然限制,不能取同样手法,多融情入景。刘诗在客将至而未至时终篇,三四句法倒装(按理是“青苔黄叶满贫家”,才“欲扫柴门迎远客”),使末句以景结情,便饶有余味,可谓长于用短了。
诗写得很别致。对于友人的离去,他送过一次之后,离情别绪更加浓烈,于是就趁着友人还没起程,又摆下酒宴安排歌舞,与之“重别”。按照常情,这次相别,一定是两情相依恋恋不舍,“骊歌愁绝不忍听”。但是诗人为了减轻朋友的痛苦,却抢在前面先说:“莫道秋江离别难,舟船明日是长安。”“秋江离别”,在读书人心中,似乎早就有许多伤情的沉淀,其“难忍之情”恐怕是公认的。何况目下,又是他和李评事遇到的现实。然而诗人却不让说这些,用“莫道”一下子把话题引向他处。说你明日就踏上去往长安的路途,哪里有什么难?既然不难,当然也就不要说什么难了。这话是极巧妙的。友人明日登程,可逗留的时间很短。诗人抓庄这一点,把离别之快转换成了走得容易:把不忍分离之“难”的内涵完全抽去了。这样,“秋江离别”便无“难”可言,且以人们乐意接受的姿态出现在面前。
“吴姬缓舞留君醉,随意青枫白露寒。”诗人以诙谐的巧言把李评事的思绪引升之后,便开始热情地劝他开怀畅饮,尽欢至醉了,说出来的都是热情话,没有吐出半个愁字。但是不言愁并不等于不存在愁。诗人所以不言,正表明他内心藏着深深的愁情,也正是因为他有愁情,才偏偏让人“莫道”,怕朋友勾起愁绪。而怕朋友愁自己就强压愁绪这种作法又使人感到了昌龄对朋友的一腔挚情。
昌龄是一位很重友情的诗人。他在芙蓉楼送辛渐,是话别通宵。这次送李评事,是一别再别。同是相别之情,表现方法却不一样。《芙蓉楼送辛渐二首》,先是“寒雨”、“楚云”给蒙上一层愁网,然后在感情逆转中,更显其光明磊落之心;这首“重别李评事”,则是在欢情的推进里显现抑制的别绪。近人刘拜山评论说:“别在明朝,留在今宵,而今宵之缓舞延歌,正为明朝之远别,特见缠绵至深。”这“缠编”之情,说穿了,还是首句中“秋江离别难”的那个“难”字。诗人有意压它,反使它更加明显。看来诗人是很幢得反作用这个理的。
诗以逆振开篇,接下第二句正说“不难”.第三句因“不难”故以吴姬缓舞留醉,第四句既醉则忘情而适意。全诗借第一句逆振取势,语意顺流而下,婉曲的表达出对友人依恋之情。